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消费账单”看镇江消费变与不变】近两年,疫情防控常态化,正在改变消费者的心态:疫情影响了经济发展、或多或少地影响了收入,在一定程度上让个人消费变得小心谨慎。
而在这样的背景下,镇江人的“消费账单”则呈现出了另一种变化趋势:上半年,我市人均消费支出为15064元、同比增长23.8%,增幅排名全省第一,同时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63.2亿元、同比增长26.3%。这其中,我市汽车市场快速恢复并反弹、销售同比增长12.6%,住宿餐饮业营业额99.4亿元、同比增长36.6%。
如此“买买买”节奏,折射出的是在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我市消费市场正加快恢复,并且蕴藏巨大潜能,同时表明消费促进措施、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正在重塑消费行为。
而在这样的背景下,镇江人的“消费账单”则呈现出了另一种变化趋势:上半年,我市人均消费支出为15064元、同比增长23.8%,增幅排名全省第一,同时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63.2亿元、同比增长26.3%。这其中,我市汽车市场快速恢复并反弹、销售同比增长12.6%,住宿餐饮业营业额99.4亿元、同比增长36.6%。
如此“买买买”节奏,折射出的是在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我市消费市场正加快恢复,并且蕴藏巨大潜能,同时表明消费促进措施、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正在重塑消费行为。
【从“消费账单”看镇江消费变与不变】近两年,疫情防控常态化,正在改变消费者的心态:疫情影响了经济发展、或多或少地影响了收入,在一定程度上让个人消费变得小心谨慎。
而在这样的背景下,镇江人的“消费账单”则呈现出了另一种变化趋势:上半年,我市人均消费支出为15064元、同比增长23.8%,增幅排名全省第一,同时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63.2亿元、同比增长26.3%。这其中,我市汽车市场快速恢复并反弹、销售同比增长12.6%,住宿餐饮业营业额99.4亿元、同比增长36.6%。
如此“买买买”节奏,折射出的是在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我市消费市场正加快恢复,并且蕴藏巨大潜能,同时表明消费促进措施、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正在重塑消费行为。
而在这样的背景下,镇江人的“消费账单”则呈现出了另一种变化趋势:上半年,我市人均消费支出为15064元、同比增长23.8%,增幅排名全省第一,同时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63.2亿元、同比增长26.3%。这其中,我市汽车市场快速恢复并反弹、销售同比增长12.6%,住宿餐饮业营业额99.4亿元、同比增长36.6%。
如此“买买买”节奏,折射出的是在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我市消费市场正加快恢复,并且蕴藏巨大潜能,同时表明消费促进措施、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正在重塑消费行为。
#咸宁身边事#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为343家企业减免罚金450万元】8月20 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自2019年我市出台《首违不罚清单》以来,我市市场监管系统强力推进包容审慎执法监管模式创新,为343家企业减免罚金额450余万元,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据了解,大部分轻微违法违规行为的主体是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和新业态企业。有些经营者多处于发展初期,合规意识和守法意识能力较弱,容易发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但目前,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的大背景下,一旦受到行政处罚,对企业信用、商誉、融资和投标甚至包括个人出行等可能带来长期的巨大的负面影响。市市场监管局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经营者属首次轻微违法给予改正机会。
2020年1月,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湖北某公司在其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咸宁面积最大、教室最多、环境最好的早教中心”等内容的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是首次违法,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执法人员采取包容审慎的态度,改用责令改正、政策提醒告诫等柔性监管措施,并督促企业按要求整改到位,让企业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
截止目前,我市市场监系统参照清单标准,依法对首次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实施责令改正663次;行政约谈通信行业、银行业、直销企业21次;下架和召回标签瑕疵食品123公斤、产品38件;企业移出异常名录(异常状态)3755 户;涉及互联网络平台经营新业态、大学生创业、民营企业的经营市场主体343户免于处罚,免罚金额450余万元。(记者 张玲)
据了解,大部分轻微违法违规行为的主体是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和新业态企业。有些经营者多处于发展初期,合规意识和守法意识能力较弱,容易发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但目前,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的大背景下,一旦受到行政处罚,对企业信用、商誉、融资和投标甚至包括个人出行等可能带来长期的巨大的负面影响。市市场监管局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经营者属首次轻微违法给予改正机会。
2020年1月,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湖北某公司在其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咸宁面积最大、教室最多、环境最好的早教中心”等内容的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是首次违法,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执法人员采取包容审慎的态度,改用责令改正、政策提醒告诫等柔性监管措施,并督促企业按要求整改到位,让企业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
截止目前,我市市场监系统参照清单标准,依法对首次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实施责令改正663次;行政约谈通信行业、银行业、直销企业21次;下架和召回标签瑕疵食品123公斤、产品38件;企业移出异常名录(异常状态)3755 户;涉及互联网络平台经营新业态、大学生创业、民营企业的经营市场主体343户免于处罚,免罚金额450余万元。(记者 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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