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使馆再提醒公民:坚决抵制越南公职人员索“小费”】中国驻越南大使馆9日在官网及微信公号发布公告,提醒中国公民坚决抵制越南当地公职人员索要“小费”,并希望中国公民文明有序入出境,切勿通过支付“小费”换取通关便利,助长当地公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并给自己带来法律和经济风险。
公告指出,近日,中国驻越使馆多次接到中国公民反映,在出入境时被越南口岸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索要“小费”。使馆对此高度重视,已向越方有关部门提出交涉,表达严重关切,要求越方加强对公职人员管理,依法加大对索要“小费”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禁公职人员以任何形式收取“小费”。使馆表示将持续关注有关动向,坚决维护中国公民正当合法权益。
使馆随后再次提示:越南政府禁止公职人员收取“小费”,外国公民无论从航空口岸或陆路口岸入、出境越南,均无需向当地公职人员支付“小费”。希望中国公民文明有序入出境,切勿通过支付“小费”换取通关便利,更不要在空白发票和文书上签字,以免助长当地公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并给自己带来法律和经济风险。如遇口岸公职人员索要“小费”,应在不影响人身安全和现场秩序的前提下,冷静应对,严词拒绝,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如遭到恶意刁难和纠缠,应立即联系中国驻越南使领馆寻求协助,同时注意收集保留证据,如涉事人员姓名、工作证号码、柜台号等信息,以便使馆向越方有关部门提出交涉,严肃追责。
这不是中国驻越使馆第一次就此事发公告。近几年来,该使馆几乎每年都发布提醒,但越南索要小费现象却屡禁不止。《北京青年报》2018年7月的一篇报道显示,很多中国游客反映,在岘港入境越南时遭遇海关人员索要小费,“不给小费会被单独拉到一边,扣押护照”。
游客张女士曾自述,当时随旅行团一起到达了越南岘港,但在过海关的时候,遭到工作人员索要小费。张女士看到,同行的一位男性游客因为不肯交小费而被拉到了一边,“听到他说妻子女儿都给了,没有零钱了,最后还是找其他团友借了钱才过关。”张女士称,团队一行一共200人左右,其他人都在护照中放了10块钱人民币,最后只有包括她在内的4人没有给小费,而被扣到了最后。“我们不给钱他们就要看护照,每一页每一页的看,拖到所有人走光了才让我们过关,导游还说我们耽误时间。”
另一位游客小韬(化名)称,他在2018年7月8日胡志明机场出境时,看到队伍前面其他国家游客顺利过关,但轮到他时被索要小费,“越南海关一看是中国护照,就用中文索要100元小费,我不愿意给,他就把签证扣在手里不拿给我。直到最后给了50元才放行。”
奚先生在到达越南金兰机场过海关时,也听到穿着工作服的人员直接用汉语说,“夹着10元,夹在护照内”类似的话,奚先生说,因为同行的旅行团内有很多老年人,所以大家也就基本上照做。
中国驻越南大使馆当年7月就曾发布公告,提醒旅越公民注意出行有关事项,其中提到越南各口岸均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如遇相关人员索取“小费”,请予以拒绝。
2019年4月,中国“五一”劳动节假期前,驻越大使馆也曾发文提醒,当地政府不允许公职人员索取“小费”,无论从中越陆路边境口岸还是国际航空口岸入出越南,如导游明示或暗示向公职人员付“小费”,或出入境边检人员索要“小费”,应予拒绝。若遭刁难可联系我使领馆求助,并注意收集证据。#侨报新闻速递# https://t.cn/A6fNPMBy
公告指出,近日,中国驻越使馆多次接到中国公民反映,在出入境时被越南口岸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索要“小费”。使馆对此高度重视,已向越方有关部门提出交涉,表达严重关切,要求越方加强对公职人员管理,依法加大对索要“小费”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禁公职人员以任何形式收取“小费”。使馆表示将持续关注有关动向,坚决维护中国公民正当合法权益。
使馆随后再次提示:越南政府禁止公职人员收取“小费”,外国公民无论从航空口岸或陆路口岸入、出境越南,均无需向当地公职人员支付“小费”。希望中国公民文明有序入出境,切勿通过支付“小费”换取通关便利,更不要在空白发票和文书上签字,以免助长当地公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并给自己带来法律和经济风险。如遇口岸公职人员索要“小费”,应在不影响人身安全和现场秩序的前提下,冷静应对,严词拒绝,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如遭到恶意刁难和纠缠,应立即联系中国驻越南使领馆寻求协助,同时注意收集保留证据,如涉事人员姓名、工作证号码、柜台号等信息,以便使馆向越方有关部门提出交涉,严肃追责。
这不是中国驻越使馆第一次就此事发公告。近几年来,该使馆几乎每年都发布提醒,但越南索要小费现象却屡禁不止。《北京青年报》2018年7月的一篇报道显示,很多中国游客反映,在岘港入境越南时遭遇海关人员索要小费,“不给小费会被单独拉到一边,扣押护照”。
游客张女士曾自述,当时随旅行团一起到达了越南岘港,但在过海关的时候,遭到工作人员索要小费。张女士看到,同行的一位男性游客因为不肯交小费而被拉到了一边,“听到他说妻子女儿都给了,没有零钱了,最后还是找其他团友借了钱才过关。”张女士称,团队一行一共200人左右,其他人都在护照中放了10块钱人民币,最后只有包括她在内的4人没有给小费,而被扣到了最后。“我们不给钱他们就要看护照,每一页每一页的看,拖到所有人走光了才让我们过关,导游还说我们耽误时间。”
另一位游客小韬(化名)称,他在2018年7月8日胡志明机场出境时,看到队伍前面其他国家游客顺利过关,但轮到他时被索要小费,“越南海关一看是中国护照,就用中文索要100元小费,我不愿意给,他就把签证扣在手里不拿给我。直到最后给了50元才放行。”
奚先生在到达越南金兰机场过海关时,也听到穿着工作服的人员直接用汉语说,“夹着10元,夹在护照内”类似的话,奚先生说,因为同行的旅行团内有很多老年人,所以大家也就基本上照做。
中国驻越南大使馆当年7月就曾发布公告,提醒旅越公民注意出行有关事项,其中提到越南各口岸均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如遇相关人员索取“小费”,请予以拒绝。
