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奖!《丹东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出炉#美好辽宁欢迎您#
为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工作实效扎实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我市近日出台《丹东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此次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共包括土地政策、投资环节支持政策、人才政策、中介人奖励政策等,优先支持我市“十四五”规划的“463”产业发展格局的汽车及零部件、纺织服装、仪器仪表、农产品深加工等四大传统优势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满族医药、海洋产业等六大新兴产业;旅游业、康养产业和现代物流业等产业项目,明确了不同产业项目依据其投资领域、投资额度所能享受的政策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产业项目,根据其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按照政策标准最高可给予3000万元资金支持。
同时,为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积极性,新出台的优惠政策规定了对促成项目投产运营的社会引资者给予重奖,包括自然人和中介机构,凡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安全生产等要求的项目,属于产业政策鼓励和扶持发展的项目,均可按实际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社会引资者最高300万元资金奖励。
目前,我市正全力营造亲商安商的良好环境和全员招商的浓厚氛围,全力用好用足新出台的政策红利,为项目引进和落地铺政策“地毯”、开方便之门,加快项目落地、成型、见效,真正把政策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竞争优势,推动项目建设提质增效,带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原文如下:
丹东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强做优主导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鼓励和吸引优质企业在丹东市投资兴业,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 本政策适用于丹东市行政区域外的国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投资新办的企业(项目)。享受本优惠政策的企业(项目),应纳入本市统计口径,有健全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须书面承诺自获得优惠政策起10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本市,不改变在本市纳税义务,不减少投资规模。
我市本地企业符合本政策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八条、第九条的可按此政策执行。
第三条 本政策着力推进“老字号”改造升级、“原字号”深度开发和“新字号”培育壮大,优先支持汽车及零部件、纺织服装、仪器仪表、农产品深加工等四大传统优势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满族医药、海洋产业等六大新兴产业;旅游业、康养产业和现代物流业等产业项目。
不支持房地产开发项目及违反《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辽政发〔2018〕24号)的项目。
第四条 对符合《辽宁省优先发展产业目录》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用地集约是指项目建设用地容积率和建筑系数超过《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所规定标准40%以上、投资强度增加10%以上。
对符合《辽宁省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项目目录》,在产地对农、林、牧、渔业产品直接进行初次加工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
对地方经济拉动作用强、发展贡献大的重特大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后依法“一项一策”。
第五条 新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符合以下条件,在投产并形成地方财政实得收入后,给予资金扶持:
(一)工业产业项目。
按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价款,下同),且设备投入应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0%,给予不同比例的扶持资金补助支持。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0.5亿元(含)至3亿元(不含)的项目,按项目投产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1.5%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亿元(含)至5亿元(不含)的项目,按项目投产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2%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的项目,按项目投产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2.5%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对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重大项目,根据项目对地方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额,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标准。