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你的人 《期待你的人》
作:宇天少
风里去雨里来
一起走过的老地方
如今也换上了崭新的外衣
一转眼就像电影一样落幕
数十年如幻梦一走而过
后来你是否也来找过我
我等了好久你却从未出现过
点点滴滴刺痛着我的心底
时光在流走思念经过春夏和秋冬
看看现在的我你已不再我身旁
你是否过得还好会不会还能想起我
期待的人好想和你说说心里话
这些年你是怎么的度过
开心和烦恼又和谁分享
想想挺让人难过
期待你的人好想牵着你的手
跟你说一句不要离开我
这辈子很想和你到白头
直到我最后一口气
还能牵着的手对你说
谢谢你陪我走过
只可惜我没能陪你到最后
放不下这样的离去
落下的泪都为你
希望下辈子我们还能相遇
牵着你的手
一起到白头
https://t.cn/A6VXrFUL
作:宇天少
风里去雨里来
一起走过的老地方
如今也换上了崭新的外衣
一转眼就像电影一样落幕
数十年如幻梦一走而过
后来你是否也来找过我
我等了好久你却从未出现过
点点滴滴刺痛着我的心底
时光在流走思念经过春夏和秋冬
看看现在的我你已不再我身旁
你是否过得还好会不会还能想起我
期待的人好想和你说说心里话
这些年你是怎么的度过
开心和烦恼又和谁分享
想想挺让人难过
期待你的人好想牵着你的手
跟你说一句不要离开我
这辈子很想和你到白头
直到我最后一口气
还能牵着的手对你说
谢谢你陪我走过
只可惜我没能陪你到最后
放不下这样的离去
落下的泪都为你
希望下辈子我们还能相遇
牵着你的手
一起到白头
https://t.cn/A6VXrFUL
#芒果金融#圈钱20亿、6万人被骗,这个“国资平台”暴雷了
“让更多人富起来。”这是湖南芒果财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芒果金融)官方网站的口号。披着“国资”外衣,傍上“芒果”名牌,短短5年时间里,这家融资平台圈钱20亿余元,6.5万余人深陷骗局。
近日,由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谢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等待这个犯罪团伙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成功企业家”负责的融资平台
在网上频遭吐槽
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正文无关
“一身简单的黑色毛衫,黑色裤子,一双棉布鞋,浑身没有多余的饰品,这样一个‘简单’的人,他的办公室更简单:正对着门的墙上挂着一串铜钱,办公桌旁边是一个装满书的大书柜,里面放着《周易》《论语》一类的书籍……”这是2019年1月24日,媒体专访时任湖南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金岸公司)董事长谢某的文字。
金岸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谢某(持股6.58%)也是芒果金融的创始人。彼时的谢某正在全力开发金岸服饰电商城,一个位于株洲市芦淞商圈核心位置的省市两级重点项目,更是株洲市服饰产业转型升级的先锋项目。而如今,坐在被告人席上的谢某身着一身白色的防护服,神情落寞。
这位看似“简单”又成功的企业家,在一夕之间遭到数千位网友唾骂。
2018年10月24日,网友“听风夜”在网上发文称,自己是芒果金融平台的出借人:“谢某作为芒果金融的负责人时,通过平台集资数亿元,后移驾到金岸房地产做董事……而现在的芒果金融就是一个空壳,2018年6月份的提现一分都没到账……”
事实上,自2018年6月起,网络上关于芒果金融和谢某的爆料已源源不断。
2018年下半年,又有多名投资人在网络平台发帖爆料称:在芒果金融提现困难近5个月的时间里,该平台一直以各种借口和理由限制提现……
2018年12月,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网络交易违法典型案例,芒果金融因为发布违法广告案上榜。据披露,该公司在其官网宣称“芒果金融国资平台所有项目均由大型国企承诺回购”等内容,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长沙市工商局岳麓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9年2月25日,有投资人在网上称:目前芒果金融各方相互甩锅,拒不担责,拿走了出借人的几个亿的资金,导致投资人回款无望……
非法集资20亿余元
涉及6万余人
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正文无关
这个“黑料”不断的“国资平台”,终迎来末日。
2019年1月28日,湖南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湖南省公安厅发出了《关于商请尽快对“芒果金融”平台立案打击的函》,商请公安部门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全力组织打击“芒果金融”平台。
