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公司这项政策有变化,在职的退休的,都有必要仔细看看】8月18日,人事共享服务中心、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按照公司党委和人力资源部部署要求,召开东风公司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政策调整宣讲会,公司十堰、武汉、襄阳等基地通过“东风商会云”参会。
公司人事共享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就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停止划入个人账户政策进行专题宣讲,详细讲解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个人账户调整的国家政策要求和公司决策部署,希望各单位认真消化吸收,在理解的基础上共同做好宣传解答。
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公司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划入个人账户政策的调整,按照“依法合规、统筹共济、健康持续、动态优化”的原则,采取分步、渐进的方式停止公司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划入个人账户。
据了解,公司自2019年7月1日起,已对新参保员工不再设立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对已参保员工冻结标准,并且在政策允许和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可持续条件下,将门诊商保年度报销限额由5000元提高到6000元。2020年底,公司慎重研究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在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个人账户计发标准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自2021年7月起,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个人账户计发标准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将思想凝聚到国家政策要求和公司决策部署上来,将会议要求汇报给各单位主要领导,调集配置资源,层层压实责任,共同做好本单位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本单位队伍稳定。要做好此项政策调整后员工反映信息的收集、传递,及时做好针对性、精准个性化宣传解释。
公司人事共享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及统筹业务、社保组工作人员,公司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及所属各部门、各工作站工作人员,公司各单位离退休工作部门负责人等160余人参加会议。
另悉,8月19日,公司人力资源部在人事系统对本次政策调整也进行了宣讲部署。后续,会根据需要分层开展宣讲。
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划入个人账户政策为什么要调整?怎么调整?调整后政策咋优化?为了让广大参保人员准确理解本次政策调整,我们以问答形式对之进行解读。
现东风公司医疗保险体系由哪几部分组成?
答:根据国家和湖北省相关文件精神,经湖北省医改领导小组批准,公司于2000年7月1日起,逐步建立了由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组成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
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对职工的基本医疗权利给予保障的险种,实行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模式。统筹基金主要用于住院、特殊门诊费用报销。个人账户主要用于门诊费用支出。
补充医疗保险为国家非强制险,是企业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的一种补充性保险,主要用于减轻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医疗负担,包括住院二次补偿、门诊商保项目、个账补贴。
大病医疗保险用于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报销。
为什么要调整公司补充医保基金划入医保个人账户?
答:2020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实现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国家也明确要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用于企业个人负担较重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药费补助,不得划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也不得另行建立个人账户或变相用于职工其他方面的开支。因此,公司补充医保政策必须调整。
同时,也是补充医疗保险共济性质的要求。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划入员工个人账户,资金使用分散,未能体现医疗保险保障共济的本质。为解决补充医保资金使用分散,充分体现互助共济等,公司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思路,从2019年开始研究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优化工作,以保障负担较重参保人员的就医待遇,回归补充医疗保险本质。
公司补充医保基金划入医保个人账户政策调整把握的原则是什么?
答:为做到医保政策平稳过渡,并尽可能向退休人员倾斜,公司对补充医保基金划入个人账户政策调整按照“依法合规、统筹共济 、健康持续 、动态优化”的原则,采取了分步、渐进的方式。自2019年7月1日起,新参保员工不再设立补充医保个账,已参保员工冻结标准,并且在政策允许和补充医保基金可持续条件下,将门诊商保年度报销限额由5000元提高到6000元。2020年底,公司慎重提出自2021年1月1日起分步停止补充医保基金划入个人账户。
本次调整的医保个人账户待遇是哪些?从何时开始执行?
答:详情如图。
公司对补充医保政策优化方向是什么?
答:公司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基本医疗保险省直属地化实施方案,本着“公平、透明、合规、可持续、管理水平和保障水平提升”的原则,持续优化补充医疗保险制度,通过适当调整补充医疗保险政策,确保职工医疗保障水平衔接平稳。
退休人员2021年7月和8月医保个账何时发放到位?