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特色农业项目和现代服务业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0.3亿元(含)至3亿元(不含)的项目,按项目投产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2%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亿元(含)至5亿元(不含)的项目,按项目投产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2.5%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的项目,按项目投产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3%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对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重大项目,根据项目对地方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额,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标准。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对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5%给予资金支持,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四)企业总部经济入驻项目。
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引进总部企业注册落户我市。对新引进并实际入驻我市的总部企业,给予一次性开办补助支持,具体补助额度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对地方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总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新引进总部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标准。
鼓励本地企业做大做强,产业集群发展,支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现有企业增资扩产,对当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符合以下标准的本地企业可按此政策执行。使用各级专项资金投入的本地企业不在奖励范围内。
第六条 对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来我市创业的,采取“一事一议”提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给予项目资助。
新引进落户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年纳税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企业,对其全职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端技术人才(个人年收入3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长期工作合同并在我市建户缴纳社保),采取“一事一议”提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给予个人贡献奖励。
全职引进并在丹转化科研成果、落地科技项目的全日制博士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在丹工作期间给予三年期每月2000元工作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每人一次性10万元购房补贴。
第七条 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随迁配偶可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其原工作单位性质或所从事专业岗位对口安置就业或推荐就业一次,随迁子女或孙子女就读公办园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接受学校(或公办园)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可享受一次选择公办园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待遇。
第八条 直接引荐域外投资者在我市投资并跟踪促成项目落地,获得投资方和项目所在县区政府确认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不含公职人员),依据项目投产时固定资产投资到位额度进行奖励。其中0.3亿元(含)至3亿元(不含)的,按照1‰进行奖励;3亿元(含)至5亿元(不含),按照1.5‰进行奖励;5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按照2‰进行奖励;10亿元以上项目 “一事一议”,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第九条 鼓励企业扩大生产能力,引进上下游产业链配套项目。引进上下游产业链配套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0.3亿元(含)至3亿元(不含)的,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给予引进企业招商经费奖励;3亿元(含)至5亿元(不含),按照2‰进行奖励;5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按照2.5‰进行奖励;10亿元以上项目 “一事一议”,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第十条 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分别设立丹东市重点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纳入市、县(市)区财政年度预算,用于支持符合支持方向的招商引资项目。
第十一条 奖补资金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按现行财政体制分别承担,县(市)区收到市财政拨付的奖补资金后,按规定程序与县(市)区应承担的奖补资金一并拨付项目投资方(中介人)。
本政策与我市现行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兼得”的原则执行。
