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托幼教育体系助力三孩生育政策落地】#中教君评论# 三孩生育政策及其配套支持措施直接回应了广大百姓的需求与共同关切。诸多研究表明,育龄夫妇的生育意愿特别是生育意愿要转化为生育行为与多方面因素有关,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相关经济社会政策是否健全、友好,是影响家庭生育抉择的关键,而这其中关键和核心的就是是否具有健全、完善的托幼教育体系,即托幼教育资源的可及性、便利性、普惠性与质量能否较好地满足广大家长的需求。
由于历史等多方面原因,当前我国面向0—6、7岁儿童的托幼教育体系,特别是面向3岁以下儿童的托育体系,离百姓需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难以有效支撑生育政策优化的客观需求,“入托难”“入好园难”“上不起”“不放心”成为制约生育潜力释放的重要瓶颈。一是托幼教育资源整体上存在较大的供需缺口。根据相关调查,约35%的婴幼儿家庭有入托意愿,但目前入托率仅为5.5%左右;中西部地区、农村欠发达地区的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仍然短缺,还有一些乡镇没有一所中心幼儿园。国家统计局今年2月25日发布的《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公报(第四号)》指出,在国家贫困县中,有幼儿园的行政村只有46.2%,不到一半。二是托幼教育服务质量参差不齐。通过近十余年的努力,“入园难”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但“入好园难”问题仍在不少地区存在;特别是托育机构质量参差不齐,难以成为家长放心可托的有效资源。三是托育服务普惠性亟待提高。现有托育机构主要以民办机构为主,价格相对较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调研结果显示,现有托育机构中不到两成是公办、普惠的,大多数是民办机构;能承担其价格的家庭不足1/3。上述问题直接成为育龄夫妇对生育孩子“无处可托”“不放心”等的担忧,也直接影响其生育后的就业回归、平衡育儿与工作间的关系,进而影响其生育决策。
为解决广大育龄夫妇生育的首要顾虑,积极回应社会广泛需求与关切,《决定》明确提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持续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适应我国新形势下人口重大战略部署,为推动三孩生育政策实施落地,托幼教育当先行,加快促进我国普惠性、有质量的托幼教育体系建设,提升托幼服务供给水平与质量。
首先,做好顶层设计,科学规划布局。各省份要加强对未来3年、5至10年各地区人口数量、结构和分布情况等研判,测算新增人口对托幼教育的需求总量;在此基础上对托幼机构的层次、数量、布局等统筹谋划,提前布局,特别是在人口集中地区、城乡接合部地区、中西部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要着力补齐托幼教育服务资源的短板。坚持省级指导、市级牵头的原则,统筹各部门力量做好市域内各区县托幼资源规划与布局,切实把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与区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教育发展规划、乡村振兴规划等统筹协调,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就近就便、托幼一体化”的普惠性托幼教育资源体系。
其次,坚持改革创新的思路,有效扩大多种性质普惠性托幼资源供给。加大投入力度,通过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托育机构,着力建立健全公办托幼资源体系,并发挥其保基本、兜底线,引领方向、保障质量和平抑价格的重要作用。坚持公民办并举,借鉴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经验,运用政策引导与支持充分调动社会组织、人民团体等多方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托育机构。在城镇地区,依托社区现有场所和设施,加强社区托育资源建设,鼓励和支持将托幼服务纳入民生实事和社区综合服务范畴;要求新建小区同步规划、配套建设托幼机构,推动托幼服务需求就地就近解决。在农村地区,灵活采用建立综合性托幼中心、流动托幼机构、季节班等多种形式,积极拓展普惠性托幼服务资源。
第三,充分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集体等举办托幼机构,鼓励并支持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我国的国有企业、高校、机关和集体等举办托幼机构有非常丰富的经验,并因具有就近就便、价格优惠、质量优良和安全放心等特点而深受欢迎。当前应充分发动与支持国有企业、高校、机关、集体等积极举办普惠性托幼机构,利用单位自有场地单独举办或联合举办,也可与区域内公办机构实行集团办托,并通过土地划拨与优惠、税费减免、租金补助、教师培训、综合奖补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以调动广大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和集体等举办普惠性托幼机构的积极性,充分释放潜在的托幼资源供给潜能。
