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平台客服岗位:
1.在线/电话的形式为客户处理酒店订单问题,提供相应的订房、退房等业务咨询或投诉服务;
2.及时关注酒店房态及价格等问题,保证公司预订业务正常运转;
3.为客户提供主动、热情、满意、周到的服务。
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服务意识,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3.打字速度不低于60字/分钟;
4.能适应轮班制;
5.有一定的电商经验、酒店客服经验优先考虑。
工作时间:
五天8小时轮班制,月休8天
公司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季华西路131号行政服务中心B2座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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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及时关注酒店房态及价格等问题,保证公司预订业务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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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服务意识,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3.打字速度不低于60字/分钟;
4.能适应轮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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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消委约谈“寄居蟹”】1月22日上午,四川省消委针对近期消费者投诉反映四川墨竹旅游咨询有限公司“寄居蟹”平台加价抢单、退还押金延时、单方面更改订房次数、扣取保证金与擅自变更协议及该会员协议格式合同条款中还存在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自身义务的问题,对该公司进行了约谈,要求企业拿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https://t.cn/A654oYh0
#监督#唐山建科:为避外债造假借条,弄假成真害人害己
日前,读者邢先生给记者打电话反映,他和邻居王女士2016年11月份从裕华嘉苑三期购买的两套住宅居然是被法院查封的房,随时可能被拍卖,而邢先生和王女士两家人有可能随时被扫地出门。是谁把房卖给他们的?当时,卖房人知不知道房子是被查封的?房子的开发商唐山建科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人代表杨运军是否知情?
记者对事情调查后得知,邢先生和邻居王女士买的都是唐山建科房地产公司开发的裕华嘉苑三期502号楼二单元的房子,一个在二层,一个在五层,面积都是100多平方米的,当时各项费用加起来都超过70万。据邢先生介绍,2016年11月21日,他和妻子范女士在唐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居信息咨询服务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在建行北新道支行向唐山建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运军的妻子孟丽莉的银行账户付款696000元,接着又用现金付了108元,合计共支付了696108元。此后,孟丽莉嘱咐其侄子孟令奇将邢先生夫妇带到唐山建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售楼处。唐山建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他们签订了《内部员工订房协议书》,并开具了收据。同日,邢先生夫妇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到唐山建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交纳了各项费用,领了房门钥匙。至此,邢先生夫妇办好了所购房屋开发商处的各项手续,后他们装修入住至今。邻居王女士也跟邢先生一样,购买并办理了开发商处的一切手续,并住到现在。
