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的痛苦是世间上任何一种痛苦也无法相比的。龙猛菩萨在《亲友书》中说:在此人世间,一日之中不间断被三百短矛猛烈刺入身体,这种痛苦非常的可怕,然而,此痛苦与所有地狱中最轻微的痛苦(复活地狱的痛苦)相比,也不及它的一点一滴,根本无法同日而语。既然复活地狱的痛苦都如此难忍,那烧热地狱、无间地狱的痛苦就更不用说了。
热地狱里的熊熊火焰,非常猛烈炽热,即使是非常坚硬的须弥山遇上,也会在一刹那间化为灰烬,连微尘许也不可能留下,完全变成一片虚空。可见,地狱火的热度,是世间上任何一个高温也无法相比的。我们有时候可以这样想:一个小小的火星溅到身上,我们都会烫得要命,连声叫痛,或者平时用针灸治病,稍稍被火焰接触身体,我们也会叫苦连天,可是在地狱当中,熊熊狱火在千百万年中一直焚烧我的身体,让我死了又活,活了又死,这样翻来覆去的痛苦,谁能受得了?
世间上的任何一个敌人,最多是把我关入监狱或者令我离开人间,这种痛苦虽然非常难忍,但过了以后也不可能生生世世受苦。而烦恼的敌人,不管是贪心嗔心,还是嫉妒傲慢,都有能力将我投入无间地狱,因此,千万不能把烦恼当作自己的密友,一定要全力以赴地对治它。佛陀在《别解脱经》中说:“如果遇到了毒蛇,最多不过是丧失生命,但如果没有对治烦恼而触犯戒律,将会十万劫中在地狱受苦。”所以我们应该尽力断除自相的烦恼。当然,讲到大乘的不共观点时,“烦恼即菩提”的说法也有,但就我们现在而言,暂时还没有达到这种境界,因此在烦恼生起的时候,还是要尽量地对治。
《法句经》云:“千千为敌,一人胜之,未若自胜,为战中上。”意思是说,一个人即使战胜了千万个敌人,被人们称为了不起的英雄,也不如战胜自心烦恼,成为真正的智者或修行人。在《大圆满前行》的后面,华智仁波切也引用了阿底峡尊者的一些窍诀说:“如果相续中具有烦恼,这不叫名副其实的修行人;如果能摧伏烦恼、对治烦恼,这才是真正的修行人。”所以作为一个修行人,首先要看清烦恼的过失,知道它对我们的危害性,这样一来,自然就不会与它为伴了。打个比方说,如果我们看见一件衣服,开始时觉得它很好看,后来知道它是杀害动物用毛皮做的,就会对这件衣服失去兴趣。同样的道理,修行人首先应该认识到烦恼的过失。然而,世间上很多人不是这样,他们不但不觉得烦恼可怕,反而对它歌功颂德。贪心非常重的人,会赞叹千姿百态的美女;嗔恨心非常重的人,会赞叹英勇无畏的英雄;愚痴心非常重的人,会赞叹那些懂得享受、会睡觉、会过生活的人。世间人的很多想法,跟我们修行人完全不同,他们赞叹烦恼的一切“功德”,而我们依靠佛法的智慧来剖析,确实没有点滴成分值得赞叹!
