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小友:
本次及未来产品将在新店【Setenta】登陆,是改名,也是新店新模式,新的供应链,新的产品体系。已经毕业的我们终于可以放开手脚,希望之后我们能跟上节奏,不再让大家久等。
我们在各个平台已经开设新账号。
大家可以关注起来啦。
TB Setenta
Setenta
(原VITRINE店铺已停止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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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时,公司可能败诉的5大类20个关键点,总有一个你能用上】
一、劳动合同方面
1、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不及时续签劳动合同
公司在员工入职后超过一个月以上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最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1年以上,视为公司与员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续签,但让员工继续上班,视为双方以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有的地方支付未及时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最高11个月双倍工资,有的地方则不支持。而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的一年内,公司有权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超过一年,则视为双方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很多人都清楚,一是工作满10年,二是已经签订过两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将签订第三份时,三是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满一年后。
如果员工符合以上条件,并且在这些时间节点,员工可以书面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公司仍然不签订,则从通知送达之日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开始,公司每月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这个没有明确提到支付的时间上限。
3、试用期约定的事宜
这一块公司的可能败诉的点包括以下两种:
一是试用期约定不合法。得超过法定标准约定试用期,与同一个员工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公司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并且经实际履行,那么每超过1个月,公司要支付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比如合同签1年,试用期最长2个月,但公司约定了6个月,那么在员工工作满7个月后,对于多出的经实际履行的4个月试用期,公司要支付4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是试用期工资约定不合法。不能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公司同岗位最低档的工资。如果低于这股,员工可以主张差额。
二、规章制度的问题
1、规章制度制订,没有经过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民主程序,得有会议、表决等记录,如果职工代表,则还要有选举职工代表的记录。
2、规章制度没有在公司内公示,或者没有送达给员工。一般公司的公示记录很难成立,通常都是通过培训、发放员工手册等让员工签字送达。
3、对于员工的违纪行为,制度里没有写明,则公司就不能依据制度处罚员工。
4、制度条款有扩大化处罚的情形。比如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或旷工一天就开除。
5、制度里对同一行为有两种处罚方式,则要以较轻的为准。比如制度里前面写了旷工一天记大过一次,而后面又写了旷工一天给予书面警告一次,那么公司只能按照书面警告来处罚。
6、公司拿1年前员工的违纪行为来处罚,明显也是站不住脚的。
三、社保缴纳方面
1、公司完全不缴纳社保,员工可以随时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2、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员工可以限期一个月要求公司补缴,在公司超期不予理会,员工可以被迫离职并主张经济补偿。
3、员工签订了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书,并约定自愿放弃追究公司该行为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那么员工可要求补缴社保,无法主张经济补偿。
4、因公司未缴纳社保问题,造成自己无法享受社保待遇,或不能足额享受社保待遇,可以主张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工伤保险待遇。
四、辞退流程的问题。
1、试用期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任性辞退员工。试用期,公司只多了一个“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辞退理由,其他的与转正后没什么区别。
2、辞退员工时没有合法有效的证据。比如公司当面主张员工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主张员工严重违反制度,但均没有有效的证据来支撑,没有员工签字,也没有任何有效的视频、音频、书面记录等证据来辅助证明。
3、直接以员工能力不行辞退员工。这个属于员工不能胜任当前工作,公司只能进行调岗或培训,之后再次证明员工不能胜任,才能辞退,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变相辞退的问题
有些不出具书面的辞退通知,采用变相辞退的方式。
1、强行移交工作、取消工作岗位、安排坐在会议室培训、停用工作系统账号等等,很容易被取证认定为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2、随意单方面调岗降薪。公司没有任何书面约定或有效制度支撑,就直接强制要求员工调岗甚至降薪。
3、恶意通过绩效考核打低分。没有员工的签字,但又降低员工一部分工资。
4、强行停缴社保、停发工资。这属于明显的变相违法辞退,不是经济补偿,而是要赔偿金。
一、劳动合同方面
1、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不及时续签劳动合同