可是,他们万万没想到,自己花费所有积蓄买的房子会出问题:网签手续迟迟办不下来,房本至今还没拿到。不仅如此,2019年8月26日,邢先生、王女士看到在裕华嘉苑三期社区内贴出一张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公告【(2014)唐执字第223号】,公告中查封的房屋包括邢先生和王女士所住的房屋。这让邢先生和王女士如坠冰河,心乱如麻。至此,他们才知道,自己买的房子原来是被法院查封的,怪不得交了房款到现在还没法办网签和房本。
邢先生告诉记者,买房那时候,孟令奇曾拍着胸脯保证,房子没有任何债权债务纠纷,没有被法院查封,但不能贷款,要支付全款。孟令奇还说自己是建科员工,是在替建科卖房。办完房子的手续后,孟令奇曾承诺,将在三个月内办理网签手续。可自从付完全款到看见查封拍卖公告,邢先生和王女士一直在催促孟令奇给房子办手续,但孟令奇却总是推托,就是不给办。看到法院的查封拍卖公告后,邢先生和王女士很快找到孟令奇。这时候,孟令奇才被迫说出了实情:在他们买房前,这两处房就已经被法院查封。孟令奇安慰他们说:“你们不用担心,放心住。查封人宋宝明与我们是一伙的,他是替我们做保全的。当时建科公司外债多,为了避免外人查封我们的房子,我姑父——建科公司法人杨运军与宋宝明(原建科公司合伙人,曾任建科公司总经理、建科公司隐形股东)就想了一个保全的计策,写了一个假借条,以建科公司欠宋宝明个人2200万为由,让法院查封了这些房产,然后我们再该怎么卖就怎么卖。”孟令奇还言之凿凿地说:“当时卖给你们的这两套房子是我亲自请示了宋宝明(后)得到他的同意才在中介登售房广告的,当时宋宝明还跟我保证,他指定卖的这几套他可以保网签,其它的不管。”
为维护自身权益,2019年10月,邢先生、王女士找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说明情况,并递交了《执行异议申请》。2019年10月15日唐山市中级法院下达了《(2019)冀02执异1019号执行裁定书》和《(2019)冀02执异1024号执行裁定书》,驳回了他们的请求。当他们去取裁定书时,恰巧看到了由宋宝明查封的、和他们同一批的部分房产的解封文件。他们纳闷地问法官:“他们的房子和我们是同一种情况,为什么把他们的房子解封了,而我们的却不给解?”邢先生和王女士得到的答复是:“他们与宋宝明谈了,宋宝明说不要这几百万了,于是就解封了,你们也可以找宋宝明谈。”河北庞晶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对此案发表了意见:邢先生、王女士拿到的裁定书表明,他们的房子首次查封时间是2016年6月27日,而邢先生、王女士他们与建科房地产公司签订《内部员工订房协议书》的时间是2016年11月21日,这就充分证明建科公司和孟令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隐瞒涉案房产被查封的真相,采取与买房人签订《内部员工订房协议书》的手段,骗取其巨额资金,涉嫌合同诈骗罪。
当邢先生和王女士再联系孟令奇要求给说法时,孟令奇的口气强硬:“你们的事,现在我也管不了。本来借条是假的,宋宝明是为我们做保全的,但今年杨运军进了拘留所后,宋宝明就起了贪心,执意要拍卖,我也没办法,而且宋宝明早就放出话来,他早就找好了各种关系,法院都听他的,你们自己想办法吧。”
本来是建科公司内部为避债而伪造的一张假借条,却在公司法人代表杨运军被拘后,变成了真借条,这不仅害了公司、害了写借条的人,也害了邢先生、王女士等一批买房者。万般无奈之下,受害人邢先生向记者反映了他和王女士的遭遇。他们希望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得到保护,对骗取他们钱财的建科公司特别是孟丽莉、孟令奇给予应有的惩罚。
至发稿时,记者未收到建科公司及公司内有关人关于此事的任何回复。
记者将持续关注事情进展。
日前,读者邢先生给记者打电话反映,他和邻居王女士2016年11月份从裕华嘉苑三期购买的两套住宅居然是被法院查封的房,随时可能被拍卖,而邢先生和王女士两家人有可能随时被扫地出门。是谁把房卖给他们的?当时,卖房人知不知道房子是被查封的?房子的开发商唐山建科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人代表杨运军是否知情?
