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物分享##花式种草#
好物分享〡好吃好用好玩的生活好物大合集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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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已经过去了,你的假期生活如何?这次,继续给大家带来这期好物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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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佳果源NFC椰子水
✅纯果汁、马来西亚原装进口
喜欢100%果汁!口感轻甜,满满的椰子香气。NFC直接压榨出汁,不加糖不加水不含添加剂,冷藏后更好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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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星人电解质水
✅快速补水、0糖0卡
口味独特,我买的是西柚、青柠、荔枝海盐三种口味。每个口味都很好喝,而且解渴不怕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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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轻汽花系列气泡水
✅劲爽气泡、花果香气
国货品牌bestinme。樱花青苹果、玫瑰荔枝味道,真的太好喝了。无糖、加汽、果香、冰镇,非常劲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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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调鼎斋细研青辣酱
✅椒香、鲜浓、回香
取自北纬25°云南生态种植地,鲜香爽口。而且小包装,非常便于携带。拌饭、拌面、拌菜,都可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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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喜旺香辣猪蹄
✅Q弹、高蛋白
这个一吃就停不下来,口感Q弹、香辣入味,越啃越爱。独立小包装非常赞,携带方便,也不容易脏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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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下厨房拳拳午餐肉
✅减盐30%、大肉粒
包装颜值好高,开罐也很方便。猪肉含量大于90%,一口吃下去,都是肉的感觉。好满足!而且减盐30%,营养又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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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蜜哈多白桃冰冰
✅鲜果冰淇淋
快递包装非常严实,有干冰、气泡膜。收到后,第一时间我就吃了好几包。口感鲜甜、挑味浓浓,吃得停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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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森林海洋婴幼儿衣物泡洗粉
✅活氧成分黑科技、除菌去渍
绿色环保,居家必备!0添加无残留,洗得非常干净。温热水泡一泡,深层杀菌,效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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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莹朴女士防脱洗发水
✅科学防脱育发密发、女士专用
给老妈买的洗发水,她说用了很舒服。20多年老品牌,汉方配方、临界萃取技术、毛囊透皮吸收专利,科学防脱、古法传承。 https://t.cn/RJqeWu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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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调鼎斋细研青辣酱
✅椒香、鲜浓、回香
取自北纬25°云南生态种植地,鲜香爽口。而且小包装,非常便于携带。拌饭、拌面、拌菜,都可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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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喜旺香辣猪蹄
✅Q弹、高蛋白
这个一吃就停不下来,口感Q弹、香辣入味,越啃越爱。独立小包装非常赞,携带方便,也不容易脏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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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下厨房拳拳午餐肉
✅减盐30%、大肉粒
包装颜值好高,开罐也很方便。猪肉含量大于90%,一口吃下去,都是肉的感觉。好满足!而且减盐30%,营养又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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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蜜哈多白桃冰冰
✅鲜果冰淇淋
快递包装非常严实,有干冰、气泡膜。收到后,第一时间我就吃了好几包。口感鲜甜、挑味浓浓,吃得停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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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森林海洋婴幼儿衣物泡洗粉
✅活氧成分黑科技、除菌去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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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莹朴女士防脱洗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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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离职要提前30天通知”这句话,怕是有什么误解!
“这年头,没有跳槽的打算,都不敢跟人打招呼。”年轻人之间时常这样打招呼。
其实这里说的“说走就走”只是在指那些有跳槽意向的员工;
他们相较于前几年,
现在能坚持在同一公司工作的年限已经降低了不少,
超过50%的白领工作不满3年就有了跳槽的打算。
不过,跳槽也是有流程的啊,虽然很多人都是在职的时候就开始准备简历,并且开始到处投递;
但是在得到下一份工作之前,在职的这份工作到底什么时候能彻底放手,这也是各位HR和白领需要关注的问题。
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我们都知道需要提前三十天进行沟通;
但是,到底哪些情况需要提前30日通知对方?
