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8万学子赶考!2021年全国高考今起拉开大幕
来源:中新网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6月7日消息,今日,2021年全国高考将正式拉开大幕,1078万考生将赶赴考场,迎接人生路上的一次大考。今年考场如何防疫、各地如何为考生做好保障……有关今年高考,这些信息需了解。
1078万学子今日赴考
根据此前发布的时间安排,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6月7日至8日。
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语文9:00至11:30;数学15:00至17:00。6月8日,文科综合/理科综合9:00至11:30;外语15:00至17:00。
此外,部分省(区、市)由于考试科目设置不同,9日、10日也安排了部分考试科目。
教育部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高考报名人数1078万人,较之去年增加了7万人,再创新高。
在考场设置方面,今年,全国共设考点7200余个、考场46.6万个(含2.6万个备用隔离考场),涉考工作人员140余万人,其中监考人员95万余人。
防疫不放松,广州为核酸阳性考生设专用考场
近期,一些地方出现本土感染和传播病例,根据中国疾控中心专家研判,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需要继续按照常态化防控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早在今年2月初,教育部便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要做好考生和考务人员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按要求为每个考点配备防疫副主考,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隔离设施,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
认真落实入场体温检测、考场全面消毒、通风、保持间距等措施。开展全覆盖式防疫教育和防疫培训,确保全体考生和考务人员熟知防疫知识和操作流程。
近期,广州的疫情牵动人心,当地已进行防疫部署,保障高考顺利进行。
在6月5日召开的广州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州将考点划分为普通考点、隔离考点两大类。在普通考点内,分别设置了普通考场、备用考场和隔离考场。不同类型考生将分别安排到相应考场,采取不同的防护标准和要求,确保轨迹上互不交叉、空间上完全间隔。
对核酸检测阳性的考生,广州专门在定点收治医疗机构设置专用考场,最大限度保障考生顺利应考。
对封控区域考生、密接考生、次密接考生等,采用专车、专用司机接送往返隔离考点,专车的司机均经过严密的健康检测和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
正值汛期,各地多部门联动防汛防高温
6月,我国全面进入汛期,正值夏季,防汛和防暑降温工作也关系到考试是否能顺利举行。
根据中国气象局的预报分析,今年高考期间(6月7-9日),华北南部、黄淮等地有高温天气;华北北部、东北等地有阵性降雨;西南地区东部、江南及华南等地自西向东有较明显降雨。
近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指导各省(区、市)集中开展了高考安全和组考防疫专项检查工作。针对考试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自然灾害、极端天气、疫情传播等,要求各地检查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情况,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各部门人员能够快速反应、协同配合、稳妥处置。
从地方来看,为应对极端天气,各地已进行提前部署,展开多部门联动,为高考保驾护航。
当前广东正值“龙舟水”降雨集中期,广东省安委会、省三防办、省应急管理厅发出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对高考考场及其周边的低洼地段、地质灾害隐患点,反复进行拉网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易受洪涝、山体滑坡等灾害影响的考场,落实应急管控措施。
在防暑降温方面,4日,陕西省发布了《关于做好高考期间防暑降温及其他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在统筹防控疫情的同时,做好高考期间防暑降温工作,为考生营造清凉舒适的考试环境。
《通知》明确,可采取配备空调、电扇、放置冰块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做好考场防暑降温工作;指导各考点合理准备酒精湿巾、饮用水等防暑降温物品、药品,为考生候考、考试提供周到服务,保证考生考试期间合理需要。
严打考试作弊,谨防高考谣言
除了做好疫情防控等工作,各地也在严抓考试纪律。
近日,教育部统一公布了教育部以及全国31个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2021年的高考举报电话。教育部表示,教育部及各省(区、市)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举报线索第一时间核查处理,坚决维护高考公平公正。
此外,教育部还介绍,今年高考前夕,各地公安机关连续侦破多起组织考试作弊案,涉案犯罪团伙利用互联网招揽作弊考生,企图使用无线考试作弊器材协助考生实施作弊。公安机关将会同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继续保持对涉考犯罪“零容忍” 态度,严厉打击各类“助考”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2021年高考安全。
在今年5月召开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教育部表示要严格考生资格审核,坚决打击和治理“高考移民”等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冒名顶替上大学。
每年高考前夕,网上总会有些不良机构或不法分子动起“歪脑筋”,借高考散布虚假信息,误导考生和公众,甚至实施诈骗。
为此,今年高考前夕,教育部联合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部门梳理了诸如“出售高考试卷答案”、“押中题”、“低分高录”等近年来出现频率较高的高考假新闻、假信息,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明辨网络谣言,谨防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郝蕴祺https://t.cn/A6VQEYAK