几个月后,谢某等人先后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经讯问,谢某等人对其从事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9年4月8日,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该公司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当日发布的警情通报称,2014年11月,谢某等人开设了P2P平台芒果金融,且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以多家企业需要借款为由,向社会上不特定人群发布不同借款期限、不同利息的理财产品。目前,已有全国多省市群众购买了芒果金融的理财产品并遭受损失。
案发后,公安机关向芒果金融开具了调取证据通知书,依法调取了芒果金融平台后台数据及完整源码,并且聘请了司法鉴定中心对芒果金融吸收公众资金的情况进行鉴定。经鉴定,该公司集资参与人65119人,涉案金额20.49亿余元,未偿还本金4.52亿余元。
披国资外衣
傍名牌都是为了方便“圈钱”
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正文无关
9月17日,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庭审现场,与谢某一同坐上被告人席的,还有洪某、刘某、廖某等3名被告人。
谢某实际操控的芒果金融到底是个什么平台?这4名被告人的故事,就从这家网络融资公司说起。
2010年,周某(已死亡)与谢某等人在金岸公司开发株洲电商产业园项目。为了融资,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周某、谢某联系时任中新房南方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南方公司)董事长洪某,副总经理廖某。四人经商议后决定,周某、谢某与南方公司达成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共同开发株洲电商产业园项目。因与周某相识多年,刘某也逐渐加入其中。
项目开发过程中,因资金不足,周某和谢某等人想要在长沙成立一家网络融资公司,以解决钱的问题。公司成立前,谢某和周某等人专程到深圳找到洪某等人,一行人商量着说“公司就叫芒果金融,因为湖南电视台也叫芒果台,公司名字蹭了湖南卫视的热度,有利于融资”。
“为了便于吸收公众存款,需要国企背景,大家提议让我当芒果金融的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是谢某。”廖某时任南方公司副总经理,而南方公司是金岸公司的股东。在接受检察机关调查时,廖某供述称,当时国内有很多这样的P2P融资平台,“当时也没有想那么多”。
深圳之行,让成立芒果金融的构想顺利落地。经多方商议决定,由南方公司出资51%,廖某担任芒果金融的董事长;谢某实际控制的深圳小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49%。
2014年11月13日,芒果金融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名义上销售电器产品,开展投资咨询等业务,实际上是一个P2P网络借贷融资平台,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网上借贷中介服务,从中收取佣金。
岳麓区检察院经审理查明,芒果金融自注册成立至案发前,在周某、谢某、洪某、廖某等人的管理下,在平台上运行了“金芒宝”“芒果宝”等项目,未经批准通过网络媒体公开宣传并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
“上述平台上资金的转入转出,都要通过芒果金融平台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开立的资金池。后期由于资金链断裂,资金池里的资金不足以支持对投资人作实际还款,平台就开始进行虚拟还款。这样一来,投资人的提现并无保障,最终无法提现。”案发后,多名被告人如实供述道,吸收的公众投资,主要有三种用途:一是用来对社会公众投资人付息还本;二是支付芒果金融的佣金;三是解决株洲电商产业园开发及南方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经营支出。
岳麓区检察院认为,谢某、洪某、廖某、刘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谢某、洪某、廖某、刘某系共同犯罪,均系主犯。
检察官@你
