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宇0824生日快乐# [打call]#正能量艺人刘宇#
亲爱的小宇:
展信佳。
今天是你的二十一岁第一天,也是我遇见你与你一同度过的第一个生日。8月,我还记得「宇」你的约定。
这些天每天都能够看到鲨姐鱼丸们为了你的生日做出的努力,取得的成绩。我感到很自豪,也很为你开心。有这样一群温暖的人陪伴着你,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你都一定不会放弃。但说到底我们的温暖都是因你而起,你身上的光吸引着我们,温暖着我们。在你周围,寒冬不存,温暖常在。这也是我们向往着光的缘由。
最后祝可爱的小宇生日快乐,愿你前程似锦,万事胜意。愿你烦恼拜拜,燃烧热爱,天天比耶✌
「愿你我皆被温柔以待,身处泥泞也嗅得大地芳香」
亲爱的小宇:
展信佳。
今天是你的二十一岁第一天,也是我遇见你与你一同度过的第一个生日。8月,我还记得「宇」你的约定。
这些天每天都能够看到鲨姐鱼丸们为了你的生日做出的努力,取得的成绩。我感到很自豪,也很为你开心。有这样一群温暖的人陪伴着你,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你都一定不会放弃。但说到底我们的温暖都是因你而起,你身上的光吸引着我们,温暖着我们。在你周围,寒冬不存,温暖常在。这也是我们向往着光的缘由。
最后祝可爱的小宇生日快乐,愿你前程似锦,万事胜意。愿你烦恼拜拜,燃烧热爱,天天比耶✌
「愿你我皆被温柔以待,身处泥泞也嗅得大地芳香」
吃着便宜的拉面,昧着廉价的良心,资本背后都是催人泪下的故事
他说:“刘德华是我的偶像”。
他还说:“我的拉面,十五年来只卖3元钱,从来不涨价,因为要让所有人吃得起,生意才能好”。
老实人拉面哥的故事,火爆全网之后,在流量为王的时代,他的生活被彻底改变。
然而,为什么成为大网红的他,不仅没赚到网络红利,反而还要把送到手上的钱往外推?
拉面哥本名程运付,1982年出生于山东临沂一个小村庄,今年39岁,因为长得比实际年龄还要着急,不了解的人,还以为他50多岁了呢!
因为家里太穷了,没读几年书他就辍学了,后来跟着一个拉面师傅学手艺,有了一技之长傍身。
2005年的时候,23岁的程运付在他家附近的村镇集市上卖拉面,因为卖了十多年,他的拉面价格便宜还好吃,所以积累了不少老顾客。
一碗面卖3元钱,无论物价怎么涨,他的面条价格十几年如一日,从来没有涨过价。
因为一手拉面做得好吃,价格还很公道,只卖3元钱一大碗,量大好吃,所以他的生意一直不错。
但是正因为朴实无华这个特质,在物欲横流的时代是个稀罕物,所以拉面哥在这个站在小视频风口上,猪都能飞起来的时代,莫名其妙地火了起来。
据相关媒体资料显示,最早给拉面哥拍小视频的人,是一个叫“唐哥美食”的博主,不过有网友指出,拍得早不如拍得巧,所以他的抛砖引玉,也导致后来彭佳佳后来居上。
当时彭佳佳给他拍视频时,曾经好奇地问他,这样卖会不会赔钱,他憨憨地笑道,我把人情看得很重,把钱看得很淡”。
另外,程运付之所以坚持不涨价,是担心卖贵了村里人吃不起。
按照现在的面粉价格来算的话,每碗面条能赚个4、5毛钱算不错了。
所以,想要达到月收入6000元的话,一个月得卖15000碗面条才能赚出来。
彭佳佳正是因为抓住了这个切入点,小视频的标题“临沂大哥卖3元拉面多年未涨价”一下子就抓住了网友的关注。
凭借这个点播量高达2个亿的小视频,原本只有7万粉丝的彭佳佳,粉丝数一路飙升到90万。
在此之后,一个叫“我的农村梦”的美食博主,一直追着拉面哥的热度,拍摄了30多条拉面哥的小视频。