吾心烦恼敌,长住无尽期,
其余世间敌,命不如是久。
上一颂是讲烦恼的危害程度,这一颂则是讲烦恼的危害时间。要知道,烦恼敌人对我们的损害并不是一天两天、一年两年,或者一生一世,从无始以来到现在,它始终都在害我,任何敌人的寿命也不可能长达这么久。
有些人可能认为:“我现在无忧无虑的,烦恼怎么会是害我呢?”千万不能这么想。前世我们变成牦牛或者堕入地狱,其实都是拜烦恼所赐,它害我们的次数虽然现在想不起来,但想不起来也实际上害过无数次,这一点通过推理也可以了知。而仅仅是这一辈子,从小到现在,烦恼没有一天不害我们的。有时候自己想好好地闻思修行、好好地看书,在那个时候,就突然出现一些嗔恨心,令自己的心没有自由。有时候自己想做一个好人,但经常不由自主地生起贪心或嫉妒心,只有随它而转。
有些人上午还算是好一点,但下午就开始起烦恼,行为简直判若两人;有些人白天平静一点,晚上却控制不住烦恼了;有些人晚上还可以,白天一见到对境就烦恼丛生……一天二十四小时当中,魔王波旬不断向我们发出贪嗔痴等五种毒箭,以五毒为主的八万四千烦恼害过我们多少次?可能谁也算不出来。它不仅仅无始以来一直害我们,现在也是正在害,如果现在害了,过段时间不害也不要紧,但是在未来漫长的轮回时日中,只要没有斩草除根,它就会不断地挥舞魔爪,将我们一次次推入恶趣的深渊。而世间上的敌人绝对不会有那么长的寿命,有些已经死掉了,有些没过几年就变成了你最好的朋友。https://t.cn/A6fY3iAq
热地狱里的熊熊火焰,非常猛烈炽热,即使是非常坚硬的须弥山遇上,也会在一刹那间化为灰烬,连微尘许也不可能留下,完全变成一片虚空。可见,地狱火的热度,是世间上任何一个高温也无法相比的。我们有时候可以这样想:一个小小的火星溅到身上,我们都会烫得要命,连声叫痛,或者平时用针灸治病,稍稍被火焰接触身体,我们也会叫苦连天,可是在地狱当中,熊熊狱火在千百万年中一直焚烧我的身体,让我死了又活,活了又死,这样翻来覆去的痛苦,谁能受得了?
世间上的任何一个敌人,最多是把我关入监狱或者令我离开人间,这种痛苦虽然非常难忍,但过了以后也不可能生生世世受苦。而烦恼的敌人,不管是贪心嗔心,还是嫉妒傲慢,都有能力将我投入无间地狱,因此,千万不能把烦恼当作自己的密友,一定要全力以赴地对治它。佛陀在《别解脱经》中说:“如果遇到了毒蛇,最多不过是丧失生命,但如果没有对治烦恼而触犯戒律,将会十万劫中在地狱受苦。”所以我们应该尽力断除自相的烦恼。当然,讲到大乘的不共观点时,“烦恼即菩提”的说法也有,但就我们现在而言,暂时还没有达到这种境界,因此在烦恼生起的时候,还是要尽量地对治。
《法句经》云:“千千为敌,一人胜之,未若自胜,为战中上。”意思是说,一个人即使战胜了千万个敌人,被人们称为了不起的英雄,也不如战胜自心烦恼,成为真正的智者或修行人。在《大圆满前行》的后面,华智仁波切也引用了阿底峡尊者的一些窍诀说:“如果相续中具有烦恼,这不叫名副其实的修行人;如果能摧伏烦恼、对治烦恼,这才是真正的修行人。”所以作为一个修行人,首先要看清烦恼的过失,知道它对我们的危害性,这样一来,自然就不会与它为伴了。打个比方说,如果我们看见一件衣服,开始时觉得它很好看,后来知道它是杀害动物用毛皮做的,就会对这件衣服失去兴趣。同样的道理,修行人首先应该认识到烦恼的过失。然而,世间上很多人不是这样,他们不但不觉得烦恼可怕,反而对它歌功颂德。贪心非常重的人,会赞叹千姿百态的美女;嗔恨心非常重的人,会赞叹英勇无畏的英雄;愚痴心非常重的人,会赞叹那些懂得享受、会睡觉、会过生活的人。世间人的很多想法,跟我们修行人完全不同,他们赞叹烦恼的一切“功德”,而我们依靠佛法的智慧来剖析,确实没有点滴成分值得赞叹!
