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的错
我上大学的时候,有人问我说:你喜欢什么类型的人?
我想了想,说:什么类型的都喜欢。
这句话至今适用。
我以前会想:这样的自己是不是过于花心了?怎么什么类型都喜欢。但是我想来想去,还是没有办法对于美好、吸引人的性格、品质、样貌无动于衷,如果一个人三样都占了,我无动于衷,才是虚伪和不正常——世间的美好都值得去爱!
我喜欢的第一个明星是我男神,他的好,已经无须多言。今天我只说我现在喜欢的这三个——按照喜欢的时间顺序来说。
王一博
在一博之前,我对爱豆、流量及其粉丝,跟大部分人一样有天然的鄙夷,以为他们都是没实力的小白脸,靠脸吃饭。
但是当我真正去了解他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人的偏见历来根深蒂固,不同的群体之间,彼此不了解,听了一些风言风语,就傲慢的觉得自己高对方一等,你到底高在哪里呢?你评论的标准是什么?合理吗?客观吗?你真的了解过他吗?在这个基础之上的评价才叫客观,不了解就去鄙视,是种无知的傲慢。
一博是在我很累很累的时候才了解的。开始看他的电视是为了放松,然后发现他演的角色很优秀但是又很倒霉,可他又很有韧劲,就跌倒了爬起来,再跌倒再爬起来,我就觉得这倒霉孩子好可爱!
然后看了《创造101》《极限青春》《这就是街舞》,我从对角色的喜欢转变成了对他这个人的喜欢。
关于跳舞,相信看过我家小宝跳舞的,都能看出来他那蓬勃的朝气和旺盛的生命力,我热爱的有生命力的事物,哪怕我不懂舞蹈,我都能感受到他强烈的感染力!他跳女团舞《加油你是最棒的》,他在街舞里的努力和浑然天成的表现力,看得我一个100%的纯外行,一下子懂了舞蹈——那是另一种表达,有别于语言、文字、绘画……文学的表达方式是文字,绘画的表达方式是线条,音乐的表达方式是音符,而舞蹈的表达方式就是肢体的回旋!
把热爱做到极致,是小宝的个人特色。新出的《我的时代和我》里录了小宝在街舞快决赛时候脚扭了,他为了不拖队员后腿,他去医院检查,医生说会影响跳舞,他一脸凝重,担心自己影响队员的最后的成绩,后来在街舞现场的医生说按照普通人的标准,他的脚伤得很重,但是如果按照运动员的标准,他的脚伤不算什么,小宝立马笑开了花,肉眼可见的开心。
他在乎成绩,他做事情总想做到最好,有人诟病,有人喜欢。不管你喜不喜欢他的这种性格,这都是努力想做到最好的他。而且街舞里,他跟队友相处,了解了不同的人的不同想法,他对成绩看得没有那么重了,一心就想着尽最大努力。那时候的他才23,一个人努力上进,又能听尽不同的声音,然后努力把自己该做的做好,有什么不好的呢?
滑板节目里,他对于滑板很喜爱,但是并不很会,作为一群专业滑板选手的领队,开始的时候并不被他们接纳。节目期间每次挑战的动作都很难,他从来不抱怨,抱着个板子不管到哪儿,就是练,那板子都快长脚上了。扪心自问,我对于我热爱的东西,让我累成这样为难自己,我做不到他这样埋头苦干不抱怨。
我们一博是那种说得少、做得多,认真踏实、勤恳上进的人,再加上聪明好看,这样的人,在哪个行业不是最优秀的人呢?
我们现在这个社会太奉行严于律人,宽于律己了,我们小宝这么好强上进,我感觉他对自己太狠了,什么都想做好,一点都不敢做错事,太累了。其实我希望他能静下来,把精力放在几项最喜欢的事物上。我理解现实总有很多无奈,希望他能慢慢地有足够的资本,做事情有底气做选择,不要这样累。
张哲瀚
在我看《山河令》之前,我不知道我有个老婆在娱乐圈,十年了,我从来不知道他的存在!天理何在?!
但是自从看到他这个人之后,我就火速喜欢上他了。老婆以前就是个大男孩,喜欢打篮球,篮球打得也好,在《中韩梦之队》里帮中国队拿过冠军。那时候的他不火,没人传球给他,后来大家发现他篮球打得好,他才开始发挥出实力,后来受伤蛮严重的,也不肯去医院,就在旁边等,因为担心中国队还需要自己。前几天我看那个篮球比赛解说说的一个视频,看得很不是滋味。他从默默无闻到全场惊艳,靠的是实力,没有机会的时候也乖乖的配合,从不说什么。老婆大概骨子里就是那种乖巧可爱的,不争不抢,默默发光,我好喜欢这样的他啊!
