行走在人生路上,天地有大美而不言,静水流深,这看似深邃的天地万物,其实简约朴素,平凡安然。
岁月的一朝一夕,一城一池,无不在每一段寻常的生活中,每一个从容的微笑里。人生最好的风景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头脑的智慧与清醒。愿您有一个自由的心态,一份喜欢的安静环境,一份安稳的睡眠,还有一切享受生活的美好心情。祝您周一开心快乐!
岁月的一朝一夕,一城一池,无不在每一段寻常的生活中,每一个从容的微笑里。人生最好的风景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头脑的智慧与清醒。愿您有一个自由的心态,一份喜欢的安静环境,一份安稳的睡眠,还有一切享受生活的美好心情。祝您周一开心快乐!
2021.3.13 午场 白夜行 repo #白夜行音乐剧#
卡司:
韩雪 饰 唐泽雪穗 刘令飞 饰 桐原亮司
郑艺彬 饰 园村友彦 姜彬 饰 笹垣润三
金圣权 饰 高宫诚 ……
(卡司还有很多的演员写不下了 其他的演员都是只有一个卡的)
人物:
亮司:
飞飞这个角色很棒。他演得很好。穿上黑衣服戴上帽子的时候那种“恶魔”的感觉特别的强烈。我看得到他身上的挣扎。我一直在心疼亮司。他从帮助雪穗杀死了自己的父亲之后,就一直在帮助雪穗做着许多的事。尽管许多的事情他并不情愿,他不想再伤害那些无辜的生命,但是他还是为了雪穗做了一切。他对雪穗的爱超越了一切,直到最后的那一跳,看得我心梗。(那块我觉得莫名有点搞笑。就很多个圣诞老人来回来去地跑)他的手里沾满了鲜血,他一直活在黑暗中,但是一直向往阳光。那么多年,他已经不是真正的自己了。他似乎是为了雪穗而活。我最喜欢的就是他和友彦相处的每一刻。无论是在夜店还是在商店,友彦面前的亮司都是应该属于他们年龄的表现。或许那才是真正的他。我也能看到他的善的一面。当他对着自己的好友友彦的时候,那个窗花送出去,最真挚的祝福送给了他的好朋友。那瞬间我觉得他是一个内心仍有善意的少年。我的脑子里出现的是他第一次出现的时候,穿了一身的白衣,走到了图书架面前,拿起那本书。亮司的这个形象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或许没有这些事情,他应该是这般纯洁的大男孩。
雪穗:
Ls演得非常棒!比我预想中好太多!而且她这个角色让我产生了恨意,说明是真的演得好。我确实十分同情孩童时期的雪穗。但是自从那件事之后,她一直让亮司帮助她做很多事情,我就开始对她产生了一些别的情绪。我一直觉得,不能因为自己的不幸,就把其他人置于不幸之中。我不好过,你们都别想好过。简直是个疯美人。她对于亮司,更多的是利用。她的心里更多的是要过得更好,想活在阳光下。但是其实从她开始做那些事情之后,她就永远不可能活在阳光下了。我不敢想象她的心理到底扭曲成了什么程度。那些无辜的人,甚至对她好的人,一一被她伤害。不知道在晚上一个人的时候,她会不会感到愧疚。音乐剧做了改编,给了雪穗一丝丝温度,因为最后亮司死去的时候,雪穗的内心应该是有触动的,是伤心的。但是我觉得她对亮司的感情从来都不是爱情,更像是把他当成一个依偎的亲人。
笹垣:
姜老师真的厉害!这个角色演绎得很棒!笹垣在故事里面是个线索一般的存在。从最开始的发现尸体,到一直没有放弃,一直到终于找到真相,他一直是一个“旁观者”的身份。我在他身上看到的是一个警察的坚持,正直和职业操守。他的坚持甚至让他的工作产生了变动,但是他还是没有放弃。这真的让我感动了。能有几个人坚持十年还在查一个案子呢?