视频主题围绕拉面哥的生活进行深挖,例如1100元娶媳妇儿、成为网红至今无新房等等。
不过这些视频虽然浏览量也不少,但是依旧没有3元拉面不涨价的小视频吸引人。
听说自己成为网络红人之后,拉面哥感到很惊讶,他搞不懂自己一个农村卖面条的师傅,为什么会吸引那么多人注意。
老实厚道的拉面哥,不懂什么是互联网经济学,也不懂自己身上的网络价值如何开发利用。
但是懂得网红经济的主播们懂,“唐哥美食”和“永城美食”发表的拉面哥小视频都收获了广泛关注,流量与粉丝量也因此水涨船高。
不仅如此,“永城美食”还在自己的视频中,植入了合作的商家广告,据说点赞量高达180万。
山东出了一个草根大明星,全国各地的大小主播纷纷跑到他家门口拜访,这些深谙互联网热度必须趁热打铁的网红们,他们在拉面哥家门口支起了自拍杆,直播器材,将拉面哥的家门口围得水泄不通。
拉面哥的顾客都不敢到他的摊位前吃面了,生意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为了躲避这些蜂拥而至的博主们,拉面哥跟拉面嫂只好把摊位摆到自家门口,但是他的家却成了再次被围堵的地点。
拉面哥后来在接受采访时这样表示:“我只想过平静的日子,现在我的老顾客都不敢来喝拉面了,我希望那些人离我的生活远一些”。
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更何况还是一棵背靠大树好乘凉的好树。
在拉面哥的家门口,有人穿着各种奇装异服,各种耍宝搞笑,有人拿着话筒在他家门口载歌载舞。
有效果吗?当然是有的,否则,不会有人从新疆跨省而来。
据媒体报道,38岁的杨希团因为生意失败,后来搞起了直播,他在拉面哥身边仅仅做了三天的直播,很快就打破了鸭蛋,从0粉丝涨到了上千人。
为了吸引眼球,某个 播 主甚至不顾拉面嫂的感受,倒在他家门口,大声喊道:“拉面哥,我要嫁给你”!
一语惊人的效果,很快就在小视频中吸引了大量网友的注意。
越来越多的博主们,不远千里来到穷乡僻壤的马蹄河小村庄。
面对如此大的客流量,村长突然意识到了这些人的到来,会带动村里的经济发展,于是组织了30多名志愿者,修建了6个临时停车场。
为了让那些远道而来的不速之客不迷路,乡领导还很贴心地在乡道处树起了“拉面哥故乡”的指路牌。
拉面哥再也不用去赶集卖面了,因为他的家门口,就是周边所有村镇最热闹的大集市。
很多村民跑到这里摆摊,有卖吃食的,有蹬三轮车来这边拉游客的,还有在周边做民宿生意的。
最初的时候,拉面哥闭门不出,概不接客,但是在村长李维明的劝说下,他也只好低头认输了,因为他真的耗不起,总不能画地为牢,一辈子不出门吧?
程运付很傻很天真地认为,那些客人大老远地跑过来看他,远来都是客,既然来了,他就好好招待大家吧!
看到拉面哥出来了,并且在自家门口摆起了拉面摊,那些 播 主们更加疯狂了,因为抢着在这边蹭热度搞直播的人太多,网络信号受到了不小的影响,有人甚至从中看到商机,做起了WIFI出租的生意。
更有甚者,还有人用“拉面哥”这个名字注册了商标,拉面哥的家,成了村子里地标式的建筑物,比村委会的分量还要重。
拉面哥走红之后,有人打起了他的主意,在接受采访时,拉面哥曾经掩面而泣,坦言自己在搞不懂的状况之下,跟别人签署了一份短视频账号运营协议书。
这份合同期限为3年,协议中的第三方通过跟拉面哥做直播,获得了近2万元的收益,当他想按合同约定的分成比例给拉面哥时,却遭到了拉面哥的拒绝。
拉面哥说:“他不想通过这种方式去坑别人的钱,他只想赚卖拉面的钱”。
为了让拉面哥收钱,有人甚至当着所有人的面,强行转账给他,这样硬往人家腰包里塞钱,还被人拒绝的事,也算天下奇景了吧?