在我的审美里,美的最高境界是雌雄同体——包括外貌上和性格上的。
我老婆就是这样,他之前是个男的,演了阿絮之后就变成了雌雄同体了。他本身的性格又皮又娇,皮嘛,就是男孩子的顽皮,如果是我身边的人,我是会伸手打他的那种;娇呢,又不蛮,他温温软软的,很松弛的状态,让人很想宠!演了阿絮,在皮和娇之外,又加了一层温柔平和强大的气质,这既是阿絮,也是张哲瀚。
他对阿絮的理解,跟他的经历有关。他最爱篮球,但是腿伤没好利索就出来拍戏,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再也不能打篮球了。这对他是莫大的打击,那段时间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熬过来的,也许跟我最痛苦的时候是一样惊悸而惶然的吧?不同的是,他比我恢复得快。他走出来了,发现了高尔夫,而且很快打到了一杆进洞,我不懂高尔夫,反正懂行的人都说一杆进洞极难。
上天在剥夺走一个人的某些重要的东西的时候,也许是为了让他发现和点燃自己新的技能点吧。
他因此爱上了高尔夫,也因此和周子舒合二为一。也因此,他从那个活泼开朗幽默的张哲瀚变成了活泼开朗又温柔沉静的张哲瀚,像是一本书,更耐品了;像是一杯酒,更醇厚了。
苦难不值得歌颂,但是苦难打不倒的人,会越来越闪亮。
以前的张哲瀚,我未必会喜欢,但是如今的张哲瀚,是我此生唯一的老婆!
娶妻当娶张哲瀚!
刘宇宁
其实知道宁子比老婆要早,但是认可他,要比老婆稍微靠后一点,因为《终极笔记》的时候,我的关注点在两个主角。没有经历过同时对两个人都特别有好感的我,感觉自己仿佛是一个渣男(不是,在娱乐圈我兄弟只有一个,老婆也只有一个!)。
第一次知道宁子是听他唱《让酒》,这首歌太好听了,我爱这种沧桑又执着的爱意!
宁子至今的人生轨迹基本被我扒完了,他那些我从来没有参与过的经历,却让我有种莫名的熟悉感,感觉他好像是身边的朋友,所有的生活琐事娓娓道来,所有的过往,在眼泪流尽之后,变成轻描淡写的玩笑话。
脆弱又坚强原来真的可以在一个人身上同时存在。
人到中年的吴邪努力十年,只为了小哥带小哥回家;刘宇宁吃尽苦头,就为了心爱的音乐。
心有执念的人,在这个世上哪怕撞得头破血流也是幸福的。不幸的人,是那些不知道活着何求的人,以及心有所求,却无力去求的人。
即使一路走来是如此的坎坷,红了又沉寂,再红再沉寂的他,挣钱也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不会为了挣钱不择手段,这样的品性,在娱乐圈尤其难得。
脆弱又坚强的他,带给我很多快乐,在我疲惫不堪的时候,在我压抑心烦的时候……直播时候的他,像一个陪我度过漫长时光的朋友。
敏感又感性的人,是有演戏的天赋的,在我眼里,宁子的皓嘟是他天赋的起点。
如果一个人身上有闪光点,那么他就值得去爱。一博、哲瀚、宁子,性格各不相同,但是他们身上都有各自熠熠生辉的亮点。对照生活里的人和事,自然就可以知道他们是否值得喜爱,遇到同样的事和遭遇,有几个人能比他们做得好?人无完人,我不会要求他们面面俱到,做个完美的假像。他们的优点是确确实实存在的,而且给我很多启发,所以我不傲慢。
我喜欢的人各式各样,性格迥异,似乎天差地别,但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心有热爱,追逐不已。
可爱的人,理应得到多一些的偏爱。也许这是明星“错”的原因。
我上大学的时候,有人问我说:你喜欢什么类型的人?
我想了想,说:什么类型的都喜欢。
这句话至今适用。
我以前会想:这样的自己是不是过于花心了?怎么什么类型都喜欢。但是我想来想去,还是没有办法对于美好、吸引人的性格、品质、样貌无动于衷,如果一个人三样都占了,我无动于衷,才是虚伪和不正常——世间的美好都值得去爱!
我喜欢的第一个明星是我男神,他的好,已经无须多言。今天我只说我现在喜欢的这三个——按照喜欢的时间顺序来说。
王一博
在一博之前,我对爱豆、流量及其粉丝,跟大部分人一样有天然的鄙夷,以为他们都是没实力的小白脸,靠脸吃饭。
但是当我真正去了解他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人的偏见历来根深蒂固,不同的群体之间,彼此不了解,听了一些风言风语,就傲慢的觉得自己高对方一等,你到底高在哪里呢?你评论的标准是什么?合理吗?客观吗?你真的了解过他吗?在这个基础之上的评价才叫客观,不了解就去鄙视,是种无知的傲慢。
一博是在我很累很累的时候才了解的。开始看他的电视是为了放松,然后发现他演的角色很优秀但是又很倒霉,可他又很有韧劲,就跌倒了爬起来,再跌倒再爬起来,我就觉得这倒霉孩子好可爱!