第四,大力推动教师、保育员、保健员等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夯实优质托幼服务人才基础。需以高质量、专业化的托幼人才助推托幼服务的高质量。一方面要鼓励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等设立相关专业,培养大批既具有高度责任心、敬业精神,又有专业知识、能力和专业精神的各类托幼人才;另一方面,应为各类托幼人才的专业化提供制度保障,建立起对各类托幼人员的资质条件、准入标准、考核评价标准和培训制度等政策体系,还应根据队伍建设的需要,建立健全各类托幼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系列,既体现对其作为专业人员的充分尊重,也有利于激励其不断提高专业水平。此外,也应建立和完善各类托幼人员的薪酬、社保等待遇保障政策制度,鼓励并支持广大托幼从业人员用心、用情、提供有质量的托幼教育服务,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广大家长安心放心就业工作。(作者:庞丽娟 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
由于历史等多方面原因,当前我国面向0—6、7岁儿童的托幼教育体系,特别是面向3岁以下儿童的托育体系,离百姓需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难以有效支撑生育政策优化的客观需求,“入托难”“入好园难”“上不起”“不放心”成为制约生育潜力释放的重要瓶颈。一是托幼教育资源整体上存在较大的供需缺口。根据相关调查,约35%的婴幼儿家庭有入托意愿,但目前入托率仅为5.5%左右;中西部地区、农村欠发达地区的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仍然短缺,还有一些乡镇没有一所中心幼儿园。国家统计局今年2月25日发布的《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公报(第四号)》指出,在国家贫困县中,有幼儿园的行政村只有46.2%,不到一半。二是托幼教育服务质量参差不齐。通过近十余年的努力,“入园难”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但“入好园难”问题仍在不少地区存在;特别是托育机构质量参差不齐,难以成为家长放心可托的有效资源。三是托育服务普惠性亟待提高。现有托育机构主要以民办机构为主,价格相对较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调研结果显示,现有托育机构中不到两成是公办、普惠的,大多数是民办机构;能承担其价格的家庭不足1/3。上述问题直接成为育龄夫妇对生育孩子“无处可托”“不放心”等的担忧,也直接影响其生育后的就业回归、平衡育儿与工作间的关系,进而影响其生育决策。
为解决广大育龄夫妇生育的首要顾虑,积极回应社会广泛需求与关切,《决定》明确提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持续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适应我国新形势下人口重大战略部署,为推动三孩生育政策实施落地,托幼教育当先行,加快促进我国普惠性、有质量的托幼教育体系建设,提升托幼服务供给水平与质量。
首先,做好顶层设计,科学规划布局。各省份要加强对未来3年、5至10年各地区人口数量、结构和分布情况等研判,测算新增人口对托幼教育的需求总量;在此基础上对托幼机构的层次、数量、布局等统筹谋划,提前布局,特别是在人口集中地区、城乡接合部地区、中西部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要着力补齐托幼教育服务资源的短板。坚持省级指导、市级牵头的原则,统筹各部门力量做好市域内各区县托幼资源规划与布局,切实把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与区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教育发展规划、乡村振兴规划等统筹协调,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就近就便、托幼一体化”的普惠性托幼教育资源体系。
其次,坚持改革创新的思路,有效扩大多种性质普惠性托幼资源供给。加大投入力度,通过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托育机构,着力建立健全公办托幼资源体系,并发挥其保基本、兜底线,引领方向、保障质量和平抑价格的重要作用。坚持公民办并举,借鉴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经验,运用政策引导与支持充分调动社会组织、人民团体等多方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托育机构。在城镇地区,依托社区现有场所和设施,加强社区托育资源建设,鼓励和支持将托幼服务纳入民生实事和社区综合服务范畴;要求新建小区同步规划、配套建设托幼机构,推动托幼服务需求就地就近解决。在农村地区,灵活采用建立综合性托幼中心、流动托幼机构、季节班等多种形式,积极拓展普惠性托幼服务资源。