公司在员工入职后超过一个月以上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最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1年以上,视为公司与员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续签,但让员工继续上班,视为双方以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有的地方支付未及时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最高11个月双倍工资,有的地方则不支持。而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的一年内,公司有权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超过一年,则视为双方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很多人都清楚,一是工作满10年,二是已经签订过两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将签订第三份时,三是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满一年后。
如果员工符合以上条件,并且在这些时间节点,员工可以书面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公司仍然不签订,则从通知送达之日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开始,公司每月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这个没有明确提到支付的时间上限。
3、试用期约定的事宜
这一块公司的可能败诉的点包括以下两种:
一是试用期约定不合法。得超过法定标准约定试用期,与同一个员工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公司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并且经实际履行,那么每超过1个月,公司要支付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比如合同签1年,试用期最长2个月,但公司约定了6个月,那么在员工工作满7个月后,对于多出的经实际履行的4个月试用期,公司要支付4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是试用期工资约定不合法。不能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公司同岗位最低档的工资。如果低于这股,员工可以主张差额。
二、规章制度的问题
1、规章制度制订,没有经过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民主程序,得有会议、表决等记录,如果职工代表,则还要有选举职工代表的记录。
2、规章制度没有在公司内公示,或者没有送达给员工。一般公司的公示记录很难成立,通常都是通过培训、发放员工手册等让员工签字送达。
3、对于员工的违纪行为,制度里没有写明,则公司就不能依据制度处罚员工。
4、制度条款有扩大化处罚的情形。比如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或旷工一天就开除。
5、制度里对同一行为有两种处罚方式,则要以较轻的为准。比如制度里前面写了旷工一天记大过一次,而后面又写了旷工一天给予书面警告一次,那么公司只能按照书面警告来处罚。
6、公司拿1年前员工的违纪行为来处罚,明显也是站不住脚的。
三、社保缴纳方面
1、公司完全不缴纳社保,员工可以随时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2、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员工可以限期一个月要求公司补缴,在公司超期不予理会,员工可以被迫离职并主张经济补偿。
3、员工签订了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书,并约定自愿放弃追究公司该行为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那么员工可要求补缴社保,无法主张经济补偿。
4、因公司未缴纳社保问题,造成自己无法享受社保待遇,或不能足额享受社保待遇,可以主张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工伤保险待遇。
四、辞退流程的问题。
1、试用期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任性辞退员工。试用期,公司只多了一个“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辞退理由,其他的与转正后没什么区别。
2、辞退员工时没有合法有效的证据。比如公司当面主张员工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主张员工严重违反制度,但均没有有效的证据来支撑,没有员工签字,也没有任何有效的视频、音频、书面记录等证据来辅助证明。
3、直接以员工能力不行辞退员工。这个属于员工不能胜任当前工作,公司只能进行调岗或培训,之后再次证明员工不能胜任,才能辞退,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变相辞退的问题
有些不出具书面的辞退通知,采用变相辞退的方式。
1、强行移交工作、取消工作岗位、安排坐在会议室培训、停用工作系统账号等等,很容易被取证认定为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2、随意单方面调岗降薪。公司没有任何书面约定或有效制度支撑,就直接强制要求员工调岗甚至降薪。
3、恶意通过绩效考核打低分。没有员工的签字,但又降低员工一部分工资。
4、强行停缴社保、停发工资。这属于明显的变相违法辞退,不是经济补偿,而是要赔偿金。
【重要】️关于南航客票特殊处理的操作指引
疫情当前,为协助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南航近期已发布了相关客票特殊处理规定。
鉴于不少旅客反映在办理机票退改时遇到困难,比如人工客服一直无法接通、通过南航APP办理退票一直显示“审核中”等,现特向广大旅客提供关于南航客票特殊处理的操作指引。
南航客票处理的操作方法
为了您能更顺利地办理退改,我们建议您务必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座位,并按以下方法办理退改:
一、境内客票
全渠道购买的境内客票均可在南航退改,目前共有2种退改方式:
(一)在线自助办理
通过南航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APP和官网自助提交退改;
南航e行
戳我快捷办理机票退改!
小程序
(二)人工客服办理
①点击“南方航空”微信号菜单栏【粉丝专享】-【智能客服】,输入“人工”办理;
②点击南航APP“我”的页面左上角的“机器人”小按钮,输入“人工”办理;
③致电南航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境内95539,境外+86-4008695539)咨询办理。
二、中国港澳台/国际客票
(一)在南航官网、APP、微信、95539购买的中国港澳台/国际客票可在南航办理退改,操作方法与上方境内机票相同。
(二)其他渠道购买的中国港澳台/国际客票可在南航办理非自愿变更,操作方法与上方境内机票相同,退票请联系原购票渠道办理。
特别提醒
因当前客服话务量较大,致电咨询需要较长的排队等候时间。因此,我们呼吁广大旅客耐心等候,境内客票及在南航官网、APP、微信、95539购买的中国港澳台/国际客票可优先选择南航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APP和官网自助办理退改,手机操作,全程自助,更便捷!
