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哪些人能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如何?权威解读来了!】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成都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将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成都市提出“十四五”期间计划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5万套(间),其中2021年计划筹集建设6万套(间)。具体如何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8月31日,成都市住建局召开新闻通气会进行了详细发布和解读。(红星新闻)https://t.cn/A6IR1m5G #成都发布保障性租赁住房权威解读#
【《数字化改革与整体智治(浙江治理现代化转型)》:数字化改革驱动“整体智治”】#读浙#浙江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以整体智治为目标,对省域治理的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进行全方位、系统性改革。本书在全程跟踪研究的基础上,对整体智治的应用场景、瓶颈突破、未来展望等进行了全面、深入、权威的解读和分析。
1.关于程序
《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道德建设委员会发现演艺人员涉嫌违反从业规范的,应当从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成员单位及其他第三方渠道收集信息,并对演艺人员及其所属单位提供的申辩材料进行评估后,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经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审议通过后报送文化和旅游部,并以书面通知向相关单位及个人通报。
第十九条 道德建设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回避。
归纳:(道德建设委员会)发现涉嫌违规事由—(道德建设委员会)从第三方收集信息—演艺人员及所属单位提供申辩材料-当事人知道委员会构成并有权申请回避-(道德建设委员会)评估材料并提出处理意见-(中演协)审议通过-(中演协)报送、通知、通报。
《公告》涉及到流程的表述用蓝色圈表示,
归纳:发现涉嫌违规事由(近日被披露)-道德自律委员会评议-(中演协)道德申斥并处罚。
其他流程是否走完未知❗️
该事件在网络曝光的时间(8月13日?),该《公告》时间8月15日。
2.关于评定结果
《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对违反从业规范的演艺人员,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根据道德建设委员会评议结果,监督引导会员单位在行业范围内实施以下自律惩戒措施:(三)根据演艺人员违反从业规范情节轻重及危害程度,分别实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业联合抵制。
《公告》:要求会员单位对其进行从业抵制。
没有明确抵制时限的惩处是否有操作性?❗️
3. 追溯期(感谢一位好友的提醒,不敢轻易打扰,若有需要麻烦私信我,我补上at)
2021年2月6日,中演协官网载文《权威解读〈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五大热点》(图2)(https://t.cn/A6IQe1Bz)其中第五点明确:管理办法自2021年3月1日正式试行,不溯及过往,之前的相关情况均不适用于该办法。
而《公告》中(图1红圈)所涉事件发生于2018年3月。
4. 以事实为依据
《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第六条 对演艺人员违反从业规范实施自律惩戒措施,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公平审慎的原则,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违规情节与惩戒措施相适应,以事实为依据,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公告》所涉事件是“近日被披露”,目前关于此事被披露的是几张照片,是否够支撑“以事实为依据”?(是否有其他我遗漏的信息?)
(一个个人请求,是否有对照片所涉场景比较熟悉的人,可以帮我看图说话一下,严格地描述图片所呈现内容,可私聊。如果这个要求不合理,提醒我删掉)
⚠️以上讨论的是程序问题,并未涉及对惩处力度是否合理以及对当事人人品的讨论。如果看不懂我写的是什么,多看几遍,在看不懂或超过以上讨论范畴的情况下骂我,我会给你打上“文盲”标签。
⚠️️动机揣测,️不文明用语。
⚠️我个人的空间,如果需要我删帖,麻烦告知理由。足够充分,我可以考虑。
⚠️非粉非黑,个人对此类事件有思考欲,纯分享思考结果。
⚠️建议:无需对我的账号进行关注,一是可以分享的不多,二是怕被人说。
《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道德建设委员会发现演艺人员涉嫌违反从业规范的,应当从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成员单位及其他第三方渠道收集信息,并对演艺人员及其所属单位提供的申辩材料进行评估后,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经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审议通过后报送文化和旅游部,并以书面通知向相关单位及个人通报。
第十九条 道德建设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回避。
归纳:(道德建设委员会)发现涉嫌违规事由—(道德建设委员会)从第三方收集信息—演艺人员及所属单位提供申辩材料-当事人知道委员会构成并有权申请回避-(道德建设委员会)评估材料并提出处理意见-(中演协)审议通过-(中演协)报送、通知、通报。
《公告》涉及到流程的表述用蓝色圈表示,
归纳:发现涉嫌违规事由(近日被披露)-道德自律委员会评议-(中演协)道德申斥并处罚。
其他流程是否走完未知❗️
该事件在网络曝光的时间(8月13日?),该《公告》时间8月15日。
2.关于评定结果
《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对违反从业规范的演艺人员,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根据道德建设委员会评议结果,监督引导会员单位在行业范围内实施以下自律惩戒措施:(三)根据演艺人员违反从业规范情节轻重及危害程度,分别实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业联合抵制。
《公告》:要求会员单位对其进行从业抵制。
没有明确抵制时限的惩处是否有操作性?❗️
3. 追溯期(感谢一位好友的提醒,不敢轻易打扰,若有需要麻烦私信我,我补上at)
2021年2月6日,中演协官网载文《权威解读〈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五大热点》(图2)(https://t.cn/A6IQe1Bz)其中第五点明确:管理办法自2021年3月1日正式试行,不溯及过往,之前的相关情况均不适用于该办法。
而《公告》中(图1红圈)所涉事件发生于2018年3月。
4. 以事实为依据
《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第六条 对演艺人员违反从业规范实施自律惩戒措施,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公平审慎的原则,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违规情节与惩戒措施相适应,以事实为依据,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公告》所涉事件是“近日被披露”,目前关于此事被披露的是几张照片,是否够支撑“以事实为依据”?(是否有其他我遗漏的信息?)
(一个个人请求,是否有对照片所涉场景比较熟悉的人,可以帮我看图说话一下,严格地描述图片所呈现内容,可私聊。如果这个要求不合理,提醒我删掉)
⚠️以上讨论的是程序问题,并未涉及对惩处力度是否合理以及对当事人人品的讨论。如果看不懂我写的是什么,多看几遍,在看不懂或超过以上讨论范畴的情况下骂我,我会给你打上“文盲”标签。
⚠️️动机揣测,️不文明用语。
⚠️我个人的空间,如果需要我删帖,麻烦告知理由。足够充分,我可以考虑。
⚠️非粉非黑,个人对此类事件有思考欲,纯分享思考结果。
⚠️建议:无需对我的账号进行关注,一是可以分享的不多,二是怕被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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