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绝大部分人都认为娱乐圈太乱了,部分家长更是禁止自己的孩子与娱乐圈的人交往![感冒]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在舞台上的明星们真的是非常光鲜亮丽,深受男孩女孩的追捧。今天,我们就来聊一位被称为“宅男女神”的模特,她就是钟鹿纯。
钟鹿纯是一名90后,凭借较好的身材与漂亮的脸蛋,19岁开始就开始参加各种车展和走秀的活动![感冒]两年后,钟鹿纯被邀请参加上海保时捷公司的车展![感冒]也正是因为这次机会,让保时捷大卖,更让钟鹿纯在模特界小有名气了![感冒]
后来,钟鹿纯一路向上,参加了CCTV举办的模特大赛,虽然她闯进了总决赛,但最终因为长相比较稚嫩,经验比较少,最终没能坐到冠军的位置。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次大赛,让钟鹿纯更加坚定了自己成为一名模特的决心,也让不少人记住了这名拥有天使脸蛋,魔鬼身材的漂亮女孩。
2015年,钟鹿纯参加了《爱上超模》这款综艺,在综艺里,钟鹿纯的表现特别棒,成功的吸引了屏幕前观众们的眼球,更是被许多网友封为“宅男女神”![感冒]然而,可所谓人红是非多,自从钟鹿纯火了以后,网上就出现了许多关于她的黑料![感冒]
刚开始,有媒体爆料称钟鹿纯是“国民老公”王思聪的女友,虽然男方对此没有回应,女方称这是一则假新闻,但是直到如今,仍然有人将她和王思聪联系到一起。并且,在这之后,关于钟鹿纯的黑料越来越多,更有传闻称“钟鹿纯自曝被潜规则100多次![感冒]”
虽然这则标题看起来比较夸张,有种拿大众当“傻子”的感觉,但是人们总是对于这种事有着格外多的好奇心![感冒]当这则新闻被传得越来越糟糕时,钟鹿纯也忍不住了,直接拿小号回怼了文章的作者,声称:“这是哪个xx写的?一百多次要累死我?”
虽然这种标题一看就是假的,再加上当事人的回复,许多人都把这件事当个笑话,随便看一下,笑一下,就过去了。但是也正是因为这件事,让越来越多的人认识了钟鹿纯,女方也因此“黑火”了一把。
这时候,又有人称,这篇文章很有可能就是钟鹿纯团队写的,目的就是给女方炒作![感冒]毕竟,在娱乐圈里,这种事情可不在少数![感冒]如果是真的,显然这次她的团队炒作结果很成功,钟鹿纯确实火了,也洗白了。但是也有人表示质疑,就算是炒作,也不可能拿女明星的名声来炒作,毕竟这种事一旦没能洗白,那女星的星途也就终止了。
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件事也就没人谈论了,钟鹿纯也回到了自己该有的生活中![感冒]值得注意的是,很多模特最终都跑到了娱乐圈,或参加各种综艺,或去拍戏,但是钟鹿纯却一直在模特圈里,混的风生水起![感冒]如今的钟鹿纯已经年过30了,有了自己的事业与爱情,过上了属于自己的幸福人生。对此,你怎么看呢?
钟鹿纯是一名90后,凭借较好的身材与漂亮的脸蛋,19岁开始就开始参加各种车展和走秀的活动![感冒]两年后,钟鹿纯被邀请参加上海保时捷公司的车展![感冒]也正是因为这次机会,让保时捷大卖,更让钟鹿纯在模特界小有名气了![感冒]
后来,钟鹿纯一路向上,参加了CCTV举办的模特大赛,虽然她闯进了总决赛,但最终因为长相比较稚嫩,经验比较少,最终没能坐到冠军的位置。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次大赛,让钟鹿纯更加坚定了自己成为一名模特的决心,也让不少人记住了这名拥有天使脸蛋,魔鬼身材的漂亮女孩。
2015年,钟鹿纯参加了《爱上超模》这款综艺,在综艺里,钟鹿纯的表现特别棒,成功的吸引了屏幕前观众们的眼球,更是被许多网友封为“宅男女神”![感冒]然而,可所谓人红是非多,自从钟鹿纯火了以后,网上就出现了许多关于她的黑料![感冒]
刚开始,有媒体爆料称钟鹿纯是“国民老公”王思聪的女友,虽然男方对此没有回应,女方称这是一则假新闻,但是直到如今,仍然有人将她和王思聪联系到一起。并且,在这之后,关于钟鹿纯的黑料越来越多,更有传闻称“钟鹿纯自曝被潜规则100多次![感冒]”
虽然这则标题看起来比较夸张,有种拿大众当“傻子”的感觉,但是人们总是对于这种事有着格外多的好奇心![感冒]当这则新闻被传得越来越糟糕时,钟鹿纯也忍不住了,直接拿小号回怼了文章的作者,声称:“这是哪个xx写的?一百多次要累死我?”