友彦:
他真的好年轻阳光的感觉!一上场扑面而来的感觉!只有他让我真的感觉像一个高中生的感觉,其他ls都稍微有一点点违和感(我真的没有内涵其他ls的意思)就是(个人)感觉在亮司送他窗花唱歌的时候手上的小动作有点多。,我一直觉得友彦是这个剧里面比较阳光的一个角色。除了在年轻的时候不幸杀死了一个人以外,他一直是一个单纯的人。我一看到他就想露出姨母笑。后来在sd的时候看到他出来了。给好多姐妹签了名。最后看到他穿着一件黑色羽绒服背着小包渐渐远去,我们还在门口守着蹲sd的时候,我觉得这个场景莫名地美好。这是我心中最好的剧场的演员和观众的距离。他们和我们永远是隔着一个舞台,演出后,他们下班偶尔和我们聊几句,然后我们各自散场,奔赴各自的生活。
高宫诚:
唔权权好帅。一出场我就望远镜全程看,移不开眼。他真的好适合高宫诚这个角色。一出场那个贵公子气质真的蛊到我。他真的高宫诚本人好吗!优雅礼貌又高贵。这是哪里来的帅哥天!之后和雪穗结婚之后吵架简直化身一个委屈的小奶狗,给我心疼的。尤其是看到雪穗那个样子我气死了,心疼高宫诚。怎么会如此贴合人物。高宫诚在这部剧里就是雪穗的一个上升的垫脚石。雪穗不仅一点都不爱他,还从他那里拿到了很多的钱。真的好惨。关键这样他居然对雪穗还是爱着的。要不是雪穗要求的太多,高宫诚是个多么好的老公人选。
桐原弥生子/花冈夕子:
姐姐居然演了两个角色。这两个角色差别还蛮大的。姐姐好美。Sd的时候姐姐就在我面前签名,这等美貌我的天,流泪了。(近距离发现妆是真的浓。近距离的时候就欣赏美女了忘记照相了)
这部剧还有很多的帅哥和美女 是的我发现演员都长得好漂亮哦!
剧情:
这部剧是东野的小说改编的,剧情还是可以的。之前也看过小说,太久了,有点记不清了。但是改动还是蛮多的。我觉得还是算挺成功的。就是我预期的有点高,可能没有达到。感觉每一首歌都还可以,但是全场下来没有让我记住一首歌,一句歌词,一段旋律。感觉歌好像没有那么吸引人。还有小演员的问题。我知道确实小演员不太可控,所以我可以接受他们的问题。但是还是要指出来,他们有一些地方都没有在调上。还有我一直疑惑的一点就是亮司明明阻止了父亲对雪穗,又怎么会对其他女孩做这种事情?
环境:
灯光我觉得是有好有坏。在光明和黑暗处理的时候我觉得很不错。但是每次拍照的时候光一直在闪,不止一次,闪了好多下。真的我生理不适。就很难受。还有那个养母的桥段,那段光也太亮了。我坐在包厢眼睛都差点晃瞎。
舞美是真的不错。感觉道具很多,场景很多,一直在变幻,看得出来是花了心思的。
总体来说,《白夜行》这部剧还不错!是我看过最长的剧了(3小时)。
卡司:
韩雪 饰 唐泽雪穗 刘令飞 饰 桐原亮司
郑艺彬 饰 园村友彦 姜彬 饰 笹垣润三
金圣权 饰 高宫诚 ……
(卡司还有很多的演员写不下了 其他的演员都是只有一个卡的)
人物:
亮司:
飞飞这个角色很棒。他演得很好。穿上黑衣服戴上帽子的时候那种“恶魔”的感觉特别的强烈。我看得到他身上的挣扎。我一直在心疼亮司。他从帮助雪穗杀死了自己的父亲之后,就一直在帮助雪穗做着许多的事。尽管许多的事情他并不情愿,他不想再伤害那些无辜的生命,但是他还是为了雪穗做了一切。他对雪穗的爱超越了一切,直到最后的那一跳,看得我心梗。(那块我觉得莫名有点搞笑。就很多个圣诞老人来回来去地跑)他的手里沾满了鲜血,他一直活在黑暗中,但是一直向往阳光。那么多年,他已经不是真正的自己了。他似乎是为了雪穗而活。我最喜欢的就是他和友彦相处的每一刻。无论是在夜店还是在商店,友彦面前的亮司都是应该属于他们年龄的表现。或许那才是真正的他。我也能看到他的善的一面。当他对着自己的好友友彦的时候,那个窗花送出去,最真挚的祝福送给了他的好朋友。那瞬间我觉得他是一个内心仍有善意的少年。我的脑子里出现的是他第一次出现的时候,穿了一身的白衣,走到了图书架面前,拿起那本书。亮司的这个形象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或许没有这些事情,他应该是这般纯洁的大男孩。
雪穗:
Ls演得非常棒!比我预想中好太多!而且她这个角色让我产生了恨意,说明是真的演得好。我确实十分同情孩童时期的雪穗。但是自从那件事之后,她一直让亮司帮助她做很多事情,我就开始对她产生了一些别的情绪。我一直觉得,不能因为自己的不幸,就把其他人置于不幸之中。我不好过,你们都别想好过。简直是个疯美人。她对于亮司,更多的是利用。她的心里更多的是要过得更好,想活在阳光下。但是其实从她开始做那些事情之后,她就永远不可能活在阳光下了。我不敢想象她的心理到底扭曲成了什么程度。那些无辜的人,甚至对她好的人,一一被她伤害。不知道在晚上一个人的时候,她会不会感到愧疚。音乐剧做了改编,给了雪穗一丝丝温度,因为最后亮司死去的时候,雪穗的内心应该是有触动的,是伤心的。但是我觉得她对亮司的感情从来都不是爱情,更像是把他当成一个依偎的亲人。
笹垣:
姜老师真的厉害!这个角色演绎得很棒!笹垣在故事里面是个线索一般的存在。从最开始的发现尸体,到一直没有放弃,一直到终于找到真相,他一直是一个“旁观者”的身份。我在他身上看到的是一个警察的坚持,正直和职业操守。他的坚持甚至让他的工作产生了变动,但是他还是没有放弃。这真的让我感动了。能有几个人坚持十年还在查一个案子呢?