吾心烦恼敌,长住无尽期,
其余世间敌,命不如是久。
上一颂是讲烦恼的危害程度,这一颂则是讲烦恼的危害时间。要知道,烦恼敌人对我们的损害并不是一天两天、一年两年,或者一生一世,从无始以来到现在,它始终都在害我,任何敌人的寿命也不可能长达这么久。
有些人可能认为:“我现在无忧无虑的,烦恼怎么会是害我呢?”千万不能这么想。前世我们变成牦牛或者堕入地狱,其实都是拜烦恼所赐,它害我们的次数虽然现在想不起来,但想不起来也实际上害过无数次,这一点通过推理也可以了知。而仅仅是这一辈子,从小到现在,烦恼没有一天不害我们的。有时候自己想好好地闻思修行、好好地看书,在那个时候,就突然出现一些嗔恨心,令自己的心没有自由。有时候自己想做一个好人,但经常不由自主地生起贪心或嫉妒心,只有随它而转。
有些人上午还算是好一点,但下午就开始起烦恼,行为简直判若两人;有些人白天平静一点,晚上却控制不住烦恼了;有些人晚上还可以,白天一见到对境就烦恼丛生……一天二十四小时当中,魔王波旬不断向我们发出贪嗔痴等五种毒箭,以五毒为主的八万四千烦恼害过我们多少次?可能谁也算不出来。它不仅仅无始以来一直害我们,现在也是正在害,如果现在害了,过段时间不害也不要紧,但是在未来漫长的轮回时日中,只要没有斩草除根,它就会不断地挥舞魔爪,将我们一次次推入恶趣的深渊。而世间上的敌人绝对不会有那么长的寿命,有些已经死掉了,有些没过几年就变成了你最好的朋友。https://t.cn/A6fY3i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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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羡(黑婴白羡)(黑白羡)
《惊鸿》第五章
这一年,婴18岁,出战边疆区域剿灭平反恶毒势力的兴起,凯旋归来之际,皇帝为了表示对婴的感谢,一纸婚书,让墨迹府小宫主嫁给了将士。
将士婴毫不服从,他日夜只战沙场,身着边疆区域,平定江河,根本无法给任何人幸福,何况是一个素面谋生的官宦之家,毫无感情基础,何来成亲一事。当即随便一挥,婚书洋洋洒洒,成了飘然伶仃的枯叶蝶,散落各处,可是,他越这样,皇帝越善不罢休,他已让擅长卜卦的先生算过命数,这两人乃命定之人,生生世世都是恋人,非常相爱。
四海八荒九州方圆的人都说这是一桩绝美的婚姻。将士婴年纪轻轻,所向披靡,叱咤风云,是中原大地一颗非常珍贵的火苗。春秋载载,乱云飞渡,灯红酒绿,这模样俊美绝伦的少年却没有利用皇帝的崇信,独揽朝政。一袭朴素的黑衣依旧,心灵清澈如镜,却比当年,判若两人,冰冷无情,确实需要几个美人陪伴左右,给予一个温馨的家庭,温暖冰冷。而指婚对象亦是出自书香门第的墨迹府,一个威望与显赫的家族,墨迹府小宫主亦是一代绝色佳人,春花软柳,佳人如玉,就像是一颗被闪烁群星环绕的月亮,带着璀璨的光环,夺目而高洁,无需雕琢就光滑温润的天然美玉,如若嫁给将士婴,嫁到瑾萱将府,不仅是锦上添花, 更是在冰酸中添一份绝美的韵致。
而身为墨迹府的小宫主羡羡知道,这些,都只是传说而已,传说都是美好的。但是传说不传说又何妨?这个一直在心底里惦念思慕多年的人,突然被指婚姻,对象还是自己,羡羡欣喜若狂,他单纯的以为这便是他们之间的缘分,终于可以和爱慕的少年相厮相守,同床共枕,生死相许,己做蒲苇,君心若磐石,惟愿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