第三,充分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集体等举办托幼机构,鼓励并支持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我国的国有企业、高校、机关和集体等举办托幼机构有非常丰富的经验,并因具有就近就便、价格优惠、质量优良和安全放心等特点而深受欢迎。当前应充分发动与支持国有企业、高校、机关、集体等积极举办普惠性托幼机构,利用单位自有场地单独举办或联合举办,也可与区域内公办机构实行集团办托,并通过土地划拨与优惠、税费减免、租金补助、教师培训、综合奖补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以调动广大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和集体等举办普惠性托幼机构的积极性,充分释放潜在的托幼资源供给潜能。
第四,大力推动教师、保育员、保健员等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夯实优质托幼服务人才基础。需以高质量、专业化的托幼人才助推托幼服务的高质量。一方面要鼓励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等设立相关专业,培养大批既具有高度责任心、敬业精神,又有专业知识、能力和专业精神的各类托幼人才;另一方面,应为各类托幼人才的专业化提供制度保障,建立起对各类托幼人员的资质条件、准入标准、考核评价标准和培训制度等政策体系,还应根据队伍建设的需要,建立健全各类托幼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系列,既体现对其作为专业人员的充分尊重,也有利于激励其不断提高专业水平。此外,也应建立和完善各类托幼人员的薪酬、社保等待遇保障政策制度,鼓励并支持广大托幼从业人员用心、用情、提供有质量的托幼教育服务,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广大家长安心放心就业工作。(作者:庞丽娟 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
【答好人口趋势带给教育的新命题】#中教君评论# 人口与教育之间有着紧密的交互关系,人口对教育提出了需求,而教育则持续推动着人口流动和结构变化。人口规模、空间和结构的变化,意味着教育政策也要做相应的调整和优化,否则就会导致教育资源错配和教育质量下降。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七普”)披露的主要数据,特别是人口的年龄结构、空间分布和城乡布局等内容,对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政策调整有重要意义。
从人口受教育情况来看,七普数据显示2020年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比例为15.47%,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8.93%增长了73.2%,是各类受教育程度中变化幅度最大的。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2010年的9.08年提高至9.91年,有13个省份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这表明过去10年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势头强劲,特别是高等教育普及率大幅提升。
在越来越多的人有大学可上的同时,上学难转化为上好学的问题。基础教育阶段,让孩子们享受公平优质的教育,是提升教育质量的关键;进一步做好高等教育的扩容增量和提质增效,优化高教资源在各地区的布局,使更多青年有机会跻身知名高等学府,需要重点关注。
2020年与2010年相比,总人口增加7205万人,增长5.38%,人口增长速度较2010年有所放缓。虽然我国人口未来仍然会处于增长通道,但是很快将会达到人口峰值。为此,需要考虑通过补齐学前教育的短板来提升人口出生率。
许多独生子女和双职工家庭,生育意愿普遍不高。如果不能有效解决学龄前儿童入托问题,那么就很难真正激发育龄家庭的生育意愿。因此,要加大对学龄前儿童的托育投入,借助市场力量来扩大有效供给;加强托育服务产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使之成为未来提升人口出生率的重要措施之一。
人口增速放缓也意味着要做好基础教育学位供给结构调整和优化工作。基础教育资源在不同地区的不均衡不充分配置问题还将继续存在,因此要做好欠发达地区的基础教育帮扶工作,使教育资源更多向人口流入地倾斜。