友彦:
他真的好年轻阳光的感觉!一上场扑面而来的感觉!只有他让我真的感觉像一个高中生的感觉,其他ls都稍微有一点点违和感(我真的没有内涵其他ls的意思)就是(个人)感觉在亮司送他窗花唱歌的时候手上的小动作有点多。,我一直觉得友彦是这个剧里面比较阳光的一个角色。除了在年轻的时候不幸杀死了一个人以外,他一直是一个单纯的人。我一看到他就想露出姨母笑。后来在sd的时候看到他出来了。给好多姐妹签了名。最后看到他穿着一件黑色羽绒服背着小包渐渐远去,我们还在门口守着蹲sd的时候,我觉得这个场景莫名地美好。这是我心中最好的剧场的演员和观众的距离。他们和我们永远是隔着一个舞台,演出后,他们下班偶尔和我们聊几句,然后我们各自散场,奔赴各自的生活。
高宫诚:
唔权权好帅。一出场我就望远镜全程看,移不开眼。他真的好适合高宫诚这个角色。一出场那个贵公子气质真的蛊到我。他真的高宫诚本人好吗!优雅礼貌又高贵。这是哪里来的帅哥天!之后和雪穗结婚之后吵架简直化身一个委屈的小奶狗,给我心疼的。尤其是看到雪穗那个样子我气死了,心疼高宫诚。怎么会如此贴合人物。高宫诚在这部剧里就是雪穗的一个上升的垫脚石。雪穗不仅一点都不爱他,还从他那里拿到了很多的钱。真的好惨。关键这样他居然对雪穗还是爱着的。要不是雪穗要求的太多,高宫诚是个多么好的老公人选。
桐原弥生子/花冈夕子:
姐姐居然演了两个角色。这两个角色差别还蛮大的。姐姐好美。Sd的时候姐姐就在我面前签名,这等美貌我的天,流泪了。(近距离发现妆是真的浓。近距离的时候就欣赏美女了忘记照相了)
这部剧还有很多的帅哥和美女 是的我发现演员都长得好漂亮哦!
剧情:
这部剧是东野的小说改编的,剧情还是可以的。之前也看过小说,太久了,有点记不清了。但是改动还是蛮多的。我觉得还是算挺成功的。就是我预期的有点高,可能没有达到。感觉每一首歌都还可以,但是全场下来没有让我记住一首歌,一句歌词,一段旋律。感觉歌好像没有那么吸引人。还有小演员的问题。我知道确实小演员不太可控,所以我可以接受他们的问题。但是还是要指出来,他们有一些地方都没有在调上。还有我一直疑惑的一点就是亮司明明阻止了父亲对雪穗,又怎么会对其他女孩做这种事情?
