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狗“干仗”引发两主人“互撕”!有人赔了】近日,玉林市公安局仁东派出所民警调解了一起“人狗大战”,结果赢的赔钱,输的“住院”。
9月10日晚,谢某在家门口乘凉,发现邻家大狗与自家小狗“干仗”,小狗自不量力、落荒而逃。谢某见状,持锄头横立在大、小两狗间。大狗见小狗“狗仗人势”,不敢再追,只好朝谢某狂吠,作欲撕咬状。
谢某见大狗不服软,怒火中烧,持锄头朝大狗打去,谢某啪啪几下,就把大狗干倒,动弹不得,呜咽求助。
大狗的主人李某赶到,李某说,你把我的宝宝打伤了,要赔医药费。谢某说,我是为了我的合法权益免遭不法侵害,属“正当防卫”。
就在两人吵得不可开交之际,仁东派出所民警及村干部赶到,对他们进行调解。然而,两人都在气头上,谁也不服谁,后多次调解仍未果。
14日,经过几天的冷静,民警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后,谢某赔偿大狗的医药费,两人终于握手言和。
#玉林身边事#
9月10日晚,谢某在家门口乘凉,发现邻家大狗与自家小狗“干仗”,小狗自不量力、落荒而逃。谢某见状,持锄头横立在大、小两狗间。大狗见小狗“狗仗人势”,不敢再追,只好朝谢某狂吠,作欲撕咬状。
谢某见大狗不服软,怒火中烧,持锄头朝大狗打去,谢某啪啪几下,就把大狗干倒,动弹不得,呜咽求助。
大狗的主人李某赶到,李某说,你把我的宝宝打伤了,要赔医药费。谢某说,我是为了我的合法权益免遭不法侵害,属“正当防卫”。
就在两人吵得不可开交之际,仁东派出所民警及村干部赶到,对他们进行调解。然而,两人都在气头上,谁也不服谁,后多次调解仍未果。
14日,经过几天的冷静,民警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后,谢某赔偿大狗的医药费,两人终于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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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7人在新民路捅人致死逃窜到博白!早上,抓了】2021年9月6日10时许,博白县警方快速出击,在县城一举抓获玉州区当日凌晨发生的命案在逃犯罪嫌疑人庞某、陈某杰等7人,警务联勤联动合作机制再次发挥力量,力助玉州警方仅数小时成功破获该命案。
2021年9月6日凌晨,玉林市玉州区新民路发生一起致人死亡命案,陆川籍一男子被人捅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玉州区警方快速出警侦查,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为陆川县的庞某、陈某杰等7人,并发现该7人于案发后已驾驶车辆往博白县方向逃窜。
当日凌晨时分,博白县警方接到玉林市公安局的警务指令和玉州区警方的警情联动后,立即启动警务联勤联动合作机制,要求相关部门连夜开展工作,尽最快速度将逃往博白的涉命案犯罪嫌疑人庞某、陈某杰等人抓捕归案。
接到任务后,博白民警连夜开展工作,搜集线索,出动警力细致搜寻犯罪嫌疑人庞某、陈某杰等人留下的蛛丝马迹,很快确定庞某、陈某杰等7人躲藏在博白县县城振兴东路。
当日早晨,抓捕时机成熟,博白县公安局马上组织二十多名警力,经过搜索,9月6日10时许,一举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庞某、陈某杰等7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庞某、陈某杰等7人已移交玉州区警方进一步处理。
#玉林身边事#
2021年9月6日凌晨,玉林市玉州区新民路发生一起致人死亡命案,陆川籍一男子被人捅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玉州区警方快速出警侦查,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为陆川县的庞某、陈某杰等7人,并发现该7人于案发后已驾驶车辆往博白县方向逃窜。
当日凌晨时分,博白县警方接到玉林市公安局的警务指令和玉州区警方的警情联动后,立即启动警务联勤联动合作机制,要求相关部门连夜开展工作,尽最快速度将逃往博白的涉命案犯罪嫌疑人庞某、陈某杰等人抓捕归案。
接到任务后,博白民警连夜开展工作,搜集线索,出动警力细致搜寻犯罪嫌疑人庞某、陈某杰等人留下的蛛丝马迹,很快确定庞某、陈某杰等7人躲藏在博白县县城振兴东路。
当日早晨,抓捕时机成熟,博白县公安局马上组织二十多名警力,经过搜索,9月6日10时许,一举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庞某、陈某杰等7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庞某、陈某杰等7人已移交玉州区警方进一步处理。
#玉林身边事#
【受贿、充当“保护伞”!玉州公安分局原副局长受审!】9日13日,北流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圣东受贿、徇私枉法一案。
被告人陈圣东,历任玉林市公安局南江派出所副所长、南江派出所所长、玉州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玉州分局副局长、玉林市公安局防盗反劫联网监控中心政治委员,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诉机关指控陈圣东涉嫌犯以下两项罪名:
一、受贿罪
2010年至2017年,被告人陈圣东在担任玉林市公安局南江派出所所长、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在玉林市玉州区辖区内处理涉赌场所以及在办理刑事案件等方面,为张某某、李某某等4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好处费共计人民币53.8万元。
二、徇私枉法罪
2009年至2012年,被告人陈圣东在担任南江派出所所长期间,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对该组织的首要分子李家初(已判刑)在南江派出所辖区内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不予查处,有案不立或立而不查。
围绕公诉机关的上述指控,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合议庭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论意见,保障了各方的诉讼权利。合议庭将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择日进行宣判。
#玉林身边事#
被告人陈圣东,历任玉林市公安局南江派出所副所长、南江派出所所长、玉州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玉州分局副局长、玉林市公安局防盗反劫联网监控中心政治委员,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诉机关指控陈圣东涉嫌犯以下两项罪名:
一、受贿罪
2010年至2017年,被告人陈圣东在担任玉林市公安局南江派出所所长、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在玉林市玉州区辖区内处理涉赌场所以及在办理刑事案件等方面,为张某某、李某某等4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好处费共计人民币53.8万元。
二、徇私枉法罪
2009年至2012年,被告人陈圣东在担任南江派出所所长期间,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对该组织的首要分子李家初(已判刑)在南江派出所辖区内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不予查处,有案不立或立而不查。
围绕公诉机关的上述指控,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合议庭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论意见,保障了各方的诉讼权利。合议庭将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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