然后看了《创造101》《极限青春》《这就是街舞》,我从对角色的喜欢转变成了对他这个人的喜欢。
关于跳舞,相信看过我家小宝跳舞的,都能看出来他那蓬勃的朝气和旺盛的生命力,我热爱的有生命力的事物,哪怕我不懂舞蹈,我都能感受到他强烈的感染力!他跳女团舞《加油你是最棒的》,他在街舞里的努力和浑然天成的表现力,看得我一个100%的纯外行,一下子懂了舞蹈——那是另一种表达,有别于语言、文字、绘画……文学的表达方式是文字,绘画的表达方式是线条,音乐的表达方式是音符,而舞蹈的表达方式就是肢体的回旋!
把热爱做到极致,是小宝的个人特色。新出的《我的时代和我》里录了小宝在街舞快决赛时候脚扭了,他为了不拖队员后腿,他去医院检查,医生说会影响跳舞,他一脸凝重,担心自己影响队员的最后的成绩,后来在街舞现场的医生说按照普通人的标准,他的脚伤得很重,但是如果按照运动员的标准,他的脚伤不算什么,小宝立马笑开了花,肉眼可见的开心。
他在乎成绩,他做事情总想做到最好,有人诟病,有人喜欢。不管你喜不喜欢他的这种性格,这都是努力想做到最好的他。而且街舞里,他跟队友相处,了解了不同的人的不同想法,他对成绩看得没有那么重了,一心就想着尽最大努力。那时候的他才23,一个人努力上进,又能听尽不同的声音,然后努力把自己该做的做好,有什么不好的呢?
滑板节目里,他对于滑板很喜爱,但是并不很会,作为一群专业滑板选手的领队,开始的时候并不被他们接纳。节目期间每次挑战的动作都很难,他从来不抱怨,抱着个板子不管到哪儿,就是练,那板子都快长脚上了。扪心自问,我对于我热爱的东西,让我累成这样为难自己,我做不到他这样埋头苦干不抱怨。
我们一博是那种说得少、做得多,认真踏实、勤恳上进的人,再加上聪明好看,这样的人,在哪个行业不是最优秀的人呢?
我们现在这个社会太奉行严于律人,宽于律己了,我们小宝这么好强上进,我感觉他对自己太狠了,什么都想做好,一点都不敢做错事,太累了。其实我希望他能静下来,把精力放在几项最喜欢的事物上。我理解现实总有很多无奈,希望他能慢慢地有足够的资本,做事情有底气做选择,不要这样累。
张哲瀚
在我看《山河令》之前,我不知道我有个老婆在娱乐圈,十年了,我从来不知道他的存在!天理何在?!
但是自从看到他这个人之后,我就火速喜欢上他了。老婆以前就是个大男孩,喜欢打篮球,篮球打得也好,在《中韩梦之队》里帮中国队拿过冠军。那时候的他不火,没人传球给他,后来大家发现他篮球打得好,他才开始发挥出实力,后来受伤蛮严重的,也不肯去医院,就在旁边等,因为担心中国队还需要自己。前几天我看那个篮球比赛解说说的一个视频,看得很不是滋味。他从默默无闻到全场惊艳,靠的是实力,没有机会的时候也乖乖的配合,从不说什么。老婆大概骨子里就是那种乖巧可爱的,不争不抢,默默发光,我好喜欢这样的他啊!
在我的审美里,美的最高境界是雌雄同体——包括外貌上和性格上的。
我老婆就是这样,他之前是个男的,演了阿絮之后就变成了雌雄同体了。他本身的性格又皮又娇,皮嘛,就是男孩子的顽皮,如果是我身边的人,我是会伸手打他的那种;娇呢,又不蛮,他温温软软的,很松弛的状态,让人很想宠!演了阿絮,在皮和娇之外,又加了一层温柔平和强大的气质,这既是阿絮,也是张哲瀚。
他对阿絮的理解,跟他的经历有关。他最爱篮球,但是腿伤没好利索就出来拍戏,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再也不能打篮球了。这对他是莫大的打击,那段时间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熬过来的,也许跟我最痛苦的时候是一样惊悸而惶然的吧?不同的是,他比我恢复得快。他走出来了,发现了高尔夫,而且很快打到了一杆进洞,我不懂高尔夫,反正懂行的人都说一杆进洞极难。
上天在剥夺走一个人的某些重要的东西的时候,也许是为了让他发现和点燃自己新的技能点吧。
他因此爱上了高尔夫,也因此和周子舒合二为一。也因此,他从那个活泼开朗幽默的张哲瀚变成了活泼开朗又温柔沉静的张哲瀚,像是一本书,更耐品了;像是一杯酒,更醇厚了。
苦难不值得歌颂,但是苦难打不倒的人,会越来越闪亮。
以前的张哲瀚,我未必会喜欢,但是如今的张哲瀚,是我此生唯一的老婆!
娶妻当娶张哲瀚!
刘宇宁
其实知道宁子比老婆要早,但是认可他,要比老婆稍微靠后一点,因为《终极笔记》的时候,我的关注点在两个主角。没有经历过同时对两个人都特别有好感的我,感觉自己仿佛是一个渣男(不是,在娱乐圈我兄弟只有一个,老婆也只有一个!)。
第一次知道宁子是听他唱《让酒》,这首歌太好听了,我爱这种沧桑又执着的爱意!
