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读原著:《被讨厌的勇气》
————“自我启发之父”阿德勒的哲学课
作者:【日】岸见一郎;古贺史健
引言
从前,在被誉为千年之都的古都郊外住着一位哲人,他主张:世界极其简单,人们随时可以获得幸福。有一位青年无法接受这种观点,于是他去拜访这位哲人一探究竟。在这位被诸多烦恼缠绕的青年眼里,世界是矛盾丛生的一片混沌,根本无幸福可言。
青年:那么,我就重新向您发问了。先生主张世界极其简单,对吧?
哲人:是的。世界简单得令人难以置信,人生也是一样。
青年:您这种主张是基于现实而并非仅仅是理想论吗?也就是说,您认为横亘在你我人生中的种种问题也是简单的吗?
哲人:当然。
青年:好吧。在开始辩论之前,请允许我先说明一下此次造访的目的。首先,我冒昧造访的首要缘故就是要和先生充分辩论,以见分晓;其次,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能让先生您收回自己的主张。
哲人:呵呵呵……
青年:久闻先生大名。据说此地住着一位与众不同的哲人,提倡不容小觑的理想论——人可以改变、世界极其简单、人人能获得幸福。对我来说,先生的这些论调我都无法接受。
所以,我想用自己的眼睛去确认,哪怕是微小的不当之处也要给您纠正过来。不知是否打搅您了?
哲人:没有,欢迎之至。我自己也正期待着倾听像你这样的年轻人的心声以丰富学问呢。
青年:非常感谢。其实我也并非是想要不分青红皂白地否定先生。首先,假定先生的说法成立,我们从这种可能性开始思考。
世界是简单的,人生也是如此。假若这种命题中含有几分真理,那也是对于孩子的世界而言。孩子的世界没有劳动或纳税之类的现实义务,他们每天都在父母或社会的呵护下自由自在地生活,未来充满无限希望,自己也似乎无所不能。孩子们的眼睛被遮盖了,不必去面对丑恶的现实。
的确,孩子眼中的世界呈现出简单的姿态。
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世界便逐渐露出真面目。人们不得不接受“我只不过如此”之类的现实,原以为等候在人生路上的一切“可能”都会变成“不可能”。幸福的浪漫主义季节转瞬即逝,残酷的现实主义时代终将到来。
哲人:你的话的确很有趣。
青年:还不仅如此。人一旦长大,就会被复杂的人际关系所困扰,被诸多的责任所牵绊。工作、家庭或者社会责任,一切都是。当然,孩提时代无法理解的歧视、战争或阶级之类的各种社会问题也会摆在你眼前,不容忽视。这些都没错吧?
哲人:是啊。请你继续说下去。
青年:如果是在宗教盛行的时代,人们也还有救。那时,神的旨意就是真理、就是世界、就是一切,只要遵从神的旨意,需要思考的课题也就很少。但现在宗教失去了力量,人们对神的信仰也趋于形式化。没有任何可以信赖的东西,人人都充满了不安和猜忌,大家都只为自己而活,这就是所谓的现代社会。
那么,请先生回答我。在这样的现实面前,您依然要说世界是简单的吗?
哲人:我的答案依然不变。世界是简单的,人生也是简单的。
青年:为什么?世界是矛盾横生的一片混沌,这难道不是有目共睹的吗?
哲人:那并非是“世界”本身复杂,完全是“你”把世界看得复杂。
青年:我吗?
哲人:人并不是住在客观的世界,而是住在自己营造的主观世界里。你所看到的世界不同于我所看到的世界,而且恐怕是不可能与任何人共有的世界。
青年:那是怎么回事呢?先生和我不是都生活在同一个时代、同一个国家、看着相同的事物吗?
哲人:是啊。看上去你很年轻,不知道有没有喝过刚汲上来的井水。
青年:井水?啊,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位于乡下的祖母家有一口井。炎炎夏日里在祖母家喝清凉的井水可是那时的一大乐趣啊!
哲人:或许你也知道,井水的温度是恒定的,长年在18度左右。这是一个客观数字,无论谁测都一样。但是,夏天喝到的井水感觉凉爽,而冬天饮用时就感觉温润。温度恒定在18度,但夏天和冬天饮用的感觉却大不相同。
青年:这是环境变化造成的错觉。
哲人:不,这并不是错觉。对那时的“你”来说,井水的冷暖是不容否定的事实。所谓住在主观的世界中就是这个道理。“如何看待”这一主观就是全部,并且我们无法摆脱自己的主观。
现在,你眼中的世界呈现出复杂怪异的一片混沌。但是,如果你自身发生了变化,世界就会恢复其简单姿态。因为,问题不在于世界如何,而在于你自己怎样。
青年:在于我自己怎样?