尤其最近跳槽旺季,人力君发现很多人对这一问题搞不太清楚,认识上存在着一定的误区。
为了帮助大家正确理解和掌握这些知识,避免陷入误区,特对下列相应问题进行逐一解析,并对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也进行了一并分析。
误区一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注意提前通知的时间只要3天即可,而不是30天。
法律赋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有着较为自由的就业选择权,便于对用人单位进行考察是否合适。
劳动者一旦认为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或工作内容等不适合本人,只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这个“通知”,并没有要求书面形式,口头通知也是完全可以的。
劳动者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误区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劳动者,只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即可。
解析: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能否辞退劳动者,不是履行提前通知的时间作为辞退条件,而是需要法定的辞退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对提前通知时间无法定要求,只要能够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行。用人单位需要对此承担充分的举证义务。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不符合录用条件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误区三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只要是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作出同意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就可以立即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提前通知。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是n(n是指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下同),而不是n+1。
误区四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方可终止劳动合同。
解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没有提前通知的法定义务。
当然,在用工过程中,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前最好提前一定的时间段告知劳动者;
这样便于劳动者做好重新就业的时间准备,而不至于太突然而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
另外,如果劳动合同中对终止劳动合同有提前通知时间上的明确约定的,则需要按照约定执行。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n,不是n+1。
误区五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第2项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
但是,实践中未及时足额劳动报酬的情形原因各有不同,有主观故意,也有计算出现争议等问题。
如果用人单位不存在主观故意拖欠或克扣的情形,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难以获得裁审机构的支持。
因此,凡出现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最好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要求用人单位在合理时间内补足或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责令其限期改正;
如用人单位未能给出合理解释或拒不改正的,则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为n,并不是n+1。
误区六
企业实施经济性裁员的,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或者额外支付职工一个月工资后,就可以实施裁员。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企业出现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
裁减人数在20人以上或者不满20人但占总人数1/10以上的;
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
“提前30天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是法定程序,用人单位不得以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进行替代。
用人单位听取工会和职工意见后,裁减方案还需要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报告,方可实施经济性裁员。
注意,报告虽然不是批准,但也不仅仅是备案而已。
劳动行政部门收到企业的裁减方案后,如发现改方案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的,同样会责令企业进行纠正。
因此,该报告行为在性质上与“批准”相当。用人单位实施经济性裁员,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还是n,而非n+1。
误区七
劳动者有严重违纪或严重失职造成用人单位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存有严重违纪,
或严重失职造成用人单位重大损害等过失性情形的,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该解除行为是即时性的,无需提前30天。
由于该解除合同行为是由于劳动者的过错所导致,故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误区八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没有订立的,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即可。
解析:《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该规定对用人单位的书面通知行为是否需要提前多少时间并没有作出强制性要求。
在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只要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未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可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30天。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
用人单位除了需要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外,
还需要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但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会忽略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一法定义务而直接终止劳动关系,这是典型的违法终止行为。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用人单位除了要支付两倍工资外;
还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拒绝订立合同的,用人单位则需要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即可,也没有提前30天通知的义务。
此时,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通知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径行终止劳动关系的,则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违法终止的赔偿金。
误区九
用人单位解除无过失性劳动者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了劳动者患病、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这3种情形,
劳动者虽无过失性,
但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并不是必须事先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通知的,
则可以选择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替代,即为“代通金”。
选择提前30天通知解除或支付一个月“代通金”,选择权在用人单位而非劳动者。
当用人单位选择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n;
当用人单位选择支付“代通金”的,解除劳动合同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n+1(1为代通金)。
除此3种无过失性解除情形之外,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存在支付n+1的情形。
“这年头,没有跳槽的打算,都不敢跟人打招呼。”年轻人之间时常这样打招呼。