来源:中新网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6月7日消息,今日,2021年全国高考将正式拉开大幕,1078万考生将赶赴考场,迎接人生路上的一次大考。今年考场如何防疫、各地如何为考生做好保障……有关今年高考,这些信息需了解。
1078万学子今日赴考
根据此前发布的时间安排,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6月7日至8日。
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语文9:00至11:30;数学15:00至17:00。6月8日,文科综合/理科综合9:00至11:30;外语15:00至17:00。
此外,部分省(区、市)由于考试科目设置不同,9日、10日也安排了部分考试科目。
教育部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高考报名人数1078万人,较之去年增加了7万人,再创新高。
在考场设置方面,今年,全国共设考点7200余个、考场46.6万个(含2.6万个备用隔离考场),涉考工作人员140余万人,其中监考人员95万余人。
防疫不放松,广州为核酸阳性考生设专用考场
近期,一些地方出现本土感染和传播病例,根据中国疾控中心专家研判,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需要继续按照常态化防控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早在今年2月初,教育部便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要做好考生和考务人员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按要求为每个考点配备防疫副主考,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隔离设施,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
认真落实入场体温检测、考场全面消毒、通风、保持间距等措施。开展全覆盖式防疫教育和防疫培训,确保全体考生和考务人员熟知防疫知识和操作流程。
近期,广州的疫情牵动人心,当地已进行防疫部署,保障高考顺利进行。
在6月5日召开的广州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州将考点划分为普通考点、隔离考点两大类。在普通考点内,分别设置了普通考场、备用考场和隔离考场。不同类型考生将分别安排到相应考场,采取不同的防护标准和要求,确保轨迹上互不交叉、空间上完全间隔。
对核酸检测阳性的考生,广州专门在定点收治医疗机构设置专用考场,最大限度保障考生顺利应考。
对封控区域考生、密接考生、次密接考生等,采用专车、专用司机接送往返隔离考点,专车的司机均经过严密的健康检测和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
正值汛期,各地多部门联动防汛防高温
6月,我国全面进入汛期,正值夏季,防汛和防暑降温工作也关系到考试是否能顺利举行。
根据中国气象局的预报分析,今年高考期间(6月7-9日),华北南部、黄淮等地有高温天气;华北北部、东北等地有阵性降雨;西南地区东部、江南及华南等地自西向东有较明显降雨。
近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指导各省(区、市)集中开展了高考安全和组考防疫专项检查工作。针对考试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自然灾害、极端天气、疫情传播等,要求各地检查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情况,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各部门人员能够快速反应、协同配合、稳妥处置。
从地方来看,为应对极端天气,各地已进行提前部署,展开多部门联动,为高考保驾护航。
当前广东正值“龙舟水”降雨集中期,广东省安委会、省三防办、省应急管理厅发出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对高考考场及其周边的低洼地段、地质灾害隐患点,反复进行拉网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易受洪涝、山体滑坡等灾害影响的考场,落实应急管控措施。
在防暑降温方面,4日,陕西省发布了《关于做好高考期间防暑降温及其他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在统筹防控疫情的同时,做好高考期间防暑降温工作,为考生营造清凉舒适的考试环境。
《通知》明确,可采取配备空调、电扇、放置冰块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做好考场防暑降温工作;指导各考点合理准备酒精湿巾、饮用水等防暑降温物品、药品,为考生候考、考试提供周到服务,保证考生考试期间合理需要。
严打考试作弊,谨防高考谣言
除了做好疫情防控等工作,各地也在严抓考试纪律。
近日,教育部统一公布了教育部以及全国31个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2021年的高考举报电话。教育部表示,教育部及各省(区、市)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举报线索第一时间核查处理,坚决维护高考公平公正。
此外,教育部还介绍,今年高考前夕,各地公安机关连续侦破多起组织考试作弊案,涉案犯罪团伙利用互联网招揽作弊考生,企图使用无线考试作弊器材协助考生实施作弊。公安机关将会同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继续保持对涉考犯罪“零容忍” 态度,严厉打击各类“助考”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2021年高考安全。
在今年5月召开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教育部表示要严格考生资格审核,坚决打击和治理“高考移民”等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冒名顶替上大学。
每年高考前夕,网上总会有些不良机构或不法分子动起“歪脑筋”,借高考散布虚假信息,误导考生和公众,甚至实施诈骗。
为此,今年高考前夕,教育部联合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部门梳理了诸如“出售高考试卷答案”、“押中题”、“低分高录”等近年来出现频率较高的高考假新闻、假信息,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明辨网络谣言,谨防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郝蕴祺https://t.cn/A6VQEYAK
关于“制定黄河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和提高林带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B(2020)194号议案的答复