第十二条 兑现奖励政策的相关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产业园区可结合实际制定本级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发生变化将根据实施情况予以评估修订。明确享受支持政策的企业若违反承诺的(自获得优惠政策起10 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本市,不改变在本市纳税义务,不减少投资规模),其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予以撤销,并承担违约责任。本办法由市招商局负责解释。
为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工作实效扎实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我市近日出台《丹东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此次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共包括土地政策、投资环节支持政策、人才政策、中介人奖励政策等,优先支持我市“十四五”规划的“463”产业发展格局的汽车及零部件、纺织服装、仪器仪表、农产品深加工等四大传统优势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满族医药、海洋产业等六大新兴产业;旅游业、康养产业和现代物流业等产业项目,明确了不同产业项目依据其投资领域、投资额度所能享受的政策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产业项目,根据其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按照政策标准最高可给予3000万元资金支持。
同时,为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积极性,新出台的优惠政策规定了对促成项目投产运营的社会引资者给予重奖,包括自然人和中介机构,凡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安全生产等要求的项目,属于产业政策鼓励和扶持发展的项目,均可按实际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社会引资者最高300万元资金奖励。
目前,我市正全力营造亲商安商的良好环境和全员招商的浓厚氛围,全力用好用足新出台的政策红利,为项目引进和落地铺政策“地毯”、开方便之门,加快项目落地、成型、见效,真正把政策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竞争优势,推动项目建设提质增效,带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原文如下:
丹东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强做优主导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鼓励和吸引优质企业在丹东市投资兴业,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 本政策适用于丹东市行政区域外的国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投资新办的企业(项目)。享受本优惠政策的企业(项目),应纳入本市统计口径,有健全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须书面承诺自获得优惠政策起10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本市,不改变在本市纳税义务,不减少投资规模。
我市本地企业符合本政策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八条、第九条的可按此政策执行。
第三条 本政策着力推进“老字号”改造升级、“原字号”深度开发和“新字号”培育壮大,优先支持汽车及零部件、纺织服装、仪器仪表、农产品深加工等四大传统优势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满族医药、海洋产业等六大新兴产业;旅游业、康养产业和现代物流业等产业项目。
不支持房地产开发项目及违反《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辽政发〔2018〕24号)的项目。
第四条 对符合《辽宁省优先发展产业目录》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用地集约是指项目建设用地容积率和建筑系数超过《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所规定标准40%以上、投资强度增加10%以上。
对符合《辽宁省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项目目录》,在产地对农、林、牧、渔业产品直接进行初次加工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
对地方经济拉动作用强、发展贡献大的重特大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后依法“一项一策”。
第五条 新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符合以下条件,在投产并形成地方财政实得收入后,给予资金扶持:
(一)工业产业项目。
按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价款,下同),且设备投入应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0%,给予不同比例的扶持资金补助支持。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0.5亿元(含)至3亿元(不含)的项目,按项目投产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1.5%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亿元(含)至5亿元(不含)的项目,按项目投产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2%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的项目,按项目投产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2.5%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对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重大项目,根据项目对地方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额,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标准。