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宽城法院依法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成功为21名申请人执行到位补偿款15万元
9月9日,宽城法院顺利执结21起劳动争议案件,为21名申请人追回补偿款150000元。
姚某等21名工人与迁西某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系列执行案件,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作出民事判决书,由迁西某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给付姚某等21名工人经济补偿金2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迁西某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未履行相应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姚某等21名工人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我院立即通过网络查询和传统查询方式对被执行企业进行了财产调查,均未查到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考虑到申请人姚某等人均为下岗工人且生活困难的实际情况,宽城法院执行法官张宁于6月16日带领执行干警赶赴迁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查询被执行公司财产情况。经查,被执行企业于2020年12月曾办理减资,而减资时间正处于诉讼案件办理中。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企业减资需要提供债务清偿证明等相关手续,执行人员立即调取了工商档案,档案显示该公司提供的债务清偿证明及公告存在瑕疵。据此,执行法官认定该公司减资过程中涉嫌提供虚假材料逃避执行,立即追加该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并查封了股东房产一套。该公司股东得知追加其为被执行人后不服,提出执行异议,我院依法驳回其异议。
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并告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迫于巨大的执行压力,公司股东主动提出解决方案,与申请人姚某等21人达成和解。2021年9月9日,被执行人将所欠150000元补偿款全部交到法院。至此,21起劳动争议案件执行完毕,最大限度保障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9月9日,宽城法院顺利执结21起劳动争议案件,为21名申请人追回补偿款150000元。
姚某等21名工人与迁西某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系列执行案件,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作出民事判决书,由迁西某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给付姚某等21名工人经济补偿金2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迁西某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未履行相应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姚某等21名工人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我院立即通过网络查询和传统查询方式对被执行企业进行了财产调查,均未查到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考虑到申请人姚某等人均为下岗工人且生活困难的实际情况,宽城法院执行法官张宁于6月16日带领执行干警赶赴迁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查询被执行公司财产情况。经查,被执行企业于2020年12月曾办理减资,而减资时间正处于诉讼案件办理中。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企业减资需要提供债务清偿证明等相关手续,执行人员立即调取了工商档案,档案显示该公司提供的债务清偿证明及公告存在瑕疵。据此,执行法官认定该公司减资过程中涉嫌提供虚假材料逃避执行,立即追加该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并查封了股东房产一套。该公司股东得知追加其为被执行人后不服,提出执行异议,我院依法驳回其异议。
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并告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迫于巨大的执行压力,公司股东主动提出解决方案,与申请人姚某等21人达成和解。2021年9月9日,被执行人将所欠150000元补偿款全部交到法院。至此,21起劳动争议案件执行完毕,最大限度保障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2021年高职扩招工作即将开始】
今天,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了《2021年高职扩招工作操作办法》。具有本省户籍或在皖务工,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工人、高素质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基层农技人员、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村两委干部以及革命老区专项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人才培养工程、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等相关培养对象;具有本省学籍且未参加2021年高考报名或已参加2021年高考报名但未被高校录取的高中阶段应历届毕业生等群体均可报考。2021年高职扩招录取的考生将不能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已在外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报名。
报名时段为2021年9月15日至17日,考生可选择填报不超过3所院校,每所院校可选择一个专业志愿。考生须先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t.cn/RTr4YPJ)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点击首页“高职扩招”进入报名信息填报页面。
高职扩招实行招生院校自主测试录取的模式。测试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方式进行,按照考生毕业类别和省教育厅明确的免试政策,各招生院校分别组织实施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安徽之声记者王莹)
今天,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了《2021年高职扩招工作操作办法》。具有本省户籍或在皖务工,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工人、高素质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基层农技人员、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村两委干部以及革命老区专项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人才培养工程、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等相关培养对象;具有本省学籍且未参加2021年高考报名或已参加2021年高考报名但未被高校录取的高中阶段应历届毕业生等群体均可报考。2021年高职扩招录取的考生将不能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已在外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报名。
报名时段为2021年9月15日至17日,考生可选择填报不超过3所院校,每所院校可选择一个专业志愿。考生须先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t.cn/RTr4YPJ)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点击首页“高职扩招”进入报名信息填报页面。
高职扩招实行招生院校自主测试录取的模式。测试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方式进行,按照考生毕业类别和省教育厅明确的免试政策,各招生院校分别组织实施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安徽之声记者王莹)
【#2021年河北高职扩招方案公布#:九类招生对象】河北省教育厅日前就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作出安排,明确了高职扩招的九类招生对象,报名将于正在进行中。
今年的高职扩招招生对象为符合河北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企业员工、下岗工人、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在岗幼儿园教师、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专项报名;参加此次扩招专项报名并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
参加高职扩招的考生应先进行高考专项报名,取得专项报名资格后再按照有关院校招生章程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生院校进行报考。高考专项报名安排在9月24日9时至9月28日17时进行,考生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以及身份界定证明等报名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
考试采取高职院校单独考试的形式进行。鼓励高职院校通过联合考试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考生考试负担,避免人员频繁流动。考试内容方面,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各有关高职院校将针对不同群体特点和受教育状况,科学合理研究确定考试内容,采取笔试、实际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考核。退役军人、企业员工、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高职院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面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录取。
考试原则上将于10月20日前完成。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高职院校自行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高职扩招实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九类特定人群”,经高职院校审核通过,均可由该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河北日报)
今年的高职扩招招生对象为符合河北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企业员工、下岗工人、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在岗幼儿园教师、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专项报名;参加此次扩招专项报名并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
参加高职扩招的考生应先进行高考专项报名,取得专项报名资格后再按照有关院校招生章程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生院校进行报考。高考专项报名安排在9月24日9时至9月28日17时进行,考生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以及身份界定证明等报名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
考试采取高职院校单独考试的形式进行。鼓励高职院校通过联合考试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考生考试负担,避免人员频繁流动。考试内容方面,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各有关高职院校将针对不同群体特点和受教育状况,科学合理研究确定考试内容,采取笔试、实际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考核。退役军人、企业员工、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高职院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面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录取。
考试原则上将于10月20日前完成。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高职院校自行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高职扩招实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九类特定人群”,经高职院校审核通过,均可由该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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