哲人:是的。也许你是在透过墨镜看世界,这样看到的世界理所当然就会变暗。如果真是如此,你需要做的是摘掉墨镜,而不是感叹世界的黑暗。
摘掉墨镜之后看到的世界也许会太过耀眼,而使你禁不住闭上眼睛。或许你又会想念墨镜。即便如此,你依然能够摘掉墨镜吗?你能正视这个世界吗?你有这种“勇气”吗?问题就在这里。
青年:勇气?
哲人:是的,这就是“勇气”的问题。
青年:哎呀,好啦!反驳的言辞我有很多,但这些好像应该暂且放一放再说。我要确认一下,先生说“人可以改变”,对吧?您认为只要自身发生变化,世界就会恢复其简单姿态,是这样吗?
哲人:当然,人可以改变。不仅如此,人还可以获得幸福。
青年:所有的人都不例外吗?
哲人:无一例外,而且是随时可以。
青年:哈哈哈,先生您口气可真大呀!这不是很有趣吗,先生?现在我马上就要驳倒您!
哲人:我乐意迎战。那咱们就好好辩论一番吧。你的立场是“人无法改变”,对吧?
青年:无法改变。目前,我自己就在为不能改变而苦恼。
哲人:但是,同时你自己又期待改变。
青年:那是当然。如果可以改变,如果人生可以重新来过,我甘愿跪倒在先生面前。不过,也许先生会输给我。
哲人:好吧。这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看着你,让我想起了学生时代的自己。想起了年轻时为探求真理而去寻访哲人的血气方刚的自己。
青年:是的,就是那样。我也是正在探求真理,人生的真理。
哲人:之前我从未收过弟子,而且也一直都感觉没那种必要。但是,自从成了希腊哲学信徒之后,特别是邂逅“另一种哲学”以来,我感觉自己内心的某个角落一直在等待着像你这样年轻人的出现。
青年:另一种哲学?那是什么呀?
哲人:来,请去那边的书房。就要进入漫长的深夜了,给你准备一杯咖啡什么的吧。 https://t.cn/zRvzgr4
————“自我启发之父”阿德勒的哲学课
作者:【日】岸见一郎;古贺史健
引言
从前,在被誉为千年之都的古都郊外住着一位哲人,他主张:世界极其简单,人们随时可以获得幸福。有一位青年无法接受这种观点,于是他去拜访这位哲人一探究竟。在这位被诸多烦恼缠绕的青年眼里,世界是矛盾丛生的一片混沌,根本无幸福可言。
青年:那么,我就重新向您发问了。先生主张世界极其简单,对吧?
哲人:是的。世界简单得令人难以置信,人生也是一样。
青年:您这种主张是基于现实而并非仅仅是理想论吗?也就是说,您认为横亘在你我人生中的种种问题也是简单的吗?
哲人:当然。
青年:好吧。在开始辩论之前,请允许我先说明一下此次造访的目的。首先,我冒昧造访的首要缘故就是要和先生充分辩论,以见分晓;其次,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能让先生您收回自己的主张。
哲人:呵呵呵……
青年:久闻先生大名。据说此地住着一位与众不同的哲人,提倡不容小觑的理想论——人可以改变、世界极其简单、人人能获得幸福。对我来说,先生的这些论调我都无法接受。
所以,我想用自己的眼睛去确认,哪怕是微小的不当之处也要给您纠正过来。不知是否打搅您了?
哲人:没有,欢迎之至。我自己也正期待着倾听像你这样的年轻人的心声以丰富学问呢。
青年:非常感谢。其实我也并非是想要不分青红皂白地否定先生。首先,假定先生的说法成立,我们从这种可能性开始思考。
世界是简单的,人生也是如此。假若这种命题中含有几分真理,那也是对于孩子的世界而言。孩子的世界没有劳动或纳税之类的现实义务,他们每天都在父母或社会的呵护下自由自在地生活,未来充满无限希望,自己也似乎无所不能。孩子们的眼睛被遮盖了,不必去面对丑恶的现实。
的确,孩子眼中的世界呈现出简单的姿态。
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世界便逐渐露出真面目。人们不得不接受“我只不过如此”之类的现实,原以为等候在人生路上的一切“可能”都会变成“不可能”。幸福的浪漫主义季节转瞬即逝,残酷的现实主义时代终将到来。
哲人:你的话的确很有趣。
青年:还不仅如此。人一旦长大,就会被复杂的人际关系所困扰,被诸多的责任所牵绊。工作、家庭或者社会责任,一切都是。当然,孩提时代无法理解的歧视、战争或阶级之类的各种社会问题也会摆在你眼前,不容忽视。这些都没错吧?