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特色农业项目和现代服务业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0.3亿元(含)至3亿元(不含)的项目,按项目投产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2%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亿元(含)至5亿元(不含)的项目,按项目投产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2.5%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的项目,按项目投产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3%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对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重大项目,根据项目对地方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额,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标准。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对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5%给予资金支持,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四)企业总部经济入驻项目。
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引进总部企业注册落户我市。对新引进并实际入驻我市的总部企业,给予一次性开办补助支持,具体补助额度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对地方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总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新引进总部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标准。
鼓励本地企业做大做强,产业集群发展,支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现有企业增资扩产,对当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符合以下标准的本地企业可按此政策执行。使用各级专项资金投入的本地企业不在奖励范围内。
第六条 对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来我市创业的,采取“一事一议”提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给予项目资助。
新引进落户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年纳税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企业,对其全职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端技术人才(个人年收入3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长期工作合同并在我市建户缴纳社保),采取“一事一议”提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给予个人贡献奖励。
全职引进并在丹转化科研成果、落地科技项目的全日制博士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在丹工作期间给予三年期每月2000元工作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每人一次性10万元购房补贴。
第七条 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随迁配偶可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其原工作单位性质或所从事专业岗位对口安置就业或推荐就业一次,随迁子女或孙子女就读公办园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接受学校(或公办园)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可享受一次选择公办园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待遇。
第八条 直接引荐域外投资者在我市投资并跟踪促成项目落地,获得投资方和项目所在县区政府确认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不含公职人员),依据项目投产时固定资产投资到位额度进行奖励。其中0.3亿元(含)至3亿元(不含)的,按照1‰进行奖励;3亿元(含)至5亿元(不含),按照1.5‰进行奖励;5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按照2‰进行奖励;10亿元以上项目 “一事一议”,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第九条 鼓励企业扩大生产能力,引进上下游产业链配套项目。引进上下游产业链配套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0.3亿元(含)至3亿元(不含)的,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给予引进企业招商经费奖励;3亿元(含)至5亿元(不含),按照2‰进行奖励;5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按照2.5‰进行奖励;10亿元以上项目 “一事一议”,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第十条 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分别设立丹东市重点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纳入市、县(市)区财政年度预算,用于支持符合支持方向的招商引资项目。
第十一条 奖补资金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按现行财政体制分别承担,县(市)区收到市财政拨付的奖补资金后,按规定程序与县(市)区应承担的奖补资金一并拨付项目投资方(中介人)。