虽然他从旁打听到婴这些年的经过,也知道如今的他是怎样的冷漠无情,从不会对人有一丝一毫的怜悯,更不用说怜香惜玉,哪怕是一点点。但羡羡一笑置之,梦里的呼喊,昼夜的思念,记忆里的温暖,分分秒秒都在诠释着自己对他的爱,心中的万点涟漪,都是为他而动,眼里的万里柔情,切是因为他而起。更何况,卜卦先生都说了,他是生生世世和自己相恋的爱人,是上到天堂,下到地狱都要一直都一起的。虽然,羡羡始终理不清前世的记忆。
可是,当自己嫁过去之后,羡羡才知道,婴是怎样的“冷酷无情”。
初婚那天,羡羡精心打扮,如云秀发盘起,头戴精巧绝伦的凤冠立在树下的石桌旁,朦胧绯红的灯光中,他花容带笑,如一朵宿醉初醒的棠花,妍丽中带含着几分淡淡的妩媚,动人心魄。
火红的嫁衣如天边流泄而下的绮丽云霞灼目,衣摆凰尾般铺散曳地,方才还含羞期艾的花骨朵疑是被坐在床沿边的新人无与伦比的美丽惊醒,迫不及待地绽放灼灼芳华,摇曳着柔曼的枝条织就灿漫花影。
姣美的身姿婀娜纤细,秀颈坐成优雅的弧度,金银二线穿攒的五色宝石流光溢彩,广袖如红云飘浮回转,腰间斜缀的圈圈彩珠流苏琳琅悦耳,繁复奢美的衣裙花瓣般漾开,展露彩绣辉煌的山河地理图景,将羡羡一生中最盛烈的风华娓娓道来。
他静静地坐在床沿处等着他的夫君,一个漂亮繁复精致的芙蓉归云髻,眉如新月,唇似花瓣,原本少年清灵纯净的眼睛,因着这妆容,倒显得更加妩媚动人,可这精美的妆置下,却毫不掩饰他的紧张不安,泛红的脸蛋,双手紧紧拽着床沿处的红棉被。
终归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他苦苦等待,换来的却是独守空房,婴没有掀起他的盖头,更没有踏入房门一步。
第二天清晨,羡羡一夜未睡,顶着黑眼圈,梳好头发,仅像平日里一样,用一根素黑的发髻挽起部分调皮的发丝,一身素白色的衣衫,简简单单,却毫不掩饰他非凡的气质。匆匆过去婴的房间给他请安,茶几放在木案上,羡羡举着茶杯站在婴的身后,轻轻地说:“夫君,喝早茶。”
婴回过头,愕然。他没有想到,是他。这些年,已历经众多,记忆已渐渐模糊,但眼前的人,绝美的容颜,倾国倾城的身姿,却是忘不了的。他记得五年前雨中的他,十分的动人。
但终于,不能在一起,不是吗。自己给不了他想要的明天,长痛不如短痛,与其让他陪着自己受苦,还不如让他死心塌地,去寻找别的好归宿,这样也不会辜负他。
婴没有饮下羡羡的茶水,冷冷对他说一句:“以后你不用再来了。”便头也不回离开了。
这一离开,便是几个月。
婴羡(黑婴白羡)(黑白羡)
《惊鸿》第五章
这一年,婴18岁,出战边疆区域剿灭平反恶毒势力的兴起,凯旋归来之际,皇帝为了表示对婴的感谢,一纸婚书,让墨迹府小宫主嫁给了将士。
将士婴毫不服从,他日夜只战沙场,身着边疆区域,平定江河,根本无法给任何人幸福,何况是一个素面谋生的官宦之家,毫无感情基础,何来成亲一事。当即随便一挥,婚书洋洋洒洒,成了飘然伶仃的枯叶蝶,散落各处,可是,他越这样,皇帝越善不罢休,他已让擅长卜卦的先生算过命数,这两人乃命定之人,生生世世都是恋人,非常相爱。
四海八荒九州方圆的人都说这是一桩绝美的婚姻。将士婴年纪轻轻,所向披靡,叱咤风云,是中原大地一颗非常珍贵的火苗。春秋载载,乱云飞渡,灯红酒绿,这模样俊美绝伦的少年却没有利用皇帝的崇信,独揽朝政。一袭朴素的黑衣依旧,心灵清澈如镜,却比当年,判若两人,冰冷无情,确实需要几个美人陪伴左右,给予一个温馨的家庭,温暖冰冷。而指婚对象亦是出自书香门第的墨迹府,一个威望与显赫的家族,墨迹府小宫主亦是一代绝色佳人,春花软柳,佳人如玉,就像是一颗被闪烁群星环绕的月亮,带着璀璨的光环,夺目而高洁,无需雕琢就光滑温润的天然美玉,如若嫁给将士婴,嫁到瑾萱将府,不仅是锦上添花, 更是在冰酸中添一份绝美的韵致。
