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深夜了,今天亚欧盘行情虽然走的墨迹一点,但还是挺规律的,做好自己的!很多时候你看到的你以为的可能并不是你以为的样子!我做交易累计快十五年了,职业交易快六年了,我不是神,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也是亏过很多次,大亏有过三次,都是刻骨铭心那种,一辈子也忘不了!我佩服黑洞兄的文采,我写不出那么多华丽的用词,甚至于现在经常连继续写头条都经常不想写!很多时候我都不知道该写点什么,就想到什么就说什么,该说的在前面的文章里也说过很多次了!
可能对于我们同样做交易的朋友来说,一旦有了自己比较成熟的交易思路就很难去认可别人的思路,总觉得没有别人的交易思路有缺陷,但是回想想,交易本身就是需要极大的自信的,如果自己对自己所从事的事情或者说对自己的交易经验都不自信的话,那可能就不适合做交易了!别人教给我们的只是基础知识,要想做好一点事,最终还得需要自己实实在在的不断实践,不断总结,才能不断进步!
加油各位头条的好朋友!再次祝愿大家都能顺利!谢谢点赞,关注,支持!晚安
可能对于我们同样做交易的朋友来说,一旦有了自己比较成熟的交易思路就很难去认可别人的思路,总觉得没有别人的交易思路有缺陷,但是回想想,交易本身就是需要极大的自信的,如果自己对自己所从事的事情或者说对自己的交易经验都不自信的话,那可能就不适合做交易了!别人教给我们的只是基础知识,要想做好一点事,最终还得需要自己实实在在的不断实践,不断总结,才能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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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窗阿靓有话说:管你什么高管、小白领… 每个人都自嘲自己是打工人[允悲]…话题:作为一名打工人,你最大的愿望是什么?实现了吗?[中国赞]答:不要常以人生意义去掩饰实际的苟且!苟且付出之意义与利益在于别人,自只是一种用对了的尚可求生存方式!能另立自私的炉灶,把人与己的利益拉均衡,你才不枉费时光!…!我的十五年的士加三年专车的苟且,也远远不及摆了七天的交易会鹅毛2平方小当口的人生意义!所以苟且与人生意义是两码事儿![作揖][哈哈]
转发【#以高价拍卖藏品为幌诈骗200多老人被判刑#】犯罪团伙以“拍卖公司”名义诈骗百名老年人,谎称高价回收藏品,收取推广费、宣传费等费用。同时,犯罪团伙以低价销售新款手机、电脑等为诱饵,强迫多名被害人缴纳额外货款。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等23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2018年3月至2019年5月期间,被告人王某作为实际负责人,注册成立呈瑞公司(化名)、名轩公司(化名)、宇华公司(化名)三家公司,并以拍卖为由在北京市多地进行诈骗活动。其间,王某伙同其他被告人在上述三家公司内,给被害人闻女士等老年人拨打电话,要求被害人将收藏的粮票、邮票、硬币、书画等藏品带至公司,后虚构其能帮助闻女士等人将其收藏物品以高价拍卖,骗取闻女士等200余名老年被害人共计633万余元。
2019年4月至5月期间,王某伙同周某(另案处理)等人在海淀区某大厦内,以低价销售手机、电脑等商品的方式吸引沈先生等35名被害人,在被害人交付钱款后谎称手机、电脑为合约产品,威胁被害人缴纳额外钱款完成交易。其中,王某强迫交易数额共计21万余元。经被害人报案,王某等被告人于2019年5月22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庭审过程中,23名被告人对诈骗老年人的犯罪事实及王某伙同他人强迫交易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但部分被告人及辩护人对诈骗金额提出异议。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等2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巨大或数额较大,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某伙同他人以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
针对被告人及辩护人认为指控诈骗金额过高的辩解及辩护意见,经查,在案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收条、协议书、交款记录、公司业绩统计表等证据可以印证起诉书指控的诈骗金额,被告人王某所称在案发前已退还被害人大部分钱款的意见无证据证实,故法院不予采纳。鉴于部分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节,且部分被告人在家属帮助下已退赔赃款,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但因被告人诈骗200余名老年人,在量刑时法院对被告人均酌予以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18年3月至2019年5月期间,被告人王某作为实际负责人,注册成立呈瑞公司(化名)、名轩公司(化名)、宇华公司(化名)三家公司,并以拍卖为由在北京市多地进行诈骗活动。其间,王某伙同其他被告人在上述三家公司内,给被害人闻女士等老年人拨打电话,要求被害人将收藏的粮票、邮票、硬币、书画等藏品带至公司,后虚构其能帮助闻女士等人将其收藏物品以高价拍卖,骗取闻女士等200余名老年被害人共计633万余元。
2019年4月至5月期间,王某伙同周某(另案处理)等人在海淀区某大厦内,以低价销售手机、电脑等商品的方式吸引沈先生等35名被害人,在被害人交付钱款后谎称手机、电脑为合约产品,威胁被害人缴纳额外钱款完成交易。其中,王某强迫交易数额共计21万余元。经被害人报案,王某等被告人于2019年5月22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庭审过程中,23名被告人对诈骗老年人的犯罪事实及王某伙同他人强迫交易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但部分被告人及辩护人对诈骗金额提出异议。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等2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巨大或数额较大,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某伙同他人以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
针对被告人及辩护人认为指控诈骗金额过高的辩解及辩护意见,经查,在案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收条、协议书、交款记录、公司业绩统计表等证据可以印证起诉书指控的诈骗金额,被告人王某所称在案发前已退还被害人大部分钱款的意见无证据证实,故法院不予采纳。鉴于部分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节,且部分被告人在家属帮助下已退赔赃款,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但因被告人诈骗200余名老年人,在量刑时法院对被告人均酌予以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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