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不想谈恋爱正常吗# 大家好,我是王有有,听说你们想我了。
不瞒您说,我本来打算怒写6集“王有有没有性生活的新生活”,故事我都构思好了,就写她如何无畏而勇敢,不屈又不挠,如何次次失败,又如何屡败屡战。直到第6集末尾,王有有终于met someone。结尾我打算这样写——早上,王有有醒来,她伸了个大懒腰,翻过身,突然跳起来,大笑三声,对着她从来没有这么凌乱过的一米八的大床说,你也有今天!(一个合法幻想。)
你还记得吧,王有有听说了一个封建迷信,要想获得另一半,要给床两边各留一条活路。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她真的把本来靠墙的床,往外推了推,小小的卧室,大大的床,床两边各留出一点狭窄的通道。由于通道过于狭窄,下床上床的时候老是被床沿磕到,一个月后,王有有腿上多出多块淤青。你大声质问生活,生活没有沉默,生活只是回你以痛击。王有有从此放弃“床不能挨墙放”的迷信,弃暗投明,投入科学怀抱。
王有有搬家后的新生活,可写的东西也不少。今天,我想讨论两个个关于爱情的技术难题。
题一:如何避免成为“恋爱脑”
先来说说,恋爱脑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有部电影里有答案,片子叫《他其实没那么喜欢你》(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片中有个角色叫吉吉,她就是百分之二百五的恋爱脑。打个比方说,吉吉跟一个男才约会一次,转头就拉着小姐妹开战略分析会,道别时这男的说了句“很高兴认识你”,这是句普普通通的客气话,还是发自内心地表示“高兴”?他对你有没有好感?他还会不会再打来电话约你?
吉吉等了好几天,杳无音讯。她实在等不下去了,跑去一个酒吧,听说那男的老去,她就想去那儿“碰碰运气”。酒吧老板Alex给她上了人生一课。课程纪要如下,你也可以学一学:如果一个男的没主动打给你,是因为他不想打,而不是因为——他搞丢了电话号码,他奶奶病了,他出车祸了……都不是,就是不想打。以此类推,“如果一个男的看上去对你毫不在乎,实际上他对你就是毫不在乎”。
醍醐灌顶!吉吉喜获人间真理!但她的人生没有变得不一样,她还在不停地约会,从男人的只言片语里摸索细节,盘点暗示,这句说明他喜欢我,那句说明……吉吉的行为举止看得我头皮发麻,她最后竟然盘算出来,酒吧老板Alex对她有好感,并罗列了三个似是而非的证据。
最尴尬的事情终于发生。Alex邀请她参加家里的大派对,吉吉在三点暗示的鼓舞下,自作主张,给自己分派了派对女主人的角色。凌晨三点,人群散去,只剩吉吉和Alex了,Alex说,我要去睡觉了。吉吉立刻问,这句话是个邀请吗。然后,很突然地,鹫鹰扑食似的,不由分说就扑了过去,捧着Alex的脸狂亲。Alex推开了她,质问,我前面给你上的课都白上了吗,我问你,我约你出去了吗?“如果一个男的没约你出去,那他就是没有要约你出去的意思”。
恋爱脑就是典型吉吉这样的女人,恋早期,永远在寻找一个男人。恋爱期,心里则想他什么时候娶我。
避免成为恋爱脑的方式就是:JUST DON’T DO IT.
不过,如果你打算独自在家看这部电影,王有有奉劝,不要将结尾当真。
题二:那还搞不搞对象?