七普数据还显示,2020年中国有超过63%的人口居住在城镇,城镇人口比例比2010年上升14.21%。这表明人口进一步向大中城市和东部地区集聚,并给城市教育资源配置带来新的挑战。此外,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超过1.1亿人,与2010年相比增长192.66%,这可能导致学住分离问题进一步凸显。如何进一步做好市内学位的公平高效配置,将是未来一段时期特别需要关注的问题。扩大基础教育学位的分配区域,实现中小学贯通制学位分配,都可能是未来需要考虑的政策选项。
当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成为新市民,流动人口的家庭随迁和子女教育问题,就关乎新型城镇化的质量和市民化的进程。目前以户籍和住房等为依据来分配教育机会的政策,需要考虑在流动人口加速市民化的背景下如何调整。不让流动儿童和未成年人掉队,为他们提供公平优质的城镇教育,就成为教育政策面临的重大挑战。否则,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如果得不到妥善解决,将可能使新市民面临阶层向上流动的天花板,乃至出现贫困代际传递,不利于新型城镇化的包容性推进。与此同时,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政策背景下,要让乡村儿童和中小学生可以就近入学,在享受优质教育的同时可以不忘乡愁。
七普数据表明中国60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比为18.7%,其中65岁及以上占13.5%,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值得注意的是,人口老龄化意味着银发经济的来临,如何让终身教育成为老年人的生活新常态,就成为成人教育特别需要关注的问题。随着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人口老龄化使成人教育事业发展前景广阔。老年人退休、返聘和再就业,都使接受继续教育需求旺盛。考虑到短视频和直播等新兴技术带来的新机遇,通过新兴互联网平台提供各类教育和传播知识就显得尤为重要。要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和适老化改造,使更多老年人享受“互联网+教育”的技术红利。
人口命题,教育答题。深刻理解人口普查数据背后的教育政策意蕴,才能使未来的教育政策更加贴合实际和跟上步伐。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基础教育补短板,职业教育树精品和高等教育创一流的三大战略。这些举措的推行和落实,相信会使未来教育政策更好地回应人口变动提出的挑战和需求,加快中国从教育大国走向现代化教育强国的步伐。(作者:马亮 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从人口受教育情况来看,七普数据显示2020年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比例为15.47%,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8.93%增长了73.2%,是各类受教育程度中变化幅度最大的。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2010年的9.08年提高至9.91年,有13个省份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这表明过去10年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势头强劲,特别是高等教育普及率大幅提升。
在越来越多的人有大学可上的同时,上学难转化为上好学的问题。基础教育阶段,让孩子们享受公平优质的教育,是提升教育质量的关键;进一步做好高等教育的扩容增量和提质增效,优化高教资源在各地区的布局,使更多青年有机会跻身知名高等学府,需要重点关注。
2020年与2010年相比,总人口增加7205万人,增长5.38%,人口增长速度较2010年有所放缓。虽然我国人口未来仍然会处于增长通道,但是很快将会达到人口峰值。为此,需要考虑通过补齐学前教育的短板来提升人口出生率。
许多独生子女和双职工家庭,生育意愿普遍不高。如果不能有效解决学龄前儿童入托问题,那么就很难真正激发育龄家庭的生育意愿。因此,要加大对学龄前儿童的托育投入,借助市场力量来扩大有效供给;加强托育服务产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使之成为未来提升人口出生率的重要措施之一。
人口增速放缓也意味着要做好基础教育学位供给结构调整和优化工作。基础教育资源在不同地区的不均衡不充分配置问题还将继续存在,因此要做好欠发达地区的基础教育帮扶工作,使教育资源更多向人口流入地倾斜。
七普数据还显示,2020年中国有超过63%的人口居住在城镇,城镇人口比例比2010年上升14.21%。这表明人口进一步向大中城市和东部地区集聚,并给城市教育资源配置带来新的挑战。此外,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超过1.1亿人,与2010年相比增长192.66%,这可能导致学住分离问题进一步凸显。如何进一步做好市内学位的公平高效配置,将是未来一段时期特别需要关注的问题。扩大基础教育学位的分配区域,实现中小学贯通制学位分配,都可能是未来需要考虑的政策选项。