宁子至今的人生轨迹基本被我扒完了,他那些我从来没有参与过的经历,却让我有种莫名的熟悉感,感觉他好像是身边的朋友,所有的生活琐事娓娓道来,所有的过往,在眼泪流尽之后,变成轻描淡写的玩笑话。
脆弱又坚强原来真的可以在一个人身上同时存在。
人到中年的吴邪努力十年,只为了小哥带小哥回家;刘宇宁吃尽苦头,就为了心爱的音乐。
心有执念的人,在这个世上哪怕撞得头破血流也是幸福的。不幸的人,是那些不知道活着何求的人,以及心有所求,却无力去求的人。
即使一路走来是如此的坎坷,红了又沉寂,再红再沉寂的他,挣钱也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不会为了挣钱不择手段,这样的品性,在娱乐圈尤其难得。
脆弱又坚强的他,带给我很多快乐,在我疲惫不堪的时候,在我压抑心烦的时候……直播时候的他,像一个陪我度过漫长时光的朋友。
敏感又感性的人,是有演戏的天赋的,在我眼里,宁子的皓嘟是他天赋的起点。
如果一个人身上有闪光点,那么他就值得去爱。一博、哲瀚、宁子,性格各不相同,但是他们身上都有各自熠熠生辉的亮点。对照生活里的人和事,自然就可以知道他们是否值得喜爱,遇到同样的事和遭遇,有几个人能比他们做得好?人无完人,我不会要求他们面面俱到,做个完美的假像。他们的优点是确确实实存在的,而且给我很多启发,所以我不傲慢。
我喜欢的人各式各样,性格迥异,似乎天差地别,但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心有热爱,追逐不已。
可爱的人,理应得到多一些的偏爱。也许这是明星“错”的原因。
#机械手表是不是智商税#
我觉得买机械表主要跟一人的财富和爱好有关,跟智商没多大关系,所以不能说买机械表是智商税。而且,我相信现实生活中很多戴机械表的人,智商和情商都很高。因为每个人在满足了基本的衣食住行温饱需求之后,都会转向对精神层面的追求,而买表就是一个人对“审美”的需要和自身的爱好。我买表就是基于这种审美的需要。手表虽然小,但是方寸之间值得玩味的东西太多,于我而言是个太好的玩具。
但为什么是手表,而非其他?我是这样理解:瓷器和家具,名画和雕塑……从审美出发的确可以找到很多优秀的作品,我也都喜欢。去世界各地旅行,最喜欢的项目之一就是去各大小博物馆美术馆,但是只是看看,买不起。瓷器玉器名画雕塑古玩买不起,家具和摄影作品我倒是买了一些,但是与腕表相比,它们很难携带,又没有一个靠谱的“价格参数”,而腕表在这一点上好很多。大多数腕表在二手市场中有着相对清晰的价格标准,根据“行情价”和历史成交价记录,我们能够大致判断出每个品牌每一款的大致价格区间;而汽车和私人飞机呢,除去极个别的古董级,其实它们都更像是“工具”,而非“玩具”,带来的审美快感很少。游艇尤其是帆船是好玩的玩具,但是受地理和季节限制太多……更为重要的是,古玩、玉器、名画、雕塑、瓷器、家具、游艇、飞机、名车等等都不方便随身携带,存放需要大量空间……相比之下,不花太多冤枉钱、很容易存放、一年365天乘以24小时可以随时欣赏随身携带的,腕表是极好的选择,很现实的选择。说到这里,需要说明一个事实:为什么有些机械表那么贵?
先说几个惯常的错误认识。有人说因为表是贵金属做的,是钻石镶嵌的,所以贵。但其实不然,加工、锻造和加工者的工钱可能都比原材料贵,手表表壳只是18K金并且是空心的、满天星镶的钻都是碎钻,其实原料未必值太多钱,其中的设计、工艺会更值钱。有人说腕表“限量”所以贵,我只想说“人为的限量等于耍流氓”:只要厂商具备生产能力却不制作那就是耍流氓,制作价值并不会因限量而提升。只是某些手表,存世数量少,想要的人多,价格就会上去,没有那么多人想要,限量也没法升值。如果你看到某块表限量,卖完了或者不生产了,不要急着追,而是在心里默默想一下,它带来的审美玩味对你而言是唯一的吗,还是有其他可以替代?因为这东西虽然“天下唯一”,但是它的设计、审美、工艺完全都是大量复制级别的。真正的限量是指那些完全不可复制的稀有性,即使是这样,我们看到古董级的二手市场,那些珍稀精美的腕表,遇到不好的年份价格也会掉得很厉害。还有人说“手工打造”值钱。作为典型的“唯结果论者”,我并不认同“手工论”。
现代化的机械加工工艺,比如数控机床的加工精密度肯定比任何时代的手工更加出色。问题出在现代化规模化的生产,在腕表加工的某些细节,机器无法代替手工完成的细节,大规模加工的手表会放弃或者减少手工加工的程度,以提高产能,这就像定制西装和买成衣西装的区别。今天的腕表工业普遍是用各种通用配件来组合出最终成品,而不是为追求原本该有的终极审美去选择和制作每一个部件,牺牲了在各种细节上对审美的极致追求,好处是规模化和高效率的生产。从审美的角度,这是规模化的错,不是机器加工能力的错。手工和机器做结果是一样的,而相比之下,我宁肯相信机器。比如零件的切割、组装、锻造,比如表盘和表壳的刻花之类……而手工做得到而机器做不到的东西之所以贵,也不该是因为工人(尤其是瑞士工人)的工资高导致,而是因为手工做出来的那些精美绝伦的结果才对,比如机芯细节的打磨,比如高复杂腕表机芯的调校。细节决定成败,结果唯一重要。
