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辽宁中小学幼儿园按原计划日期开学# #辽宁高校学生自9月4日起分期分批错时错峰返校##辽宁2021年秋季开学通知#】据 辽宁省教育厅 微信公众号 8月18日,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辽宁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新学期开学的时间安排和师生返校要求,确保全省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当前,虽然我省疫情相对稳定,但学校师生人数多、来源广,德尔塔变异毒株具有传播能力强、传播速度快的特性,新学期开学面临的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我省科学研判,提前谋划,严防严控,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制定了学生返校的总体原则:
1.学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能返校;
2.学校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
3.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
4.重点管控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区及县级市)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
《通知》明确,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及幼儿园秋季学期按原计划日期开学;全省各高校可先按原计划开学日期组织线上教学,自9月4日起,组织学生(包括新生)分期分批、错时错峰陆续返校。
《通知》提出了师生返校要求,确保师生安全返校。
[话筒]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师生员工返校要求
省内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所有师生员工(含食堂、保洁、保安、宿管等后勤服务人员)要按照返校时间至少提前14天返回学校驻地,每日做好体温和健康状况记录,身体健康无异常方可返校,健康状况记录存档备查。
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职员工、校内施工人员在学生返校前 3 天须完成全员核酸检测排查。
中等职业学校省外生源返校参照高校相关要求执行。
[话筒]高校教职员工返校要求
省内外重点管控地区以外的教职员工在返校前至少提前14天返回省内居住地,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健康管理。所有教职员工(含食堂、保洁、保安、宿管等后勤服务人员)、校内经营商户及施工人员在第一批学生返校前 3 天须完成一次全员核酸检测排查。
在重点管控地区以及返校前 14 天内有重点管控地区旅居史的教职员工暂不返校。待所在地区全部降为低风险后,持登车(机)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绿码返回学校所在城市,入校前一天再次进行核酸检测排查,后续管理措施根据属地防控要求严格执行。
[话筒]高校学生返校要求
(1)省外学生先返校
在省外重点管控地区以外的学生,须持登车(机)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绿码第一批返校。到校后,学校要在第一时间组织省外返校学生再次进行核酸检测排查。
在重点管控地区以及返校前 14 天内有重点管控地区旅居史的学生暂不返校。待所在地区全部降为低风险后,持登车(机)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绿码返校,到校后第一时间再次进行核酸检测排查,后续管理措施根据属地防控要求严格执行。
(2)省内学生后返校
省内重点管控地区以外的学生在返校前至少提前14天返回省内居住地。学生在开学时持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及“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绿码第二批返校。
[话筒]境外师生返校要求
境外师生返校严格遵守外事部门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经批准入境后,按属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行隔离管控,解除隔离后,按照学校防控措施要求返校。
[话筒]有疑似症状师生返校要求
返校前一周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师生应及时向学校报告,治愈后按相应要求返校。
同时,《通知》提出十项工作任务,为全面消除风险隐患,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
1.制定秋季开学工作方案。各地、各校要“一地一策”“一校一案” 科学周密制定开学工作方案。
2.细化防控措施。继续执行晨午(晚)检、因病缺勤追踪登记、传染病疫情报告、健康管理、通风消毒等制度,要持之以恒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
3.严格返校师生管理。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在重点管控地区的分布情况,确保全覆盖、无遗漏。新生和新入职的教职员工应在录取(用)后,及时纳入学校疫情防控网络管理。
4.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消杀。加强教室、宿舍、食堂、会议室、走廊、厕所、浴室、电梯等公共场所的保洁和消毒。
5.做好防疫物资储备。按照学校规模、师生数量、应急要求等储备数量充足、符合要求的防疫物资。
6.加强应急处置演练。秋季开学前至少进行2—3次演练,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应急处置工作内容和流程。
7.加强返校报到管理。要优化报到流程,合理布局分区,避免人群聚集。
8.扎实做好新生军训工作。各高校要及时与承训部队协调对接,在校内有序推进学生军训工作落实。
9.强化校门管控。坚持严把校门关,对所有师生员工入校时均进行身份核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学生非必要不离校。
10.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加快18岁以上师生员工接种进度,有序推进12-17岁学生疫苗接种工作,确保无禁忌师生员工群体“应接尽接”。
当前,虽然我省疫情相对稳定,但学校师生人数多、来源广,德尔塔变异毒株具有传播能力强、传播速度快的特性,新学期开学面临的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我省科学研判,提前谋划,严防严控,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制定了学生返校的总体原则:
1.学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能返校;
2.学校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
3.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
4.重点管控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区及县级市)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
《通知》明确,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及幼儿园秋季学期按原计划日期开学;全省各高校可先按原计划开学日期组织线上教学,自9月4日起,组织学生(包括新生)分期分批、错时错峰陆续返校。
《通知》提出了师生返校要求,确保师生安全返校。
[话筒]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师生员工返校要求
省内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所有师生员工(含食堂、保洁、保安、宿管等后勤服务人员)要按照返校时间至少提前14天返回学校驻地,每日做好体温和健康状况记录,身体健康无异常方可返校,健康状况记录存档备查。
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职员工、校内施工人员在学生返校前 3 天须完成全员核酸检测排查。
中等职业学校省外生源返校参照高校相关要求执行。
[话筒]高校教职员工返校要求
省内外重点管控地区以外的教职员工在返校前至少提前14天返回省内居住地,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健康管理。所有教职员工(含食堂、保洁、保安、宿管等后勤服务人员)、校内经营商户及施工人员在第一批学生返校前 3 天须完成一次全员核酸检测排查。