当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成为新市民,流动人口的家庭随迁和子女教育问题,就关乎新型城镇化的质量和市民化的进程。目前以户籍和住房等为依据来分配教育机会的政策,需要考虑在流动人口加速市民化的背景下如何调整。不让流动儿童和未成年人掉队,为他们提供公平优质的城镇教育,就成为教育政策面临的重大挑战。否则,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如果得不到妥善解决,将可能使新市民面临阶层向上流动的天花板,乃至出现贫困代际传递,不利于新型城镇化的包容性推进。与此同时,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政策背景下,要让乡村儿童和中小学生可以就近入学,在享受优质教育的同时可以不忘乡愁。
七普数据表明中国60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比为18.7%,其中65岁及以上占13.5%,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值得注意的是,人口老龄化意味着银发经济的来临,如何让终身教育成为老年人的生活新常态,就成为成人教育特别需要关注的问题。随着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人口老龄化使成人教育事业发展前景广阔。老年人退休、返聘和再就业,都使接受继续教育需求旺盛。考虑到短视频和直播等新兴技术带来的新机遇,通过新兴互联网平台提供各类教育和传播知识就显得尤为重要。要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和适老化改造,使更多老年人享受“互联网+教育”的技术红利。
人口命题,教育答题。深刻理解人口普查数据背后的教育政策意蕴,才能使未来的教育政策更加贴合实际和跟上步伐。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基础教育补短板,职业教育树精品和高等教育创一流的三大战略。这些举措的推行和落实,相信会使未来教育政策更好地回应人口变动提出的挑战和需求,加快中国从教育大国走向现代化教育强国的步伐。(作者:马亮 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第三届南海文艺奖获奖作品】评论《海南疍家音乐形态整理与传承传播问题研究与展望》
作品欣赏详见以下网址:
https://t.cn/A65376MF
作品简介:
本文刊发在中国传媒大学主办全国唯一一本音乐传播杂志《音乐传播》上,是研究海南疍家音乐历史与文化的理论文章。
海南疍家音乐“水上民歌”——是疍家人重要的精神生活方式,更是一个鲜活有形的文化载体,通过这个活的音乐形态,我们可以回顾和梳理疍民的历史流变和时代变迁,并通过这个有声的载体,去探索、去发现疍民千百年的迁徒史,去深刻透视和反思这个发生在中国的一部漫长而又波澜壮阔的移民史。通过这个活态的艺术,让我们能够亲切地感悟到海洋文化的厚重与滋味,并充满好奇和不断地向深处去探索,去挖掘其中所蕴含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与艺术传播价值……
作品曾获奖情况:
1、基于海南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传播——疍家“水上民歌”大学生演艺团(获批国家级高校创新创业项目)在研。
2、合唱《南海天书》参加三亚万人合唱比赛获得一等奖第一名。
作品社会反响:
1、四场音乐广播剧《向海而歌——海南疍家女儿的婚礼》创新项目紧张排练中。
2、编创疍家“水上民歌”《十月种花》参加全国疍民音乐文化与城市旅游演艺学术会议演出。
3、海南疍家音乐常态化传承传播探索与思考《当代音乐》发表。
4、完成《以舟为家·向海而歌--疍家“水上民歌”历史文化与传播研究》(研究报告21万字,其中部分章节已经与《音乐生活》杂志签约,特别安排海南疍家音乐历史文化专栏,2020年——2021年全年每月一期连载。
5、《三亚疍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被聘请为专家。
作者简介:
赵世兰,三亚学院作为高级人才引进,音乐学院教授,学校教学督导专家,研究生导师。
一、学术兼职
1、中国民族声乐研究会理事
2、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
二、获奖简介
1、2009年第二届全国高等艺术院校民族声乐大赛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2、2010年第二届全国音乐文化艺术展演活动”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3、2012年“全国高校联盟声乐比赛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4、2013年全国“珠江·凯撒宝”声乐大赛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注:获得一等奖的学生颁发优秀教师奖证书)
5、2014年获第三届全国高校民族声乐大赛优秀指导教师奖
6、2016年获第四届全国高校民族声乐大优秀指导教师奖