答:退休人员2021年7月医保个账计发标准按调整后政策执行,随8月份医保个账一并发放到位。
公司人事共享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就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停止划入个人账户政策进行专题宣讲,详细讲解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个人账户调整的国家政策要求和公司决策部署,希望各单位认真消化吸收,在理解的基础上共同做好宣传解答。
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公司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划入个人账户政策的调整,按照“依法合规、统筹共济、健康持续、动态优化”的原则,采取分步、渐进的方式停止公司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划入个人账户。
据了解,公司自2019年7月1日起,已对新参保员工不再设立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对已参保员工冻结标准,并且在政策允许和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可持续条件下,将门诊商保年度报销限额由5000元提高到6000元。2020年底,公司慎重研究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在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个人账户计发标准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自2021年7月起,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个人账户计发标准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将思想凝聚到国家政策要求和公司决策部署上来,将会议要求汇报给各单位主要领导,调集配置资源,层层压实责任,共同做好本单位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本单位队伍稳定。要做好此项政策调整后员工反映信息的收集、传递,及时做好针对性、精准个性化宣传解释。
公司人事共享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及统筹业务、社保组工作人员,公司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及所属各部门、各工作站工作人员,公司各单位离退休工作部门负责人等160余人参加会议。
另悉,8月19日,公司人力资源部在人事系统对本次政策调整也进行了宣讲部署。后续,会根据需要分层开展宣讲。
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划入个人账户政策为什么要调整?怎么调整?调整后政策咋优化?为了让广大参保人员准确理解本次政策调整,我们以问答形式对之进行解读。
现东风公司医疗保险体系由哪几部分组成?
答:根据国家和湖北省相关文件精神,经湖北省医改领导小组批准,公司于2000年7月1日起,逐步建立了由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组成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
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对职工的基本医疗权利给予保障的险种,实行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模式。统筹基金主要用于住院、特殊门诊费用报销。个人账户主要用于门诊费用支出。
补充医疗保险为国家非强制险,是企业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的一种补充性保险,主要用于减轻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医疗负担,包括住院二次补偿、门诊商保项目、个账补贴。
大病医疗保险用于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报销。
为什么要调整公司补充医保基金划入医保个人账户?
答:2020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实现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国家也明确要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用于企业个人负担较重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药费补助,不得划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也不得另行建立个人账户或变相用于职工其他方面的开支。因此,公司补充医保政策必须调整。
同时,也是补充医疗保险共济性质的要求。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划入员工个人账户,资金使用分散,未能体现医疗保险保障共济的本质。为解决补充医保资金使用分散,充分体现互助共济等,公司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思路,从2019年开始研究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优化工作,以保障负担较重参保人员的就医待遇,回归补充医疗保险本质。
公司补充医保基金划入医保个人账户政策调整把握的原则是什么?
答:为做到医保政策平稳过渡,并尽可能向退休人员倾斜,公司对补充医保基金划入个人账户政策调整按照“依法合规、统筹共济 、健康持续 、动态优化”的原则,采取了分步、渐进的方式。自2019年7月1日起,新参保员工不再设立补充医保个账,已参保员工冻结标准,并且在政策允许和补充医保基金可持续条件下,将门诊商保年度报销限额由5000元提高到6000元。2020年底,公司慎重提出自2021年1月1日起分步停止补充医保基金划入个人账户。
本次调整的医保个人账户待遇是哪些?从何时开始执行?
答:详情如图。
公司对补充医保政策优化方向是什么?
答:公司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基本医疗保险省直属地化实施方案,本着“公平、透明、合规、可持续、管理水平和保障水平提升”的原则,持续优化补充医疗保险制度,通过适当调整补充医疗保险政策,确保职工医疗保障水平衔接平稳。
退休人员2021年7月和8月医保个账何时发放到位?
