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星卫视新闻##以案说法##华星法援##公益诉讼##法院报短评#【法治社会更需文明执法】#地铁安全员拖拽乘客合理吗# 近日,西安地铁3号线一位女乘客被保安拖拽下车。从网友爆料视频可以看出保安在拖拽时,该女子裙子被撕扯,衣不蔽体。
根据西安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西安地铁工作人员的执法权是有限的,仅限于警告和罚款。遇到紧急情况,工作人员可以报警处理,而不能自作主张采取超越自己职权的执法行为。
妨碍了他人乘坐地铁,理应根据相关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接受相应的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公民个人的尊严可以被肆意践踏。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我们期待这起事件真相还原和责任查究的公正处理,更呼唤对不文明执法事件痛彻反思。只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执法要求与执法形式相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才能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切实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和尊严。(李高凯)#西安警方介入地铁女乘客被拖离事件#
根据西安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西安地铁工作人员的执法权是有限的,仅限于警告和罚款。遇到紧急情况,工作人员可以报警处理,而不能自作主张采取超越自己职权的执法行为。
妨碍了他人乘坐地铁,理应根据相关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接受相应的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公民个人的尊严可以被肆意践踏。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我们期待这起事件真相还原和责任查究的公正处理,更呼唤对不文明执法事件痛彻反思。只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执法要求与执法形式相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才能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切实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和尊严。(李高凯)#西安警方介入地铁女乘客被拖离事件#
#阅读日历#
鞭辟入里的新闻短评,与民众息息相关。
邹韬奋,中国新闻记者、报刊编辑、政论家、出版家。曾创办生活书店以及《大众生活》《抗战》《全民抗战》等刊物,担任《生活》周刊主编,于1944年7月24日去世。
《小言论》收录了邹韬奋在《生活》周刊中连载的“小言论”专栏文章,每期皆出自邹韬奋之手,以百字篇幅关注与民众息息相关之事,短小精悍,语言通俗易懂。
把这本书推荐给对近代社论感兴趣的人。
馆藏链接:https://t.cn/A6fuN3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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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韬奋,中国新闻记者、报刊编辑、政论家、出版家。曾创办生活书店以及《大众生活》《抗战》《全民抗战》等刊物,担任《生活》周刊主编,于1944年7月24日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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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新闻# 【一个月内 延安三名辅警被殴打 为何流血流汗还要流泪?】 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将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主体范围进一步扩大,将辅警纳入其中。
针对暴力抗击交警执法案件增多的问题,需要在民警保护自身安全和打击制止违法行为之间找到一个法律的平衡点。
配合民警执法是辅警的职责,在执法工作当中,辅警和民警一样不容侵犯。但在今年3月份,一个月的时间里,3名延安市交警一大队的辅警在配合民警查酒驾时被驾驶人打伤。
为何辅警屡屡被打?背后的原因是什么?辅警在配合执法当中怎样才能保证自身安全?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辅警被打事件回放
3月6日凌晨0时49分,延安市区东大街上,延安市交警支队一大队特勤中队中队长曹海源带 队进行酒驾检查。在拦停一辆白色小轿车后,他们发现驾驶人韩某某身上散发浓重酒气,可能涉嫌酒驾,在欲将其带离现场做进一步检测时,遭到韩某某及妻子齐某某阻挠。两人开始谩骂继而厮打民警。期间,民警身穿的反光背心被撕烂,辅警思美泉鼻骨被打骨折。
3月16日晚10时45分,延安市交警支队一大队特勤中队在210国道罗家坪桥头查处酒驾时,发现一辆现代车有酒驾嫌疑。中队民警示意该车司机停车接受检查时,驾驶人拒不配合反而加速向罗家坪村方向逃离,逃离过程中致辅警荆国栋、常恒畅不同程度受伤。驾驶人王某某精检测结果为146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刑事拘留。
