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邑大青协】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风采展 || 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2021年的夏天,一群邑大青年深入新会区睦洲镇南安村基层,贡献青春力量,助力乡村振兴。
志愿者队伍先了解了南安村的实际情况。在随后开展的支教活动中,志愿者们组织丰富导出的活动。队员们在活动中见证了乡村的发展和小朋友的成长,也见证自身的成长,用实际行动彰显了志愿者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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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如何热爱生活呢?
曾经向往的生活
等到走向社会才明白
那些美好的生活
是多么的可望而不可及
每日昏昏噩噩的度过
年复一年 日复一日
到头来才发现都是虚度光阴
面对如此残酷的竞争性社会
我犹如一只束手无策的蚂蚁一般
竞丢失了钢铁般的意志
无法笑对生活
到底怎样才能过的舒心快乐呢
现在看来 真的好难
也许明天会更好吧
希望世界平安
希望心想事成
希望继续努力
不止于此 https://t.cn/RxDn1Cj
曾经向往的生活
等到走向社会才明白
那些美好的生活
是多么的可望而不可及
每日昏昏噩噩的度过
年复一年 日复一日
到头来才发现都是虚度光阴
面对如此残酷的竞争性社会
我犹如一只束手无策的蚂蚁一般
竞丢失了钢铁般的意志
无法笑对生活
到底怎样才能过的舒心快乐呢
现在看来 真的好难
也许明天会更好吧
希望世界平安
希望心想事成
希望继续努力
不止于此 https://t.cn/RxDn1Cj
#记录者[超话]#
这位作者说,“优秀律师在倒逼中国司法提升水平”。是的,我们注意到一个时间点,从2011年中至今,中国司法现状发生的一个最大变化,就是在追求捍卫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各方表现都可圈可点:律师勇于正面硬刚司法部门了,律师为代理人争取合法权益的各种创新手段能力越来越强了,普法带来的显著效果就是公民越来越懂法,越来越注重通过法律正当维权,对司法部门的办案能力要求越来越高了,越来越多的老检察院、老法院跳出系统内进入律师行执业了……这些都是好现象。
但是,坏现象也非常突出,有些因为惯性一时半会难以转变,有些因为人性私欲极度膨胀愈演愈烈。公、检、法、律,都在不同程度上暴露了问题,公、检、法的问题在2012年至今主要表现在滥用公权力、选择性执法、业务水平及效率不能满足今日应诉要求等方面,而律师业的最主要问题,还是反映在执业律师本身素养上,可谓是鱼龙混杂。
比方说,阴阳合同偷税漏税的障眼法背后,明星们一次一次的危机公关背后,是谁在指导他们行走在法律边缘涉险过关?某些行走在法律边缘的“野路子”律师胆子大得很,只要能够拿来为“利”所用,根本不管职业道德、社会影响和社会责任。
犹如一把双刃剑。有业务水平却没有私徳公德的律师,对社会生态的破坏性,甚至超过了优秀律师倒逼中国司法水平提升的所有正面效应!
各种野路子律师到处各显神通,与资本沆瀣一气,有时也扮演着与司法对抗,损害法律公信力和法律权威的行为。这种损害,与司法部门滥用公权力、选择性执法、业务水平及效率低下相比较而言,似乎害处更大!
引起网络围观者极大不适感,在社会上造成极不好影响的,莫过于那些引导质疑、抹黑中国法治建设进程的力量了!因为,遭受损害最大的,并不是被各种法律资源团团围住的资本、明星等优势群体,恰恰会是什么法律资源都没有的弱势群体。
这,似乎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弱势群体一次次选择“网爆”的无奈无力。 这,也更好地证明了,中国将律师业态纳入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规范化管理的必要性!
这位作者说,“优秀律师在倒逼中国司法提升水平”。是的,我们注意到一个时间点,从2011年中至今,中国司法现状发生的一个最大变化,就是在追求捍卫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各方表现都可圈可点:律师勇于正面硬刚司法部门了,律师为代理人争取合法权益的各种创新手段能力越来越强了,普法带来的显著效果就是公民越来越懂法,越来越注重通过法律正当维权,对司法部门的办案能力要求越来越高了,越来越多的老检察院、老法院跳出系统内进入律师行执业了……这些都是好现象。
但是,坏现象也非常突出,有些因为惯性一时半会难以转变,有些因为人性私欲极度膨胀愈演愈烈。公、检、法、律,都在不同程度上暴露了问题,公、检、法的问题在2012年至今主要表现在滥用公权力、选择性执法、业务水平及效率不能满足今日应诉要求等方面,而律师业的最主要问题,还是反映在执业律师本身素养上,可谓是鱼龙混杂。
比方说,阴阳合同偷税漏税的障眼法背后,明星们一次一次的危机公关背后,是谁在指导他们行走在法律边缘涉险过关?某些行走在法律边缘的“野路子”律师胆子大得很,只要能够拿来为“利”所用,根本不管职业道德、社会影响和社会责任。
犹如一把双刃剑。有业务水平却没有私徳公德的律师,对社会生态的破坏性,甚至超过了优秀律师倒逼中国司法水平提升的所有正面效应!
各种野路子律师到处各显神通,与资本沆瀣一气,有时也扮演着与司法对抗,损害法律公信力和法律权威的行为。这种损害,与司法部门滥用公权力、选择性执法、业务水平及效率低下相比较而言,似乎害处更大!
引起网络围观者极大不适感,在社会上造成极不好影响的,莫过于那些引导质疑、抹黑中国法治建设进程的力量了!因为,遭受损害最大的,并不是被各种法律资源团团围住的资本、明星等优势群体,恰恰会是什么法律资源都没有的弱势群体。
这,似乎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弱势群体一次次选择“网爆”的无奈无力。 这,也更好地证明了,中国将律师业态纳入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规范化管理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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