答:退休人员2021年7月医保个账计发标准按调整后政策执行,随8月份医保个账一并发放到位。
#商务部:将为新能源汽车创造更多便利#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鼓励引导各地通过增加新能源指标、放宽申请条件等措施,减少新能源汽车购买环节的限制,在充电、通行、停车等使用环节为新能源汽车创造更多便利。
一是组织开展新一轮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推广活动。江苏、重庆等地举办了新能源汽车下乡专场活动。根据统计,下乡车型今年5-7月的销量已经超过43万辆。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在天津、海南等20多个地方开展汽车巡展活动,推广新能源汽车。
二是推动出台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政策举措。鼓励引导各地通过增加号牌指标、放宽号牌申请条件等措施,减少新能源汽车购买环节的限制,在充电、通行、停车等使用环节为新能源汽车创造更多便利。
三是持续引导重点领域车辆电动化。各地通过多种措施加大在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的力度。
#新能源汽车#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鼓励引导各地通过增加新能源指标、放宽申请条件等措施,减少新能源汽车购买环节的限制,在充电、通行、停车等使用环节为新能源汽车创造更多便利。
一是组织开展新一轮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推广活动。江苏、重庆等地举办了新能源汽车下乡专场活动。根据统计,下乡车型今年5-7月的销量已经超过43万辆。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在天津、海南等20多个地方开展汽车巡展活动,推广新能源汽车。
二是推动出台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政策举措。鼓励引导各地通过增加号牌指标、放宽号牌申请条件等措施,减少新能源汽车购买环节的限制,在充电、通行、停车等使用环节为新能源汽车创造更多便利。
三是持续引导重点领域车辆电动化。各地通过多种措施加大在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的力度。
#新能源汽车#
【@陕西人,320元/人!这项缴费工作即将启动】
8月20日,记者从陕西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日前我省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通知》根据国家要求及我省实际,明确2022年度全省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90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580元。原则上全省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今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缴费期缴费后,待遇享受时间为明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
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
记者梳理发现,与往年缴费通知相比,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的主要变化为:参保缴费标准提高、新生儿参保须缴费、明确了特殊人员参保缴费标准、优化了新增参保人员缴费流程。
今年5月,《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为支持巩固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逐步扩大医保支付范围,2021年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同步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因此,我省按照国家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调整了2022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筹资标准,确定全省2022年度(2021年集中缴费期)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统一为900元,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580元,进一步优化筹资结构,促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健康持续发展。
居民可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的居民医保
但不得重复参保及重复享受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对象为具有我省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我省居住证未纳入职工医保的人员,可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的居民医保,只选择一处,不能重复参保及重复享受待遇。非我省城乡居民户籍的人员,提供我省统筹区居住证也可在统筹区参保。
统筹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中专、技校学生,统一参加学校所在统筹区居民医保。参保由学校统一组织,原则上整体参保。
统筹区内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居民医保。原城镇集体企业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居民医保。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医保。农民工和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医保,参加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可参加居民医保,但不得重复参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稳定就业后,应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医保,同时按规定退出居民医保。
新生儿参保须缴费
特殊人员参保缴费有变化
需要强调的是新生儿参保缴费。《通知》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为新生儿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后的次月至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出生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监护人根据医保待遇享受时间,在新生出生90天内可选择缴纳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费,也可选择缴纳出生次年的医疗保险费,未在90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不能享受对应年度医保待遇。
《通知》还明确了部分特殊人员参保缴费享受资助政策:一是对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行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实行定额资助;对脱贫不稳定且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过渡期内享受一定期限定额资助;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按照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对农村原计划生育家庭(户)参保个人缴费继续按原政策进行补助。各类享受参保资助人员身份认定时间均以缴费当年8月31日前各相关部门认定结果为准。
今年对于特殊人员参保缴费,主要变化是缴费标准的变化。在特殊人员参保缴费标准中明确,集中缴费期结束后,仍需参加居民医保的各类特殊人员,参保缴费标准按照全省确定的参保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个人医疗保险费,不再缴纳财政补助部分。
也就是说,以前年度,特殊人员参保缴费根据参保时间,缴费标准是上半年缴纳个人部分,下半年全额缴纳。2022年度,特殊人员参保缴费不再区分时间,只缴纳个人部分。
“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新增参保人员缴费流程更优化