而身为墨迹府的小宫主羡羡知道,这些,都只是传说而已,传说都是美好的。但是传说不传说又何妨?这个一直在心底里惦念思慕多年的人,突然被指婚姻,对象还是自己,羡羡欣喜若狂,他单纯的以为这便是他们之间的缘分,终于可以和爱慕的少年相厮相守,同床共枕,生死相许,己做蒲苇,君心若磐石,惟愿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
虽然他从旁打听到婴这些年的经过,也知道如今的他是怎样的冷漠无情,从不会对人有一丝一毫的怜悯,更不用说怜香惜玉,哪怕是一点点。但羡羡一笑置之,梦里的呼喊,昼夜的思念,记忆里的温暖,分分秒秒都在诠释着自己对他的爱,心中的万点涟漪,都是为他而动,眼里的万里柔情,切是因为他而起。更何况,卜卦先生都说了,他是生生世世和自己相恋的爱人,是上到天堂,下到地狱都要一直都一起的。虽然,羡羡始终理不清前世的记忆。
可是,当自己嫁过去之后,羡羡才知道,婴是怎样的“冷酷无情”。
初婚那天,羡羡精心打扮,如云秀发盘起,头戴精巧绝伦的凤冠立在树下的石桌旁,朦胧绯红的灯光中,他花容带笑,如一朵宿醉初醒的棠花,妍丽中带含着几分淡淡的妩媚,动人心魄。
火红的嫁衣如天边流泄而下的绮丽云霞灼目,衣摆凰尾般铺散曳地,方才还含羞期艾的花骨朵疑是被坐在床沿边的新人无与伦比的美丽惊醒,迫不及待地绽放灼灼芳华,摇曳着柔曼的枝条织就灿漫花影。
姣美的身姿婀娜纤细,秀颈坐成优雅的弧度,金银二线穿攒的五色宝石流光溢彩,广袖如红云飘浮回转,腰间斜缀的圈圈彩珠流苏琳琅悦耳,繁复奢美的衣裙花瓣般漾开,展露彩绣辉煌的山河地理图景,将羡羡一生中最盛烈的风华娓娓道来。
他静静地坐在床沿处等着他的夫君,一个漂亮繁复精致的芙蓉归云髻,眉如新月,唇似花瓣,原本少年清灵纯净的眼睛,因着这妆容,倒显得更加妩媚动人,可这精美的妆置下,却毫不掩饰他的紧张不安,泛红的脸蛋,双手紧紧拽着床沿处的红棉被。
终归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他苦苦等待,换来的却是独守空房,婴没有掀起他的盖头,更没有踏入房门一步。
第二天清晨,羡羡一夜未睡,顶着黑眼圈,梳好头发,仅像平日里一样,用一根素黑的发髻挽起部分调皮的发丝,一身素白色的衣衫,简简单单,却毫不掩饰他非凡的气质。匆匆过去婴的房间给他请安,茶几放在木案上,羡羡举着茶杯站在婴的身后,轻轻地说:“夫君,喝早茶。”
婴回过头,愕然。他没有想到,是他。这些年,已历经众多,记忆已渐渐模糊,但眼前的人,绝美的容颜,倾国倾城的身姿,却是忘不了的。他记得五年前雨中的他,十分的动人。
但终于,不能在一起,不是吗。自己给不了他想要的明天,长痛不如短痛,与其让他陪着自己受苦,还不如让他死心塌地,去寻找别的好归宿,这样也不会辜负他。
婴没有饮下羡羡的茶水,冷冷对他说一句:“以后你不用再来了。”便头也不回离开了。
这一离开,便是几个月。
《天地羌声》
历史向
李杜篇
……
秋波落泗水,海色明徂徕。
……
他死了。
太白的一生肆意快活,六十一年风光旖旎的盛唐之旅,从未留下过任何的遗憾。东土大唐的山光水色,无余地留在他清澈的眸中。三千多首壮美的诗篇,将那独属于他自己恢宏伟岸的浪漫主义发挥到了极致。太白的肝胆,无非就是酒与剑,潇洒浪漫,诗仙气宇,不食人间烟火的仙灵之气。三十年多的惺惺相惜,虽子美笔下有二十多首诗道着太白的侠肝义胆,但是上了年纪的他依然惧缩着表达自己真实的心意,直到今日听闻他的死讯时的肝肠寸断,才让子美真真正正地明白这段情愫,但一切都来不及了。