或许有网友认为拉面哥太傻了,送到手上的钱都能拒绝,但是如果作为一个安分守己的农村人,突然有一天,家里来了一大帮人,把他当成动物园里的猴子一样围观,并且理直气壮的花钱买票,想必这个人心里不是很好受吧?
面对这种毫无下限蹭热度的行为,某音终于痛下狠手了,安全中心将“拉面哥”的相关视频做了下架清理。
然而,这样的举措并不能防止某人成为下一个“拉面哥”。
有人说,拉面哥和他的村民们,恐怕无法接受这突然不再热火朝天的凉凉场面。
或许,对于那些指望着众多“游客们”来村里消费的村民们,会很失望吧?
但是对于拉面哥来说,或许是一种如释重负呢?因为,他再也不需要勉为其难地学唱歌了,虽然刘德华是他的偶像,但是唱歌却不是他的强项,他的强项就是做拉面。
那么,拉面哥为什么那么喜欢刘德华呢?因为他说,看到刘德华拍的电影《失孤》,他很感动,觉得一个大明星能放低身段,拍一个这样的电影很有意义。
为了跟偶像一样,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拉面哥还曾经在小视频中跟失孤家属一起合影,手里拿着寻找走失儿童的海报做宣传,帮助家属寻找孩子。
由此可见,拉面哥虽然日子过得很辛苦,但是一个内心世界富裕的人,自然不会把钱看得太重,正如他所说的那样:“我不缺钱”。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个道理人人都懂,但是真正能做到的人,少之又少。
网络时代,直播确实是一个让某些人快速赚钱的行业,不次于当年炒股的热度,赌赢了,一夜成为百万富翁,输了,无非搭上些时间成本,可谓是稳赚不赔的好买卖,所以才会让人趋之若鹜。
有人说,互联网是一个神奇的地方,这里有很多牛鬼蛇神,群魔乱舞之中,谁能标新立异,哗众取宠,谁就能集万千粉丝宠爱于一身。
然而,想要保持长久的红下去,就要更新不断,差一天都不行,不疯不成魔。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只要故事精彩,人设不倒,一切皆有可能。
若是你爱一个人,让他上互联网,因为那里是天堂;
若是你恨一个人,让他上互联网,因为那里是地狱。#拉面哥#
他说:“刘德华是我的偶像”。
他还说:“我的拉面,十五年来只卖3元钱,从来不涨价,因为要让所有人吃得起,生意才能好”。
老实人拉面哥的故事,火爆全网之后,在流量为王的时代,他的生活被彻底改变。
然而,为什么成为大网红的他,不仅没赚到网络红利,反而还要把送到手上的钱往外推?
拉面哥本名程运付,1982年出生于山东临沂一个小村庄,今年39岁,因为长得比实际年龄还要着急,不了解的人,还以为他50多岁了呢!