虽然这种标题一看就是假的,再加上当事人的回复,许多人都把这件事当个笑话,随便看一下,笑一下,就过去了。但是也正是因为这件事,让越来越多的人认识了钟鹿纯,女方也因此“黑火”了一把。
这时候,又有人称,这篇文章很有可能就是钟鹿纯团队写的,目的就是给女方炒作![感冒]毕竟,在娱乐圈里,这种事情可不在少数![感冒]如果是真的,显然这次她的团队炒作结果很成功,钟鹿纯确实火了,也洗白了。但是也有人表示质疑,就算是炒作,也不可能拿女明星的名声来炒作,毕竟这种事一旦没能洗白,那女星的星途也就终止了。
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件事也就没人谈论了,钟鹿纯也回到了自己该有的生活中![感冒]值得注意的是,很多模特最终都跑到了娱乐圈,或参加各种综艺,或去拍戏,但是钟鹿纯却一直在模特圈里,混的风生水起![感冒]如今的钟鹿纯已经年过30了,有了自己的事业与爱情,过上了属于自己的幸福人生。对此,你怎么看呢?
又拉出个小陈拍明星来洗脑。我本来不想破的,忍了一天,今天来破一破。因为我想叫醒那些还在为了刘学义张予曦恋情而四处奔走解释是假的的四宝饭们。
1,江小宴,张予曦工作室,刘学义工作室,小陈拍明星,四个号子。你为什么前三个号子通通不信,只信小陈拍明星???是不是潜意识只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
而且,江小宴与小陈拍明星,都是拍照卖照赚流量赚钱。是属于同行业的。你为什么这么分开看两者?
2.好。我也相信小陈拍明星是好人。我就着你们的思路,来看看小陈拍明星。按着他提供的料来。
8月25号中午10点27,小陈拍明星,图1,拍到了刘学义进化妆室。小陈拍明星说,义哥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两个地方。
但是江小宴那边提供的是11点30。图2.刘学义出现在张予曦家门口。
我请问:10点27跟11点30,是同一时间吗???
刘学义进了化妆室就被锁起来了,动弹不得,不能中途回家一趟吗?
横店那么小,化妆室跟张予曦家,难道隔一个小时车程啊??天南海北啊。。刘学义到了化妆室,没化妆,转身回去一趟拿点忘了拿的东西,或者有其他突发事情必须临时回家一趟,不行吗?
图2刘学义出现在张予曦家门口。就是没妆成的状态啊。他如果妆成了,头上有个发坨,是不可能戴帽子的。
这里还可以再深入的推理,他为什么要敲门。因为他没带包没带钥匙上来,他就是临时回来一趟拿东西。
而且你看看,图1图2是不是相同的帽子。同一天先去化妆室,中途回家一趟,不行吗。
至于8月26号,江小宴也是拍到刘学义跟张予曦出小区。所以跟小陈拍明星提供的8月26号10点多入化妆室时间。没有任何冲突矛盾点。。
最后。我想再说一句。按你们粉丝说的。
是炒作。那我请问,刘学义,张予曦,狗瑞,三方拍这炒作的图片,连自己什么日子拍的图片,都搞不清楚吗?提供个错误的时间爆出来?三方没有一个带了脑子?连拍照日子都能记错?
1,江小宴,张予曦工作室,刘学义工作室,小陈拍明星,四个号子。你为什么前三个号子通通不信,只信小陈拍明星???是不是潜意识只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
而且,江小宴与小陈拍明星,都是拍照卖照赚流量赚钱。是属于同行业的。你为什么这么分开看两者?