3月25日凌晨0时02分,驾驶人王某某驾车在东关大桥什字,因涉嫌酒驾被市交警支队一大队特勤中队送至司法鉴定所进行抽血检测,检测值为 13.31mg/100ml (未达标)。随后,王某某来到大桥街找到交警进行理论,不但抢夺执法记录仪,还对辅警拳打脚踢,致辅警白宇左眼上额软组织挫伤。
根据酒精检测结果,韩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7.73mg/100ml,王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3.31mg/100ml,均没有达到酒驾标准,却都因涉嫌妨害执行公务已被拘留。
延安市交警支队一大队特勤中队长曹海元说,在这几起事件当中,中队辅警与民警都表现较为克制,没有让事态进一步恶化。他希望广大驾驶人在遇有正常检查时,积极配合民警执法。如果对执法存有异议,可以向上级公安部门进行申诉,切勿阻碍执法,妨碍执行公务。
如何杜绝辅警被打
记者了解到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将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主体范围进一步扩大,将辅警纳入其中。《规定》明确指出,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不受妨害、阻碍,人身财产安全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威胁、侵犯,人格尊严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侮辱、贬损。行为人实施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四月者,送严寒而迎东君,历清明而过谷雨。金风和煦,万物复苏。百芳发而幽香逸,春鸟还而鸣声碎。
《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还规定,警务辅助人员在协助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过程中受到不法侵害的,参照本规定开展相关工作。这份规定直接表明,侵犯正在协助民警执法的辅警的行为也将受到法律追责。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延安大学政法学院讲师史佳欣说:
之所以会出现辅警屡屡被打的情况,首先就是施暴者的侥幸心理。施暴者往往会担心受到交警处罚,在暴力抗击交警执法的时候,在心理上有一种放任的态度,没有想到会造成交警严重的人身伤害。其次,就是目前交警所面临的不良的执法环境。交警是处在社会矛盾冲突的最前沿,很容易会受到个别利益受损民众的攻击,并且成为发泄的对象。再次,类似事件的违法成本过低。类似情况出现时,如果后果轻微,对施暴者只是教育,或者是治安拘留 15 天以下。只有在重伤或者以上情况,才会涉及到刑事责任。较低的违法成本,无形中助长了施暴者的嚣张气焰。
史佳欣建议
针对暴力抗击交警执法案件增多的问题,需要在民警保护自身安全和打击制止违法行为之间找到一个法律的平衡点。就目前而言,当务之急就是在法律框架内,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加大对不法者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彻底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短评
为辅警执法提供坚强后盾
不到一个月时间内,延安市交警支队一大队的3名辅警在配合执法中被涉嫌酒驾的驾驶人员打伤。联系到近年来辅警在工作中被打的消息见诸报端,这不仅让人产生疑问:为何总是辅警被打?虽然施暴者最终都得到了相关处罚,但类似现象如何才能避免再次出现?
究其原因,首先是基层交警警力不足的问题。目前,警力的增长跟不上道路的增长速度,只能通过招聘辅警来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但目前辅警的职责权利界定模糊,社会认知认可度较低,一系列问题都严重滞后,这是辅警行使职责时屡屡被殴打的一个重要原因。#延安身边事#
其次,在执法过程中,公众自然地就形成“违法者是弱势群体”的心理,对处置违法者的辅警产生一种抗拒的心理。加之不少人认为,辅警不是正式警察,没有执法权,没有处置权。即便对辅警施暴,也算不上袭警,只要接受简单的行政处罚就行了。正是这种错误的观点,让驾驶人面对辅警时肆无忌惮。殊不知,辅警配合警察行使权力,也属于执法行为。抗拒执法属于严重的妨碍公务行为,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殴打辅警事件的屡屡发生并非偶然,而是一种社会病态。如何能让辅警在工作中的安全得到保障,除了加大对施暴者的惩处力度,还需要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更需要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司机的理解和支持。唯有如此,才能为辅警执法提供坚强后盾,避免让辅警流血流汗又流泪。(来源:陕西网)
针对暴力抗击交警执法案件增多的问题,需要在民警保护自身安全和打击制止违法行为之间找到一个法律的平衡点。
配合民警执法是辅警的职责,在执法工作当中,辅警和民警一样不容侵犯。但在今年3月份,一个月的时间里,3名延安市交警一大队的辅警在配合民警查酒驾时被驾驶人打伤。
为何辅警屡屡被打?背后的原因是什么?辅警在配合执法当中怎样才能保证自身安全?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辅警被打事件回放
3月6日凌晨0时49分,延安市区东大街上,延安市交警支队一大队特勤中队中队长曹海源带 队进行酒驾检查。在拦停一辆白色小轿车后,他们发现驾驶人韩某某身上散发浓重酒气,可能涉嫌酒驾,在欲将其带离现场做进一步检测时,遭到韩某某及妻子齐某某阻挠。两人开始谩骂继而厮打民警。期间,民警身穿的反光背心被撕烂,辅警思美泉鼻骨被打骨折。