环境:
灯光我觉得是有好有坏。在光明和黑暗处理的时候我觉得很不错。但是每次拍照的时候光一直在闪,不止一次,闪了好多下。真的我生理不适。就很难受。还有那个养母的桥段,那段光也太亮了。我坐在包厢眼睛都差点晃瞎。
舞美是真的不错。感觉道具很多,场景很多,一直在变幻,看得出来是花了心思的。
总体来说,《白夜行》这部剧还不错!是我看过最长的剧了(3小时)。
《藏书的乐趣》,(德)乌尔夫·D·冯·卢修斯著 陈瑛译
此书也是黄婧送给我者。她在该书的扉页上写了这样一段话:“《藏书的乐趣》是一本对我影响颇大的书。也可以说,说这本书领着我慢慢踏入了做书编书的领域中。它虽然谈欧美西方的书,但把书中的美和乐趣用经验、故事的方式,呈现在了读者面前。受它的启发,我拜访了巴黎上百家书店,由此又开始了一段书店之旅。瞧,最后从法国回到国内时,便遇见了一本更了不起的《古书之美》。因书结缘,因书开启一段不一样的人生之旅,真是一件格外美好的事儿!”
原来,黄婧老师也有着寻访书店的爱好,她在聊天时还告诉我,她很想把西方的有特色的独立书店介绍到中国来,为此她还在网上联络了一位插画师,两人共同在巴黎采访了一些旧书店主,可惜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这部书最终未能完成。然而,她对书店之爱却并未消解,以至于回国后看到了《古书之美》,正因为这部书,才使我们相识,并让我听到了那么多的童话。
但是,她送给我的这部《藏书的乐趣》却不是童话。这部书我前后买过好几本,每次翻阅都会有新的收获,这不止是眼界问题,更多者我觉得是心境的变化。比如该书目录之后,有一幅整页的黑白照片,这张照片是一间西式的宽大书房,书房主人躺在软软的沙发上,手里拿着一份报纸,因为拍摄角度的问题,我看不清他是闭着眼,还是在仰望自己的书架,但无论哪一种,都让人感到无比的惬意与舒适。
然而,卢修斯的这部书,从哪个角度读来,都不能给人以如此之惬意。我觉得这位卢修斯不但懂书,他还是一位理智之人,将这两种性格集于一身,就很容易形成一种冷酷的客观。他能抛开现象直奔主题,有些话让爱书人听来大感受用,还有一些论调,虽然明知他的所言是事实,但却是真实的残酷。
从好的角度来看,卢修斯认为爱书之人就要大胆的去爱,用不着去寻觅别人听得懂的借口。他在序言中说道:“私人藏书家毋须在任何人面前为自己的任何行为辩护,只要他能摆脱流行的藏书样板和模式的束缚,不强迫自己去适应它们,他的活动空间就是完全自由的。藏书家逐步建立了自己轨道之后,就能得到真正的满足,这种轨道也不是一开始就确定下来的,而是在前进中形成的,蓦然回首时,藏书家才会认清他自己的轨道。”
既然藏书如此的令人陶醉其中,那为什么很多人却难以走入这个行列呢?卢修斯认为:“所以,借用一句久经考验普通有效的格言来说,藏书伊始需要的不是大决心,而是小行动。只有在行动中,道路的方向才会渐渐地明朗起来。有些自豪的藏书家在回首往事时,发现所谓始终不渝的志向,其实也就是从微乎其微的知识准备开始,坚持不懈地在迷雾中摸索前进。”
那么藏书的价值应当如何来表述呢?卢修斯在这里引用了著名的画廊主持人阿道夫·里希特瓦尔克说过的两段话:“藏书活动胜过一切教育手段,因为它能增强我们的感觉、智力和心灵的力量,从而使得起初的狭隘的占有快感得到无限的升华。”“经验表明,一个人一旦开始在某个领域里进行收藏,他就会感觉到他的心灵起了变化,他变得更快乐了,内心充满了深切的关怀,并且能以开明的态度理解世界上的万事万物。”
人生在世,最大的目的应该就是追求快乐,既然收藏能够给人带来这么大的快乐,为什么还要拒绝追求这样的美好呢?当然,追求美好也需要付出代价,而这个代价的主体,应该就是金钱。但卢修斯不这么认为:
当国王问特利沃尔齐奥元帅发动战争最需要什么时,元帅答道,最需要三件东西,钱、钱、钱。但是收藏不然,首要的并不是钱,我也想并不十分正式地归纳出三样收藏所需的不同的“Ge”来:耐心、记忆力、金钱,其中前两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补足后者的不足。