卢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黄河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和提高林带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期郑州黄河湿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郑州市坚持确责与问责共进,明确各类主体监管责任,确定综合整治标准,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扎实做好郑州黄河湿地生态保护综合整治工作。
其中绿盾行动“2017”、“2018”共交办我市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点位1502个,其中2017年1437个、2018年65个。经核实,共纳入重点问题整改台账334个点位。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销号点位303个,销号率91%。
2019年3月,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指示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对保护区人类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共调查人类活动点位3088处,其中:中牟县557处,郑东新区261处,金水区72处,惠济区777处,荥阳市527处,巩义市894处。涉及保护区内2747处,湿地公园和保护区外341处。同时将人类活动点位区分五类,分期分批实施综合清理整治。截至2019年12月31日,Ⅰ、Ⅱ类问题点位已销号638个,销号率59%;Ⅲ、Ⅳ、Ⅴ类问题点位已销号1412个,销号率90.1%;巡查巡护交办点位已销号64个,销号率90%。
随着中央环保督察、“绿盾”专项行动不断地开展,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各类违法、违规项目明显减少,动植物栖息明显增多。截至目前,市财政和县(市)、区财政已累计投入资金约5.23亿元,用于保护区人类活动点位清理和补偿、宣传设施修建、巡查巡护等投入,共清理采砂场61家,农家乐、渔家乐等餐饮娱乐经营项目214家,拆除清理各类违建、硬化地面约75.97万平方米、清运垃圾12.52万立方米,清运平整砂堆181.82万立方米,植树16.3万余株,种草120.8万平方米,恢复湿地229万平方米。
二、郑州黄河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制定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5月,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和国家林草局四部委联合发布了《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于2020—2022年在沿黄九省开展试点,探索建立黄河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标准核算体系,完善目标考核体系、改进补偿资金分配办法、规范补偿资金使用。
试点期间,中央财政专门安排黄河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激励政策,围绕促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指令改善和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两个核心,支持引导各地区加快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奖励资金将对水质改善突出、良好生态产品贡献大、节水效率高、资金使用绩效好、补偿机制建设全面系统和进展快的省(区)给予激励,体现生态产品价值导向。《方案》要求,各地要积极主动开展合作,尽快就各方权责、补偿、措施等达成一致意见,推动临近省(区)加快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为加强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恢复工作,有效调动全社会参与湿地保护的积极性,市林业局于2019年1月启动了郑州黄河湿地保护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制定工作。市林业局成立了补偿政策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副局长潘树彬牵头负责,抽调对湿地保护区有深入了解的人员,加入政策编制工作组,确保政策制定与实际情况相符合。同时邀请国内、省内湿地保护方面、生态效益补偿等方面的专家,成立政策编制专家组,对政策的补偿范围、补偿兑现等提供技术支持。经过前期调研,综合郑州黄河湿地本底数据调查,征询专家意见,市林业局起草了郑州黄河湿地保护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在征求沿黄各县(市、区)意见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
同时,市林业局积极与市财政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争取政策尽快出台。2019年9月,市林业局已将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意见提交市生态办,报请市政府研究,待市政府同意后抓紧落实政策。
三、关于市级生态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调整情况
2017年,我市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财政扶持的意见》,把全市生态防护林纳入生态补偿范围,建立市县两级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每亩补偿600元(市财政承担240元,县区财政承担360元)。2018年又修改了这一标准,印发了郑政文〔2018〕14号,将市县承担比例调整为市财政承担400元,县区财政承担200元,同时将重要区位的生态防护林(沿黄生态防护林带、京港澳高速和连霍高速、郑少高速两侧绿化带)补偿标准提高到了每年每亩1000元(市财政承担800元,县区财政承担200元)。
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的提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根据当前实际情况,结合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居民的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补偿标准。针对您提出的提高现行林业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的建议,我局会根据管护成本等情况同市财政部门协商,争取逐步提高补助标准。!