近年来,网络借贷平台不断“暴雷”,平台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后,投资者的损失却已难以挽回。对此,除了需要监管机构更为严格、全面、精准的监管外,投资者也需要提高自身的风险鉴别、防范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检察官提醒:
▶ 一是不要轻信平台的“高收益、零风险”宣传,只关注于“高回报”,而忽视了风险,可能得不偿失。
▶ 二是现实中各个平台为了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往往将平台自身的行为与国家机关牵扯到一起,或者以平台具有“央企、国企、外资”等背景为噱头招揽客户,事实上国家机关不可能为任何平台做背书,对于平台吹嘘的所谓背景也需要仔细查实。
▶ 三是投资者在发现投资平台存在风险时应及时脱身,切勿“虎口夺食”,以为自己可以赚一把就走;在发现平台已经出现给付困难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保全等途径尽早地挽回损失;发现相关平台涉嫌犯罪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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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检察日报
“让更多人富起来。”这是湖南芒果财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芒果金融)官方网站的口号。披着“国资”外衣,傍上“芒果”名牌,短短5年时间里,这家融资平台圈钱20亿余元,6.5万余人深陷骗局。
近日,由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谢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等待这个犯罪团伙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成功企业家”负责的融资平台
在网上频遭吐槽
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正文无关
“一身简单的黑色毛衫,黑色裤子,一双棉布鞋,浑身没有多余的饰品,这样一个‘简单’的人,他的办公室更简单:正对着门的墙上挂着一串铜钱,办公桌旁边是一个装满书的大书柜,里面放着《周易》《论语》一类的书籍……”这是2019年1月24日,媒体专访时任湖南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金岸公司)董事长谢某的文字。
金岸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谢某(持股6.58%)也是芒果金融的创始人。彼时的谢某正在全力开发金岸服饰电商城,一个位于株洲市芦淞商圈核心位置的省市两级重点项目,更是株洲市服饰产业转型升级的先锋项目。而如今,坐在被告人席上的谢某身着一身白色的防护服,神情落寞。
这位看似“简单”又成功的企业家,在一夕之间遭到数千位网友唾骂。
2018年10月24日,网友“听风夜”在网上发文称,自己是芒果金融平台的出借人:“谢某作为芒果金融的负责人时,通过平台集资数亿元,后移驾到金岸房地产做董事……而现在的芒果金融就是一个空壳,2018年6月份的提现一分都没到账……”
事实上,自2018年6月起,网络上关于芒果金融和谢某的爆料已源源不断。
2018年下半年,又有多名投资人在网络平台发帖爆料称:在芒果金融提现困难近5个月的时间里,该平台一直以各种借口和理由限制提现……
2018年12月,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网络交易违法典型案例,芒果金融因为发布违法广告案上榜。据披露,该公司在其官网宣称“芒果金融国资平台所有项目均由大型国企承诺回购”等内容,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长沙市工商局岳麓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9年2月25日,有投资人在网上称:目前芒果金融各方相互甩锅,拒不担责,拿走了出借人的几个亿的资金,导致投资人回款无望……
非法集资20亿余元
涉及6万余人
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正文无关
这个“黑料”不断的“国资平台”,终迎来末日。
2019年1月28日,湖南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湖南省公安厅发出了《关于商请尽快对“芒果金融”平台立案打击的函》,商请公安部门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全力组织打击“芒果金融”平台。