符合规定的客票在客票有效期内(未使用客票的有效期一般为出票日期起1年内)均可以免费办理退改,谨请广大旅客不要焦急,错峰办理。
为了您能更顺利地办理退改,我们建议您务必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座位。
南航客票处理问题的解答
Q:
1. 我在1月20日购买了一张今年2月1日广州飞武汉的机票,请问可以免费退票吗?
A:
可以。凡在2020年1月31日(含)前购买,行程涉及武汉进出港(含经停),航班包括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及挂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旅行日期为2020年1月1日(含)至2020年3月29日(含)的784票证客票(包括奖励机票), 可在客票有效期内免费办理退票。
Q:
2.我上周购买了2月份广州飞武汉的机票,可以免费改为广州飞北京吗?
A:
不可以。只有境外始发涉及武汉的行程可免费变更到南航实际承运、目的地为中国大陆城市的航班一次。境内始发且行程涉及武汉的客票,仅在购票日期、航班日期、票证代号等均符合本次机票特殊处理规定的情况下,可免费改期一次或退票。
接下来,南航仍会继续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国家政策与旅客需求,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乘机政策,为旅客提供安全放心的服务。
Q:
3. 如果我的客票不涉及武汉,也可以免费退票么?
A:
凡在2020年1月24日(含)前购买或换开,未经退票处理的784票证(包括奖励客票),南航实际承运航班或挂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旅行日期为2020年1月24日(含)后的客票可以免费退票。
Q:
4. 我的航班明天就要飞了,今天还是打不通客服电话,是不是就没办法退了?
A:
符合规定的客票可在客票有效期(未使用客票的有效期一般为出票日期起1年内)的任意时间办理退票手续,谨请您不要焦急,错峰拨打。同时,为了您能更顺利地完成退改,我们建议您务必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座位。
Q:
5. 客服电话一直打不通,怎么办?
A:
近期客服业务量剧增,对于符合条件的全渠道购买的境内客票及在南航官网、APP、微信、95539购买的中国港澳台/国际客票,建议您通过南航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APP和官网自助办理退改。
Q:
6.我购买了航班号为CZ开头的客票,但实际承运不是南航,是否适用本次的客票特殊处理规定?
A:
适用。南航实际承运及挂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均可以办理。
Q:
7.里程兑换的机票是否适用本次的客票特殊处理规定?兑换的是南航的客票,但是是川航航班号的航班,这种情况提出退票能不能全退南航里程?
A:
适用,旅客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致电南航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境内95539,境外+86-4008695539)办理退票,同时退还未使用航段的里程,里程有效期从退还之日起36个月有效。
Q:
8. 原计划乘坐1月26日广州飞北京的航班,在1月23日退票并被收取了手续费,请问可以退回吗?
A:
不能。仅于2020年1月24日0时起办理退票手续的客票方能享受此次的免费退票政策。
Q:
9. 我在1月15日于南航官网购买了一张1月29日广州飞北京的机票,1月25日首次在南航APP退票,收手续费了,后续能补退手续费吗?
A:
如遇在南航APP上办理退票计算不正确的情况,可以联系95539人工处理。
Q:
10. 我在1月19日于其它在线旅游网站购买了1月末出发去美国的联运单程机票,航程是沈阳-洛杉矶-亚特兰大。第一段沈阳飞洛杉矶是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号是CZ开头、第二段由达美实际承运,航班号是DL开头,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全退呢?如何办理?
A:
可以,联系原购票渠道办理退票即可。但如果购买的是南航784票证而承运人只有外航的客票,是不可享受此次免费退改政策。
接下来,南航仍会继续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国家政策与旅客需求,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乘机政策,为旅客提供安全放心的服务。
您可以通过“中国南方航空”、“南方航空”、“南方航空特惠”三个微信号,以及“中国南方航空”、“南航官方网站”两个微博账号,获取最新的信息。
疫情当前,为协助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南航近期已发布了相关客票特殊处理规定。
鉴于不少旅客反映在办理机票退改时遇到困难,比如人工客服一直无法接通、通过南航APP办理退票一直显示“审核中”等,现特向广大旅客提供关于南航客票特殊处理的操作指引。
南航客票处理的操作方法
为了您能更顺利地办理退改,我们建议您务必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座位,并按以下方法办理退改:
一、境内客票
全渠道购买的境内客票均可在南航退改,目前共有2种退改方式:
(一)在线自助办理
通过南航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APP和官网自助提交退改;
南航e行
戳我快捷办理机票退改!
