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系统思维着力提升民事类案监督质效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117条,民事类案监督可分为两大类,一类针对人民法院办案中存在的“同案不同判”等普遍性、倾向性违法问题,另一类针对办案中发现有关单位在制度管理中存在的漏洞问题,对象不限于法院,这一规定为民事类案监督提供了明确的规范依据。在具体实践中,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明确监督定位和功能。类案监督是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高端型产品”,要通过类案监督促进人民法院统一裁判标准,防止同案不同判,力求推动解决一个方面、一个领域、一个时期司法理念、政策、导向的问题,并积极参与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及时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化解各类矛盾风险,提升检察监督治理效能。
二是谋划好类案监督“选题”。面对民事检察监督办案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检察机关应重点围绕影响民事裁判执行公正和权威的突出问题、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并困扰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强研判分析,找准选题切入点开展类案监督,从源头上推动问题得到系统治理。如最高检先后针对人民法院在民事公告送达、虚假诉讼案件办理中存在的影响诉讼当事人诉权行使、裁判不公不严等普遍性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取得很好的示范效果。(来源:检察日报)https://t.cn/A6MhZ3M4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117条,民事类案监督可分为两大类,一类针对人民法院办案中存在的“同案不同判”等普遍性、倾向性违法问题,另一类针对办案中发现有关单位在制度管理中存在的漏洞问题,对象不限于法院,这一规定为民事类案监督提供了明确的规范依据。在具体实践中,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明确监督定位和功能。类案监督是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高端型产品”,要通过类案监督促进人民法院统一裁判标准,防止同案不同判,力求推动解决一个方面、一个领域、一个时期司法理念、政策、导向的问题,并积极参与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及时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化解各类矛盾风险,提升检察监督治理效能。
二是谋划好类案监督“选题”。面对民事检察监督办案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检察机关应重点围绕影响民事裁判执行公正和权威的突出问题、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并困扰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强研判分析,找准选题切入点开展类案监督,从源头上推动问题得到系统治理。如最高检先后针对人民法院在民事公告送达、虚假诉讼案件办理中存在的影响诉讼当事人诉权行使、裁判不公不严等普遍性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取得很好的示范效果。(来源:检察日报)https://t.cn/A6MhZ3M4
#支持国家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虚假诉讼一般是指当事人以虚构的事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虚假诉讼领域的参考法律依据有《最高检虚假诉讼监督指导性案例》,《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虚假诉讼的高发领域有民事执行领域、涉及套路贷中的民间借贷虚假诉讼领域等。
#检察听证# 为落实最高检、区院工作要求,贯彻《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努力提升民事诉讼监督办案质效。近日,叶城县人民检察院就四起民事诉讼立案监督案件组织公开听证。会议由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刘青华主持,该案件办案组成员、4名申请人、被申请人叶城县人民法院参加,四名人大代表,一名县政协委员,一名律师代表作为听证员受邀参加本次公开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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