感谢您对郑州林业生态建设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
2020年8月28日
来源:郑州市人民政府网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B(2020)194号议案的答复
卢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黄河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和提高林带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期郑州黄河湿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郑州市坚持确责与问责共进,明确各类主体监管责任,确定综合整治标准,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扎实做好郑州黄河湿地生态保护综合整治工作。
其中绿盾行动“2017”、“2018”共交办我市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点位1502个,其中2017年1437个、2018年65个。经核实,共纳入重点问题整改台账334个点位。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销号点位303个,销号率91%。
2019年3月,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指示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对保护区人类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共调查人类活动点位3088处,其中:中牟县557处,郑东新区261处,金水区72处,惠济区777处,荥阳市527处,巩义市894处。涉及保护区内2747处,湿地公园和保护区外341处。同时将人类活动点位区分五类,分期分批实施综合清理整治。截至2019年12月31日,Ⅰ、Ⅱ类问题点位已销号638个,销号率59%;Ⅲ、Ⅳ、Ⅴ类问题点位已销号1412个,销号率90.1%;巡查巡护交办点位已销号64个,销号率90%。
随着中央环保督察、“绿盾”专项行动不断地开展,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各类违法、违规项目明显减少,动植物栖息明显增多。截至目前,市财政和县(市)、区财政已累计投入资金约5.23亿元,用于保护区人类活动点位清理和补偿、宣传设施修建、巡查巡护等投入,共清理采砂场61家,农家乐、渔家乐等餐饮娱乐经营项目214家,拆除清理各类违建、硬化地面约75.97万平方米、清运垃圾12.52万立方米,清运平整砂堆181.82万立方米,植树16.3万余株,种草120.8万平方米,恢复湿地229万平方米。
二、郑州黄河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制定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5月,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和国家林草局四部委联合发布了《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于2020—2022年在沿黄九省开展试点,探索建立黄河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标准核算体系,完善目标考核体系、改进补偿资金分配办法、规范补偿资金使用。
试点期间,中央财政专门安排黄河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激励政策,围绕促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指令改善和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两个核心,支持引导各地区加快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奖励资金将对水质改善突出、良好生态产品贡献大、节水效率高、资金使用绩效好、补偿机制建设全面系统和进展快的省(区)给予激励,体现生态产品价值导向。《方案》要求,各地要积极主动开展合作,尽快就各方权责、补偿、措施等达成一致意见,推动临近省(区)加快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为加强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恢复工作,有效调动全社会参与湿地保护的积极性,市林业局于2019年1月启动了郑州黄河湿地保护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制定工作。市林业局成立了补偿政策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副局长潘树彬牵头负责,抽调对湿地保护区有深入了解的人员,加入政策编制工作组,确保政策制定与实际情况相符合。同时邀请国内、省内湿地保护方面、生态效益补偿等方面的专家,成立政策编制专家组,对政策的补偿范围、补偿兑现等提供技术支持。经过前期调研,综合郑州黄河湿地本底数据调查,征询专家意见,市林业局起草了郑州黄河湿地保护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在征求沿黄各县(市、区)意见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
同时,市林业局积极与市财政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争取政策尽快出台。2019年9月,市林业局已将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意见提交市生态办,报请市政府研究,待市政府同意后抓紧落实政策。
三、关于市级生态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调整情况
2017年,我市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财政扶持的意见》,把全市生态防护林纳入生态补偿范围,建立市县两级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每亩补偿600元(市财政承担240元,县区财政承担360元)。2018年又修改了这一标准,印发了郑政文〔2018〕14号,将市县承担比例调整为市财政承担400元,县区财政承担200元,同时将重要区位的生态防护林(沿黄生态防护林带、京港澳高速和连霍高速、郑少高速两侧绿化带)补偿标准提高到了每年每亩1000元(市财政承担800元,县区财政承担200元)。
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的提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根据当前实际情况,结合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居民的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补偿标准。针对您提出的提高现行林业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的建议,我局会根据管护成本等情况同市财政部门协商,争取逐步提高补助标准。!