看来能够将一件事情长期的做下去,乃是收藏的第一要义,然而卢修斯把记忆力列在第二位,这一点我并不能够完全理解。以我的想象,搞收藏当然需要博闻强识,只有如此,才能练出来一幅火眼金睛,以此辨别真伪良窳。而第三点则需要有钱,能够买得起它。
对于这第三点,卢修斯在文中举到一个实例,那就是纽约收藏家冈茨的故事。冈茨夫妇并不是巨富,然而他们的藏品在1998年却拍出了两亿美元的价格。而佳士得拍卖行在拍卖通告中说了很长一段话,其中有几句道出了收藏的真谛:
积累不等于收藏,毫无意义的堆积是没有价值的。大收藏家总是从认知意义的角度安排他的藏品,试图通过出人意外的组合加强整体效果,在看似零散的物品间建立某种关联,往往以标新立异的构成挑战精神的眼睛。
既然如此,那就会产生一个新的问题。比如说,收藏一些普通之物,是否也能够有很高的成就?卢修斯在文中举出了收藏橙子包装纸的人,而我在现实中却知道不少人喜欢收集糖纸、可口可乐易拉罐等,这样的收藏有没有价值呢?卢修斯给出的答案是:
成功的收藏更多地取决于行动的决绝和藏品的丰富精炼,而不是取决于主题和藏品的“重要性”。
藏书者经常会困忧于一句提问:“你买这些书都看过吗?”对于这样的问法,很多爱书人都觉得愤怒,但没有找出最恰当的应对语言,而卢修斯在本书中的一段话,可谓这种问法的理性回答:
物品被人收藏后就脱离了原来的用途,而进入一个新的环境。书也一样,虽然书的“真正”功能――可读性――始终保持不变,但是它的收藏价值越高,这个功能就越靠后,而跃居首位的是它作为实物、作为历史与美学的见证的功能。
虽然这位卢修斯在本书中讲到了这么多爱书人大感惬意的话,但如前所言,他也会引用一些所谓学者的冷静观点,比如他在书中引用了美国精神病医生沃纳·闵斯特贝格的一种论调,此人称“这种强烈的需求根源在于早期的被遗弃感”,他的这句话我当然会抱以强烈的反对:难道这么多的爱书人都是被遗弃而产生的结果?而接下来,这位精神病医生又说:
藏品其实是一个自恋情绪受到伤害的人用来重建或加强自信的辅助手段,看来这条规律能使许多收藏家潜意识中模模糊糊的情趣盎然的记忆片断重新浮上意识层,许多在局外人看来显得稀奇古怪的行为也变得容易理解了……每个收藏家都有一双饥饿的眼睛。
他的这些说法怎能令爱书人赞同?但是,管他说得对和不对呢,先反对完再说吧。
此书也是黄婧送给我者。她在该书的扉页上写了这样一段话:“《藏书的乐趣》是一本对我影响颇大的书。也可以说,说这本书领着我慢慢踏入了做书编书的领域中。它虽然谈欧美西方的书,但把书中的美和乐趣用经验、故事的方式,呈现在了读者面前。受它的启发,我拜访了巴黎上百家书店,由此又开始了一段书店之旅。瞧,最后从法国回到国内时,便遇见了一本更了不起的《古书之美》。因书结缘,因书开启一段不一样的人生之旅,真是一件格外美好的事儿!”
原来,黄婧老师也有着寻访书店的爱好,她在聊天时还告诉我,她很想把西方的有特色的独立书店介绍到中国来,为此她还在网上联络了一位插画师,两人共同在巴黎采访了一些旧书店主,可惜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这部书最终未能完成。然而,她对书店之爱却并未消解,以至于回国后看到了《古书之美》,正因为这部书,才使我们相识,并让我听到了那么多的童话。
但是,她送给我的这部《藏书的乐趣》却不是童话。这部书我前后买过好几本,每次翻阅都会有新的收获,这不止是眼界问题,更多者我觉得是心境的变化。比如该书目录之后,有一幅整页的黑白照片,这张照片是一间西式的宽大书房,书房主人躺在软软的沙发上,手里拿着一份报纸,因为拍摄角度的问题,我看不清他是闭着眼,还是在仰望自己的书架,但无论哪一种,都让人感到无比的惬意与舒适。
然而,卢修斯的这部书,从哪个角度读来,都不能给人以如此之惬意。我觉得这位卢修斯不但懂书,他还是一位理智之人,将这两种性格集于一身,就很容易形成一种冷酷的客观。他能抛开现象直奔主题,有些话让爱书人听来大感受用,还有一些论调,虽然明知他的所言是事实,但却是真实的残酷。
从好的角度来看,卢修斯认为爱书之人就要大胆的去爱,用不着去寻觅别人听得懂的借口。他在序言中说道:“私人藏书家毋须在任何人面前为自己的任何行为辩护,只要他能摆脱流行的藏书样板和模式的束缚,不强迫自己去适应它们,他的活动空间就是完全自由的。藏书家逐步建立了自己轨道之后,就能得到真正的满足,这种轨道也不是一开始就确定下来的,而是在前进中形成的,蓦然回首时,藏书家才会认清他自己的轨道。”