哲人:是啊。请你继续说下去。
青年:如果是在宗教盛行的时代,人们也还有救。那时,神的旨意就是真理、就是世界、就是一切,只要遵从神的旨意,需要思考的课题也就很少。但现在宗教失去了力量,人们对神的信仰也趋于形式化。没有任何可以信赖的东西,人人都充满了不安和猜忌,大家都只为自己而活,这就是所谓的现代社会。
那么,请先生回答我。在这样的现实面前,您依然要说世界是简单的吗?
哲人:我的答案依然不变。世界是简单的,人生也是简单的。
青年:为什么?世界是矛盾横生的一片混沌,这难道不是有目共睹的吗?
哲人:那并非是“世界”本身复杂,完全是“你”把世界看得复杂。
青年:我吗?
哲人:人并不是住在客观的世界,而是住在自己营造的主观世界里。你所看到的世界不同于我所看到的世界,而且恐怕是不可能与任何人共有的世界。
青年:那是怎么回事呢?先生和我不是都生活在同一个时代、同一个国家、看着相同的事物吗?
哲人:是啊。看上去你很年轻,不知道有没有喝过刚汲上来的井水。
青年:井水?啊,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位于乡下的祖母家有一口井。炎炎夏日里在祖母家喝清凉的井水可是那时的一大乐趣啊!
哲人:或许你也知道,井水的温度是恒定的,长年在18度左右。这是一个客观数字,无论谁测都一样。但是,夏天喝到的井水感觉凉爽,而冬天饮用时就感觉温润。温度恒定在18度,但夏天和冬天饮用的感觉却大不相同。
青年:这是环境变化造成的错觉。
哲人:不,这并不是错觉。对那时的“你”来说,井水的冷暖是不容否定的事实。所谓住在主观的世界中就是这个道理。“如何看待”这一主观就是全部,并且我们无法摆脱自己的主观。
现在,你眼中的世界呈现出复杂怪异的一片混沌。但是,如果你自身发生了变化,世界就会恢复其简单姿态。因为,问题不在于世界如何,而在于你自己怎样。
青年:在于我自己怎样?
哲人:是的。也许你是在透过墨镜看世界,这样看到的世界理所当然就会变暗。如果真是如此,你需要做的是摘掉墨镜,而不是感叹世界的黑暗。
摘掉墨镜之后看到的世界也许会太过耀眼,而使你禁不住闭上眼睛。或许你又会想念墨镜。即便如此,你依然能够摘掉墨镜吗?你能正视这个世界吗?你有这种“勇气”吗?问题就在这里。
青年:勇气?
哲人:是的,这就是“勇气”的问题。
青年:哎呀,好啦!反驳的言辞我有很多,但这些好像应该暂且放一放再说。我要确认一下,先生说“人可以改变”,对吧?您认为只要自身发生变化,世界就会恢复其简单姿态,是这样吗?
哲人:当然,人可以改变。不仅如此,人还可以获得幸福。
青年:所有的人都不例外吗?
哲人:无一例外,而且是随时可以。
青年:哈哈哈,先生您口气可真大呀!这不是很有趣吗,先生?现在我马上就要驳倒您!
哲人:我乐意迎战。那咱们就好好辩论一番吧。你的立场是“人无法改变”,对吧?
青年:无法改变。目前,我自己就在为不能改变而苦恼。
哲人:但是,同时你自己又期待改变。
青年:那是当然。如果可以改变,如果人生可以重新来过,我甘愿跪倒在先生面前。不过,也许先生会输给我。
哲人:好吧。这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看着你,让我想起了学生时代的自己。想起了年轻时为探求真理而去寻访哲人的血气方刚的自己。
青年:是的,就是那样。我也是正在探求真理,人生的真理。
哲人:之前我从未收过弟子,而且也一直都感觉没那种必要。但是,自从成了希腊哲学信徒之后,特别是邂逅“另一种哲学”以来,我感觉自己内心的某个角落一直在等待着像你这样年轻人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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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1位
千呼万唤的长靴!“行走的人间种草机”
你们不是一直想要我出雨天都可以穿的靴子吗 心声我一直都有收到 这一两年也是一直在找防水防污 但是质感不失的靴子皮料 终于被我挖到了 不是真的雨靴哦任何鞋子都不能长期泡水 也不要水洗 但是稍微不小心碰到 点点水是没问题的 重点是真的很软!完全不会磨脚 面料有点弹力的 脚胖宽和腿粗的女孩都可以穿 !din金上架啦 !这双可以冲!