几个月后,谢某等人先后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经讯问,谢某等人对其从事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9年4月8日,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该公司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当日发布的警情通报称,2014年11月,谢某等人开设了P2P平台芒果金融,且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以多家企业需要借款为由,向社会上不特定人群发布不同借款期限、不同利息的理财产品。目前,已有全国多省市群众购买了芒果金融的理财产品并遭受损失。
案发后,公安机关向芒果金融开具了调取证据通知书,依法调取了芒果金融平台后台数据及完整源码,并且聘请了司法鉴定中心对芒果金融吸收公众资金的情况进行鉴定。经鉴定,该公司集资参与人65119人,涉案金额20.49亿余元,未偿还本金4.52亿余元。
披国资外衣
傍名牌都是为了方便“圈钱”
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正文无关
9月17日,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庭审现场,与谢某一同坐上被告人席的,还有洪某、刘某、廖某等3名被告人。
谢某实际操控的芒果金融到底是个什么平台?这4名被告人的故事,就从这家网络融资公司说起。
2010年,周某(已死亡)与谢某等人在金岸公司开发株洲电商产业园项目。为了融资,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周某、谢某联系时任中新房南方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南方公司)董事长洪某,副总经理廖某。四人经商议后决定,周某、谢某与南方公司达成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共同开发株洲电商产业园项目。因与周某相识多年,刘某也逐渐加入其中。
项目开发过程中,因资金不足,周某和谢某等人想要在长沙成立一家网络融资公司,以解决钱的问题。公司成立前,谢某和周某等人专程到深圳找到洪某等人,一行人商量着说“公司就叫芒果金融,因为湖南电视台也叫芒果台,公司名字蹭了湖南卫视的热度,有利于融资”。
“为了便于吸收公众存款,需要国企背景,大家提议让我当芒果金融的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是谢某。”廖某时任南方公司副总经理,而南方公司是金岸公司的股东。在接受检察机关调查时,廖某供述称,当时国内有很多这样的P2P融资平台,“当时也没有想那么多”。
深圳之行,让成立芒果金融的构想顺利落地。经多方商议决定,由南方公司出资51%,廖某担任芒果金融的董事长;谢某实际控制的深圳小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49%。
2014年11月13日,芒果金融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名义上销售电器产品,开展投资咨询等业务,实际上是一个P2P网络借贷融资平台,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网上借贷中介服务,从中收取佣金。
岳麓区检察院经审理查明,芒果金融自注册成立至案发前,在周某、谢某、洪某、廖某等人的管理下,在平台上运行了“金芒宝”“芒果宝”等项目,未经批准通过网络媒体公开宣传并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
“上述平台上资金的转入转出,都要通过芒果金融平台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开立的资金池。后期由于资金链断裂,资金池里的资金不足以支持对投资人作实际还款,平台就开始进行虚拟还款。这样一来,投资人的提现并无保障,最终无法提现。”案发后,多名被告人如实供述道,吸收的公众投资,主要有三种用途:一是用来对社会公众投资人付息还本;二是支付芒果金融的佣金;三是解决株洲电商产业园开发及南方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经营支出。