记者对事情调查后得知,邢先生和邻居王女士买的都是唐山建科房地产公司开发的裕华嘉苑三期502号楼二单元的房子,一个在二层,一个在五层,面积都是100多平方米的,当时各项费用加起来都超过70万。据邢先生介绍,2016年11月21日,他和妻子范女士在唐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居信息咨询服务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在建行北新道支行向唐山建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运军的妻子孟丽莉的银行账户付款696000元,接着又用现金付了108元,合计共支付了696108元。此后,孟丽莉嘱咐其侄子孟令奇将邢先生夫妇带到唐山建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售楼处。唐山建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他们签订了《内部员工订房协议书》,并开具了收据。同日,邢先生夫妇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到唐山建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交纳了各项费用,领了房门钥匙。至此,邢先生夫妇办好了所购房屋开发商处的各项手续,后他们装修入住至今。邻居王女士也跟邢先生一样,购买并办理了开发商处的一切手续,并住到现在。
可是,他们万万没想到,自己花费所有积蓄买的房子会出问题:网签手续迟迟办不下来,房本至今还没拿到。不仅如此,2019年8月26日,邢先生、王女士看到在裕华嘉苑三期社区内贴出一张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公告【(2014)唐执字第223号】,公告中查封的房屋包括邢先生和王女士所住的房屋。这让邢先生和王女士如坠冰河,心乱如麻。至此,他们才知道,自己买的房子原来是被法院查封的,怪不得交了房款到现在还没法办网签和房本。
邢先生告诉记者,买房那时候,孟令奇曾拍着胸脯保证,房子没有任何债权债务纠纷,没有被法院查封,但不能贷款,要支付全款。孟令奇还说自己是建科员工,是在替建科卖房。办完房子的手续后,孟令奇曾承诺,将在三个月内办理网签手续。可自从付完全款到看见查封拍卖公告,邢先生和王女士一直在催促孟令奇给房子办手续,但孟令奇却总是推托,就是不给办。看到法院的查封拍卖公告后,邢先生和王女士很快找到孟令奇。这时候,孟令奇才被迫说出了实情:在他们买房前,这两处房就已经被法院查封。孟令奇安慰他们说:“你们不用担心,放心住。查封人宋宝明与我们是一伙的,他是替我们做保全的。当时建科公司外债多,为了避免外人查封我们的房子,我姑父——建科公司法人杨运军与宋宝明(原建科公司合伙人,曾任建科公司总经理、建科公司隐形股东)就想了一个保全的计策,写了一个假借条,以建科公司欠宋宝明个人2200万为由,让法院查封了这些房产,然后我们再该怎么卖就怎么卖。”孟令奇还言之凿凿地说:“当时卖给你们的这两套房子是我亲自请示了宋宝明(后)得到他的同意才在中介登售房广告的,当时宋宝明还跟我保证,他指定卖的这几套他可以保网签,其它的不管。”
为维护自身权益,2019年10月,邢先生、王女士找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说明情况,并递交了《执行异议申请》。2019年10月15日唐山市中级法院下达了《(2019)冀02执异1019号执行裁定书》和《(2019)冀02执异1024号执行裁定书》,驳回了他们的请求。当他们去取裁定书时,恰巧看到了由宋宝明查封的、和他们同一批的部分房产的解封文件。他们纳闷地问法官:“他们的房子和我们是同一种情况,为什么把他们的房子解封了,而我们的却不给解?”邢先生和王女士得到的答复是:“他们与宋宝明谈了,宋宝明说不要这几百万了,于是就解封了,你们也可以找宋宝明谈。”河北庞晶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对此案发表了意见:邢先生、王女士拿到的裁定书表明,他们的房子首次查封时间是2016年6月27日,而邢先生、王女士他们与建科房地产公司签订《内部员工订房协议书》的时间是2016年11月21日,这就充分证明建科公司和孟令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隐瞒涉案房产被查封的真相,采取与买房人签订《内部员工订房协议书》的手段,骗取其巨额资金,涉嫌合同诈骗罪。
当邢先生和王女士再联系孟令奇要求给说法时,孟令奇的口气强硬:“你们的事,现在我也管不了。本来借条是假的,宋宝明是为我们做保全的,但今年杨运军进了拘留所后,宋宝明就起了贪心,执意要拍卖,我也没办法,而且宋宝明早就放出话来,他早就找好了各种关系,法院都听他的,你们自己想办法吧。”
本来是建科公司内部为避债而伪造的一张假借条,却在公司法人代表杨运军被拘后,变成了真借条,这不仅害了公司、害了写借条的人,也害了邢先生、王女士等一批买房者。万般无奈之下,受害人邢先生向记者反映了他和王女士的遭遇。他们希望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得到保护,对骗取他们钱财的建科公司特别是孟丽莉、孟令奇给予应有的惩罚。
至发稿时,记者未收到建科公司及公司内有关人关于此事的任何回复。
记者将持续关注事情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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