本政策与我市现行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兼得”的原则执行。
第十二条 兑现奖励政策的相关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产业园区可结合实际制定本级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发生变化将根据实施情况予以评估修订。明确享受支持政策的企业若违反承诺的(自获得优惠政策起10 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本市,不改变在本市纳税义务,不减少投资规模),其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予以撤销,并承担违约责任。本办法由市招商局负责解释。
【甘肃省中小企业发展环评报告发布】《甘肃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报告》近期由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发布,兰州、张掖、酒泉位列市(州)综合评分排名前三。
该《报告》聚焦甘肃省中小企业面临的主要痛点、难点与堵点问题,分别从政务服务环境、政策环境、财税支持、融资环境、创新创业环境、公共服务环境、新型政商关系、工作机制、社会满意度等9个方面,对甘肃省14个市(州)、兰州新区及86个县(市区)进行了多维度的分析调查,以期掌握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现状以及面临的主要挑战困难,系统评价各地区政府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水平和实际效果。
《报告》显示,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最终得分与排名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各市(州)综合评分与排名;二是各市(州)本级评分与排名;三是全省各县(市区)评分与排名。通过三类评分及排名综合反映甘肃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综合现状。据悉,从区域分布来看,河西地区各市表现较为突出,评分及排名位居前列;中部地区除兰州市以外,其余市(州)表现居中。
该《报告》聚焦甘肃省中小企业面临的主要痛点、难点与堵点问题,分别从政务服务环境、政策环境、财税支持、融资环境、创新创业环境、公共服务环境、新型政商关系、工作机制、社会满意度等9个方面,对甘肃省14个市(州)、兰州新区及86个县(市区)进行了多维度的分析调查,以期掌握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现状以及面临的主要挑战困难,系统评价各地区政府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水平和实际效果。
《报告》显示,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最终得分与排名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各市(州)综合评分与排名;二是各市(州)本级评分与排名;三是全省各县(市区)评分与排名。通过三类评分及排名综合反映甘肃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综合现状。据悉,从区域分布来看,河西地区各市表现较为突出,评分及排名位居前列;中部地区除兰州市以外,其余市(州)表现居中。
中国茶叶加盟十大品牌排行榜
茶叶加盟品牌1、八.马
八.马茶业是一家集茶园基地开发、茶叶科研、生产加工、连锁加盟、茶文化旅游以及中国茶文化传播为一体的大型茶叶连锁企业。八.马将产品定位为商政礼节茶,目标消费群为成熟成功人士。其品牌倡导健康品牌的生活方式,致力于为消费者创造典雅的、舒适的茶叶消费体验。
茶叶加盟品牌2、中茶
“中茶”是中粮集团十八个专业化公司之一,企业以经营红茶、乌龙茶、花茶、白茶、六堡茶、普洱、黑茶、茶饮料等为主,连续多年位居茶行业百强。中茶以继承和弘扬中华传统茶文化为使命,秉承原始、生态、健康、安全的理念,定位于全品类、一体化经营的品牌消费品企业。
茶叶加盟品牌3、小罐茶
小罐茶是茶叶消费升级和体验经济下应运而生的一家现代化茶叶连锁茶企,企业坚持核心产地原料、传统工艺和大师监制的发展理念,公司以“做中国好茶、做好中国茶”为使命。为中国茶繁琐的品饮流程做减法,用创新的产品类型和消费体验,让茶真正做到回归生活、美化生活。
茶叶加盟品牌4、竹叶青
四川省峨眉山竹叶青茶业有限公司是国内知名的名优茶生产企业,历经十余载的风云砺炼和品牌沉淀,使竹叶青成为集茶园管理、初制生产、精制加工、茶叶科研、茶文化观光旅游及茶文化传播为一体的品牌茶企,企业以“心存高远、意守平常”的发展理念,备受广大消费者的亲睐。
茶叶加盟品牌5、暖莘茶
海南中营贸易有限公司旗下品牌,暖莘茶始于2011年,由一帮茶叶爱好者,从最开始的初心:品尽中国茶,万里探寻中国茶文化,交天下茶友的兴趣爱好出发,十年不间断的万里苦寻,品茶无数,后于2021年注册创建中国茶品牌:暖莘茶。
暖莘茶的品牌是这群中国茶友受中国茶文化的影响,是对于价值观,使命的从新确立形成,是愿景的再出发而诞生。
暖莘茶成立初始便与多家优质供应商达成超千万战略合作;历经十年供应链的研究调研,坚持“以一叶中国好茶暖尽人间为理念,以为大众提供一叶中国好茶为宗旨”,整合链接着全国超万亩生态茶园,握有优质供应商超300+家;以传统经典工艺标准,关键工序二道精选为品质把控;以组建.国际先进自动化生产线,建立精细化生产作业体系为产业提升方向;以开放,共享,共赢,合作为理念,打造世界级中国茶品牌。
茶叶加盟品牌6、武夷红
福建武夷红茶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集茶园开发、茶叶加工、茶叶销售、茶叶加盟、茶叶批发贸易为主的国内知名综合性连锁茶企。公司以各大核心茶产区的优势和有口皆碑的茶叶质量,使武夷红在全国各地拥有多家茶叶加盟店和合作商,产品品质深受亿万消费者的认可与好评。
茶叶加盟品牌7、华祥苑
华祥苑是一家集种植、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茶企,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形成多元化茶叶连锁经营格局,公司视品质为企业命脉,坚持走纯正、高雅的全品类茶叶路线,专注于文化、品质、服务的综合性运营理念,通过自身品牌价值,在文化传承中发扬新时期的中国茶精神。
茶叶加盟品牌8、澜沧古茶
澜沧古茶品牌创建于世界茶源云南景迈山。企业秉承“健康、好茶”的宗旨,以质量品质为先,以云南古树茶为根基,研发出多款信价比高、质量上乘的产品。澜沧古茶现已发展成集茶园基地、原料储备、生产基地、品牌中心、市场运营、终端体验店及线上电商为一体的综合性品牌茶企。
茶叶加盟品牌9、茗山生态茶
茗山生态茶品牌在内业首创生态铁观音理念,主营国内外各品类生态茶、花草拼配茶产品,是一家集生态茶园开发、科研加工、销售运营、茶文化服务、生态休闲旅游和电子商务为一体的农工商产业化企业。公司秉承“好喝不贵,健康实惠”的经营理念,为全国各地消费者提供完善服务。