“世人皆欲杀,吾意独怜才。”
情至深处,他也落下了泪一滴,眼眸中深藏着初遇的情绪。
天宝三年夏天,李白策马驻扎于东都洛阳,在此,他遇上了正蹭蹬不遇的杜子美,就这样,一段注定不解的姻缘开端了。
那时的李白早已名扬全国,盛唐上下,妇孺皆知,借着一张阳光的笑容,捕获万千少女的芳心,而杜甫却仍是风华正茂,有着更加锋芒的一身傲骨和满腔热血,但却受困局限于洛阳小城。萍水相逢的他们抛却了所谓的身份尊卑,筵席一桌,小碟酒菜,没有没有名人杰士的恃才据傲,没有后生小辈的一昧称颂,谈吐自然舒缓,闹市洛阳,如同静默无声,天地缓缓,玉壶冰心,一见如故,远处声声羌笛回响,荡漾着这处于洛阳的片刻安闲……
“子美兄,你的眼睛真美。”太白已经醉了,熏红的面颊上荡漾着满园春光,是一种莫名的诱人,弄乱人的心弦,俊俏的眉宇中露出可染春秋色的脱俗与不凡,这家的酒不是很醇,但却极烈,他的身上有香,但又有异于妇人家的胭脂味道。
“是吗?”子美思忖着这个味道,漫不经心地答了一句,他也笑了,同样是阳光灿烂,但是总觉得不适,可能是一种扭捏在里面,悄悄地一股潮红爬上了他的耳根,抓着酒杯的手下由于紧张捏紧了些。
虽然他也喝了不少酒,但仍然保持者原先的清醒。
“我很喜欢。”子美突然愣住了,抓着酒杯的手也下意识的松了松,目光变得呆滞起来,哑然地看着面前笑得前仰后合的李白,凝固了笑容,尴尬地红了脸。
“愈发可爱了呢。”他戏谑地轻笑着,顺势举起手撑住了下巴,歪着头,另一只手粗野地揽走桌上的瓶瓶罐罐,抓住了面前杜子美的手,酒瓶掀了,酒水全部湿在了太白的袖子上,子美浑身一颤,明显是吃了一惊,看着眼前的李白醉倒在了桌子上。
“子美,我喜欢你。”
羌笛换了个曲调,隐约的朦胧感,令人气定神闲,悠扬的,深深镌刻在杜子美的脑畔中。
“太白兄,你醉了。”两侧的嘴角渐渐扬起了弧度,他从刚刚的痴然中回过神来,起身背起了太白,酒味和香味掺和在一起,混合成一股诱人的气味,突然,他搂住了子美的肩,不断的喊着“子美子美”,他没有理会,只是摇摆着步子向着郊外的茅舍走。
一路上,太白伏在子美的耳边支支吾吾地念叨着一些含混不清的音节,时不时地换着阴阳怪气的语调,他只是觉得这是醉酒后的一些胡话,全然没有注意他在说些什么。
……
梁宋访道求仙,东鲁相见……
自那之后,他们的生活就交错在了一起,但嗜酒成性的他,再未说过那句话,任子美苦苦等待了三十多年,时至今日,往事不堪回首,尽管太白的脸上多了几分皱折,但是那笑颜灿烂,永远不会消逝的啊!可他就是撇下他一个人去了,留阴阳两隔。
为何如此吝啬呢太白?!连一张笑颜都不肯留下,我杜子美又欠了你什么?!
......
太白啊。
......
你再笑一次好不好?
......
我求你了......
他走了十年了。
这魂生梦死的十年啊。
茅屋早就没再葺过了,稀薄的草构早已经不起半阵劲风,破碎的酒瓦遍地都是,他弃了朝廷的官爵,笔在没有碰过墨,全部的家当都债了酒钱,包括那唯一一床母亲留的被褥。他的诗兴是太白引起的,终,也终在太白身上,没了他万物黯淡,一纸水墨也没了色彩,本就枯瘦的面庞血色全无,眼窝深深下陷,空洞无神,憔悴的像现今陨落的大唐。
失去一个他,就是擦肩整个世界。
十年,他喝了这辈子没喝的酒,收了这辈子没受过的罪,思了随了半生疾苦十年的人。
床板内侧有个很深的凹洞,夹在中间木条翻出来,横七竖八地指向四方,夜晚的痛苦思潮来的时候,他只能狠狠地扣住床板,一切记忆都写在他右手那只血肉模糊的食指上。
故人的模样要淡忘时,那日婉转悠扬的曲调就会响起来,清澈的声音,如同他的笑一般明媚。
......