2.好。我也相信小陈拍明星是好人。我就着你们的思路,来看看小陈拍明星。按着他提供的料来。
8月25号中午10点27,小陈拍明星,图1,拍到了刘学义进化妆室。小陈拍明星说,义哥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两个地方。
但是江小宴那边提供的是11点30。图2.刘学义出现在张予曦家门口。
我请问:10点27跟11点30,是同一时间吗???
刘学义进了化妆室就被锁起来了,动弹不得,不能中途回家一趟吗?
横店那么小,化妆室跟张予曦家,难道隔一个小时车程啊??天南海北啊。。刘学义到了化妆室,没化妆,转身回去一趟拿点忘了拿的东西,或者有其他突发事情必须临时回家一趟,不行吗?
图2刘学义出现在张予曦家门口。就是没妆成的状态啊。他如果妆成了,头上有个发坨,是不可能戴帽子的。
这里还可以再深入的推理,他为什么要敲门。因为他没带包没带钥匙上来,他就是临时回来一趟拿东西。
而且你看看,图1图2是不是相同的帽子。同一天先去化妆室,中途回家一趟,不行吗。
至于8月26号,江小宴也是拍到刘学义跟张予曦出小区。所以跟小陈拍明星提供的8月26号10点多入化妆室时间。没有任何冲突矛盾点。。
最后。我想再说一句。按你们粉丝说的。
是炒作。那我请问,刘学义,张予曦,狗瑞,三方拍这炒作的图片,连自己什么日子拍的图片,都搞不清楚吗?提供个错误的时间爆出来?三方没有一个带了脑子?连拍照日子都能记错?
#官方回应西安地铁保安拖拽女子事件# 似乎很庆幸,面对这次舆情,公众的认知,并没有因为官方的一纸通报而随它逐流;但是,假如没有相关的现场录屏,公众在面对官方的那一纸通报时,究竟会做出怎样的评判?对当事人造成多大的伤害?这其中是否透露着一些信号,如果没有信息的公正和透明 ,人格与尊严将危如累卵,毫无保障。
庆幸,还好有大家的镜头记录,虽然当时,如果能多一些仗义会更好。比如出面劝说和制止,电话显得大声一点固然不合理,但是这绝不是其他乘客谩骂、打人的理由;保安偏向针对女乘客暴力拖拽,更是被不少网友包括我认为是涉嫌违法犯罪。
今天13:08,由 央视新闻 发布了 西安市公安局就此事件发布的通报。我认为,很有必要将此通报内容,与我们所了解到的现场信息加以对照,以了解多一些的社会现状,或者说女性在社会中所遭遇的困境!
1. 通报称,“因其(女乘客)接打电话声音较大,对面乘客陈某提醒其注意言行”。这看上去,“对面乘客”特别像是文明的化身,而这起事件中的女乘客,就此成了反面的典型,开启了“扰乱治安”的代名词。
但据相关知情人士介绍说,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对面乘客动不动就用一句“女流氓”招呼。这就是“提醒其注意言行”?
2. 通报称,“随即两人发生口角”。如果单纯联系通报的上下文,可以明确得出“对面乘客”是“好意提醒”,却突遭“飞来横祸”的口角。这显然又是在向公众传达,女乘客“无理取闹”……但真是这样吗?
3. 通报称,“随后发生轻微肢体冲突”。但据爆料,是女子紧接着被打,同时女乘客的雨伞也被弄成了两截,似乎可见动作不小。但是,顺着通报的意思看,是更进一步说明女乘客“不识好歹”,以及,掩盖了爆料中所述的“对面乘客”先骂后打的“主观恶性”。
4. 通报称,“地铁公司保安员陈某某到场制止双方冲突,并要求两人下车进行处理,郭某拒绝下车。”从现有视频材料中,倒没有呈现出这一段。但依据前面所述的通报的惯性,对这一条,我们恐怕也很难说它就是真实。以及,为什么说女乘客“拒绝下车”,难道“对面乘客陈某”同意下车处理了?存疑。建议西安地铁,可以用监控证实一下。
5. 通报称,“因(女乘客)郭某持续大声吵闹,影响了地铁公共秩序”,“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郭某下车,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个人认为,弄坏了雨伞也好,还是女乘客被打了也罢,要求赔偿也不过分。实在有什么协调不好的,也可以报警取证处理(虽然可能也有些不靠谱)。但从爆料视频中可见,保安在女乘客要求对面乘客加微信赔偿她并遭拒绝以后,直接把女乘客暴力拖拽出地铁,她几乎被拖拽得一丝不挂!!!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制止双方冲突”、“要求两人下车处理”???——通告所述的造成“部分身体暴露”,却怎么看起来很不值一提的样子呢???换谁家女子,能答应????