茶叶加盟品牌10、聚祥春
聚祥春茗茶总部位于国际花园城市厦门,是一家集茶园开发、茶叶生产、科研创新、茶精加工、终端销售的多元化综合性茶企。公司在拥有生态茶园基地、茶叶研究院、茶叶示范基地的同时。在厦门成立物流配送中心和营销中心,产品销往全国各地,获得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及认可。
随着国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给众多茶企带来了新机遇、新挑战,中国茶行业的改革与创新迫在眉睫。茶企标准化、产品亲民化、包装时尚化和消费便利化成为新锐茶叶加盟品牌弯道超车的杀手锏。诸如暖莘茶,小罐茶、竹叶青为代表的品牌为中国茶开辟了一条崭新的道路。
目前暖莘茶是比较适合年轻人创业的品牌茶,在经销赋能,渠道保护,品牌推广运营方面也做得比较优秀的,也是一个茶中创新品牌。
识茶,问茶,买茶关注订阅号&暖莘茶。
免责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意在为公众提供资讯的免费服务(内容收集整编部分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对侵权内容进行删除)本站对所有文章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立场等,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用户不应信赖内容,并应自行判断内容之真实性。切勿撰写粗言秽语、毁谤、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击的言论,敬请自律。#茶叶加盟# #茶叶挑选#
茶叶加盟品牌1、八.马
八.马茶业是一家集茶园基地开发、茶叶科研、生产加工、连锁加盟、茶文化旅游以及中国茶文化传播为一体的大型茶叶连锁企业。八.马将产品定位为商政礼节茶,目标消费群为成熟成功人士。其品牌倡导健康品牌的生活方式,致力于为消费者创造典雅的、舒适的茶叶消费体验。
茶叶加盟品牌2、中茶
“中茶”是中粮集团十八个专业化公司之一,企业以经营红茶、乌龙茶、花茶、白茶、六堡茶、普洱、黑茶、茶饮料等为主,连续多年位居茶行业百强。中茶以继承和弘扬中华传统茶文化为使命,秉承原始、生态、健康、安全的理念,定位于全品类、一体化经营的品牌消费品企业。
茶叶加盟品牌3、小罐茶
小罐茶是茶叶消费升级和体验经济下应运而生的一家现代化茶叶连锁茶企,企业坚持核心产地原料、传统工艺和大师监制的发展理念,公司以“做中国好茶、做好中国茶”为使命。为中国茶繁琐的品饮流程做减法,用创新的产品类型和消费体验,让茶真正做到回归生活、美化生活。
茶叶加盟品牌4、竹叶青
四川省峨眉山竹叶青茶业有限公司是国内知名的名优茶生产企业,历经十余载的风云砺炼和品牌沉淀,使竹叶青成为集茶园管理、初制生产、精制加工、茶叶科研、茶文化观光旅游及茶文化传播为一体的品牌茶企,企业以“心存高远、意守平常”的发展理念,备受广大消费者的亲睐。
茶叶加盟品牌5、暖莘茶
海南中营贸易有限公司旗下品牌,暖莘茶始于2011年,由一帮茶叶爱好者,从最开始的初心:品尽中国茶,万里探寻中国茶文化,交天下茶友的兴趣爱好出发,十年不间断的万里苦寻,品茶无数,后于2021年注册创建中国茶品牌:暖莘茶。
暖莘茶的品牌是这群中国茶友受中国茶文化的影响,是对于价值观,使命的从新确立形成,是愿景的再出发而诞生。
暖莘茶成立初始便与多家优质供应商达成超千万战略合作;历经十年供应链的研究调研,坚持“以一叶中国好茶暖尽人间为理念,以为大众提供一叶中国好茶为宗旨”,整合链接着全国超万亩生态茶园,握有优质供应商超300+家;以传统经典工艺标准,关键工序二道精选为品质把控;以组建.国际先进自动化生产线,建立精细化生产作业体系为产业提升方向;以开放,共享,共赢,合作为理念,打造世界级中国茶品牌。
茶叶加盟品牌6、武夷红
福建武夷红茶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集茶园开发、茶叶加工、茶叶销售、茶叶加盟、茶叶批发贸易为主的国内知名综合性连锁茶企。公司以各大核心茶产区的优势和有口皆碑的茶叶质量,使武夷红在全国各地拥有多家茶叶加盟店和合作商,产品品质深受亿万消费者的认可与好评。
茶叶加盟品牌7、华祥苑
华祥苑是一家集种植、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茶企,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形成多元化茶叶连锁经营格局,公司视品质为企业命脉,坚持走纯正、高雅的全品类茶叶路线,专注于文化、品质、服务的综合性运营理念,通过自身品牌价值,在文化传承中发扬新时期的中国茶精神。
茶叶加盟品牌8、澜沧古茶
澜沧古茶品牌创建于世界茶源云南景迈山。企业秉承“健康、好茶”的宗旨,以质量品质为先,以云南古树茶为根基,研发出多款信价比高、质量上乘的产品。澜沧古茶现已发展成集茶园基地、原料储备、生产基地、品牌中心、市场运营、终端体验店及线上电商为一体的综合性品牌茶企。
茶叶加盟品牌9、茗山生态茶
茗山生态茶品牌在内业首创生态铁观音理念,主营国内外各品类生态茶、花草拼配茶产品,是一家集生态茶园开发、科研加工、销售运营、茶文化服务、生态休闲旅游和电子商务为一体的农工商产业化企业。公司秉承“好喝不贵,健康实惠”的经营理念,为全国各地消费者提供完善服务。
茶叶加盟品牌10、聚祥春
聚祥春茗茶总部位于国际花园城市厦门,是一家集茶园开发、茶叶生产、科研创新、茶精加工、终端销售的多元化综合性茶企。公司在拥有生态茶园基地、茶叶研究院、茶叶示范基地的同时。在厦门成立物流配送中心和营销中心,产品销往全国各地,获得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及认可。
随着国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给众多茶企带来了新机遇、新挑战,中国茶行业的改革与创新迫在眉睫。茶企标准化、产品亲民化、包装时尚化和消费便利化成为新锐茶叶加盟品牌弯道超车的杀手锏。诸如暖莘茶,小罐茶、竹叶青为代表的品牌为中国茶开辟了一条崭新的道路。
目前暖莘茶是比较适合年轻人创业的品牌茶,在经销赋能,渠道保护,品牌推广运营方面也做得比较优秀的,也是一个茶中创新品牌。
识茶,问茶,买茶关注订阅号&暖莘茶。
免责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意在为公众提供资讯的免费服务(内容收集整编部分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对侵权内容进行删除)本站对所有文章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立场等,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用户不应信赖内容,并应自行判断内容之真实性。切勿撰写粗言秽语、毁谤、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击的言论,敬请自律。#茶叶加盟# #茶叶挑选#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