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医疗机构、诊所等需要哪些条件?
一、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条件
1.任何单位和个人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设置审批手续,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情况:
a.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b.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c.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d.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e.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f.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g.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b,c,d,e,f情形之一的,不得充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在城市申请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2.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5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3.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三、不予批准设置医疗机构的情形
1.不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设置人不符合规定的条件
3.不能提供满足投资总额的资信证明
4.投资总额不能满足各项预算开支
5.医疗机构选址不合理
6.污水、污物、粪便处理不合理
7.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作者:张文波律师团队陈浩澜#健康##法律咨询##科普大作战##法律咨询##诊所#
一、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条件
1.任何单位和个人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设置审批手续,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情况:
a.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b.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c.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d.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e.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f.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g.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b,c,d,e,f情形之一的,不得充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在城市申请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2.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5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3.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三、不予批准设置医疗机构的情形
1.不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设置人不符合规定的条件
3.不能提供满足投资总额的资信证明
4.投资总额不能满足各项预算开支
5.医疗机构选址不合理
6.污水、污物、粪便处理不合理
7.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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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今天新酱要来科普民法典的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航天员]每天学一点民法典,积累法律知识#考研[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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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医务人员的告知义务
告知义务又称为说明义务,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该向患者披露与他的疾病诊疗相关的必要信息,以利于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理性地去选择相关的诊疗方案。
告知义务需要解决四个问题
1、向谁告知:医生告知的对象首先是患者本人,但在特定的情形下,患者并不具备知情同意的能力,如,患者处于昏迷无法判断,患者是未成年人没有独立判断的能力。此时,根据法律规定,医务人员应像患者的监护人或近亲属告知。
2、告知什么:在诊疗阶段,医方需要向患者说
明检查的方法和诊断的结果等内容;在治疗阶段,医方需要向患者说明拟采取的医疗方案的理由操作、预后和风险等内容;在疗养阶段,医方需要向患者说明恢复中的注意事项。
3、如何告知:分为两类,分别是一般性的告知,即医务人员在实施一般性的诊疗行为,如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等,可以采取口头的方式;另一类是特殊告知,即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和特殊医疗行为时,必须采取书面告知形式。
4、免除告知义务的情形:一种情况:在告知患者实际情况反而会对其不利时,可以不告知患者本人。另一种情况:客观上无法告知,同时也无法联系到患者的近亲属。
告知义务是与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相对应的义务,医务人员若清楚自己的义务,可有效减少发生医患矛盾的可能性。
本文作者:张文波律师团队钟灵毓#法律咨询##健康##科普大作战##医务人员##医生#
告知义务又称为说明义务,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该向患者披露与他的疾病诊疗相关的必要信息,以利于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理性地去选择相关的诊疗方案。
告知义务需要解决四个问题
1、向谁告知:医生告知的对象首先是患者本人,但在特定的情形下,患者并不具备知情同意的能力,如,患者处于昏迷无法判断,患者是未成年人没有独立判断的能力。此时,根据法律规定,医务人员应像患者的监护人或近亲属告知。
2、告知什么:在诊疗阶段,医方需要向患者说
明检查的方法和诊断的结果等内容;在治疗阶段,医方需要向患者说明拟采取的医疗方案的理由操作、预后和风险等内容;在疗养阶段,医方需要向患者说明恢复中的注意事项。
3、如何告知:分为两类,分别是一般性的告知,即医务人员在实施一般性的诊疗行为,如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等,可以采取口头的方式;另一类是特殊告知,即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和特殊医疗行为时,必须采取书面告知形式。
4、免除告知义务的情形:一种情况:在告知患者实际情况反而会对其不利时,可以不告知患者本人。另一种情况:客观上无法告知,同时也无法联系到患者的近亲属。
告知义务是与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相对应的义务,医务人员若清楚自己的义务,可有效减少发生医患矛盾的可能性。
本文作者:张文波律师团队钟灵毓#法律咨询##健康##科普大作战##医务人员##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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