6. “随后,郭某再次返回车厢,自行整理好衣服,未再与他人发生争执,于18时05分从丈八北路站自行离开”。呵呵。事实是,女乘客被几乎一丝不挂以后,返回车厢,,从视频中看见保安又紧跟着追了过去……在爆料视频中,还听到女乘客要求看监控!地铁方面,有责任提供给她相应的监控记录,真正查明、并且向公众说清楚真相!
通报的结论是,
第一点,女乘客“在地铁车厢内大声吵闹,并与乘客陈某有轻微肢体冲突,扰乱地铁公共秩序”!
——这通报内容,与我们看见的爆料信息比较:“差别之大,就如同是人类和猴子之间,虽可以说同源,但绝不能说同类。”
通报,除了不断向公众的潜意识传达如上一个所谓“结论”,极力回避当事女子是如何从一个电话,发展成眼前——被——“扰乱治安”的逻辑!!!这才是真正值得人们审视和思考的重点!换种角度来说,如果没有公众的正义爆料以及关注,该女子该遭受怎样的不公!
难道不是因为一个电话而被骂、被打、被拖拽,才有所谓的“扰乱公共秩序”?换句话说,真正“扰乱公共秩序”的也许不是女乘客,而是那个“对面乘客”和保安员。可是为什么现在却成了这样的一个通报结果呢?
第二点,“保安员陈某某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不冷静,方法简单粗暴,存在拖拽行为,造成恶劣影响。”
——毋庸置疑,保安的做法绝对是错误的,同时在此基础上,更需要思考一下,他的行为究竟是否违法犯罪。显然,对女乘客这种程度的行为,绝对不是一个道歉赔偿就可以抵消得了的。
客观上说,其暴力以及公然败坏他人名誉,这是不争的事实了;主观上来说,对照“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侮辱行为会造成败坏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从对保安员造成了女乘客几乎一丝不挂、置之不理的一面去看,当时其毫无歉意,甚至一再拖拽当时已经几乎一丝不挂的女乘客,可见其具有“故意”的一面!!
据刑法第246条规定,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这够不上???
6. 通报称,“根据目前调查掌握证据,乘客郭某、陈某扰乱地铁公共秩序的行为,情节轻微”。好一个“情节轻微”!西安公安表示只要“批评教育”一下就可以了,那么按照这样的价值观念发展下去,从今往后,女性还没咋地,也尽可以被随意的方式处理?毕竟成本只要一个“批评教育”就可以了。科学吗?法治吗?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保安公司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市地铁运营分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做进一步处理。”——似乎有模有样的,但是对根本的问题,却毫无处理,没有着落!
庆幸,还好有大家的镜头记录,虽然当时,如果能多一些仗义会更好。比如出面劝说和制止,电话显得大声一点固然不合理,但是这绝不是其他乘客谩骂、打人的理由;保安偏向针对女乘客暴力拖拽,更是被不少网友包括我认为是涉嫌违法犯罪。
今天13:08,由 央视新闻 发布了 西安市公安局就此事件发布的通报。我认为,很有必要将此通报内容,与我们所了解到的现场信息加以对照,以了解多一些的社会现状,或者说女性在社会中所遭遇的困境!
1. 通报称,“因其(女乘客)接打电话声音较大,对面乘客陈某提醒其注意言行”。这看上去,“对面乘客”特别像是文明的化身,而这起事件中的女乘客,就此成了反面的典型,开启了“扰乱治安”的代名词。
但据相关知情人士介绍说,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对面乘客动不动就用一句“女流氓”招呼。这就是“提醒其注意言行”?