2019年4月,中国“五一”劳动节假期前,驻越大使馆也曾发文提醒,当地政府不允许公职人员索取“小费”,无论从中越陆路边境口岸还是国际航空口岸入出越南,如导游明示或暗示向公职人员付“小费”,或出入境边检人员索要“小费”,应予拒绝。若遭刁难可联系我使领馆求助,并注意收集证据。#侨报新闻速递# https://t.cn/A6fNPMBy
【中国网信办:拥有百万以上用户信息企业 赴海外上市须审查】中国国家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修订《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拟规定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根据“网信中国”微信公号10日消息,网信办公开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第六条明确规定,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意见稿明确了网络安全审查的考虑因素,指出将重点评估采购活动、数据处理活动以及国外上市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包括产品和服务使用后带来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扰或破坏的风险;产品和服务供应中断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业务连续性的危害;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开放性、透明性、来源的多样性,供应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为政治、外交、贸易等因素导致供应中断的风险;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遵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情况;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被窃取、泄露、毁损以及非法利用或出境的风险。
此外,还包括国外上市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被国外政府影响、控制、恶意利用的风险以及其他可能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和国家数据安全的因素。
意见稿说,网络安全审查坚持防范网络安全风险与促进先进技术应用相结合、过程公正透明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事前审查与持续监管相结合、企业承诺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从产品和服务安全性、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等方面进行审查。
意见稿指出,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应当预判该产品和服务投入使用后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10日报道,在中国互联网打车平台“滴滴出行”赴美上市不久就因“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被中国网信办下架APP后,中国连续出台措施,以防范国家数据安全风险为由,对同样是近期在美上市、并握有海量用户数据的其他中国科技公司如运满满、货车帮、BOSS直聘也相继实施了网络安全审查。
报道分析指出,在美中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中国监管机构认为滴滴这类掌握大量用户个人信息和道路信息的企业赴美上市,会造成更大安全风险。#侨报新闻速递# https://t.cn/A6fCgXf4
根据“网信中国”微信公号10日消息,网信办公开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第六条明确规定,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意见稿明确了网络安全审查的考虑因素,指出将重点评估采购活动、数据处理活动以及国外上市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包括产品和服务使用后带来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扰或破坏的风险;产品和服务供应中断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业务连续性的危害;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开放性、透明性、来源的多样性,供应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为政治、外交、贸易等因素导致供应中断的风险;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遵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情况;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被窃取、泄露、毁损以及非法利用或出境的风险。
此外,还包括国外上市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被国外政府影响、控制、恶意利用的风险以及其他可能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和国家数据安全的因素。
意见稿说,网络安全审查坚持防范网络安全风险与促进先进技术应用相结合、过程公正透明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事前审查与持续监管相结合、企业承诺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从产品和服务安全性、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等方面进行审查。