小程序
(二)人工客服办理
①点击“南方航空”微信号菜单栏【粉丝专享】-【智能客服】,输入“人工”办理;
②点击南航APP“我”的页面左上角的“机器人”小按钮,输入“人工”办理;
③致电南航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境内95539,境外+86-4008695539)咨询办理。
二、中国港澳台/国际客票
(一)在南航官网、APP、微信、95539购买的中国港澳台/国际客票可在南航办理退改,操作方法与上方境内机票相同。
(二)其他渠道购买的中国港澳台/国际客票可在南航办理非自愿变更,操作方法与上方境内机票相同,退票请联系原购票渠道办理。
特别提醒
因当前客服话务量较大,致电咨询需要较长的排队等候时间。因此,我们呼吁广大旅客耐心等候,境内客票及在南航官网、APP、微信、95539购买的中国港澳台/国际客票可优先选择南航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APP和官网自助办理退改,手机操作,全程自助,更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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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您能更顺利地办理退改,我们建议您务必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座位。
南航客票处理问题的解答
Q:
1. 我在1月20日购买了一张今年2月1日广州飞武汉的机票,请问可以免费退票吗?
A:
可以。凡在2020年1月31日(含)前购买,行程涉及武汉进出港(含经停),航班包括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及挂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旅行日期为2020年1月1日(含)至2020年3月29日(含)的784票证客票(包括奖励机票), 可在客票有效期内免费办理退票。
Q:
2.我上周购买了2月份广州飞武汉的机票,可以免费改为广州飞北京吗?
A:
不可以。只有境外始发涉及武汉的行程可免费变更到南航实际承运、目的地为中国大陆城市的航班一次。境内始发且行程涉及武汉的客票,仅在购票日期、航班日期、票证代号等均符合本次机票特殊处理规定的情况下,可免费改期一次或退票。
接下来,南航仍会继续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国家政策与旅客需求,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乘机政策,为旅客提供安全放心的服务。
Q:
3. 如果我的客票不涉及武汉,也可以免费退票么?
A:
凡在2020年1月24日(含)前购买或换开,未经退票处理的784票证(包括奖励客票),南航实际承运航班或挂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旅行日期为2020年1月24日(含)后的客票可以免费退票。
Q:
4. 我的航班明天就要飞了,今天还是打不通客服电话,是不是就没办法退了?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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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5. 客服电话一直打不通,怎么办?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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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6.我购买了航班号为CZ开头的客票,但实际承运不是南航,是否适用本次的客票特殊处理规定?
A:
适用。南航实际承运及挂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均可以办理。
Q:
7.里程兑换的机票是否适用本次的客票特殊处理规定?兑换的是南航的客票,但是是川航航班号的航班,这种情况提出退票能不能全退南航里程?
A:
适用,旅客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致电南航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境内95539,境外+86-4008695539)办理退票,同时退还未使用航段的里程,里程有效期从退还之日起36个月有效。
Q:
8. 原计划乘坐1月26日广州飞北京的航班,在1月23日退票并被收取了手续费,请问可以退回吗?
A:
不能。仅于2020年1月24日0时起办理退票手续的客票方能享受此次的免费退票政策。
Q:
9. 我在1月15日于南航官网购买了一张1月29日广州飞北京的机票,1月25日首次在南航APP退票,收手续费了,后续能补退手续费吗?
A:
如遇在南航APP上办理退票计算不正确的情况,可以联系95539人工处理。
Q:
10. 我在1月19日于其它在线旅游网站购买了1月末出发去美国的联运单程机票,航程是沈阳-洛杉矶-亚特兰大。第一段沈阳飞洛杉矶是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号是CZ开头、第二段由达美实际承运,航班号是DL开头,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全退呢?如何办理?
A:
可以,联系原购票渠道办理退票即可。但如果购买的是南航784票证而承运人只有外航的客票,是不可享受此次免费退改政策。
接下来,南航仍会继续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国家政策与旅客需求,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乘机政策,为旅客提供安全放心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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