https://t.cn/A6ITFLWC
千呼万唤的长靴!“行走的人间种草机”
你们不是一直想要我出雨天都可以穿的靴子吗 心声我一直都有收到 这一两年也是一直在找防水防污 但是质感不失的靴子皮料 终于被我挖到了 不是真的雨靴哦任何鞋子都不能长期泡水 也不要水洗 但是稍微不小心碰到 点点水是没问题的 重点是真的很软!完全不会磨脚 面料有点弹力的 脚胖宽和腿粗的女孩都可以穿 !din金上架啦 !这双可以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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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快递丢失损坏凭什么只赔快递费?[金牌]最近,天津蓟州的王哲遇到一件烦心事儿:花了800元在网上买了一把紫砂壶,寄到时壶盖碎了。王哲和顺丰快递联系要求赔偿,对方以该紫砂壶没有保价为由,只同意赔付3倍的快递费即75元。
“卖家寄的时候完好无损,还拍摄了视频,包装用了很多气泡垫。寄到时快递外包装已有破损,我有理由怀疑是暴力分拣时摔坏的。”王哲说,没保价的物品就可以随便摔?摔坏了就只赔快递费?
不仅仅是王哲,很多消费者都有这样的疑惑:快递丢了或严重破损,快递方为什么不能照价赔偿?
多位业内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消费者在寄快递时可自主选择是否保价,如果保价则相当于同快递企业达成合意,一旦出现丢损,快递公司应按照保价金额范围进行赔偿;如果未保价则按照民事法律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不过,快递公司如果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就要全额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快递丢损很常见未保价赔快递费
近年来,随着我国快递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快递纠纷日益增多,而频频发生的快递损坏或丢失情况,更是成为消费者与快递公司之间的主要矛盾之一。
四川成都的邓女士通过圆通速递,将一批画作从北京快递至成都,但收货时,其中一幅价值70万元的国画已损坏且无法修复。快递公司表示,根据寄件人所签订的快递服务协议,因邓女士没有对快递物品进行保价,按规定只能赔付300元。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消费者都遇到过快递丢失、破损的问题,理赔往往成为一道难题——快递公司通常依据寄件人与快递公司签订的协议进行赔偿,而各大快递公司对保价之外的赔偿标准大同小异,通常是参照运费且设置最高赔偿额度。
如顺丰规定,未保价快递在运输环节发生灭失、破损、短少的,顺丰在7倍运费的限额内赔偿托寄物的实际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未保价,视为托寄物品价值不超过1000元。
圆通规定,对未保价物品的损毁,承运人依照其损毁程度按实际运费的3至5倍进行赔偿(如运单上所填写的申报价值低于实际运费的3倍,则按照申报价值赔偿)。
采访中,多位消费者提出,各大快递公司均对不保价物品作“限制性”赔偿的规定,且均为格式条款,消费者不勾选“同意本条款”就无法寄送快递,根本无法选择,这是否构成“霸王条款”?
对此,北京物资学院教授邬跃和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丁红涛律师均持否定的观点。
“所谓‘霸王条款’,主要是指违反公平原则、免除或减轻企业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条款。”丁红涛说,但寄递物品的价值有大有小,价值10万元和价值10元的物品,快递企业承担的风险相差很大,对价值较高的物品,消费者通过保价方式支付较多的快递费,反之则支付较少的快递费,这很公平。
暴力分拣是常态故意破坏照价赔
记者走访多地34个快递营业网点发现,快递行业普遍存在暴力分拣现象。
“我的快递到底是不是暴力分拣导致的破损?如果是,难道不应该全额赔偿损失吗?”这是不少消费者的心声。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刘德良认为,若有证据表明,快递公司工作人员人为恶意损坏,可以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之规定,依照一方故意侵犯另一方利益并造成损害,按照物品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助理刘希雅告诉记者,在司法实践中,赔偿往往参照消费者与快递公司签订协议中的格式条款的规定,寄件人签了字,就要接受该条款的约束。不过我国民法典还规定,虽然定有格式条款,但一方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阅发现一起判例,张某通过圆通速递寄出价值11000元的香奈儿双肩包,但未保价,不料该包在运输途中丢失。协商无果后,张某将快递公司诉至法院。张某认为,圆通公司工作人员在取件时候未尽到保价条款告知义务,故该条款应对自己无效,对方应尽快履行赔偿义务。而圆通公司认为,张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物品的实际价值,要求赔偿的数额不合理,并且圆通公司工作人员已尽到保价条款的告知义务。法院最后支持了张某的诉求,判决快递公司赔偿张某损失11000元并返还快递费。
如果消费者怀疑被损坏的快递是由于暴力分拣造成的,想要索取赔偿,应该由谁举证、怎么举证?
