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六旬老太网恋被骗140余万#网上交友需谨慎,莫把谎言当了真[允悲]临沂最帅在这里友情提醒大家,网上交友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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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60岁的王红(化名)是个爱打扮的老太太,由于平时注重保养,乍一看也就像50岁。可就是爱俏的王红在网络上遇到了烦心事,导致她把140余万元的积蓄在短短时间内被套进了“杀猪盘”,当她再也拿不出钱时,那个在网上口口声声叫她“老婆”的富商也从此消失了。走进兰山公安分局报警求助后,王红这才意识到遭遇了电信诈骗。
↓↓↓(来源:琅琊新闻网) https://t.cn/R2WxT6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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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60岁的王红(化名)是个爱打扮的老太太,由于平时注重保养,乍一看也就像50岁。可就是爱俏的王红在网络上遇到了烦心事,导致她把140余万元的积蓄在短短时间内被套进了“杀猪盘”,当她再也拿不出钱时,那个在网上口口声声叫她“老婆”的富商也从此消失了。走进兰山公安分局报警求助后,王红这才意识到遭遇了电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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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兰山区司法局: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模式显成效】
“有问必答,有纠必解,有诉必帮,有困必援”兰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就把它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工作理念,并始终坚持把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着力点,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实现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增效。
法律援助+制度规范 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深化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全覆盖,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优化案件结构、增加办案数量。规范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做到同级财政投入动态增长和经费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山东省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强化“12348”热线质量管理,抓好便民服务窗口、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和联络员队伍建设,更好地保障民生。深化“精准法援”活动,抓好农民工、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提升法律援助专业化水平。
法律援助+网络构建 织密法律服务工作网
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情况,在工青妇老残以及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局、检察院、法院、劳动仲裁等部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调整了兰山区12个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联络站点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援助和法律咨询窗口。依托司法行政工作室在全区村社区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明确各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村社区联络员。全区法律援助网络不断健全,形成上下贯通、左右互联的法律援助网络。
建立并落实兰山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和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联系机制,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协调力度,着力解决申请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注重签订合同、保存证据,频繁出现无欠条、无工资单、无被告信息“三无”状况,帮助弱势群体维权诉讼证据取证。
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 实现精细化管理
工作中严格按照山东省法律援助服务标准进行打造。一是硬件设施的标准化。设立沿街落地的服务大厅,内部布局合理,设有等待区、受理区、填单区、信息公开区等功能区。设有无障碍通道,便民硬件设施配备齐全。为方便群众监督,在服务窗口设立了评价设备,在大厅显著位置设立了意见箱和公示栏并公布了监督电话。二是业务工作标准化。编制兰山区业务受理审批业务手册,明确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流程、案件归档等内容,规范法律援助行为,强化对法律援助工作者服务过程的管控。印发了《兰山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定期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进行抽查及评估,对已结案的案件进行随机回访,调查服务满意度。
法律援助+队伍建设 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兰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对业务建设进行提档升级,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湛和公益意识强的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兰山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队(兰援团队)入驻中心窗口值班。确保每天至少有两名值班律师在大厅接待来访群众和电话咨询,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普惠均等、应援优援的法律服务,受到来访群众的欢迎和认可。各工作站也明确了专门人员负责法律援助工作。全区344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依托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也覆盖到位。
法律援助+普法宣传 厚植法治为民情怀
积极组织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民法典》进社区宣传,“敬老月”援助,“12·4”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法律援助绿卡、明白纸,提供法律咨询,送爱心等“亲民所想、急民所用”的服务形式,创新“送法上门、服务群众零距离”的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力和知晓度。同时积极向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琅琊新闻网、临沂日报教育周刊、沂蒙普法网、山东普法网、东方资讯网等新媒体投稿,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先进典型案例。
法律援助+法治扶贫 彰显社会责任担当
兰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法律援助条例》和《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范围内,应援尽援,能援多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设立法治扶贫绿色通道。帮助困难群众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重点做好农民工、困难群众、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失独家庭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简化审查程序,对已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申请法律援助一律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三优服务”。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兰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案件数量总计1447件,其中受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 258 件,受理刑事案件共计1189 件。受理的案件数量同比去年有所上升,2021年以来收到受援群众感谢锦旗10面,通过市“12345”转办感谢公函和来电答谢10余人次,收到现役军人所属部队感谢信1封,回访满意度100%,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显著。
2021年6月1日,司法部印发《关于通报表扬“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的决定》,兰山区法律援助中心被表彰为“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表现突出单位,全省仅有5个单位受到通报表扬。 https://t.cn/R2WxT6z
“有问必答,有纠必解,有诉必帮,有困必援”兰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就把它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工作理念,并始终坚持把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着力点,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实现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增效。