因为家里太穷了,没读几年书他就辍学了,后来跟着一个拉面师傅学手艺,有了一技之长傍身。
2005年的时候,23岁的程运付在他家附近的村镇集市上卖拉面,因为卖了十多年,他的拉面价格便宜还好吃,所以积累了不少老顾客。
一碗面卖3元钱,无论物价怎么涨,他的面条价格十几年如一日,从来没有涨过价。
因为一手拉面做得好吃,价格还很公道,只卖3元钱一大碗,量大好吃,所以他的生意一直不错。
但是正因为朴实无华这个特质,在物欲横流的时代是个稀罕物,所以拉面哥在这个站在小视频风口上,猪都能飞起来的时代,莫名其妙地火了起来。
据相关媒体资料显示,最早给拉面哥拍小视频的人,是一个叫“唐哥美食”的博主,不过有网友指出,拍得早不如拍得巧,所以他的抛砖引玉,也导致后来彭佳佳后来居上。
当时彭佳佳给他拍视频时,曾经好奇地问他,这样卖会不会赔钱,他憨憨地笑道,我把人情看得很重,把钱看得很淡”。
另外,程运付之所以坚持不涨价,是担心卖贵了村里人吃不起。
按照现在的面粉价格来算的话,每碗面条能赚个4、5毛钱算不错了。
所以,想要达到月收入6000元的话,一个月得卖15000碗面条才能赚出来。
彭佳佳正是因为抓住了这个切入点,小视频的标题“临沂大哥卖3元拉面多年未涨价”一下子就抓住了网友的关注。
凭借这个点播量高达2个亿的小视频,原本只有7万粉丝的彭佳佳,粉丝数一路飙升到90万。
在此之后,一个叫“我的农村梦”的美食博主,一直追着拉面哥的热度,拍摄了30多条拉面哥的小视频。
视频主题围绕拉面哥的生活进行深挖,例如1100元娶媳妇儿、成为网红至今无新房等等。
不过这些视频虽然浏览量也不少,但是依旧没有3元拉面不涨价的小视频吸引人。
听说自己成为网络红人之后,拉面哥感到很惊讶,他搞不懂自己一个农村卖面条的师傅,为什么会吸引那么多人注意。
老实厚道的拉面哥,不懂什么是互联网经济学,也不懂自己身上的网络价值如何开发利用。
但是懂得网红经济的主播们懂,“唐哥美食”和“永城美食”发表的拉面哥小视频都收获了广泛关注,流量与粉丝量也因此水涨船高。
不仅如此,“永城美食”还在自己的视频中,植入了合作的商家广告,据说点赞量高达180万。
山东出了一个草根大明星,全国各地的大小主播纷纷跑到他家门口拜访,这些深谙互联网热度必须趁热打铁的网红们,他们在拉面哥家门口支起了自拍杆,直播器材,将拉面哥的家门口围得水泄不通。
拉面哥的顾客都不敢到他的摊位前吃面了,生意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为了躲避这些蜂拥而至的博主们,拉面哥跟拉面嫂只好把摊位摆到自家门口,但是他的家却成了再次被围堵的地点。
拉面哥后来在接受采访时这样表示:“我只想过平静的日子,现在我的老顾客都不敢来喝拉面了,我希望那些人离我的生活远一些”。
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更何况还是一棵背靠大树好乘凉的好树。
在拉面哥的家门口,有人穿着各种奇装异服,各种耍宝搞笑,有人拿着话筒在他家门口载歌载舞。
有效果吗?当然是有的,否则,不会有人从新疆跨省而来。
据媒体报道,38岁的杨希团因为生意失败,后来搞起了直播,他在拉面哥身边仅仅做了三天的直播,很快就打破了鸭蛋,从0粉丝涨到了上千人。
为了吸引眼球,某个 播 主甚至不顾拉面嫂的感受,倒在他家门口,大声喊道:“拉面哥,我要嫁给你”!
一语惊人的效果,很快就在小视频中吸引了大量网友的注意。
越来越多的博主们,不远千里来到穷乡僻壤的马蹄河小村庄。
面对如此大的客流量,村长突然意识到了这些人的到来,会带动村里的经济发展,于是组织了30多名志愿者,修建了6个临时停车场。
为了让那些远道而来的不速之客不迷路,乡领导还很贴心地在乡道处树起了“拉面哥故乡”的指路牌。
拉面哥再也不用去赶集卖面了,因为他的家门口,就是周边所有村镇最热闹的大集市。
很多村民跑到这里摆摊,有卖吃食的,有蹬三轮车来这边拉游客的,还有在周边做民宿生意的。
最初的时候,拉面哥闭门不出,概不接客,但是在村长李维明的劝说下,他也只好低头认输了,因为他真的耗不起,总不能画地为牢,一辈子不出门吧?