意见稿指出,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应当预判该产品和服务投入使用后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10日报道,在中国互联网打车平台“滴滴出行”赴美上市不久就因“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被中国网信办下架APP后,中国连续出台措施,以防范国家数据安全风险为由,对同样是近期在美上市、并握有海量用户数据的其他中国科技公司如运满满、货车帮、BOSS直聘也相继实施了网络安全审查。
报道分析指出,在美中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中国监管机构认为滴滴这类掌握大量用户个人信息和道路信息的企业赴美上市,会造成更大安全风险。#侨报新闻速递# https://t.cn/A6fCgXf4
【最新通报!东莞公布陕西新增一无症状感染者协查情况】据“东莞疾控”微信公号7月10日消息,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最新消息,事关陕西省紫阳县通报曾在东莞市务工的一名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协查情况。
通报全文如下:
7月10日,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报该县发现1例输入性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陈某某,男性,现居住在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汉王镇西河村二组,系7月2日从东莞市返紫的务工人员。根据陕西省疾控部门流调情况,其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7月1日期间,曾在东莞市清溪镇务工。接到通报后,广东省和东莞市有关领导高度重视,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赴东莞指导防控工作。东莞市及清溪镇各相关部门立即行动,开展调查处置。
通过排查,未发现陈某某在东莞期间到过中风险区域或接触过新冠肺炎阳性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陈某某在莞期间,共同工作或居住的4名工友,采集鼻咽、咽和肛拭子检测新冠病毒核酸及IgM、IgG抗体,均为阴性;对其住所、工作场所和相关人员住所等重点场所采集环境标本70份,新冠病毒核酸均为阴性;陈某某在离粤前(7月1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也为阴性。
目前正针对陈某某在东莞市的住所和工作场所进一步扩大人员和环境采样范围,结果待报;东莞市对相关的重点场所和人员,已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后续的调查进展和进一步的检测情况,将及时公布。我们也将密切关注陕西省有关方面后续的调查进展和进一步的检测情况。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东莞市已连续19天无新增本地阳性感染者,但疫情防控仍然不能松懈。请广大市民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坚持“防疫三件套”:佩戴口罩、社交距离、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有病例和(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的地区。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请根据安排,尽快按程序完成疫苗接种。
通报全文如下:
7月10日,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报该县发现1例输入性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陈某某,男性,现居住在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汉王镇西河村二组,系7月2日从东莞市返紫的务工人员。根据陕西省疾控部门流调情况,其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7月1日期间,曾在东莞市清溪镇务工。接到通报后,广东省和东莞市有关领导高度重视,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赴东莞指导防控工作。东莞市及清溪镇各相关部门立即行动,开展调查处置。
通过排查,未发现陈某某在东莞期间到过中风险区域或接触过新冠肺炎阳性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陈某某在莞期间,共同工作或居住的4名工友,采集鼻咽、咽和肛拭子检测新冠病毒核酸及IgM、IgG抗体,均为阴性;对其住所、工作场所和相关人员住所等重点场所采集环境标本70份,新冠病毒核酸均为阴性;陈某某在离粤前(7月1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也为阴性。
目前正针对陈某某在东莞市的住所和工作场所进一步扩大人员和环境采样范围,结果待报;东莞市对相关的重点场所和人员,已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后续的调查进展和进一步的检测情况,将及时公布。我们也将密切关注陕西省有关方面后续的调查进展和进一步的检测情况。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东莞市已连续19天无新增本地阳性感染者,但疫情防控仍然不能松懈。请广大市民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坚持“防疫三件套”:佩戴口罩、社交距离、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有病例和(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的地区。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请根据安排,尽快按程序完成疫苗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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