爱情如此多舛,如此捉摸不定,那还搞不搞对象了?我想,爱情还是应该相信,只不过它未必会发生在你身上。但万一它真的来了,咋办?就像活着的一个很扎实的理由是:来都来了。搞对象的一个扎实理由也是,既然传说中的爱情它来都来了,那老子就试它一试。
搞对象的好处之一,当然就是性生活。对此,王有有表示不展开讲讲了。讲真的,搞对象还有别的很多好处。就比如刚才说的“恋爱脑”,当它发生在热恋期间,还是很有趣儿的。热恋的时候还不“恋爱脑”,那就是假恋。
听说过一种叫作“卑微又雀跃”的心情吗?逗过小狗吗?你捏骨头在手里,伸出去又缩回来,小狗踮起两脚,雀雀跃跃蹦蹦跳跳,可你就是不给它够到。你看此时小狗的眼神,就叫“卑微又雀跃”。这玩意儿热恋专供,不分性别。
我原来挺经常读毛姆的小说,最喜欢《寻欢作乐》,作家本人也是那种经常恋爱上头的男人。青年时代,毛姆爱过一个叫苏的女人。第一次约会,苏还在马车上问他,俩人的关系能维持多久,毛姆当时的回答是6个星期,一个挺自以为是的回答。没过多久,毛姆就陷入“疯狂的恋爱”,这话是他自己说的。他还发现,苏不只跟他睡,还跟他的朋友睡,甚至可能他所有的朋友都跟苏上过床。但毛姆还是没办法抗拒苏的魅力,甚至认识苏七年后,向苏求婚。毛姆那时四十岁,已经是挺成功的剧作家了。他都计划好了,用漂亮的大颗钻戒,在芝加哥求婚,去塔希提度蜜月,想想都令人雀跃。
苏给拒绝了。她说,“如果你想跟我上床,可以,但我不会嫁给你”。这是我印象里,毛姆极卑微又雀跃的一次恋爱行动,它还维系了很多年。后来他就以苏为原型,在《寻欢作乐》里塑造了一个类似的人物,让人意外的是,毛姆并没有以笔报复,那个角色叫罗西,是书里面闪闪发光、充满魅力的一个女人。她不爱我,我还是把她写得如此美丽。
毛姆犯恋爱脑,是创作出了经典作品,我上一次犯恋爱脑,是给男人买裤子。哎,是有点奇怪的。比如你刚跟一个男的搞对象,想送他礼物,最安全的礼物肯定是香水嘛,不用量尺码,不用选颜色,可以用很久;可进可退,可喜欢可不喜欢,就算不喜欢,对方也很容易假装喜欢。
但是,我第一次给这个男人选礼物,却打算买一条裤子。你给男人买过裤子吗,特别第一次给你男人买裤子。你的目光可以柔情似水,可以缠绵悱恻,你的目光唯独不是一把卷尺——啧,这腰围究竟是多少,臀围又是多少。退一万步讲,就算你以你目光量出臀围和腰围,你盯着尺寸表上,心里十分卑微万分纠结,是按臀围选L,还是按腰围选XL?
要是买回来非常合身,那是多么令人雀跃。要是不合身,那是多么令人沮丧。此时我灵光一闪,突然就发现,搞对象,就像非得在网上给你不知道尺寸的人买条裤子,是件奖赏小概率、沮丧大概率的事。可还是有很多人,会为了“万一合身”的小概率事件,去网上买裤子。
有时我会想,搞对象这个事里面,没有比热恋更美好更激情澎湃的时期了,这个时期里的卑微而雀跃的心情,是一个让人欲绝还迎、想要又不想要的矛盾东西。又或者,谈恋爱本身,就是一个令人矛盾的存在啊。
文 | 王有有 《关于爱情的三个技术难题》
不瞒您说,我本来打算怒写6集“王有有没有性生活的新生活”,故事我都构思好了,就写她如何无畏而勇敢,不屈又不挠,如何次次失败,又如何屡败屡战。直到第6集末尾,王有有终于met someone。结尾我打算这样写——早上,王有有醒来,她伸了个大懒腰,翻过身,突然跳起来,大笑三声,对着她从来没有这么凌乱过的一米八的大床说,你也有今天!(一个合法幻想。)
你还记得吧,王有有听说了一个封建迷信,要想获得另一半,要给床两边各留一条活路。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她真的把本来靠墙的床,往外推了推,小小的卧室,大大的床,床两边各留出一点狭窄的通道。由于通道过于狭窄,下床上床的时候老是被床沿磕到,一个月后,王有有腿上多出多块淤青。你大声质问生活,生活没有沉默,生活只是回你以痛击。王有有从此放弃“床不能挨墙放”的迷信,弃暗投明,投入科学怀抱。
王有有搬家后的新生活,可写的东西也不少。今天,我想讨论两个个关于爱情的技术难题。
题一:如何避免成为“恋爱脑”
先来说说,恋爱脑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有部电影里有答案,片子叫《他其实没那么喜欢你》(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片中有个角色叫吉吉,她就是百分之二百五的恋爱脑。打个比方说,吉吉跟一个男才约会一次,转头就拉着小姐妹开战略分析会,道别时这男的说了句“很高兴认识你”,这是句普普通通的客气话,还是发自内心地表示“高兴”?他对你有没有好感?他还会不会再打来电话约你?