举个例子:不知道佩戴过小尺寸机械腕表的人是否有过类似困扰——上链的把头会出现拔不出、咯手等各种情况,我手里有一块宝玑早年的3210,表径只有31.5毫米,小小的把头,厚度、高度、形状都很合理,拔出来按进去非常趁手容易,上链相当舒服,手感完美,比今天市面上类似小表径的把头都要舒服。为什么?因为那个年代做表的师傅不是拿CAD做设计,而是用他的审美和经验做设计的,即使这样的小细节,在他们的头脑里做成这样也是必需。做整块手表,那个年代的手工艺人对待每一块表每一个细节都是用这种态度来思考,为的是客人觉得舒服、耐用、好看。这样子的产品理应值钱。而今天的CAD不是这么看问题的,CAD是为配合规模生产而存在的。
今天多数大表厂里那些拿CAD在电脑上做的设计,本质上是在做资源整合,在现有的基础机芯上加功能模块,选择现有的合适表壳表耳表带(至少是现有机器适合大规模制造出来的),然后相应地“设计”面盘,一块新表就被设计和制造出来了。批量生产降低制造成本,把设计制作上花的心思和钱省下来,用在营销宣传运输和开店上,让全世界更多人能够买得到,这是工业革命的必然结果。还有一个说法,乍听起来好像很有道理,说好表是因为机芯好所以贵。90年代的“十大名表”和“机芯论”真的整整影响了一代人,但实际上,机芯并不是腕表的全部。腕表的佩戴方式比当年怀表粗暴得多,所以在最初出现腕表时,设计制作厂商的想法曾经是尽量防震和坚硬,总而言之——封闭性好。
1983年前机械腕表是没有透底的,后来在石英危机石英表的重大冲击下,腕表才像怀表一样能够打开后盖,并且能够看到机芯,成为机械表繁盛的新契机,83年后腕表从一个看时间的工具变为“艺术品”,“唯机芯论”更是成为潮流。“机芯”精美甚至成为众多消费者的购买首选因素,而厂商为引导消费,也刻意把消费者的注意力集中在机芯的制作上。实际上,机芯和腕表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单独拿机芯说事儿是没有意义的。今天在这一点上做得特别优秀的,我认为是独立制表品牌F.P.Journe,FPJ认为大多数人购买机械表仍然是看正面,所以他们永远是以面盘为设计制作的核心,也会根据人佩戴最舒服的腕表尺寸与厚度(基本表径为38-40)制作和设计机芯来搭配面盘,这样的做法对于腕表制作而言难度大增,但是最终结果是机芯优秀,佩戴完美,赏心悦目。(他们也用CNC和CAD,但是并不需要向规模生产低头,因为一年只生产大约900枚腕表。他们的表很贵,但是总有足够的客人愿意掏钱购买。这个数量规模控制得很好,规模再小手表就会太贵,规模再大可能就要向规模生产低头了。)
所以说,到底为什么有些表这么贵呢?我的答案是:在今天这种普遍大规模生产的情况下,那些极少数还能坚持以审美作为最高追求、不因为大规模机器生产而牺牲细节的腕表,才真正弥足珍贵。和玩古玩玉器相比,其实玩表所需的“有钱”并不是太多钱,所谓“千金难买心头好”,比有钱更重要的是,你明白什么是自己的“心头好”。比花钱更难得的是,你有闲心和闲情逸致去仔细琢磨读懂它。
我觉得买机械表主要跟一人的财富和爱好有关,跟智商没多大关系,所以不能说买机械表是智商税。而且,我相信现实生活中很多戴机械表的人,智商和情商都很高。因为每个人在满足了基本的衣食住行温饱需求之后,都会转向对精神层面的追求,而买表就是一个人对“审美”的需要和自身的爱好。我买表就是基于这种审美的需要。手表虽然小,但是方寸之间值得玩味的东西太多,于我而言是个太好的玩具。
但为什么是手表,而非其他?我是这样理解:瓷器和家具,名画和雕塑……从审美出发的确可以找到很多优秀的作品,我也都喜欢。去世界各地旅行,最喜欢的项目之一就是去各大小博物馆美术馆,但是只是看看,买不起。瓷器玉器名画雕塑古玩买不起,家具和摄影作品我倒是买了一些,但是与腕表相比,它们很难携带,又没有一个靠谱的“价格参数”,而腕表在这一点上好很多。大多数腕表在二手市场中有着相对清晰的价格标准,根据“行情价”和历史成交价记录,我们能够大致判断出每个品牌每一款的大致价格区间;而汽车和私人飞机呢,除去极个别的古董级,其实它们都更像是“工具”,而非“玩具”,带来的审美快感很少。游艇尤其是帆船是好玩的玩具,但是受地理和季节限制太多……更为重要的是,古玩、玉器、名画、雕塑、瓷器、家具、游艇、飞机、名车等等都不方便随身携带,存放需要大量空间……相比之下,不花太多冤枉钱、很容易存放、一年365天乘以24小时可以随时欣赏随身携带的,腕表是极好的选择,很现实的选择。说到这里,需要说明一个事实:为什么有些机械表那么贵?