岳麓区检察院认为,谢某、洪某、廖某、刘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谢某、洪某、廖某、刘某系共同犯罪,均系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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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网络借贷平台不断“暴雷”,平台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后,投资者的损失却已难以挽回。对此,除了需要监管机构更为严格、全面、精准的监管外,投资者也需要提高自身的风险鉴别、防范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检察官提醒:
▶ 一是不要轻信平台的“高收益、零风险”宣传,只关注于“高回报”,而忽视了风险,可能得不偿失。
▶ 二是现实中各个平台为了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往往将平台自身的行为与国家机关牵扯到一起,或者以平台具有“央企、国企、外资”等背景为噱头招揽客户,事实上国家机关不可能为任何平台做背书,对于平台吹嘘的所谓背景也需要仔细查实。
▶ 三是投资者在发现投资平台存在风险时应及时脱身,切勿“虎口夺食”,以为自己可以赚一把就走;在发现平台已经出现给付困难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保全等途径尽早地挽回损失;发现相关平台涉嫌犯罪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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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检察日报
02
禅宗的忏罪法门
二祖传法给三祖,却没有初祖对他那么严厉。(《指月录》卷四)
『祖遂造少室,逮得法,至北齐天平二年,有一居士,年踰四十,不言名氏,聿来设礼而问祖曰:弟子身缠风恙,请和尚忏罪。祖曰:将罪来与汝忏。士良久曰:觅罪了不可得。祖曰:与汝忏罪竟,宜依佛法僧住。士曰:今见和尚,已知是僧,未审何名佛法?祖曰:是心是佛,是心是法,法佛无二,僧宝亦然。士曰:今日始知罪性,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中间,如其心然,佛法无二也。祖深器之,即为剃发。曰:是吾宝也,宜名僧璨。』
二祖向初祖求“安心”,而三祖向二祖是求“安身”。
依佛法来讲,身体上的病,是由“业力”所生。业通三世因果,所以有先天的五官不全,身体的残疾与怪病等。“业”由“心”造,而身没有离开心,因此,心物是一体的两面,也就是心物一元。可是,佛法特重于心,以心为根本,心转,物亦随之转。如要治身,不如治心。三祖在悟到罪性无自性以后,一切病症,都渐渐的痊愈了。
三祖要二祖忏罪时,他体会良久,悟到罪性如幻,跟心一样,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中间。这是般若(智慧)的观照。学佛学禅,讲究的是智慧的解脱,所以才有唯“智”能度的说法。
三祖在觅罪了不可得的当下,二祖就顺著三祖的心意说,为你忏好罪了。在此,我们必须注意一点,一切罪业,一切因果虽然如幻,但在幻化过程当中,使我们有真实的感受,既然有真实的感受,我们怎么可以不怕呢?!如果在证到罪性是“空”的时候,应该要乘悟并销,所谓“随缘消旧业,不再造新殃。”如果只是在意识上认为罪性是“空无”的,而随随便便,马马虎虎,认为就是“禅”,一切不在乎,认为就是“解脱”,这绝对不是“禅”的道理。
佛、法、僧在现象的作用上说,分为三个,故称三宝。二祖要三祖宜依“佛、法、僧住”的时候,三祖说:我现在见到你,知道是僧,但不知道什么是佛?什么是法?二祖说:心就是佛,心就是法,佛、法合起来就是僧。三祖顿时悟入“一心三宝”。二祖非常器重他,就与他剃度,是为三祖,并赐名僧璨。
见微知著
三祖来见二祖的时候,是一位在家人(居士),并不讲出他的姓名与来历。从这一点,去探索自初祖至于二、三祖之间,当时社会的形态,变乱太大,再配合上当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学术等,就可以找出一条“文化发展史”的正确方向。而一般研究中国文化发展史,往往只走独条道路,并不配合这些因素来研究。
当时的佛学,偏重于“义理”的阐述,因此造成很多佛学的学阀,自以为是。达摩祖师来了以后,提倡脱掉学术的外衣,直指“心性”,做实证的工夫,这在当时,犯了很大的忌讳。初祖被毒,二祖被害,皆种因于此。后来三祖四祖,为了避国难或教难,干脆把真实姓名隐去了。我们要研究中国文化发展史,关于这一点,应该加以注意。
李长者的奇遇
由于三祖隐姓埋名,使我想起一个故事。
唐代有一位注“华严经”的李长者,只知他是唐代宗室,或是一位世子。唐代在高宗以后,政治非常纷乱,尤其武则天杀唐李氏后裔,使李家后代,大都逃亡流落于他方。《华严经》是佛学里头一部大经典,共有八十卷。有人说:不读华严,不知佛家之富贵。李长者国为不见容于当时的政治与社会,所以就发心修道。他想注解《华严经》,便背着一部《华严经》及笔墨用具,往深山里去。在山中转了很久,都找不到适当的地方。只见一只白额吊睛大虫,从山前在一纵跳到他的身边,匍匐在地,像一只狗见到主人一样,竖着尾巴直摇。他看到这种情形,晓得是神迹出现,就上前拍拍老虎的头说:我发心注解《华严经》,请你帮我忙找一个适当的地方好吗?说著就骑上虎背,老虎驮着他跑过好几个山头,最后找到一个山洞,他就在此洞作注解的工作。据说,他由于太专心的缘故,把时间都忘记了,到了晚上,洞中就放光,因此他可以不分昼夜的工作。而吃饭的时候,有两位天女为他送饭,并且随时补充必需要的用品。