为了给参保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缴费服务,税务部门与陕西信合(秦农银行)、中国银联、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中国邮政储蓄等共8家金融机构合作,在全省范围内为缴费人提供多元化缴费渠道。线下缴费渠道主要包括合作商业银行网点的柜面或自助机具(含自动柜员机、智慧柜员机、E终端)等。缴费人拟通过线下渠道缴费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本地市税务部门公布的合作金融机构的任一营业网点,即可办理缴费。线上缴费渠道主要包括合作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以及云闪付APP等。
为进一步落实医保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今年对新增参保人员缴费流程进行了优化,“进一家门,办两家事”。新增拟参保人员,在税务部门完成参保登记并缴费,即可完成身份信息核实核准、参保地确认、成功缴费等流程,税务部门会将新增人员缴费信息传递给同级医保部门进行权益记录。
文: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马相
8月20日,记者从陕西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日前我省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通知》根据国家要求及我省实际,明确2022年度全省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90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580元。原则上全省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今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缴费期缴费后,待遇享受时间为明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
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
记者梳理发现,与往年缴费通知相比,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的主要变化为:参保缴费标准提高、新生儿参保须缴费、明确了特殊人员参保缴费标准、优化了新增参保人员缴费流程。
今年5月,《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为支持巩固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逐步扩大医保支付范围,2021年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同步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因此,我省按照国家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调整了2022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筹资标准,确定全省2022年度(2021年集中缴费期)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统一为900元,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580元,进一步优化筹资结构,促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健康持续发展。
居民可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的居民医保
但不得重复参保及重复享受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对象为具有我省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我省居住证未纳入职工医保的人员,可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的居民医保,只选择一处,不能重复参保及重复享受待遇。非我省城乡居民户籍的人员,提供我省统筹区居住证也可在统筹区参保。
统筹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中专、技校学生,统一参加学校所在统筹区居民医保。参保由学校统一组织,原则上整体参保。
统筹区内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居民医保。原城镇集体企业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居民医保。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医保。农民工和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医保,参加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可参加居民医保,但不得重复参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稳定就业后,应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医保,同时按规定退出居民医保。
新生儿参保须缴费
特殊人员参保缴费有变化
需要强调的是新生儿参保缴费。《通知》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为新生儿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后的次月至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出生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监护人根据医保待遇享受时间,在新生出生90天内可选择缴纳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费,也可选择缴纳出生次年的医疗保险费,未在90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不能享受对应年度医保待遇。
《通知》还明确了部分特殊人员参保缴费享受资助政策:一是对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行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实行定额资助;对脱贫不稳定且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过渡期内享受一定期限定额资助;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按照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对农村原计划生育家庭(户)参保个人缴费继续按原政策进行补助。各类享受参保资助人员身份认定时间均以缴费当年8月31日前各相关部门认定结果为准。
今年对于特殊人员参保缴费,主要变化是缴费标准的变化。在特殊人员参保缴费标准中明确,集中缴费期结束后,仍需参加居民医保的各类特殊人员,参保缴费标准按照全省确定的参保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个人医疗保险费,不再缴纳财政补助部分。
也就是说,以前年度,特殊人员参保缴费根据参保时间,缴费标准是上半年缴纳个人部分,下半年全额缴纳。2022年度,特殊人员参保缴费不再区分时间,只缴纳个人部分。
“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新增参保人员缴费流程更优化
为了给参保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缴费服务,税务部门与陕西信合(秦农银行)、中国银联、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中国邮政储蓄等共8家金融机构合作,在全省范围内为缴费人提供多元化缴费渠道。线下缴费渠道主要包括合作商业银行网点的柜面或自助机具(含自动柜员机、智慧柜员机、E终端)等。缴费人拟通过线下渠道缴费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本地市税务部门公布的合作金融机构的任一营业网点,即可办理缴费。线上缴费渠道主要包括合作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以及云闪付APP等。
为进一步落实医保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今年对新增参保人员缴费流程进行了优化,“进一家门,办两家事”。新增拟参保人员,在税务部门完成参保登记并缴费,即可完成身份信息核实核准、参保地确认、成功缴费等流程,税务部门会将新增人员缴费信息传递给同级医保部门进行权益记录。
文: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马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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