7、《高校声乐考级实施方案》获得全国音乐教育优秀论文二等奖
8、首届“鄂尔多斯之恋”全国声乐大赛优秀指导教师奖
9、2012年主持《高校音乐教育与城市文化建设互动研究》获得成果奖励
三、科研成果
长期致力于声乐表演、教学、音乐教育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主要著述和教材5部:专著《20世纪中国民族声乐文化引论》、《中国艺术歌曲选集》(人民音乐出版社)、《歌唱与分析》、《新编中国民族声乐曲选》、《新编中国歌剧曲选》,参与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教材编写;在《中国音乐》、《人民音乐》、《音乐创作》、《乐府新声》、《音乐传播》、《音乐与表演》、《音乐生活》、《歌唱艺术》、《艺术研究》、《中国文化产业》、《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等专业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并有多篇论文被CSSCI收录。
四、教学成果奖
作为第二主持人主持的教学研究项目《音乐表演专业培养目标的理论与实践》,获得辽宁省高校优秀教学成果奖。
五、科研项目
主持和参与省部级项目多项:《20世纪中国民族声乐文化研究》、《中国百年声乐文献与音像研究》、《音乐文化与审美研究》、《高校音乐教育实践与城市文化建设互动模式研究》等。
郭建民:三亚学院作为高级人才引进,教授、研究生导师、音乐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
一、学术兼职及评估评审专家
1、教育部高等院校本科教育教学合格评估专家
2、中国声乐家协会执行主席
3、中国音乐教育声乐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4、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研究会常务理事
5、教育部第十次学位评审专家
6、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2008、2010、2012、2013、2015、2016、2018、2019年度)评审专家
7、教育部“艺术学”一级学科评估评审专家
8、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专家组成员
9、北京大学高校音乐剧联盟秘书长
二、重要赛事评委及学术活动
1、2011“香港国际声乐比赛”美声组评委
2、2012第三届全国高校“孔雀奖”声乐比赛民族组评委
3、2015第三届全国高校民族声乐比赛评委
4、2013年珠江杯“凯撒堡”全国声乐优秀论文比赛评委
5、2017年东北师大博士论文开题及论文答辩专家
6、2018全国首届“鄂尔多斯之恋”声乐大赛评委
7、2019中国音乐学院《中国声乐艺术研究》国家重大课题开题评审专家
8、2017年度国家社科项目结项评审专家
9、2019年度国家社科项目结项评审专家
三、代表性科研成果
本人长期致力于音乐表演、教学、音乐教育、音乐文化、音乐评论、音乐传播等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一)、主要著述及获奖
1、专著教材类:《歌唱与分析》、《20世纪中国民族声乐文化引论》、《声乐文化学》(上海音乐出版社)、《声乐教育学》(上海音乐出版社)、声乐曲库:《中国艺术歌曲集2004——2010》上、下册(人民音乐出版社)、《新编中国歌剧曲选》(上海音乐出版社)、与其他专家主编《音乐教师资格证考试》(指定用书、北京大学出版社)等。
(二)、主要论文
在《音乐研究》、《中国音乐学》、《中国音乐》、《人民音乐》、《黄钟》、《中国音乐教育》、《中国文化产业》、《中国教育报》、《中国文化报》、《中国经济日报》、《中国艺术报》、《乐府新声》、《音乐与表演》、《音乐生活》、《歌唱艺术》、《音乐传播》、《当代音乐》等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90余篇,达60余万字,其中《中国歌剧八大优势》中国文化报发表,被《新华文摘》转引,并有多篇论文CSSCI收录。
(三)、主要奖项
1、《20世纪20--60年代中国歌剧表演艺术》2002年获得辽宁省政府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论文类二等奖
2、《声乐文化学》2012年获得辽宁省政府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专著类二等奖
3、《音乐表演专业培养目标的研究与实践》2009年(辽宁省第六届高校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
4、全国高校联盟声乐比赛优秀指导教师奖(中国音乐家协会)
5、全国高校民族声乐大赛优秀指导教师奖(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研究会)
6、《高校音乐教育引领城市大众精神文化》第二届全国音乐传播优秀论文三等奖(中国音乐传播学会)
7、《高校音乐教育的四种现象》2017年第四届中国音乐教育优秀论文三等奖(中国音乐家协会)
8、第一届“长白山”杯声乐大赛优秀指导教师一等奖2017年(吉林省音乐家协会)