感谢您对郑州林业生态建设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
2020年8月28日
来源:郑州市人民政府网
关于“制定黄河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和提高林带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B(2020)194号议案的答复
卢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黄河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和提高林带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期郑州黄河湿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郑州市坚持确责与问责共进,明确各类主体监管责任,确定综合整治标准,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扎实做好郑州黄河湿地生态保护综合整治工作。
其中绿盾行动“2017”、“2018”共交办我市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点位1502个,其中2017年1437个、2018年65个。经核实,共纳入重点问题整改台账334个点位。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销号点位303个,销号率91%。
2019年3月,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指示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对保护区人类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共调查人类活动点位3088处,其中:中牟县557处,郑东新区261处,金水区72处,惠济区777处,荥阳市527处,巩义市894处。涉及保护区内2747处,湿地公园和保护区外341处。同时将人类活动点位区分五类,分期分批实施综合清理整治。截至2019年12月31日,Ⅰ、Ⅱ类问题点位已销号638个,销号率59%;Ⅲ、Ⅳ、Ⅴ类问题点位已销号1412个,销号率90.1%;巡查巡护交办点位已销号64个,销号率90%。
随着中央环保督察、“绿盾”专项行动不断地开展,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各类违法、违规项目明显减少,动植物栖息明显增多。截至目前,市财政和县(市)、区财政已累计投入资金约5.23亿元,用于保护区人类活动点位清理和补偿、宣传设施修建、巡查巡护等投入,共清理采砂场61家,农家乐、渔家乐等餐饮娱乐经营项目214家,拆除清理各类违建、硬化地面约75.97万平方米、清运垃圾12.52万立方米,清运平整砂堆181.82万立方米,植树16.3万余株,种草120.8万平方米,恢复湿地229万平方米。
二、郑州黄河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制定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5月,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和国家林草局四部委联合发布了《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于2020—2022年在沿黄九省开展试点,探索建立黄河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标准核算体系,完善目标考核体系、改进补偿资金分配办法、规范补偿资金使用。
试点期间,中央财政专门安排黄河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激励政策,围绕促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指令改善和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两个核心,支持引导各地区加快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奖励资金将对水质改善突出、良好生态产品贡献大、节水效率高、资金使用绩效好、补偿机制建设全面系统和进展快的省(区)给予激励,体现生态产品价值导向。《方案》要求,各地要积极主动开展合作,尽快就各方权责、补偿、措施等达成一致意见,推动临近省(区)加快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为加强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恢复工作,有效调动全社会参与湿地保护的积极性,市林业局于2019年1月启动了郑州黄河湿地保护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制定工作。市林业局成立了补偿政策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副局长潘树彬牵头负责,抽调对湿地保护区有深入了解的人员,加入政策编制工作组,确保政策制定与实际情况相符合。同时邀请国内、省内湿地保护方面、生态效益补偿等方面的专家,成立政策编制专家组,对政策的补偿范围、补偿兑现等提供技术支持。经过前期调研,综合郑州黄河湿地本底数据调查,征询专家意见,市林业局起草了郑州黄河湿地保护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在征求沿黄各县(市、区)意见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
同时,市林业局积极与市财政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争取政策尽快出台。2019年9月,市林业局已将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意见提交市生态办,报请市政府研究,待市政府同意后抓紧落实政策。
三、关于市级生态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调整情况
2017年,我市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财政扶持的意见》,把全市生态防护林纳入生态补偿范围,建立市县两级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每亩补偿600元(市财政承担240元,县区财政承担360元)。2018年又修改了这一标准,印发了郑政文〔2018〕14号,将市县承担比例调整为市财政承担400元,县区财政承担200元,同时将重要区位的生态防护林(沿黄生态防护林带、京港澳高速和连霍高速、郑少高速两侧绿化带)补偿标准提高到了每年每亩1000元(市财政承担800元,县区财政承担200元)。
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的提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根据当前实际情况,结合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居民的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补偿标准。针对您提出的提高现行林业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的建议,我局会根据管护成本等情况同市财政部门协商,争取逐步提高补助标准。!