在重点管控地区以及返校前 14 天内有重点管控地区旅居史的教职员工暂不返校。待所在地区全部降为低风险后,持登车(机)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绿码返回学校所在城市,入校前一天再次进行核酸检测排查,后续管理措施根据属地防控要求严格执行。
[话筒]高校学生返校要求
(1)省外学生先返校
在省外重点管控地区以外的学生,须持登车(机)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绿码第一批返校。到校后,学校要在第一时间组织省外返校学生再次进行核酸检测排查。
在重点管控地区以及返校前 14 天内有重点管控地区旅居史的学生暂不返校。待所在地区全部降为低风险后,持登车(机)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绿码返校,到校后第一时间再次进行核酸检测排查,后续管理措施根据属地防控要求严格执行。
(2)省内学生后返校
省内重点管控地区以外的学生在返校前至少提前14天返回省内居住地。学生在开学时持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及“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绿码第二批返校。
[话筒]境外师生返校要求
境外师生返校严格遵守外事部门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经批准入境后,按属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行隔离管控,解除隔离后,按照学校防控措施要求返校。
[话筒]有疑似症状师生返校要求
返校前一周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师生应及时向学校报告,治愈后按相应要求返校。
同时,《通知》提出十项工作任务,为全面消除风险隐患,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
1.制定秋季开学工作方案。各地、各校要“一地一策”“一校一案” 科学周密制定开学工作方案。
2.细化防控措施。继续执行晨午(晚)检、因病缺勤追踪登记、传染病疫情报告、健康管理、通风消毒等制度,要持之以恒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
3.严格返校师生管理。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在重点管控地区的分布情况,确保全覆盖、无遗漏。新生和新入职的教职员工应在录取(用)后,及时纳入学校疫情防控网络管理。
4.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消杀。加强教室、宿舍、食堂、会议室、走廊、厕所、浴室、电梯等公共场所的保洁和消毒。
5.做好防疫物资储备。按照学校规模、师生数量、应急要求等储备数量充足、符合要求的防疫物资。
6.加强应急处置演练。秋季开学前至少进行2—3次演练,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应急处置工作内容和流程。
7.加强返校报到管理。要优化报到流程,合理布局分区,避免人群聚集。
8.扎实做好新生军训工作。各高校要及时与承训部队协调对接,在校内有序推进学生军训工作落实。
9.强化校门管控。坚持严把校门关,对所有师生员工入校时均进行身份核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学生非必要不离校。
10.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加快18岁以上师生员工接种进度,有序推进12-17岁学生疫苗接种工作,确保无禁忌师生员工群体“应接尽接”。
老李,“转眼间,我们就迎来了“暑气未消,秋凉未至”的末伏天。”这句话是我今天早晨在一个微信公众号里的一篇文章里看到的。文中提到的“末伏”“庚日”我也才似懂非懂,这时候我就会想起曾几何时,你那么耐心地给我讲有关天干地支方面的知识,我总是敷衍,装作在听,因此一直没有弄懂。今天我想再听你讲的时候,已经没有机会了。“时光一去不复返,前尘往事随风散。”昨天头条报道了一场车祸导致两头骆驼和一位大家特别喜欢的明星演员“谢大脚”遇难。我和大家一样万分惋惜,她今年才刚到知天命之年啊。不知为什么,自从你走后,我特别相信命。经常会分析一些逝者的离世原因,还会加上一些加设来说明人的生死的确是由命来决定的。也许我这是为你的离去找一种解释吧。老李,来到这个世界,比起那些连活到老的机会都没有的人,你还算圆满吧。
#汕尾市[超话]##海丰县[超话]##汕尾市新闻##海丰县新闻#
【汕尾这些场所存在违规住人、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消防安全隐患!】
为消除火灾隐患,全力维护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切实增强社会单位及公众消防安全意识,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提高火灾防范能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汕尾消防积极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曝光行动,希望通过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火灾防治,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隐患大暑
1、名称:城区浩浩童装
地址:城区东涌镇东涌村东涌市场商品楼
1、场所内三楼违规住人(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未采取物理分隔,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2、场所内灭火器配置不足
3、场所内未开设逃生窗口及消防软梯。
隐患曝光
2、名称:黄海帆白事用品店
地址:汕尾市城区东涌镇东涌村委东沟路
1、场所内三楼违规住人(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未采取实体砖墙、防火门分隔措施,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2、场所内灭火器配置不足
3、场所内电线线路未套金属管或阻燃型PVC管保护。
隐患曝光
3、名称:小当家蔬菜馆
地址:汕尾市城区东涌镇东涌市场
1.场所内三楼违规住人(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未采取物理分隔,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2.场所内灭火器配置不足,电动车入室违规停放
3.场所内未开设逃生窗口及消防逃生软梯。
隐患曝光
4、名称:甲子镇废品收购站
地址:陆丰甲子镇瀛新小学对面
1、场所内违规住人(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2、场所内废弃电池未设置独立储存间
3、场所内部分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国家标准。
隐患曝光
5、名称:甲子镇木材加工厂
地址:甲子镇瀛新小学旁
1、场所内违规住人(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2、场所内电器开关未使用国家合格产品。
隐患曝光
6、名称:碣石镇锦兰苑B座旁百货店
地址:陆丰碣石镇迎恩北路
1、 场所内违规住人(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隐患曝光
7、名称:河西金佳百货经销部
地址:陆丰河西镇湖田社区广汕公路边14号
1、 场所内违规住人(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2、经营场所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隐患曝光
8、名称:河西蔡智慧便民店
地址:陆丰市河西镇山脚村
1、场所内违规住人(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2、场所内部分电气线路为符合国家标准,电器开关未使用国家合格产品。
隐患曝光
9、名称:河西康泰青草药店
地址:陆丰市河西镇湖田公路边
1、场所内违规住人(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隐患曝光
10、名称:城东阿辉杂货店
地址:陆丰市城东镇霞湖村
1、场所内违规住人(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2、场所内部分电气线路为符合国家标准。
针对上述火灾隐患问题,汕尾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分别采取责令立即改正、责令限期改正、临时查封及行政处罚等措施,要求各场所负责人高度重视,整改相关隐患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楼道内堆积杂物引起火灾