9、全国首届“鄂尔多斯之恋”声乐大赛2018年优秀指导教师奖
10、第二届“长白山”杯声乐大赛优秀指导教师一等奖2018年(吉林省音乐家协会)
(四)、科研项目
1、与王耀华共同完成教育部重点项目《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师资培养模式与研究生教育改革》
2、《20世纪中国民族声乐文化研究》高校人文研究项目
3、《世纪百年声乐文献与音像研究》高校人文研究项目
4、《声乐文化与审美研究》高校人文研究项目
5、《音乐教育与城市文化产业结构整合研究》政府软科学研究项目
6、《高校音乐教育实践教学与城市文化建设互动模式研究》高校教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7、《海南高校应用型音乐人才分类培养模式研究》海南高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8、基于海南地方传统文化传承传播——疍家“水上民歌”大学生演艺团(国家级大创项目,2019年12月获得海南省大学生艺术展演优秀创作奖)
9、弘扬主旋律——中国歌剧大学生表演团(海南省大创醒目)
作品欣赏详见以下网址:
https://t.cn/A65376MF
作品简介:
本文刊发在中国传媒大学主办全国唯一一本音乐传播杂志《音乐传播》上,是研究海南疍家音乐历史与文化的理论文章。
海南疍家音乐“水上民歌”——是疍家人重要的精神生活方式,更是一个鲜活有形的文化载体,通过这个活的音乐形态,我们可以回顾和梳理疍民的历史流变和时代变迁,并通过这个有声的载体,去探索、去发现疍民千百年的迁徒史,去深刻透视和反思这个发生在中国的一部漫长而又波澜壮阔的移民史。通过这个活态的艺术,让我们能够亲切地感悟到海洋文化的厚重与滋味,并充满好奇和不断地向深处去探索,去挖掘其中所蕴含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与艺术传播价值……
作品曾获奖情况:
1、基于海南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传播——疍家“水上民歌”大学生演艺团(获批国家级高校创新创业项目)在研。
2、合唱《南海天书》参加三亚万人合唱比赛获得一等奖第一名。
作品社会反响:
1、四场音乐广播剧《向海而歌——海南疍家女儿的婚礼》创新项目紧张排练中。
2、编创疍家“水上民歌”《十月种花》参加全国疍民音乐文化与城市旅游演艺学术会议演出。
3、海南疍家音乐常态化传承传播探索与思考《当代音乐》发表。
4、完成《以舟为家·向海而歌--疍家“水上民歌”历史文化与传播研究》(研究报告21万字,其中部分章节已经与《音乐生活》杂志签约,特别安排海南疍家音乐历史文化专栏,2020年——2021年全年每月一期连载。
5、《三亚疍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被聘请为专家。
作者简介:
赵世兰,三亚学院作为高级人才引进,音乐学院教授,学校教学督导专家,研究生导师。
一、学术兼职
1、中国民族声乐研究会理事
2、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
二、获奖简介
1、2009年第二届全国高等艺术院校民族声乐大赛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2、2010年第二届全国音乐文化艺术展演活动”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3、2012年“全国高校联盟声乐比赛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4、2013年全国“珠江·凯撒宝”声乐大赛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注:获得一等奖的学生颁发优秀教师奖证书)
5、2014年获第三届全国高校民族声乐大赛优秀指导教师奖
6、2016年获第四届全国高校民族声乐大优秀指导教师奖
7、《高校声乐考级实施方案》获得全国音乐教育优秀论文二等奖
8、首届“鄂尔多斯之恋”全国声乐大赛优秀指导教师奖
9、2012年主持《高校音乐教育与城市文化建设互动研究》获得成果奖励
三、科研成果
长期致力于声乐表演、教学、音乐教育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主要著述和教材5部:专著《20世纪中国民族声乐文化引论》、《中国艺术歌曲选集》(人民音乐出版社)、《歌唱与分析》、《新编中国民族声乐曲选》、《新编中国歌剧曲选》,参与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教材编写;在《中国音乐》、《人民音乐》、《音乐创作》、《乐府新声》、《音乐传播》、《音乐与表演》、《音乐生活》、《歌唱艺术》、《艺术研究》、《中国文化产业》、《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等专业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并有多篇论文被CSSCI收录。
四、教学成果奖
作为第二主持人主持的教学研究项目《音乐表演专业培养目标的理论与实践》,获得辽宁省高校优秀教学成果奖。
五、科研项目
主持和参与省部级项目多项:《20世纪中国民族声乐文化研究》、《中国百年声乐文献与音像研究》、《音乐文化与审美研究》、《高校音乐教育实践与城市文化建设互动模式研究》等。
