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盐边交警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车安全头盔佩戴率,减少涉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发生,9月15日,盐边交警结合创建文明城市综合整治工作,在红格集镇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整治工作。在集镇周边路段以及摩托车、电动车通行量大的路段设置临时检查卡点,重点整治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饮酒驾驶、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在检查过程中,执勤人员对过往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详细讲解在事故发生时佩戴安全头盔能有效保障自身生命安全,让广大驾驶人认识佩戴安全头盔必要性和重要性,督促其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树立良好交通安全意识。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车安全头盔佩戴率,减少涉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发生,9月15日,盐边交警结合创建文明城市综合整治工作,在红格集镇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整治工作。在集镇周边路段以及摩托车、电动车通行量大的路段设置临时检查卡点,重点整治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饮酒驾驶、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在检查过程中,执勤人员对过往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详细讲解在事故发生时佩戴安全头盔能有效保障自身生命安全,让广大驾驶人认识佩戴安全头盔必要性和重要性,督促其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树立良好交通安全意识。
以系统思维着力提升民事类案监督质效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117条,民事类案监督可分为两大类,一类针对人民法院办案中存在的“同案不同判”等普遍性、倾向性违法问题,另一类针对办案中发现有关单位在制度管理中存在的漏洞问题,对象不限于法院,这一规定为民事类案监督提供了明确的规范依据。在具体实践中,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明确监督定位和功能。类案监督是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高端型产品”,要通过类案监督促进人民法院统一裁判标准,防止同案不同判,力求推动解决一个方面、一个领域、一个时期司法理念、政策、导向的问题,并积极参与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及时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化解各类矛盾风险,提升检察监督治理效能。
二是谋划好类案监督“选题”。面对民事检察监督办案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检察机关应重点围绕影响民事裁判执行公正和权威的突出问题、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并困扰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强研判分析,找准选题切入点开展类案监督,从源头上推动问题得到系统治理。如最高检先后针对人民法院在民事公告送达、虚假诉讼案件办理中存在的影响诉讼当事人诉权行使、裁判不公不严等普遍性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取得很好的示范效果。(来源:检察日报)https://t.cn/A6MhZ3M4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117条,民事类案监督可分为两大类,一类针对人民法院办案中存在的“同案不同判”等普遍性、倾向性违法问题,另一类针对办案中发现有关单位在制度管理中存在的漏洞问题,对象不限于法院,这一规定为民事类案监督提供了明确的规范依据。在具体实践中,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明确监督定位和功能。类案监督是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高端型产品”,要通过类案监督促进人民法院统一裁判标准,防止同案不同判,力求推动解决一个方面、一个领域、一个时期司法理念、政策、导向的问题,并积极参与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及时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化解各类矛盾风险,提升检察监督治理效能。
二是谋划好类案监督“选题”。面对民事检察监督办案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检察机关应重点围绕影响民事裁判执行公正和权威的突出问题、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并困扰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强研判分析,找准选题切入点开展类案监督,从源头上推动问题得到系统治理。如最高检先后针对人民法院在民事公告送达、虚假诉讼案件办理中存在的影响诉讼当事人诉权行使、裁判不公不严等普遍性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取得很好的示范效果。(来源:检察日报)https://t.cn/A6MhZ3M4
#一线微观# 【驾驶证记了12分不知道,这样开车上高速也违法】9月13日11时许,威海高速交警支队双岛公安检查站,民警在烟威高速双岛收费站例行执勤,在检查鲁KX6***的小型轿车时,经核查驾驶员徐某出示的驾驶证信息,发现该驾驶证已记满12分。经民警核实,徐某的驾驶证因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被烟台高速交警部门现场处罚过2次,但徐某坚称自己的驾驶证并没有超分,称“我没有去处理违章没有交款就不该记我分啊”,“我交了罚款扣得分应该就返还了”。面对徐某的质疑,民警在对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后,依法对其驾驶证满12分驾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徐某因在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以200元罚款,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交通违法曝光台#
徐某因在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以200元罚款,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交通违法曝光台#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