这些奇异的事情,听起来好像很迷信,然而也是很真实的。李长者注完了《华严经》,把稿子留下,人便不知所终了。这一部《华严经》注解,影响后代研究《华严经》的思想很大。李长者这种作风,说明了两点:第一:是受隐士思想的影响,第二:是回避政治上的恩怨。而三祖的情形,可能与李长者同出一辙。
禅宗的忏罪法门
二祖传法给三祖,却没有初祖对他那么严厉。(《指月录》卷四)
『祖遂造少室,逮得法,至北齐天平二年,有一居士,年踰四十,不言名氏,聿来设礼而问祖曰:弟子身缠风恙,请和尚忏罪。祖曰:将罪来与汝忏。士良久曰:觅罪了不可得。祖曰:与汝忏罪竟,宜依佛法僧住。士曰:今见和尚,已知是僧,未审何名佛法?祖曰:是心是佛,是心是法,法佛无二,僧宝亦然。士曰:今日始知罪性,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中间,如其心然,佛法无二也。祖深器之,即为剃发。曰:是吾宝也,宜名僧璨。』
二祖向初祖求“安心”,而三祖向二祖是求“安身”。
依佛法来讲,身体上的病,是由“业力”所生。业通三世因果,所以有先天的五官不全,身体的残疾与怪病等。“业”由“心”造,而身没有离开心,因此,心物是一体的两面,也就是心物一元。可是,佛法特重于心,以心为根本,心转,物亦随之转。如要治身,不如治心。三祖在悟到罪性无自性以后,一切病症,都渐渐的痊愈了。
三祖要二祖忏罪时,他体会良久,悟到罪性如幻,跟心一样,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中间。这是般若(智慧)的观照。学佛学禅,讲究的是智慧的解脱,所以才有唯“智”能度的说法。
三祖在觅罪了不可得的当下,二祖就顺著三祖的心意说,为你忏好罪了。在此,我们必须注意一点,一切罪业,一切因果虽然如幻,但在幻化过程当中,使我们有真实的感受,既然有真实的感受,我们怎么可以不怕呢?!如果在证到罪性是“空”的时候,应该要乘悟并销,所谓“随缘消旧业,不再造新殃。”如果只是在意识上认为罪性是“空无”的,而随随便便,马马虎虎,认为就是“禅”,一切不在乎,认为就是“解脱”,这绝对不是“禅”的道理。
佛、法、僧在现象的作用上说,分为三个,故称三宝。二祖要三祖宜依“佛、法、僧住”的时候,三祖说:我现在见到你,知道是僧,但不知道什么是佛?什么是法?二祖说:心就是佛,心就是法,佛、法合起来就是僧。三祖顿时悟入“一心三宝”。二祖非常器重他,就与他剃度,是为三祖,并赐名僧璨。
见微知著
三祖来见二祖的时候,是一位在家人(居士),并不讲出他的姓名与来历。从这一点,去探索自初祖至于二、三祖之间,当时社会的形态,变乱太大,再配合上当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学术等,就可以找出一条“文化发展史”的正确方向。而一般研究中国文化发展史,往往只走独条道路,并不配合这些因素来研究。
当时的佛学,偏重于“义理”的阐述,因此造成很多佛学的学阀,自以为是。达摩祖师来了以后,提倡脱掉学术的外衣,直指“心性”,做实证的工夫,这在当时,犯了很大的忌讳。初祖被毒,二祖被害,皆种因于此。后来三祖四祖,为了避国难或教难,干脆把真实姓名隐去了。我们要研究中国文化发展史,关于这一点,应该加以注意。
李长者的奇遇
由于三祖隐姓埋名,使我想起一个故事。
唐代有一位注“华严经”的李长者,只知他是唐代宗室,或是一位世子。唐代在高宗以后,政治非常纷乱,尤其武则天杀唐李氏后裔,使李家后代,大都逃亡流落于他方。《华严经》是佛学里头一部大经典,共有八十卷。有人说:不读华严,不知佛家之富贵。李长者国为不见容于当时的政治与社会,所以就发心修道。他想注解《华严经》,便背着一部《华严经》及笔墨用具,往深山里去。在山中转了很久,都找不到适当的地方。只见一只白额吊睛大虫,从山前在一纵跳到他的身边,匍匐在地,像一只狗见到主人一样,竖着尾巴直摇。他看到这种情形,晓得是神迹出现,就上前拍拍老虎的头说:我发心注解《华严经》,请你帮我忙找一个适当的地方好吗?说著就骑上虎背,老虎驮着他跑过好几个山头,最后找到一个山洞,他就在此洞作注解的工作。据说,他由于太专心的缘故,把时间都忘记了,到了晚上,洞中就放光,因此他可以不分昼夜的工作。而吃饭的时候,有两位天女为他送饭,并且随时补充必需要的用品。
这些奇异的事情,听起来好像很迷信,然而也是很真实的。李长者注完了《华严经》,把稿子留下,人便不知所终了。这一部《华严经》注解,影响后代研究《华严经》的思想很大。李长者这种作风,说明了两点:第一:是受隐士思想的影响,第二:是回避政治上的恩怨。而三祖的情形,可能与李长者同出一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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