据刘希雅介绍,寄件时快递物品是一个完整的状态,只要提供两种状态的对比,就可以证明物品是否受到了损坏。至于是故意损坏还是过失损坏,一般由快递公司举证证明过错程度。据法治日报
“卖家寄的时候完好无损,还拍摄了视频,包装用了很多气泡垫。寄到时快递外包装已有破损,我有理由怀疑是暴力分拣时摔坏的。”王哲说,没保价的物品就可以随便摔?摔坏了就只赔快递费?
不仅仅是王哲,很多消费者都有这样的疑惑:快递丢了或严重破损,快递方为什么不能照价赔偿?
多位业内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消费者在寄快递时可自主选择是否保价,如果保价则相当于同快递企业达成合意,一旦出现丢损,快递公司应按照保价金额范围进行赔偿;如果未保价则按照民事法律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不过,快递公司如果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就要全额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快递丢损很常见未保价赔快递费
近年来,随着我国快递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快递纠纷日益增多,而频频发生的快递损坏或丢失情况,更是成为消费者与快递公司之间的主要矛盾之一。
四川成都的邓女士通过圆通速递,将一批画作从北京快递至成都,但收货时,其中一幅价值70万元的国画已损坏且无法修复。快递公司表示,根据寄件人所签订的快递服务协议,因邓女士没有对快递物品进行保价,按规定只能赔付300元。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消费者都遇到过快递丢失、破损的问题,理赔往往成为一道难题——快递公司通常依据寄件人与快递公司签订的协议进行赔偿,而各大快递公司对保价之外的赔偿标准大同小异,通常是参照运费且设置最高赔偿额度。
如顺丰规定,未保价快递在运输环节发生灭失、破损、短少的,顺丰在7倍运费的限额内赔偿托寄物的实际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未保价,视为托寄物品价值不超过1000元。
圆通规定,对未保价物品的损毁,承运人依照其损毁程度按实际运费的3至5倍进行赔偿(如运单上所填写的申报价值低于实际运费的3倍,则按照申报价值赔偿)。
采访中,多位消费者提出,各大快递公司均对不保价物品作“限制性”赔偿的规定,且均为格式条款,消费者不勾选“同意本条款”就无法寄送快递,根本无法选择,这是否构成“霸王条款”?
对此,北京物资学院教授邬跃和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丁红涛律师均持否定的观点。
“所谓‘霸王条款’,主要是指违反公平原则、免除或减轻企业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条款。”丁红涛说,但寄递物品的价值有大有小,价值10万元和价值10元的物品,快递企业承担的风险相差很大,对价值较高的物品,消费者通过保价方式支付较多的快递费,反之则支付较少的快递费,这很公平。
暴力分拣是常态故意破坏照价赔
记者走访多地34个快递营业网点发现,快递行业普遍存在暴力分拣现象。
“我的快递到底是不是暴力分拣导致的破损?如果是,难道不应该全额赔偿损失吗?”这是不少消费者的心声。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刘德良认为,若有证据表明,快递公司工作人员人为恶意损坏,可以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之规定,依照一方故意侵犯另一方利益并造成损害,按照物品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助理刘希雅告诉记者,在司法实践中,赔偿往往参照消费者与快递公司签订协议中的格式条款的规定,寄件人签了字,就要接受该条款的约束。不过我国民法典还规定,虽然定有格式条款,但一方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阅发现一起判例,张某通过圆通速递寄出价值11000元的香奈儿双肩包,但未保价,不料该包在运输途中丢失。协商无果后,张某将快递公司诉至法院。张某认为,圆通公司工作人员在取件时候未尽到保价条款告知义务,故该条款应对自己无效,对方应尽快履行赔偿义务。而圆通公司认为,张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物品的实际价值,要求赔偿的数额不合理,并且圆通公司工作人员已尽到保价条款的告知义务。法院最后支持了张某的诉求,判决快递公司赔偿张某损失11000元并返还快递费。
如果消费者怀疑被损坏的快递是由于暴力分拣造成的,想要索取赔偿,应该由谁举证、怎么举证?
据刘希雅介绍,寄件时快递物品是一个完整的状态,只要提供两种状态的对比,就可以证明物品是否受到了损坏。至于是故意损坏还是过失损坏,一般由快递公司举证证明过错程度。据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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