程运付很傻很天真地认为,那些客人大老远地跑过来看他,远来都是客,既然来了,他就好好招待大家吧!
看到拉面哥出来了,并且在自家门口摆起了拉面摊,那些 播 主们更加疯狂了,因为抢着在这边蹭热度搞直播的人太多,网络信号受到了不小的影响,有人甚至从中看到商机,做起了WIFI出租的生意。
更有甚者,还有人用“拉面哥”这个名字注册了商标,拉面哥的家,成了村子里地标式的建筑物,比村委会的分量还要重。
拉面哥走红之后,有人打起了他的主意,在接受采访时,拉面哥曾经掩面而泣,坦言自己在搞不懂的状况之下,跟别人签署了一份短视频账号运营协议书。
这份合同期限为3年,协议中的第三方通过跟拉面哥做直播,获得了近2万元的收益,当他想按合同约定的分成比例给拉面哥时,却遭到了拉面哥的拒绝。
拉面哥说:“他不想通过这种方式去坑别人的钱,他只想赚卖拉面的钱”。
为了让拉面哥收钱,有人甚至当着所有人的面,强行转账给他,这样硬往人家腰包里塞钱,还被人拒绝的事,也算天下奇景了吧?
或许有网友认为拉面哥太傻了,送到手上的钱都能拒绝,但是如果作为一个安分守己的农村人,突然有一天,家里来了一大帮人,把他当成动物园里的猴子一样围观,并且理直气壮的花钱买票,想必这个人心里不是很好受吧?
面对这种毫无下限蹭热度的行为,某音终于痛下狠手了,安全中心将“拉面哥”的相关视频做了下架清理。
然而,这样的举措并不能防止某人成为下一个“拉面哥”。
有人说,拉面哥和他的村民们,恐怕无法接受这突然不再热火朝天的凉凉场面。
或许,对于那些指望着众多“游客们”来村里消费的村民们,会很失望吧?
但是对于拉面哥来说,或许是一种如释重负呢?因为,他再也不需要勉为其难地学唱歌了,虽然刘德华是他的偶像,但是唱歌却不是他的强项,他的强项就是做拉面。
那么,拉面哥为什么那么喜欢刘德华呢?因为他说,看到刘德华拍的电影《失孤》,他很感动,觉得一个大明星能放低身段,拍一个这样的电影很有意义。
为了跟偶像一样,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拉面哥还曾经在小视频中跟失孤家属一起合影,手里拿着寻找走失儿童的海报做宣传,帮助家属寻找孩子。
由此可见,拉面哥虽然日子过得很辛苦,但是一个内心世界富裕的人,自然不会把钱看得太重,正如他所说的那样:“我不缺钱”。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个道理人人都懂,但是真正能做到的人,少之又少。
网络时代,直播确实是一个让某些人快速赚钱的行业,不次于当年炒股的热度,赌赢了,一夜成为百万富翁,输了,无非搭上些时间成本,可谓是稳赚不赔的好买卖,所以才会让人趋之若鹜。
有人说,互联网是一个神奇的地方,这里有很多牛鬼蛇神,群魔乱舞之中,谁能标新立异,哗众取宠,谁就能集万千粉丝宠爱于一身。
然而,想要保持长久的红下去,就要更新不断,差一天都不行,不疯不成魔。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只要故事精彩,人设不倒,一切皆有可能。
若是你爱一个人,让他上互联网,因为那里是天堂;
若是你恨一个人,让他上互联网,因为那里是地狱。#拉面哥#
【西固法院案例】用人方相互卸责,农民工索赔无果上法院!法官:我帮你!