2. 通报称,“随即两人发生口角”。如果单纯联系通报的上下文,可以明确得出“对面乘客”是“好意提醒”,却突遭“飞来横祸”的口角。这显然又是在向公众传达,女乘客“无理取闹”……但真是这样吗?
3. 通报称,“随后发生轻微肢体冲突”。但据爆料,是女子紧接着被打,同时女乘客的雨伞也被弄成了两截,似乎可见动作不小。但是,顺着通报的意思看,是更进一步说明女乘客“不识好歹”,以及,掩盖了爆料中所述的“对面乘客”先骂后打的“主观恶性”。
4. 通报称,“地铁公司保安员陈某某到场制止双方冲突,并要求两人下车进行处理,郭某拒绝下车。”从现有视频材料中,倒没有呈现出这一段。但依据前面所述的通报的惯性,对这一条,我们恐怕也很难说它就是真实。以及,为什么说女乘客“拒绝下车”,难道“对面乘客陈某”同意下车处理了?存疑。建议西安地铁,可以用监控证实一下。
5. 通报称,“因(女乘客)郭某持续大声吵闹,影响了地铁公共秩序”,“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郭某下车,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个人认为,弄坏了雨伞也好,还是女乘客被打了也罢,要求赔偿也不过分。实在有什么协调不好的,也可以报警取证处理(虽然可能也有些不靠谱)。但从爆料视频中可见,保安在女乘客要求对面乘客加微信赔偿她并遭拒绝以后,直接把女乘客暴力拖拽出地铁,她几乎被拖拽得一丝不挂!!!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制止双方冲突”、“要求两人下车处理”???——通告所述的造成“部分身体暴露”,却怎么看起来很不值一提的样子呢???换谁家女子,能答应????
6. “随后,郭某再次返回车厢,自行整理好衣服,未再与他人发生争执,于18时05分从丈八北路站自行离开”。呵呵。事实是,女乘客被几乎一丝不挂以后,返回车厢,,从视频中看见保安又紧跟着追了过去……在爆料视频中,还听到女乘客要求看监控!地铁方面,有责任提供给她相应的监控记录,真正查明、并且向公众说清楚真相!
通报的结论是,
第一点,女乘客“在地铁车厢内大声吵闹,并与乘客陈某有轻微肢体冲突,扰乱地铁公共秩序”!
——这通报内容,与我们看见的爆料信息比较:“差别之大,就如同是人类和猴子之间,虽可以说同源,但绝不能说同类。”
通报,除了不断向公众的潜意识传达如上一个所谓“结论”,极力回避当事女子是如何从一个电话,发展成眼前——被——“扰乱治安”的逻辑!!!这才是真正值得人们审视和思考的重点!换种角度来说,如果没有公众的正义爆料以及关注,该女子该遭受怎样的不公!
难道不是因为一个电话而被骂、被打、被拖拽,才有所谓的“扰乱公共秩序”?换句话说,真正“扰乱公共秩序”的也许不是女乘客,而是那个“对面乘客”和保安员。可是为什么现在却成了这样的一个通报结果呢?
第二点,“保安员陈某某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不冷静,方法简单粗暴,存在拖拽行为,造成恶劣影响。”
——毋庸置疑,保安的做法绝对是错误的,同时在此基础上,更需要思考一下,他的行为究竟是否违法犯罪。显然,对女乘客这种程度的行为,绝对不是一个道歉赔偿就可以抵消得了的。
客观上说,其暴力以及公然败坏他人名誉,这是不争的事实了;主观上来说,对照“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侮辱行为会造成败坏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从对保安员造成了女乘客几乎一丝不挂、置之不理的一面去看,当时其毫无歉意,甚至一再拖拽当时已经几乎一丝不挂的女乘客,可见其具有“故意”的一面!!
据刑法第246条规定,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这够不上???
6. 通报称,“根据目前调查掌握证据,乘客郭某、陈某扰乱地铁公共秩序的行为,情节轻微”。好一个“情节轻微”!西安公安表示只要“批评教育”一下就可以了,那么按照这样的价值观念发展下去,从今往后,女性还没咋地,也尽可以被随意的方式处理?毕竟成本只要一个“批评教育”就可以了。科学吗?法治吗?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保安公司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市地铁运营分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做进一步处理。”——似乎有模有样的,但是对根本的问题,却毫无处理,没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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