法律援助+制度规范 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深化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全覆盖,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优化案件结构、增加办案数量。规范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做到同级财政投入动态增长和经费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山东省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强化“12348”热线质量管理,抓好便民服务窗口、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和联络员队伍建设,更好地保障民生。深化“精准法援”活动,抓好农民工、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提升法律援助专业化水平。
法律援助+网络构建 织密法律服务工作网
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情况,在工青妇老残以及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局、检察院、法院、劳动仲裁等部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调整了兰山区12个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联络站点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援助和法律咨询窗口。依托司法行政工作室在全区村社区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明确各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村社区联络员。全区法律援助网络不断健全,形成上下贯通、左右互联的法律援助网络。
建立并落实兰山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和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联系机制,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协调力度,着力解决申请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注重签订合同、保存证据,频繁出现无欠条、无工资单、无被告信息“三无”状况,帮助弱势群体维权诉讼证据取证。
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 实现精细化管理
工作中严格按照山东省法律援助服务标准进行打造。一是硬件设施的标准化。设立沿街落地的服务大厅,内部布局合理,设有等待区、受理区、填单区、信息公开区等功能区。设有无障碍通道,便民硬件设施配备齐全。为方便群众监督,在服务窗口设立了评价设备,在大厅显著位置设立了意见箱和公示栏并公布了监督电话。二是业务工作标准化。编制兰山区业务受理审批业务手册,明确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流程、案件归档等内容,规范法律援助行为,强化对法律援助工作者服务过程的管控。印发了《兰山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定期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进行抽查及评估,对已结案的案件进行随机回访,调查服务满意度。
法律援助+队伍建设 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兰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对业务建设进行提档升级,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湛和公益意识强的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兰山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队(兰援团队)入驻中心窗口值班。确保每天至少有两名值班律师在大厅接待来访群众和电话咨询,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普惠均等、应援优援的法律服务,受到来访群众的欢迎和认可。各工作站也明确了专门人员负责法律援助工作。全区344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依托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也覆盖到位。
法律援助+普法宣传 厚植法治为民情怀
积极组织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民法典》进社区宣传,“敬老月”援助,“12·4”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法律援助绿卡、明白纸,提供法律咨询,送爱心等“亲民所想、急民所用”的服务形式,创新“送法上门、服务群众零距离”的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力和知晓度。同时积极向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琅琊新闻网、临沂日报教育周刊、沂蒙普法网、山东普法网、东方资讯网等新媒体投稿,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先进典型案例。
法律援助+法治扶贫 彰显社会责任担当
兰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法律援助条例》和《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范围内,应援尽援,能援多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设立法治扶贫绿色通道。帮助困难群众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重点做好农民工、困难群众、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失独家庭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简化审查程序,对已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申请法律援助一律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三优服务”。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兰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案件数量总计1447件,其中受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 258 件,受理刑事案件共计1189 件。受理的案件数量同比去年有所上升,2021年以来收到受援群众感谢锦旗10面,通过市“12345”转办感谢公函和来电答谢10余人次,收到现役军人所属部队感谢信1封,回访满意度100%,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显著。
2021年6月1日,司法部印发《关于通报表扬“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的决定》,兰山区法律援助中心被表彰为“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表现突出单位,全省仅有5个单位受到通报表扬。 https://t.cn/R2WxT6z
【#临沂兰山区公布1名密接者行动轨迹#】#山东多地紧急寻找次密接者#2021年07月30日,临沂兰山区接上级疾控中心转发江苏省疾控中心协查函,函告南京市确诊病例的1名密切接触者现在兰山区。收到协查函后,兰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根据防控方案要求,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目前该密切接触者已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现无发热、咳嗽等临床症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以下为该密切接触者抵达兰山区后的活动轨迹:
1、7月27日14:55自曲阜东站乘坐G5536次高铁(06车厢),15:46在临沂北站下车;
2、7月27日19:10至19:40在正上金锣饺子王(通达路和育才路交汇东)一楼大厅就餐;
3、7月30日12:16至12:25在远通汽车大世界餐厅(双岭路与临西十三路交会远通汽车大世界内)就餐。
请以上时段同一地点可能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市民,做好个人防护,立即联系所属镇街道、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要及时到附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
咨询电话:
兰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39-8016255。(琅琊新闻网)
1、7月27日14:55自曲阜东站乘坐G5536次高铁(06车厢),15:46在临沂北站下车;
2、7月27日19:10至19:40在正上金锣饺子王(通达路和育才路交汇东)一楼大厅就餐;
3、7月30日12:16至12:25在远通汽车大世界餐厅(双岭路与临西十三路交会远通汽车大世界内)就餐。
请以上时段同一地点可能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市民,做好个人防护,立即联系所属镇街道、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要及时到附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
咨询电话:
兰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39-8016255。(琅琊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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