:“法官,我在打工时不小心伤了手指,花了一大笔医疗费,我到底应该找谁赔偿?”
:“如果您是在工作中受伤,那雇佣您的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我找过他们了,可他们之间相互推卸责任,谁都不肯赔我钱,而我又不懂法律,实在不知道该找谁要。”
这是数月之前在西固法院立案大厅发生的一幕,一名在打工时不慎受伤的农民工王某在四处索赔无果后向西固法院求助,请求法院替他主持公道。
案情回顾
2019年6月,王某应同村张某要求,在张某承包的一处工地打工,从事公厕管道维修改造劳务,双方约定王某的日工资为200元。可工作不足一月,王某在工地地沟进行废旧PVC管切割时不慎将手指割伤,当即被送医治疗,直至同年8月底才伤愈出院。此后,王某多次找张某协商医疗费赔偿事宜,但张某百般推脱责任,王某遂向西固法院提起诉讼。
既然王某在张某承包的工地工作,又在履职过程中受伤,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那他到底是以什么理由推脱责任的呢?受理案件后,张某在送达环节向办案法官陈述了自己的理由:张某认为自己并未雇佣王某,双方也为签订过劳务合同,他们之间仅仅只是合作关系;此外,王某虽然在是在工地工作时受伤,但这处工地其实是甘肃某装饰工程公司的承包项目,张某仅是一个分包人,所以应由装饰工程公司负责赔偿王某的医疗费用。
可本案的第二被告装饰工程公司辩称,其与张某之间从未签订过承包合同,他们之间是承揽关系而非承包关系,而王某又是受张某的安排为工地提供维修劳务,所以装饰工程公司无需对承揽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原告王某并不具有使用特殊工具的资格,却在施工作业时擅自使用切割机,其自身存在一定过错,所以王某也应对自己的受伤承担相应的责任。
看来本案的两名被告均在互相推卸责任,且都有各自的“理由”,难道王某真的只能自认倒霉吗?办案法官认为,要判断赔偿责任的归属,必须先弄清楚本案中涉及的两个法律关系。
第一,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之间是什么关系?
虽然被告张某在庭审中极力主张他和王某相识已久且知道张某之前从事过维修业务,所以才找王某“合作”完成工程项目。但不可否认的是,王某是受张某的安排在工地工作,王某的具体工作内容、日常管理及每日的工作报酬均由张某负责,所以双方之间虽未订立书面劳务合同,但已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务关系。张某作为用工方,应当为提供劳务的一方提供安全生产条件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现张某未履行相关义务,致使王某在工作中受伤,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第二,被告张某与被告装饰工程公司之间是什么关系?
庭审中,装饰工程公司主张其与张某之间仅是承揽关系而非承包关系,理由是他们之间没有订立过承包合同。其实,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承包合同”进行明确规定,日常生活中关于施工项目的合同主要是建设工程合同,而建设工程合同本质上属于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它与普通承揽合同最为显著的区别是:在承揽合同中未经定做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而工程建设合同中,承包人可以自主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进行劳务分包,并不需要发包人的同意。本案中,张某承包的项目是“某公园公厕的管道改造维修”,而装饰工程公司承包项目是“某公园公厕维修改造”,从两个项目的名称中即可看出,张某承包的项目是装饰工程公司承包项目的主要部分。现装饰工程公司在未经公园管理方同意的情况下将承包项目的主要部分交由张某完成,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关系属于承包关系而非承揽关系。
在承包关系中,承包人应对分包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进行审查,我国法律也明确禁止承包人将工程项目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人。而本案中,张某并不具备完成工程项目所需的资质,且装饰工程公司事先也未履行审查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据此,装饰工程公司也要对原告王某的受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终,西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张某对原告王某的受伤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被告装饰工程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由于原告王某在施工作业中自身存在过错,依法相应减轻两被告的赔偿责任。判决作出后,装饰工程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我在打工时不小心伤了手指,花了一大笔医疗费,我到底应该找谁赔偿?”