茅屋的门被轻轻敲了两下,与此同时,羌笛的声音骤然响起,带回了杜子美那飘散不定的心神。
他没有动。
“子美。”
他颤抖了起来,难以抑制地颤抖起来,他笑出了声,空洞的眸子睁得极大,愈发的笑声连贯了起来。
怎么可能听错呢。
门开了,折射进来的阳光倦怠地洒在身上,让人忘了这是寒冬腊月,瞬间,笛声也清晰了些。
门前站着一位二十又许的少年,灿烂地笑着,眼角的光芒胜过了背后的阳光,少年的锋芒可鉴,长靴短剑,英气勃发。
是他。
不会错的。
......
眼泪和他一起呆住了,唇不断地拍打着,万语千言一同哽咽在了喉中,老态龙钟的脸上交杂着欣喜与苦愁,他站不起来了,瞬间的乏力感让他无法支撑住憔悴的身体,眼眶里雾蒙蒙的,如同撒上了燃尽了的死灰一般烧的通红。
头昏昏沉沉的,缓缓的倒伏在桌上,最后的力气撑在了双眼上。
那个人,是我苦苦等了十年的人,是我深深爱了四十年的人,是我尝尽人间疾苦但没把握住的幸福
......
这一次,无论如何也不能失去他了
............
“子美,我来接你回家。”
他笑了,终是想起了那日烂醉的李白支吾一路的胡话。
“我可是青莲居士!怎么可能会醉!”
......
那双眼,终是没有闭上。
文:花贝贝
转载需告知
|入圈之作,当时真的特别喜欢历史向,但是能力不足只写了一篇李杜,改了又改,我觉得可以封神了(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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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向
李杜篇
……
秋波落泗水,海色明徂徕。
……
他死了。
太白的一生肆意快活,六十一年风光旖旎的盛唐之旅,从未留下过任何的遗憾。东土大唐的山光水色,无余地留在他清澈的眸中。三千多首壮美的诗篇,将那独属于他自己恢宏伟岸的浪漫主义发挥到了极致。太白的肝胆,无非就是酒与剑,潇洒浪漫,诗仙气宇,不食人间烟火的仙灵之气。三十年多的惺惺相惜,虽子美笔下有二十多首诗道着太白的侠肝义胆,但是上了年纪的他依然惧缩着表达自己真实的心意,直到今日听闻他的死讯时的肝肠寸断,才让子美真真正正地明白这段情愫,但一切都来不及了。
“世人皆欲杀,吾意独怜才。”
情至深处,他也落下了泪一滴,眼眸中深藏着初遇的情绪。
天宝三年夏天,李白策马驻扎于东都洛阳,在此,他遇上了正蹭蹬不遇的杜子美,就这样,一段注定不解的姻缘开端了。
那时的李白早已名扬全国,盛唐上下,妇孺皆知,借着一张阳光的笑容,捕获万千少女的芳心,而杜甫却仍是风华正茂,有着更加锋芒的一身傲骨和满腔热血,但却受困局限于洛阳小城。萍水相逢的他们抛却了所谓的身份尊卑,筵席一桌,小碟酒菜,没有没有名人杰士的恃才据傲,没有后生小辈的一昧称颂,谈吐自然舒缓,闹市洛阳,如同静默无声,天地缓缓,玉壶冰心,一见如故,远处声声羌笛回响,荡漾着这处于洛阳的片刻安闲……
“子美兄,你的眼睛真美。”太白已经醉了,熏红的面颊上荡漾着满园春光,是一种莫名的诱人,弄乱人的心弦,俊俏的眉宇中露出可染春秋色的脱俗与不凡,这家的酒不是很醇,但却极烈,他的身上有香,但又有异于妇人家的胭脂味道。
“是吗?”子美思忖着这个味道,漫不经心地答了一句,他也笑了,同样是阳光灿烂,但是总觉得不适,可能是一种扭捏在里面,悄悄地一股潮红爬上了他的耳根,抓着酒杯的手下由于紧张捏紧了些。
虽然他也喝了不少酒,但仍然保持者原先的清醒。
“我很喜欢。”子美突然愣住了,抓着酒杯的手也下意识的松了松,目光变得呆滞起来,哑然地看着面前笑得前仰后合的李白,凝固了笑容,尴尬地红了脸。
“愈发可爱了呢。”他戏谑地轻笑着,顺势举起手撑住了下巴,歪着头,另一只手粗野地揽走桌上的瓶瓶罐罐,抓住了面前杜子美的手,酒瓶掀了,酒水全部湿在了太白的袖子上,子美浑身一颤,明显是吃了一惊,看着眼前的李白醉倒在了桌子上。