3月16日晚10时45分,延安市交警支队一大队特勤中队在210国道罗家坪桥头查处酒驾时,发现一辆现代车有酒驾嫌疑。中队民警示意该车司机停车接受检查时,驾驶人拒不配合反而加速向罗家坪村方向逃离,逃离过程中致辅警荆国栋、常恒畅不同程度受伤。驾驶人王某某精检测结果为146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刑事拘留。
3月25日凌晨0时02分,驾驶人王某某驾车在东关大桥什字,因涉嫌酒驾被市交警支队一大队特勤中队送至司法鉴定所进行抽血检测,检测值为 13.31mg/100ml (未达标)。随后,王某某来到大桥街找到交警进行理论,不但抢夺执法记录仪,还对辅警拳打脚踢,致辅警白宇左眼上额软组织挫伤。
根据酒精检测结果,韩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7.73mg/100ml,王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3.31mg/100ml,均没有达到酒驾标准,却都因涉嫌妨害执行公务已被拘留。
延安市交警支队一大队特勤中队长曹海元说,在这几起事件当中,中队辅警与民警都表现较为克制,没有让事态进一步恶化。他希望广大驾驶人在遇有正常检查时,积极配合民警执法。如果对执法存有异议,可以向上级公安部门进行申诉,切勿阻碍执法,妨碍执行公务。
如何杜绝辅警被打
记者了解到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将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主体范围进一步扩大,将辅警纳入其中。《规定》明确指出,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不受妨害、阻碍,人身财产安全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威胁、侵犯,人格尊严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侮辱、贬损。行为人实施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四月者,送严寒而迎东君,历清明而过谷雨。金风和煦,万物复苏。百芳发而幽香逸,春鸟还而鸣声碎。
《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还规定,警务辅助人员在协助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过程中受到不法侵害的,参照本规定开展相关工作。这份规定直接表明,侵犯正在协助民警执法的辅警的行为也将受到法律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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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会出现辅警屡屡被打的情况,首先就是施暴者的侥幸心理。施暴者往往会担心受到交警处罚,在暴力抗击交警执法的时候,在心理上有一种放任的态度,没有想到会造成交警严重的人身伤害。其次,就是目前交警所面临的不良的执法环境。交警是处在社会矛盾冲突的最前沿,很容易会受到个别利益受损民众的攻击,并且成为发泄的对象。再次,类似事件的违法成本过低。类似情况出现时,如果后果轻微,对施暴者只是教育,或者是治安拘留 15 天以下。只有在重伤或者以上情况,才会涉及到刑事责任。较低的违法成本,无形中助长了施暴者的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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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评
为辅警执法提供坚强后盾
不到一个月时间内,延安市交警支队一大队的3名辅警在配合执法中被涉嫌酒驾的驾驶人员打伤。联系到近年来辅警在工作中被打的消息见诸报端,这不仅让人产生疑问:为何总是辅警被打?虽然施暴者最终都得到了相关处罚,但类似现象如何才能避免再次出现?
究其原因,首先是基层交警警力不足的问题。目前,警力的增长跟不上道路的增长速度,只能通过招聘辅警来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但目前辅警的职责权利界定模糊,社会认知认可度较低,一系列问题都严重滞后,这是辅警行使职责时屡屡被殴打的一个重要原因。#延安身边事#
其次,在执法过程中,公众自然地就形成“违法者是弱势群体”的心理,对处置违法者的辅警产生一种抗拒的心理。加之不少人认为,辅警不是正式警察,没有执法权,没有处置权。即便对辅警施暴,也算不上袭警,只要接受简单的行政处罚就行了。正是这种错误的观点,让驾驶人面对辅警时肆无忌惮。殊不知,辅警配合警察行使权力,也属于执法行为。抗拒执法属于严重的妨碍公务行为,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殴打辅警事件的屡屡发生并非偶然,而是一种社会病态。如何能让辅警在工作中的安全得到保障,除了加大对施暴者的惩处力度,还需要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更需要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司机的理解和支持。唯有如此,才能为辅警执法提供坚强后盾,避免让辅警流血流汗又流泪。(来源:陕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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