感谢您对郑州林业生态建设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
2020年8月28日
来源:郑州市人民政府网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B(2020)194号议案的答复
卢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黄河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和提高林带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期郑州黄河湿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郑州市坚持确责与问责共进,明确各类主体监管责任,确定综合整治标准,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扎实做好郑州黄河湿地生态保护综合整治工作。
其中绿盾行动“2017”、“2018”共交办我市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点位1502个,其中2017年1437个、2018年65个。经核实,共纳入重点问题整改台账334个点位。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销号点位303个,销号率91%。
2019年3月,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指示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对保护区人类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共调查人类活动点位3088处,其中:中牟县557处,郑东新区261处,金水区72处,惠济区777处,荥阳市527处,巩义市894处。涉及保护区内2747处,湿地公园和保护区外341处。同时将人类活动点位区分五类,分期分批实施综合清理整治。截至2019年12月31日,Ⅰ、Ⅱ类问题点位已销号638个,销号率59%;Ⅲ、Ⅳ、Ⅴ类问题点位已销号1412个,销号率90.1%;巡查巡护交办点位已销号64个,销号率90%。
随着中央环保督察、“绿盾”专项行动不断地开展,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各类违法、违规项目明显减少,动植物栖息明显增多。截至目前,市财政和县(市)、区财政已累计投入资金约5.23亿元,用于保护区人类活动点位清理和补偿、宣传设施修建、巡查巡护等投入,共清理采砂场61家,农家乐、渔家乐等餐饮娱乐经营项目214家,拆除清理各类违建、硬化地面约75.97万平方米、清运垃圾12.52万立方米,清运平整砂堆181.82万立方米,植树16.3万余株,种草120.8万平方米,恢复湿地229万平方米。
二、郑州黄河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制定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5月,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和国家林草局四部委联合发布了《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于2020—2022年在沿黄九省开展试点,探索建立黄河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标准核算体系,完善目标考核体系、改进补偿资金分配办法、规范补偿资金使用。
试点期间,中央财政专门安排黄河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激励政策,围绕促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指令改善和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两个核心,支持引导各地区加快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奖励资金将对水质改善突出、良好生态产品贡献大、节水效率高、资金使用绩效好、补偿机制建设全面系统和进展快的省(区)给予激励,体现生态产品价值导向。《方案》要求,各地要积极主动开展合作,尽快就各方权责、补偿、措施等达成一致意见,推动临近省(区)加快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为加强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恢复工作,有效调动全社会参与湿地保护的积极性,市林业局于2019年1月启动了郑州黄河湿地保护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制定工作。市林业局成立了补偿政策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副局长潘树彬牵头负责,抽调对湿地保护区有深入了解的人员,加入政策编制工作组,确保政策制定与实际情况相符合。同时邀请国内、省内湿地保护方面、生态效益补偿等方面的专家,成立政策编制专家组,对政策的补偿范围、补偿兑现等提供技术支持。经过前期调研,综合郑州黄河湿地本底数据调查,征询专家意见,市林业局起草了郑州黄河湿地保护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在征求沿黄各县(市、区)意见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
同时,市林业局积极与市财政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争取政策尽快出台。2019年9月,市林业局已将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意见提交市生态办,报请市政府研究,待市政府同意后抓紧落实政策。
三、关于市级生态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调整情况
2017年,我市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财政扶持的意见》,把全市生态防护林纳入生态补偿范围,建立市县两级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每亩补偿600元(市财政承担240元,县区财政承担360元)。2018年又修改了这一标准,印发了郑政文〔2018〕14号,将市县承担比例调整为市财政承担400元,县区财政承担200元,同时将重要区位的生态防护林(沿黄生态防护林带、京港澳高速和连霍高速、郑少高速两侧绿化带)补偿标准提高到了每年每亩1000元(市财政承担800元,县区财政承担200元)。
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的提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根据当前实际情况,结合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居民的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补偿标准。针对您提出的提高现行林业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的建议,我局会根据管护成本等情况同市财政部门协商,争取逐步提高补助标准。!
感谢您对郑州林业生态建设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
2020年8月28日
来源:郑州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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