先说几个惯常的错误认识。有人说因为表是贵金属做的,是钻石镶嵌的,所以贵。但其实不然,加工、锻造和加工者的工钱可能都比原材料贵,手表表壳只是18K金并且是空心的、满天星镶的钻都是碎钻,其实原料未必值太多钱,其中的设计、工艺会更值钱。有人说腕表“限量”所以贵,我只想说“人为的限量等于耍流氓”:只要厂商具备生产能力却不制作那就是耍流氓,制作价值并不会因限量而提升。只是某些手表,存世数量少,想要的人多,价格就会上去,没有那么多人想要,限量也没法升值。如果你看到某块表限量,卖完了或者不生产了,不要急着追,而是在心里默默想一下,它带来的审美玩味对你而言是唯一的吗,还是有其他可以替代?因为这东西虽然“天下唯一”,但是它的设计、审美、工艺完全都是大量复制级别的。真正的限量是指那些完全不可复制的稀有性,即使是这样,我们看到古董级的二手市场,那些珍稀精美的腕表,遇到不好的年份价格也会掉得很厉害。还有人说“手工打造”值钱。作为典型的“唯结果论者”,我并不认同“手工论”。
现代化的机械加工工艺,比如数控机床的加工精密度肯定比任何时代的手工更加出色。问题出在现代化规模化的生产,在腕表加工的某些细节,机器无法代替手工完成的细节,大规模加工的手表会放弃或者减少手工加工的程度,以提高产能,这就像定制西装和买成衣西装的区别。今天的腕表工业普遍是用各种通用配件来组合出最终成品,而不是为追求原本该有的终极审美去选择和制作每一个部件,牺牲了在各种细节上对审美的极致追求,好处是规模化和高效率的生产。从审美的角度,这是规模化的错,不是机器加工能力的错。手工和机器做结果是一样的,而相比之下,我宁肯相信机器。比如零件的切割、组装、锻造,比如表盘和表壳的刻花之类……而手工做得到而机器做不到的东西之所以贵,也不该是因为工人(尤其是瑞士工人)的工资高导致,而是因为手工做出来的那些精美绝伦的结果才对,比如机芯细节的打磨,比如高复杂腕表机芯的调校。细节决定成败,结果唯一重要。
举个例子:不知道佩戴过小尺寸机械腕表的人是否有过类似困扰——上链的把头会出现拔不出、咯手等各种情况,我手里有一块宝玑早年的3210,表径只有31.5毫米,小小的把头,厚度、高度、形状都很合理,拔出来按进去非常趁手容易,上链相当舒服,手感完美,比今天市面上类似小表径的把头都要舒服。为什么?因为那个年代做表的师傅不是拿CAD做设计,而是用他的审美和经验做设计的,即使这样的小细节,在他们的头脑里做成这样也是必需。做整块手表,那个年代的手工艺人对待每一块表每一个细节都是用这种态度来思考,为的是客人觉得舒服、耐用、好看。这样子的产品理应值钱。而今天的CAD不是这么看问题的,CAD是为配合规模生产而存在的。
今天多数大表厂里那些拿CAD在电脑上做的设计,本质上是在做资源整合,在现有的基础机芯上加功能模块,选择现有的合适表壳表耳表带(至少是现有机器适合大规模制造出来的),然后相应地“设计”面盘,一块新表就被设计和制造出来了。批量生产降低制造成本,把设计制作上花的心思和钱省下来,用在营销宣传运输和开店上,让全世界更多人能够买得到,这是工业革命的必然结果。还有一个说法,乍听起来好像很有道理,说好表是因为机芯好所以贵。90年代的“十大名表”和“机芯论”真的整整影响了一代人,但实际上,机芯并不是腕表的全部。腕表的佩戴方式比当年怀表粗暴得多,所以在最初出现腕表时,设计制作厂商的想法曾经是尽量防震和坚硬,总而言之——封闭性好。
1983年前机械腕表是没有透底的,后来在石英危机石英表的重大冲击下,腕表才像怀表一样能够打开后盖,并且能够看到机芯,成为机械表繁盛的新契机,83年后腕表从一个看时间的工具变为“艺术品”,“唯机芯论”更是成为潮流。“机芯”精美甚至成为众多消费者的购买首选因素,而厂商为引导消费,也刻意把消费者的注意力集中在机芯的制作上。实际上,机芯和腕表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单独拿机芯说事儿是没有意义的。今天在这一点上做得特别优秀的,我认为是独立制表品牌F.P.Journe,FPJ认为大多数人购买机械表仍然是看正面,所以他们永远是以面盘为设计制作的核心,也会根据人佩戴最舒服的腕表尺寸与厚度(基本表径为38-40)制作和设计机芯来搭配面盘,这样的做法对于腕表制作而言难度大增,但是最终结果是机芯优秀,佩戴完美,赏心悦目。(他们也用CNC和CAD,但是并不需要向规模生产低头,因为一年只生产大约900枚腕表。他们的表很贵,但是总有足够的客人愿意掏钱购买。这个数量规模控制得很好,规模再小手表就会太贵,规模再大可能就要向规模生产低头了。)