:“如果您是在工作中受伤,那雇佣您的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我找过他们了,可他们之间相互推卸责任,谁都不肯赔我钱,而我又不懂法律,实在不知道该找谁要。”
这是数月之前在西固法院立案大厅发生的一幕,一名在打工时不慎受伤的农民工王某在四处索赔无果后向西固法院求助,请求法院替他主持公道。
案情回顾
2019年6月,王某应同村张某要求,在张某承包的一处工地打工,从事公厕管道维修改造劳务,双方约定王某的日工资为200元。可工作不足一月,王某在工地地沟进行废旧PVC管切割时不慎将手指割伤,当即被送医治疗,直至同年8月底才伤愈出院。此后,王某多次找张某协商医疗费赔偿事宜,但张某百般推脱责任,王某遂向西固法院提起诉讼。
既然王某在张某承包的工地工作,又在履职过程中受伤,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那他到底是以什么理由推脱责任的呢?受理案件后,张某在送达环节向办案法官陈述了自己的理由:张某认为自己并未雇佣王某,双方也为签订过劳务合同,他们之间仅仅只是合作关系;此外,王某虽然在是在工地工作时受伤,但这处工地其实是甘肃某装饰工程公司的承包项目,张某仅是一个分包人,所以应由装饰工程公司负责赔偿王某的医疗费用。
可本案的第二被告装饰工程公司辩称,其与张某之间从未签订过承包合同,他们之间是承揽关系而非承包关系,而王某又是受张某的安排为工地提供维修劳务,所以装饰工程公司无需对承揽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原告王某并不具有使用特殊工具的资格,却在施工作业时擅自使用切割机,其自身存在一定过错,所以王某也应对自己的受伤承担相应的责任。
看来本案的两名被告均在互相推卸责任,且都有各自的“理由”,难道王某真的只能自认倒霉吗?办案法官认为,要判断赔偿责任的归属,必须先弄清楚本案中涉及的两个法律关系。
第一,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之间是什么关系?
虽然被告张某在庭审中极力主张他和王某相识已久且知道张某之前从事过维修业务,所以才找王某“合作”完成工程项目。但不可否认的是,王某是受张某的安排在工地工作,王某的具体工作内容、日常管理及每日的工作报酬均由张某负责,所以双方之间虽未订立书面劳务合同,但已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务关系。张某作为用工方,应当为提供劳务的一方提供安全生产条件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现张某未履行相关义务,致使王某在工作中受伤,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第二,被告张某与被告装饰工程公司之间是什么关系?
庭审中,装饰工程公司主张其与张某之间仅是承揽关系而非承包关系,理由是他们之间没有订立过承包合同。其实,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承包合同”进行明确规定,日常生活中关于施工项目的合同主要是建设工程合同,而建设工程合同本质上属于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它与普通承揽合同最为显著的区别是:在承揽合同中未经定做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而工程建设合同中,承包人可以自主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进行劳务分包,并不需要发包人的同意。本案中,张某承包的项目是“某公园公厕的管道改造维修”,而装饰工程公司承包项目是“某公园公厕维修改造”,从两个项目的名称中即可看出,张某承包的项目是装饰工程公司承包项目的主要部分。现装饰工程公司在未经公园管理方同意的情况下将承包项目的主要部分交由张某完成,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关系属于承包关系而非承揽关系。
在承包关系中,承包人应对分包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进行审查,我国法律也明确禁止承包人将工程项目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人。而本案中,张某并不具备完成工程项目所需的资质,且装饰工程公司事先也未履行审查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据此,装饰工程公司也要对原告王某的受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终,西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张某对原告王某的受伤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被告装饰工程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由于原告王某在施工作业中自身存在过错,依法相应减轻两被告的赔偿责任。判决作出后,装饰工程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