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防疫#低风险地区非重点人员凭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检测未见异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武汉机场航站楼。机场与航空公司不属于同一单位,政策执行会有差异,乘机的旅客,建议您务必联系航空公司是否还有其他相关要求。
由于疫情变化,来汉返汉政策可能会随时作出调整,防疫要求以现场执行为准,可拨打武汉疫情防控专线027-12345转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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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微山104县道道路严重变形,没人处理,官方回复!最近有网友在12345平台上咨询济宁市微山县马坡镇104县道,从铺修到至今最少10年,期间一直都是修修补补,现在道路严重变形,全是裂痕,坑洼,没人处理!
济宁微山县回复如下:针对省道104济微线微山马坡至两城段道路损坏情况,从2015年起就多方位多层次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以便对本路段进行改建或大修。
济宁微山104县道道路严重变形,没人处理,官方回复
2017年本路段(二级公路升级一级公路)改扩建计划列入省交通厅2017年前期工作计划,2017年9月底,本项目工程可行性报告通过省交通厅的行业审查。但由于本项目需占用基本农田,而土地政策发生变化,不允许占用或置换基本农田,致使土地预审手续暂时无法办理,本项目改建计划无法继续推进。为了保障沿线居民的出行安全,改善行车条件。
济宁微山104县道道路严重变形,没人处理,官方回复
2018年11月12日,县政府向济宁市公路管理局提交了《关于S104滕州留庄界至微山北环段大修的函》,申请先期对该路段进行大修。经过县政府和公路局多方争取,省道104济微线邹城拐头至微山滕州界段大修工程已纳入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国省道大修前期工作计划,现正按照该计划进行项目前期工作。
济宁微山104县道道路严重变形,没人处理,官方回复
争取2022年本项目落地实施。针对省道104济微线邹城拐头至微山滕州界段道路损坏严重路段,公路局加大养护力度,2019年至2020年两年间,累计增加投入160万元进行挖补维修,确保通行安全。
济宁微山县回复如下:针对省道104济微线微山马坡至两城段道路损坏情况,从2015年起就多方位多层次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以便对本路段进行改建或大修。
济宁微山104县道道路严重变形,没人处理,官方回复
2017年本路段(二级公路升级一级公路)改扩建计划列入省交通厅2017年前期工作计划,2017年9月底,本项目工程可行性报告通过省交通厅的行业审查。但由于本项目需占用基本农田,而土地政策发生变化,不允许占用或置换基本农田,致使土地预审手续暂时无法办理,本项目改建计划无法继续推进。为了保障沿线居民的出行安全,改善行车条件。
济宁微山104县道道路严重变形,没人处理,官方回复
2018年11月12日,县政府向济宁市公路管理局提交了《关于S104滕州留庄界至微山北环段大修的函》,申请先期对该路段进行大修。经过县政府和公路局多方争取,省道104济微线邹城拐头至微山滕州界段大修工程已纳入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国省道大修前期工作计划,现正按照该计划进行项目前期工作。
济宁微山104县道道路严重变形,没人处理,官方回复
争取2022年本项目落地实施。针对省道104济微线邹城拐头至微山滕州界段道路损坏严重路段,公路局加大养护力度,2019年至2020年两年间,累计增加投入160万元进行挖补维修,确保通行安全。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查处6起转供电违法案件】记者今天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成都市市场监督执法总队上半年查处了6起转供电违法案件,责令清退违法所得合计900余万元,罚款合计193万余元。
在向转供电终端用户收取电费的过程中,成都6家物业公司因加收用户费用900余万元,违反了《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规定,今年上半年,被成都市市场监督执法总队价格监督支队立案调查,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按照要求调整转供电价格,并分批清退多收的电费。
依据《电力法》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规定,执法部门对这6家物业公司处以罚款合计193万余元。
据介绍,自2018年以来,四川省6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2020年实施了阶段性降电价政策,成都市通过推广转供电码、发放提醒告诫函、指导物业协会举办网上宣贯会、召开约谈会等形式,对电价政策开展了深入宣传,但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仍发现和查处了一批拒不执行法定价格干预措施的转供电主体。
“不合理的转供电价格加价,不仅增加终端用户营运成本,还破坏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严重影响和妨碍了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价格监督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下半年,将持续推进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工作,并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切实降低企业用电负担,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确保转供电主体将政府降低电费的红利足额、及时传导至终端用户。如果用户发现与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的违法线索,欢迎拨打12315、12345热线电话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违规收费问题。(记者 康沙)
在向转供电终端用户收取电费的过程中,成都6家物业公司因加收用户费用900余万元,违反了《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规定,今年上半年,被成都市市场监督执法总队价格监督支队立案调查,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按照要求调整转供电价格,并分批清退多收的电费。
依据《电力法》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规定,执法部门对这6家物业公司处以罚款合计193万余元。
据介绍,自2018年以来,四川省6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2020年实施了阶段性降电价政策,成都市通过推广转供电码、发放提醒告诫函、指导物业协会举办网上宣贯会、召开约谈会等形式,对电价政策开展了深入宣传,但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仍发现和查处了一批拒不执行法定价格干预措施的转供电主体。
“不合理的转供电价格加价,不仅增加终端用户营运成本,还破坏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严重影响和妨碍了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价格监督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下半年,将持续推进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工作,并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切实降低企业用电负担,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确保转供电主体将政府降低电费的红利足额、及时传导至终端用户。如果用户发现与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的违法线索,欢迎拨打12315、12345热线电话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违规收费问题。(记者 康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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