所以说,到底为什么有些表这么贵呢?我的答案是:在今天这种普遍大规模生产的情况下,那些极少数还能坚持以审美作为最高追求、不因为大规模机器生产而牺牲细节的腕表,才真正弥足珍贵。和玩古玩玉器相比,其实玩表所需的“有钱”并不是太多钱,所谓“千金难买心头好”,比有钱更重要的是,你明白什么是自己的“心头好”。比花钱更难得的是,你有闲心和闲情逸致去仔细琢磨读懂它。
1919年,鲁迅花了3500大洋在北京八道湾胡同买了一个三进的四合院,面积500多平,合计32间;当时为了凑足房款,鲁迅变卖了绍兴老家的祖宅,又向银行贷了500块大洋(约定3个月还清),又加上二弟周作人和三弟周建人的那一点微不足道的积蓄,总算是把房子买下来了。
等到鲁迅交够房款拿到房本和钥匙,忙完水电和装修之后,他就马不停蹄给老家去了一封信,让一家人来北京的新房居住,这其一是因为老家的房子被他卖了,其二,是因为他是周家的长子,又是家族里面第一个留过洋、喝过洋墨水的人,三十多岁就当上了教育部的小领导,他理应承担起照顾一家人的重担。
一个月之后,老家的一行七八个人走水路来到北京,鲁迅给他们一一安排了房间,他把自己的媳妇朱安和母亲鲁瑞安排住在第二进院子,周作人一家和周建人一家分别住在第三进院子的东西两个房间,而他自己,则是一个人住在第一进院子的厢房之中,这样的安排,二弟三弟倒是没说什么,但是却引起了鲁迅母亲的不满。
她问儿子:
“你为什么不让朱安跟你住在一起,她是你的媳妇,你又是周家的长子,你们不在一个屋里睡,那我什么时候能抱上周家的长孙?”
鲁迅只是简短的回应:
“我跟她谈不来,没有共同话题,聊不到一块;再说,让朱安跟你住一块儿,也是为了方便照顾你嘛;我一个人住挺好的,屋里清净,也不会有人打扰我写作。”
周母便也只能作罢,她知道,自己的儿子看不上朱安,可是为了顾全名声,又不同朱安离婚,就这样过着类似于陌生人的生活。
搬到八道湾胡同之后,由于一家人聚在一起生活,吃穿用度统统都要花钱,而鲁迅和周建人周作人又忙于公事,白天很少在家,于是,家里的财政大权就交给了二房的媳妇羽田信子手中,周母本来是想让朱安管账的,可奈何朱安不识字,就只能妥协。
羽田信子是日本人,是周作人跟随随鲁迅在日本留学期间认识的,后来俩人结了婚之后返回中国,对于弟弟的这段婚姻,鲁迅没有表示不满,可也没说满意,他权当是尊重弟弟自己的选择,毕竟,他的三弟周建人的妻子也是日本人,还是羽田信子的妹妹,姐妹两嫁给了兄弟两,那他这个大哥还能说什么呢。
当时,鲁迅和工资和周作人两个人加起来差不多有600块大洋,到月底领了薪水之后,都会交给羽田信子,由她来安排家里的开支,买米买菜,床单布料,衣服鞋子,都要经过她。起初,她还能做到公平分配,可是时间一长之后,她花钱大手大脚以及厚此薄彼的态度就越发明显了。
她出门就坐汽车,喜欢穿戴首饰,自己房间的床单更是换的勤快(原因是她说自己爱干净),花钱总是先紧着自己和妹妹一家,而对于朱安、鲁迅和母亲,则是照顾不周。
按照后来许广平的说法:
“羽田信子喜欢摆排场,家里一切用品都要到日本商店去买,满桌子菜做得不可口就重做,被褥旧了就要换成新的,出门一定要坐汽车。甚至信子父亲家每月家用的接济,及其弟弟妹妹在日本所需费用,也都是从鲁迅的工资中支付。”
就这样,以鲁迅的工资原本可以让家中日子过得舒舒服服,却硬是被一个日本女人给弄到拮据甚至是负债的地步,矛盾开始产生了。
最终,在4年之后的1923年,鲁迅因为经济问题和周作人夫妇失和,传闻当时还大打出手,鲁迅被从四合院赶了出来,周家的和睦生活,自此烟消云散。
以上,我们至少可以得出三个结论:
1-显然鲁迅是一个顾家的男人,在接受过新式教育之后,他并没有离经传统的道德框架,虽然不喜欢原配妻子朱安,可也没有像同时期的徐志摩一般;至于他后来和许广平的结合,更加不能看作是对私德的抛弃;
2-鲁迅早期对日本这个国家和日本人是不存在厌恶的,哪怕当时已经和日本发生过割地赔款;
