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两越狱重刑犯仍在逃刑法专家:无期徒刑脱逃者未来不该减刑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辽宁省凌源第三监狱昨天发布协查通报,称两名罪犯越狱。一名脱逃罪犯叫王磊,该犯因绑架罪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2017年12月减为无期徒刑。另外一名脱逃罪犯张贵林,因抢劫罪被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公开资料显示,该人曾犯过两次脱逃罪。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昨晚给中国之声发来最新通报称:已成立...
蔡福林,男,汉族,06年在辽宁省凌源市三家子乡歪脖杖子村经营蔬菜大棚,被一三无缺陷产品卷帘机绞掉右手大拇指(司法鉴定六级伤残),经凌源市消协调解无果。07年一月诉讼该厂到凌源市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查证该厂工商执照2001年过期作废,凌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证明:该厂从生产之日起到检查之日止该厂从没申办过产品质量验证2008年,一、07年1月开庭由法官高志忠审理故意违法拖延一年时间让厂家办理工商执照、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这些证照是08年3月份颁发的证明不了06年的产品。三无产品是不允许进入市场流通的!(我的律师告诉我被告给法官两千元,问我给不给,我明确的说不给。)法官高志忠驳回我的诉讼请求。 二、我上诉到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一审适用法律错误发回重审。(我知道这是法院在玩时间游戏我辽宁省、最高院到处上访,睡桥洞子和车站一天只吃两包一元一包的方便面。两年多花费八万多元,长期吃不饱造成严重的营养不良导致冠心病、血压高。) 三、直到10年1月凌源市人民法院只判给我三万元,(当时的住院费护理费都是自己垫付的,)我诉请的各项费用和赔偿金共计九万八千七百八十四元。这是人神共愤的判决!丧失人性!违背公平正义的判决!(我在判决书备注栏写明不服此判决!因为我身体患病已经不能再坚持打官司了)综上所述真实确凿!是辽宁省朝阳市中级法院和凌源市法院无法逃避的违法行为!十几年来的维权身心憔悴,每个人都清楚每一桩冤错案件都是腐败造就要被追责,所以只能抗拒百姓申冤。哪里有不公哪里就有反抗也就有牺牲,强烈呼吁法律公平正义!强烈要求还我公平公正的赔偿!受害人:蔡福林,电话:15354586456
【#朝阳# 两部评剧入选中国评剧艺术节展演剧目】第十二届中国评剧艺术节入选剧目于日前公布,辽宁省有6个作品入选。其中凌源市新百花评剧团的《烽火映山红》、朝阳县艺术推广中心的《寻找英雄》两部评剧,入选本届中国评剧艺术节展演剧目。
据悉,入选本届中国评剧艺术节的辽宁省6部作品,其中5部是现代戏。这些作品扎根地域文化,反映现实生活,弘扬时代精神。其中朝阳市2部评剧《烽火映山红》《寻找英雄》以英模人物为原型。
据悉,入选本届中国评剧艺术节的辽宁省6部作品,其中5部是现代戏。这些作品扎根地域文化,反映现实生活,弘扬时代精神。其中朝阳市2部评剧《烽火映山红》《寻找英雄》以英模人物为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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