既然藏书如此的令人陶醉其中,那为什么很多人却难以走入这个行列呢?卢修斯认为:“所以,借用一句久经考验普通有效的格言来说,藏书伊始需要的不是大决心,而是小行动。只有在行动中,道路的方向才会渐渐地明朗起来。有些自豪的藏书家在回首往事时,发现所谓始终不渝的志向,其实也就是从微乎其微的知识准备开始,坚持不懈地在迷雾中摸索前进。”
那么藏书的价值应当如何来表述呢?卢修斯在这里引用了著名的画廊主持人阿道夫·里希特瓦尔克说过的两段话:“藏书活动胜过一切教育手段,因为它能增强我们的感觉、智力和心灵的力量,从而使得起初的狭隘的占有快感得到无限的升华。”“经验表明,一个人一旦开始在某个领域里进行收藏,他就会感觉到他的心灵起了变化,他变得更快乐了,内心充满了深切的关怀,并且能以开明的态度理解世界上的万事万物。”
人生在世,最大的目的应该就是追求快乐,既然收藏能够给人带来这么大的快乐,为什么还要拒绝追求这样的美好呢?当然,追求美好也需要付出代价,而这个代价的主体,应该就是金钱。但卢修斯不这么认为:
当国王问特利沃尔齐奥元帅发动战争最需要什么时,元帅答道,最需要三件东西,钱、钱、钱。但是收藏不然,首要的并不是钱,我也想并不十分正式地归纳出三样收藏所需的不同的“Ge”来:耐心、记忆力、金钱,其中前两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补足后者的不足。
看来能够将一件事情长期的做下去,乃是收藏的第一要义,然而卢修斯把记忆力列在第二位,这一点我并不能够完全理解。以我的想象,搞收藏当然需要博闻强识,只有如此,才能练出来一幅火眼金睛,以此辨别真伪良窳。而第三点则需要有钱,能够买得起它。
对于这第三点,卢修斯在文中举到一个实例,那就是纽约收藏家冈茨的故事。冈茨夫妇并不是巨富,然而他们的藏品在1998年却拍出了两亿美元的价格。而佳士得拍卖行在拍卖通告中说了很长一段话,其中有几句道出了收藏的真谛:
积累不等于收藏,毫无意义的堆积是没有价值的。大收藏家总是从认知意义的角度安排他的藏品,试图通过出人意外的组合加强整体效果,在看似零散的物品间建立某种关联,往往以标新立异的构成挑战精神的眼睛。
既然如此,那就会产生一个新的问题。比如说,收藏一些普通之物,是否也能够有很高的成就?卢修斯在文中举出了收藏橙子包装纸的人,而我在现实中却知道不少人喜欢收集糖纸、可口可乐易拉罐等,这样的收藏有没有价值呢?卢修斯给出的答案是:
成功的收藏更多地取决于行动的决绝和藏品的丰富精炼,而不是取决于主题和藏品的“重要性”。
藏书者经常会困忧于一句提问:“你买这些书都看过吗?”对于这样的问法,很多爱书人都觉得愤怒,但没有找出最恰当的应对语言,而卢修斯在本书中的一段话,可谓这种问法的理性回答:
物品被人收藏后就脱离了原来的用途,而进入一个新的环境。书也一样,虽然书的“真正”功能――可读性――始终保持不变,但是它的收藏价值越高,这个功能就越靠后,而跃居首位的是它作为实物、作为历史与美学的见证的功能。
虽然这位卢修斯在本书中讲到了这么多爱书人大感惬意的话,但如前所言,他也会引用一些所谓学者的冷静观点,比如他在书中引用了美国精神病医生沃纳·闵斯特贝格的一种论调,此人称“这种强烈的需求根源在于早期的被遗弃感”,他的这句话我当然会抱以强烈的反对:难道这么多的爱书人都是被遗弃而产生的结果?而接下来,这位精神病医生又说:
藏品其实是一个自恋情绪受到伤害的人用来重建或加强自信的辅助手段,看来这条规律能使许多收藏家潜意识中模模糊糊的情趣盎然的记忆片断重新浮上意识层,许多在局外人看来显得稀奇古怪的行为也变得容易理解了……每个收藏家都有一双饥饿的眼睛。
他的这些说法怎能令爱书人赞同?但是,管他说得对和不对呢,先反对完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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