“子美,我喜欢你。”
羌笛换了个曲调,隐约的朦胧感,令人气定神闲,悠扬的,深深镌刻在杜子美的脑畔中。
“太白兄,你醉了。”两侧的嘴角渐渐扬起了弧度,他从刚刚的痴然中回过神来,起身背起了太白,酒味和香味掺和在一起,混合成一股诱人的气味,突然,他搂住了子美的肩,不断的喊着“子美子美”,他没有理会,只是摇摆着步子向着郊外的茅舍走。
一路上,太白伏在子美的耳边支支吾吾地念叨着一些含混不清的音节,时不时地换着阴阳怪气的语调,他只是觉得这是醉酒后的一些胡话,全然没有注意他在说些什么。
……
梁宋访道求仙,东鲁相见……
自那之后,他们的生活就交错在了一起,但嗜酒成性的他,再未说过那句话,任子美苦苦等待了三十多年,时至今日,往事不堪回首,尽管太白的脸上多了几分皱折,但是那笑颜灿烂,永远不会消逝的啊!可他就是撇下他一个人去了,留阴阳两隔。
为何如此吝啬呢太白?!连一张笑颜都不肯留下,我杜子美又欠了你什么?!
......
太白啊。
......
你再笑一次好不好?
......
我求你了......
他走了十年了。
这魂生梦死的十年啊。
茅屋早就没再葺过了,稀薄的草构早已经不起半阵劲风,破碎的酒瓦遍地都是,他弃了朝廷的官爵,笔在没有碰过墨,全部的家当都债了酒钱,包括那唯一一床母亲留的被褥。他的诗兴是太白引起的,终,也终在太白身上,没了他万物黯淡,一纸水墨也没了色彩,本就枯瘦的面庞血色全无,眼窝深深下陷,空洞无神,憔悴的像现今陨落的大唐。
失去一个他,就是擦肩整个世界。
十年,他喝了这辈子没喝的酒,收了这辈子没受过的罪,思了随了半生疾苦十年的人。
床板内侧有个很深的凹洞,夹在中间木条翻出来,横七竖八地指向四方,夜晚的痛苦思潮来的时候,他只能狠狠地扣住床板,一切记忆都写在他右手那只血肉模糊的食指上。
故人的模样要淡忘时,那日婉转悠扬的曲调就会响起来,清澈的声音,如同他的笑一般明媚。
......
茅屋的门被轻轻敲了两下,与此同时,羌笛的声音骤然响起,带回了杜子美那飘散不定的心神。
他没有动。
“子美。”
他颤抖了起来,难以抑制地颤抖起来,他笑出了声,空洞的眸子睁得极大,愈发的笑声连贯了起来。
怎么可能听错呢。
门开了,折射进来的阳光倦怠地洒在身上,让人忘了这是寒冬腊月,瞬间,笛声也清晰了些。
门前站着一位二十又许的少年,灿烂地笑着,眼角的光芒胜过了背后的阳光,少年的锋芒可鉴,长靴短剑,英气勃发。
是他。
不会错的。
......
眼泪和他一起呆住了,唇不断地拍打着,万语千言一同哽咽在了喉中,老态龙钟的脸上交杂着欣喜与苦愁,他站不起来了,瞬间的乏力感让他无法支撑住憔悴的身体,眼眶里雾蒙蒙的,如同撒上了燃尽了的死灰一般烧的通红。
头昏昏沉沉的,缓缓的倒伏在桌上,最后的力气撑在了双眼上。
那个人,是我苦苦等了十年的人,是我深深爱了四十年的人,是我尝尽人间疾苦但没把握住的幸福
......
这一次,无论如何也不能失去他了
............
“子美,我来接你回家。”
他笑了,终是想起了那日烂醉的李白支吾一路的胡话。
“我可是青莲居士!怎么可能会醉!”
......
那双眼,终是没有闭上。
文:花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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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圈之作,当时真的特别喜欢历史向,但是能力不足只写了一篇李杜,改了又改,我觉得可以封神了(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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