3-妯娌关系是一个家庭和谐的基础,即使是鲁迅这样的文学家,在不能调和妯娌的关系之后,也只能选择搬出,而他搬出的行为,也为后来周母的赡养问题上,留下了隐患;此后很多年,周作人和周建人都没能尽到一个合格的儿子的责任,他们大概是把对鲁迅的不满转嫁到了周母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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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鲁迅交够房款拿到房本和钥匙,忙完水电和装修之后,他就马不停蹄给老家去了一封信,让一家人来北京的新房居住,这其一是因为老家的房子被他卖了,其二,是因为他是周家的长子,又是家族里面第一个留过洋、喝过洋墨水的人,三十多岁就当上了教育部的小领导,他理应承担起照顾一家人的重担。
一个月之后,老家的一行七八个人走水路来到北京,鲁迅给他们一一安排了房间,他把自己的媳妇朱安和母亲鲁瑞安排住在第二进院子,周作人一家和周建人一家分别住在第三进院子的东西两个房间,而他自己,则是一个人住在第一进院子的厢房之中,这样的安排,二弟三弟倒是没说什么,但是却引起了鲁迅母亲的不满。
她问儿子:
“你为什么不让朱安跟你住在一起,她是你的媳妇,你又是周家的长子,你们不在一个屋里睡,那我什么时候能抱上周家的长孙?”
鲁迅只是简短的回应:
“我跟她谈不来,没有共同话题,聊不到一块;再说,让朱安跟你住一块儿,也是为了方便照顾你嘛;我一个人住挺好的,屋里清净,也不会有人打扰我写作。”
周母便也只能作罢,她知道,自己的儿子看不上朱安,可是为了顾全名声,又不同朱安离婚,就这样过着类似于陌生人的生活。
搬到八道湾胡同之后,由于一家人聚在一起生活,吃穿用度统统都要花钱,而鲁迅和周建人周作人又忙于公事,白天很少在家,于是,家里的财政大权就交给了二房的媳妇羽田信子手中,周母本来是想让朱安管账的,可奈何朱安不识字,就只能妥协。
羽田信子是日本人,是周作人跟随随鲁迅在日本留学期间认识的,后来俩人结了婚之后返回中国,对于弟弟的这段婚姻,鲁迅没有表示不满,可也没说满意,他权当是尊重弟弟自己的选择,毕竟,他的三弟周建人的妻子也是日本人,还是羽田信子的妹妹,姐妹两嫁给了兄弟两,那他这个大哥还能说什么呢。
当时,鲁迅和工资和周作人两个人加起来差不多有600块大洋,到月底领了薪水之后,都会交给羽田信子,由她来安排家里的开支,买米买菜,床单布料,衣服鞋子,都要经过她。起初,她还能做到公平分配,可是时间一长之后,她花钱大手大脚以及厚此薄彼的态度就越发明显了。
她出门就坐汽车,喜欢穿戴首饰,自己房间的床单更是换的勤快(原因是她说自己爱干净),花钱总是先紧着自己和妹妹一家,而对于朱安、鲁迅和母亲,则是照顾不周。
按照后来许广平的说法:
“羽田信子喜欢摆排场,家里一切用品都要到日本商店去买,满桌子菜做得不可口就重做,被褥旧了就要换成新的,出门一定要坐汽车。甚至信子父亲家每月家用的接济,及其弟弟妹妹在日本所需费用,也都是从鲁迅的工资中支付。”
就这样,以鲁迅的工资原本可以让家中日子过得舒舒服服,却硬是被一个日本女人给弄到拮据甚至是负债的地步,矛盾开始产生了。
最终,在4年之后的1923年,鲁迅因为经济问题和周作人夫妇失和,传闻当时还大打出手,鲁迅被从四合院赶了出来,周家的和睦生活,自此烟消云散。
以上,我们至少可以得出三个结论:
1-显然鲁迅是一个顾家的男人,在接受过新式教育之后,他并没有离经传统的道德框架,虽然不喜欢原配妻子朱安,可也没有像同时期的徐志摩一般;至于他后来和许广平的结合,更加不能看作是对私德的抛弃;
2-鲁迅早期对日本这个国家和日本人是不存在厌恶的,哪怕当时已经和日本发生过割地赔款;
3-妯娌关系是一个家庭和谐的基础,即使是鲁迅这样的文学家,在不能调和妯娌的关系之后,也只能选择搬出,而他搬出的行为,也为后来周母的赡养问题上,留下了隐患;此后很多年,周作人和周建人都没能尽到一个合格的儿子的责任,他们大概是把对鲁迅的不满转嫁到了周母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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