谁来承担责任?
应当结合消防救援机构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进行分析,引发火灾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责任人和赔偿义务人不能一概而论。
引起火灾发生的直接责任人,可能承担过失引起火灾的行政法律责任,应当承担火灾造成损失的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在楼道内堆积杂物的责任人,违反了《消防法》“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规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违反了《消防法》“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的规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另外,在楼道内堆积杂物的责任人,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因各自行为导致火灾蔓延扩大的,还应当按照各自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阿消提醒
请及时清理楼道内的杂物
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https://t.cn/RyhYtSJ
【汕尾这些场所存在违规住人、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消防安全隐患!】
为消除火灾隐患,全力维护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切实增强社会单位及公众消防安全意识,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提高火灾防范能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汕尾消防积极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曝光行动,希望通过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火灾防治,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隐患大暑
1、名称:城区浩浩童装
地址:城区东涌镇东涌村东涌市场商品楼
1、场所内三楼违规住人(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未采取物理分隔,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2、场所内灭火器配置不足
3、场所内未开设逃生窗口及消防软梯。
隐患曝光
2、名称:黄海帆白事用品店
地址:汕尾市城区东涌镇东涌村委东沟路
1、场所内三楼违规住人(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未采取实体砖墙、防火门分隔措施,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2、场所内灭火器配置不足
3、场所内电线线路未套金属管或阻燃型PVC管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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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称:小当家蔬菜馆
地址:汕尾市城区东涌镇东涌市场
1.场所内三楼违规住人(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未采取物理分隔,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2.场所内灭火器配置不足,电动车入室违规停放
3.场所内未开设逃生窗口及消防逃生软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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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称:甲子镇废品收购站
地址:陆丰甲子镇瀛新小学对面
1、场所内违规住人(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2、场所内废弃电池未设置独立储存间
3、场所内部分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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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称:甲子镇木材加工厂
地址:甲子镇瀛新小学旁
1、场所内违规住人(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2、场所内电器开关未使用国家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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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称:碣石镇锦兰苑B座旁百货店
地址:陆丰碣石镇迎恩北路
1、 场所内违规住人(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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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称:河西金佳百货经销部
地址:陆丰河西镇湖田社区广汕公路边14号
1、 场所内违规住人(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2、经营场所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隐患曝光
8、名称:河西蔡智慧便民店
地址:陆丰市河西镇山脚村
1、场所内违规住人(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2、场所内部分电气线路为符合国家标准,电器开关未使用国家合格产品。
隐患曝光
9、名称:河西康泰青草药店
地址:陆丰市河西镇湖田公路边
1、场所内违规住人(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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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称:城东阿辉杂货店
地址:陆丰市城东镇霞湖村
1、场所内违规住人(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2、场所内部分电气线路为符合国家标准。
针对上述火灾隐患问题,汕尾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分别采取责令立即改正、责令限期改正、临时查封及行政处罚等措施,要求各场所负责人高度重视,整改相关隐患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楼道内堆积杂物引起火灾
谁来承担责任?
应当结合消防救援机构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进行分析,引发火灾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责任人和赔偿义务人不能一概而论。
引起火灾发生的直接责任人,可能承担过失引起火灾的行政法律责任,应当承担火灾造成损失的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在楼道内堆积杂物的责任人,违反了《消防法》“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规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违反了《消防法》“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的规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另外,在楼道内堆积杂物的责任人,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因各自行为导致火灾蔓延扩大的,还应当按照各自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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