吉吉等了好几天,杳无音讯。她实在等不下去了,跑去一个酒吧,听说那男的老去,她就想去那儿“碰碰运气”。酒吧老板Alex给她上了人生一课。课程纪要如下,你也可以学一学:如果一个男的没主动打给你,是因为他不想打,而不是因为——他搞丢了电话号码,他奶奶病了,他出车祸了……都不是,就是不想打。以此类推,“如果一个男的看上去对你毫不在乎,实际上他对你就是毫不在乎”。
醍醐灌顶!吉吉喜获人间真理!但她的人生没有变得不一样,她还在不停地约会,从男人的只言片语里摸索细节,盘点暗示,这句说明他喜欢我,那句说明……吉吉的行为举止看得我头皮发麻,她最后竟然盘算出来,酒吧老板Alex对她有好感,并罗列了三个似是而非的证据。
最尴尬的事情终于发生。Alex邀请她参加家里的大派对,吉吉在三点暗示的鼓舞下,自作主张,给自己分派了派对女主人的角色。凌晨三点,人群散去,只剩吉吉和Alex了,Alex说,我要去睡觉了。吉吉立刻问,这句话是个邀请吗。然后,很突然地,鹫鹰扑食似的,不由分说就扑了过去,捧着Alex的脸狂亲。Alex推开了她,质问,我前面给你上的课都白上了吗,我问你,我约你出去了吗?“如果一个男的没约你出去,那他就是没有要约你出去的意思”。
恋爱脑就是典型吉吉这样的女人,恋早期,永远在寻找一个男人。恋爱期,心里则想他什么时候娶我。
避免成为恋爱脑的方式就是:JUST DON’T DO IT.
不过,如果你打算独自在家看这部电影,王有有奉劝,不要将结尾当真。
题二:那还搞不搞对象?
爱情如此多舛,如此捉摸不定,那还搞不搞对象了?我想,爱情还是应该相信,只不过它未必会发生在你身上。但万一它真的来了,咋办?就像活着的一个很扎实的理由是:来都来了。搞对象的一个扎实理由也是,既然传说中的爱情它来都来了,那老子就试它一试。
搞对象的好处之一,当然就是性生活。对此,王有有表示不展开讲讲了。讲真的,搞对象还有别的很多好处。就比如刚才说的“恋爱脑”,当它发生在热恋期间,还是很有趣儿的。热恋的时候还不“恋爱脑”,那就是假恋。
听说过一种叫作“卑微又雀跃”的心情吗?逗过小狗吗?你捏骨头在手里,伸出去又缩回来,小狗踮起两脚,雀雀跃跃蹦蹦跳跳,可你就是不给它够到。你看此时小狗的眼神,就叫“卑微又雀跃”。这玩意儿热恋专供,不分性别。
我原来挺经常读毛姆的小说,最喜欢《寻欢作乐》,作家本人也是那种经常恋爱上头的男人。青年时代,毛姆爱过一个叫苏的女人。第一次约会,苏还在马车上问他,俩人的关系能维持多久,毛姆当时的回答是6个星期,一个挺自以为是的回答。没过多久,毛姆就陷入“疯狂的恋爱”,这话是他自己说的。他还发现,苏不只跟他睡,还跟他的朋友睡,甚至可能他所有的朋友都跟苏上过床。但毛姆还是没办法抗拒苏的魅力,甚至认识苏七年后,向苏求婚。毛姆那时四十岁,已经是挺成功的剧作家了。他都计划好了,用漂亮的大颗钻戒,在芝加哥求婚,去塔希提度蜜月,想想都令人雀跃。
苏给拒绝了。她说,“如果你想跟我上床,可以,但我不会嫁给你”。这是我印象里,毛姆极卑微又雀跃的一次恋爱行动,它还维系了很多年。后来他就以苏为原型,在《寻欢作乐》里塑造了一个类似的人物,让人意外的是,毛姆并没有以笔报复,那个角色叫罗西,是书里面闪闪发光、充满魅力的一个女人。她不爱我,我还是把她写得如此美丽。
毛姆犯恋爱脑,是创作出了经典作品,我上一次犯恋爱脑,是给男人买裤子。哎,是有点奇怪的。比如你刚跟一个男的搞对象,想送他礼物,最安全的礼物肯定是香水嘛,不用量尺码,不用选颜色,可以用很久;可进可退,可喜欢可不喜欢,就算不喜欢,对方也很容易假装喜欢。
但是,我第一次给这个男人选礼物,却打算买一条裤子。你给男人买过裤子吗,特别第一次给你男人买裤子。你的目光可以柔情似水,可以缠绵悱恻,你的目光唯独不是一把卷尺——啧,这腰围究竟是多少,臀围又是多少。退一万步讲,就算你以你目光量出臀围和腰围,你盯着尺寸表上,心里十分卑微万分纠结,是按臀围选L,还是按腰围选XL?