其实这里说的“说走就走”只是在指那些有跳槽意向的员工;
他们相较于前几年,
现在能坚持在同一公司工作的年限已经降低了不少,
超过50%的白领工作不满3年就有了跳槽的打算。
不过,跳槽也是有流程的啊,虽然很多人都是在职的时候就开始准备简历,并且开始到处投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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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一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注意提前通知的时间只要3天即可,而不是30天。
法律赋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有着较为自由的就业选择权,便于对用人单位进行考察是否合适。
劳动者一旦认为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或工作内容等不适合本人,只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这个“通知”,并没有要求书面形式,口头通知也是完全可以的。
劳动者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误区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劳动者,只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即可。
解析: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能否辞退劳动者,不是履行提前通知的时间作为辞退条件,而是需要法定的辞退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对提前通知时间无法定要求,只要能够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行。用人单位需要对此承担充分的举证义务。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不符合录用条件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误区三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只要是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作出同意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就可以立即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提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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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方可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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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没有提前通知的法定义务。
当然,在用工过程中,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前最好提前一定的时间段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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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果劳动合同中对终止劳动合同有提前通知时间上的明确约定的,则需要按照约定执行。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n,不是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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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第2项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
但是,实践中未及时足额劳动报酬的情形原因各有不同,有主观故意,也有计算出现争议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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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凡出现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最好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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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施经济性裁员的,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或者额外支付职工一个月工资后,就可以实施裁员。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企业出现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
裁减人数在20人以上或者不满20人但占总人数1/10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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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女同事在厂里谈的男朋友,同居后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都因她二婚带着儿子从而导致分手,让她深感无奈。
车间里的这个三十二岁的女同事,长的虽然不是很出众,不过皮肤白皙会打扮,身材微胖,自有一番成熟的韵味,加上嘴巴甜会说话,在车间里的人缘极好,她在厂里做了将近五年的时间。期间也谈了几个男朋友,最后都是因为她在老家有一个七岁的儿子,每次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男的就撤了。
女同事进厂的第二年,加工线的一个男班长看上了她,两人谈了一个月后彼此都感觉挺好,就一起在厂外面租了房生活在一起,大家都能看的出来她们感情很好,上下班手牵着手有说有笑的,男的因为是管理,有时候到了下班时间还得延迟加班,女同事就会在厂里的篮球场玩手机等着他下班再一起回家,真的是恩爱有加,周末不加班就一起去附近有名的风景区游玩,我们都以为年底就得吃她们两个人的喜糖了。
只是让大家都没想到的是过完年后就没看到那个男班长上班了,开始还以为他是请了长假,后来有女同事玩得好的同事问她才知道男班长自离了。她们两个也确实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女同事也做好了年底到男的家里过年的准备,只是当她把自己离过婚,家里有一个七岁儿子的事情老实说给男的听了后,男班长就不答应了,他说二婚可以接受,但是不能接受她带着儿子,说如果女同事能放弃儿子嫁给他就能接受,可女同事说什么也不愿意为了嫁人而丢弃自己的儿子!为此两人吵了一架后就分了。女同事为此心情低落了好长一段时间。
第二个追她的是车间里的一个电工,电工为了追她花了很多心思,也舍得花钱,一段时间后,女同事觉得这个电工比较老实,踏实可靠一些,对她也很好,慢慢的就接受了电工的追求,两个人很自然也就住在一起了。女同事满以为这次应该是能修成正果了,然而让她难以接受的是,两人同居一年半后,电工居然还是因为同样的原因跟她分了,这一次分手对女同事的打击真的很大,请了好几天假在家里调整心情。
女同事说这次是彻底的伤心了,算是看出来了,没有一个男的会接受二婚女人带着儿子。以后再不会相信男的那张嘴了,都是开始说的好好的,一到谈婚论嫁的时候就焉了。
#情感文字#(来源网络)
车间里的这个三十二岁的女同事,长的虽然不是很出众,不过皮肤白皙会打扮,身材微胖,自有一番成熟的韵味,加上嘴巴甜会说话,在车间里的人缘极好,她在厂里做了将近五年的时间。期间也谈了几个男朋友,最后都是因为她在老家有一个七岁的儿子,每次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男的就撤了。
女同事进厂的第二年,加工线的一个男班长看上了她,两人谈了一个月后彼此都感觉挺好,就一起在厂外面租了房生活在一起,大家都能看的出来她们感情很好,上下班手牵着手有说有笑的,男的因为是管理,有时候到了下班时间还得延迟加班,女同事就会在厂里的篮球场玩手机等着他下班再一起回家,真的是恩爱有加,周末不加班就一起去附近有名的风景区游玩,我们都以为年底就得吃她们两个人的喜糖了。
只是让大家都没想到的是过完年后就没看到那个男班长上班了,开始还以为他是请了长假,后来有女同事玩得好的同事问她才知道男班长自离了。她们两个也确实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女同事也做好了年底到男的家里过年的准备,只是当她把自己离过婚,家里有一个七岁儿子的事情老实说给男的听了后,男班长就不答应了,他说二婚可以接受,但是不能接受她带着儿子,说如果女同事能放弃儿子嫁给他就能接受,可女同事说什么也不愿意为了嫁人而丢弃自己的儿子!为此两人吵了一架后就分了。女同事为此心情低落了好长一段时间。
第二个追她的是车间里的一个电工,电工为了追她花了很多心思,也舍得花钱,一段时间后,女同事觉得这个电工比较老实,踏实可靠一些,对她也很好,慢慢的就接受了电工的追求,两个人很自然也就住在一起了。女同事满以为这次应该是能修成正果了,然而让她难以接受的是,两人同居一年半后,电工居然还是因为同样的原因跟她分了,这一次分手对女同事的打击真的很大,请了好几天假在家里调整心情。
女同事说这次是彻底的伤心了,算是看出来了,没有一个男的会接受二婚女人带着儿子。以后再不会相信男的那张嘴了,都是开始说的好好的,一到谈婚论嫁的时候就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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