郭建民:三亚学院作为高级人才引进,教授、研究生导师、音乐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
一、学术兼职及评估评审专家
1、教育部高等院校本科教育教学合格评估专家
2、中国声乐家协会执行主席
3、中国音乐教育声乐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4、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研究会常务理事
5、教育部第十次学位评审专家
6、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2008、2010、2012、2013、2015、2016、2018、2019年度)评审专家
7、教育部“艺术学”一级学科评估评审专家
8、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专家组成员
9、北京大学高校音乐剧联盟秘书长
二、重要赛事评委及学术活动
1、2011“香港国际声乐比赛”美声组评委
2、2012第三届全国高校“孔雀奖”声乐比赛民族组评委
3、2015第三届全国高校民族声乐比赛评委
4、2013年珠江杯“凯撒堡”全国声乐优秀论文比赛评委
5、2017年东北师大博士论文开题及论文答辩专家
6、2018全国首届“鄂尔多斯之恋”声乐大赛评委
7、2019中国音乐学院《中国声乐艺术研究》国家重大课题开题评审专家
8、2017年度国家社科项目结项评审专家
9、2019年度国家社科项目结项评审专家
三、代表性科研成果
本人长期致力于音乐表演、教学、音乐教育、音乐文化、音乐评论、音乐传播等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一)、主要著述及获奖
1、专著教材类:《歌唱与分析》、《20世纪中国民族声乐文化引论》、《声乐文化学》(上海音乐出版社)、《声乐教育学》(上海音乐出版社)、声乐曲库:《中国艺术歌曲集2004——2010》上、下册(人民音乐出版社)、《新编中国歌剧曲选》(上海音乐出版社)、与其他专家主编《音乐教师资格证考试》(指定用书、北京大学出版社)等。
(二)、主要论文
在《音乐研究》、《中国音乐学》、《中国音乐》、《人民音乐》、《黄钟》、《中国音乐教育》、《中国文化产业》、《中国教育报》、《中国文化报》、《中国经济日报》、《中国艺术报》、《乐府新声》、《音乐与表演》、《音乐生活》、《歌唱艺术》、《音乐传播》、《当代音乐》等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90余篇,达60余万字,其中《中国歌剧八大优势》中国文化报发表,被《新华文摘》转引,并有多篇论文CSSCI收录。
(三)、主要奖项
1、《20世纪20--60年代中国歌剧表演艺术》2002年获得辽宁省政府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论文类二等奖
2、《声乐文化学》2012年获得辽宁省政府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专著类二等奖
3、《音乐表演专业培养目标的研究与实践》2009年(辽宁省第六届高校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
4、全国高校联盟声乐比赛优秀指导教师奖(中国音乐家协会)
5、全国高校民族声乐大赛优秀指导教师奖(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研究会)
6、《高校音乐教育引领城市大众精神文化》第二届全国音乐传播优秀论文三等奖(中国音乐传播学会)
7、《高校音乐教育的四种现象》2017年第四届中国音乐教育优秀论文三等奖(中国音乐家协会)
8、第一届“长白山”杯声乐大赛优秀指导教师一等奖2017年(吉林省音乐家协会)
9、全国首届“鄂尔多斯之恋”声乐大赛2018年优秀指导教师奖
10、第二届“长白山”杯声乐大赛优秀指导教师一等奖2018年(吉林省音乐家协会)
(四)、科研项目
1、与王耀华共同完成教育部重点项目《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师资培养模式与研究生教育改革》
2、《20世纪中国民族声乐文化研究》高校人文研究项目
3、《世纪百年声乐文献与音像研究》高校人文研究项目
4、《声乐文化与审美研究》高校人文研究项目
5、《音乐教育与城市文化产业结构整合研究》政府软科学研究项目
6、《高校音乐教育实践教学与城市文化建设互动模式研究》高校教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7、《海南高校应用型音乐人才分类培养模式研究》海南高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8、基于海南地方传统文化传承传播——疍家“水上民歌”大学生演艺团(国家级大创项目,2019年12月获得海南省大学生艺术展演优秀创作奖)
9、弘扬主旋律——中国歌剧大学生表演团(海南省大创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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