要是买回来非常合身,那是多么令人雀跃。要是不合身,那是多么令人沮丧。此时我灵光一闪,突然就发现,搞对象,就像非得在网上给你不知道尺寸的人买条裤子,是件奖赏小概率、沮丧大概率的事。可还是有很多人,会为了“万一合身”的小概率事件,去网上买裤子。
有时我会想,搞对象这个事里面,没有比热恋更美好更激情澎湃的时期了,这个时期里的卑微而雀跃的心情,是一个让人欲绝还迎、想要又不想要的矛盾东西。又或者,谈恋爱本身,就是一个令人矛盾的存在啊。
文 | 王有有 《关于爱情的三个技术难题》
以前怎么也猜不到那个神秘的甲乙会是反派组织将军,好家伙这次更想不到,甲乙就是50年后的浆糊,我滴乖乖,怎么也想不到,之前有伏笔说浆糊后面会发生大事,我也能猜到作者可能会写长大后的浆糊,结果没想到会是这样…不得不说作者脑洞脑洞很大,而且埋下伏笔这么深。这是我震惊的第一点。第二点就是裟椤,哈哈哈哈哈哈哈,怎么也没想到,真正的大boss是我们家老板娘!!!万物的起源啊!!!这个脑洞也挺大,佩服。
燎元和失失死的时候我哭了,敖炽被替代的我哭了,裟椤敖炽与甲乙相认的时候我哭了,裟椤和敖炽最后在浮珑山的时候我哭了,哭的不能自已,太心疼了。不过我始终坚信老妖怪们会想办法救她两的,亲妈也会给出完美结局的。嘿嘿,不出所料,那个“不停”的小店一直都在,九厥还在慢慢恢复,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从初三开始接触一直到大二暑假,差不多有六年,也是我觉得最青春的这六年,《浮生物语》陪我走了这么久,太久了,很多故事我记不清了,很多细节也不记得了,但是我依然记得那群奇奇怪怪、可可爱爱的妖怪们,在我的少年时光里留下了美好的记忆。很喜欢,也很舍不得,也许我以后还会重顾,也许偶尔翻翻,也许不会太翻看了,但它依然是我最喜欢小说之一。爱你,裟椤敖炽!
燎元和失失死的时候我哭了,敖炽被替代的我哭了,裟椤敖炽与甲乙相认的时候我哭了,裟椤和敖炽最后在浮珑山的时候我哭了,哭的不能自已,太心疼了。不过我始终坚信老妖怪们会想办法救她两的,亲妈也会给出完美结局的。嘿嘿,不出所料,那个“不停”的小店一直都在,九厥还在慢慢恢复,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从初三开始接触一直到大二暑假,差不多有六年,也是我觉得最青春的这六年,《浮生物语》陪我走了这么久,太久了,很多故事我记不清了,很多细节也不记得了,但是我依然记得那群奇奇怪怪、可可爱爱的妖怪们,在我的少年时光里留下了美好的记忆。很喜欢,也很舍不得,也许我以后还会重顾,也许偶尔翻翻,也许不会太翻看了,但它依然是我最喜欢小说之一。爱你,裟椤敖炽!
最近看了很多尼尔·盖曼的作品!
尼尔·盖曼的小说都长于幻想,《遗忘之海》是去年就看了的,看的几部中最喜欢!像他说的:去了一趟世界尽头,还赶得上回家吃晚饭。《坟场之书》擦掉表面透出温暖童话的风格,是英国版《寻梦环游记》。《烟与镜》就更神奇,小短篇各有各的主题,大都有些黑暗恐怖,其中最喜欢前言的故事,作者的幽默提前埋伏在里面。《好兆头》是和特里·普拉切特合著的,其中轶事也很有意思,拍成的剧集我两天看完!西方神话、寓言、恐怖小说、短篇、长篇,充满想象,简直没有他写不好的!
#时间的锚#
尼尔·盖曼的小说都长于幻想,《遗忘之海》是去年就看了的,看的几部中最喜欢!像他说的:去了一趟世界尽头,还赶得上回家吃晚饭。《坟场之书》擦掉表面透出温暖童话的风格,是英国版《寻梦环游记》。《烟与镜》就更神奇,小短篇各有各的主题,大都有些黑暗恐怖,其中最喜欢前言的故事,作者的幽默提前埋伏在里面。《好兆头》是和特里·普拉切特合著的,其中轶事也很有意思,拍成的剧集我两天看完!西方神话、寓言、恐怖小说、短篇、长篇,充满想象,简直没有他写不好的!
#时间的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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