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这三个行为,暴露了你的情商
有一句话是:情商高不一定会让你成功,但情商低一定会让你失败。
情商是一个优秀职场人最重要的能力之一,但大多数人却不知道如何让自己情商在线。
01
不要去随便破坏规则,哪怕你具有不可替代
说一件事,前段时间,我朋友Judy把他们单位一个搞技术的还算资深的骨干员工给开除了。Judy说,那感觉就是自己断了条手。
为什么开除?
上班迟到,经常中途出去溜达,纪律性非常不强。
是不是看上去没那么无关紧要,有人会质疑,把工作做完就完事了,怎么还整起考核来了。
从管理学上说,一个企业如果超过20人,那么必须建立一套足够完整的管理体系。因为你要共同向前,所以你要齐心协力。
最重要的是,不能双标。
单位HR无数次提醒他,但他就是一副老子天下第一,非我不可的样子。其实,Judy也是很为难。她从小到大的毛病就是太重情,于是说不出口。
但慢慢地,Judy发现,她的HR越来越难管理其他人,甚至有人明里暗里说,公司为什么待人双标,大家都是员工,薪水上有差异可以是岗位的差异,但管理上这样做,就显得有点过分了。
甚至这期间,已经开始有员工有了辞职的念头。Judy几乎是连夜和HR说,第二天必须要开掉这个员工。
这个员工彻底蒙圈了,他大概也没想到,老板真的下狠心不要他了。
Judy告诉他:你确实很优秀,实话说,你走了可能会给公司带来很大的损失,但你不走,可能损失会更大。我开除你的最大原因是,你挑战了单位的规则,这会让别人也来挑战,当所有人都来挑战,那么就是我关门的时候了。
回过头来看这个被开除的员工,他最大的错是:过于自信,随意挑战规则。
有一种员工往往极具才华,恃才傲物,但你要知道,从你进入单位的那一刻起,至少你认同了单位的规则和价值观。
你要去放飞自我的地方可以去,但你落在了需要中规中矩做事的地方,别试图拿情怀来破原则。
只有两条路,要么遵守,要么滚。
02
拒绝要学会分类,是闯职场的最大技巧
曾经有个读者说,我记得你说职场要学会拒绝,我那天确实很忙,所以拒绝了直接领导的任务,结果直接领导给他穿了小鞋,让我走人了。
我想说,拒绝也是有方法的,也是分人的。
所谓方法,是要学会诚恳地把你自己的理由说出来,或者你不愿意的地方告诉对方。
“我现在手头还有哪些哪些工作,可能没办法帮你。”
“我觉得这样不太合适,我也有什么什么事情要做”
这两句话,跟“我没时间”,最后的结果是一样的。但过程和方式的不同,却让你收到的是,截然不同的对待。
前者会让人觉得你很礼貌,也很有原则,哪怕心里有异样,也服气你的拒绝。至于后者会让别人觉得你简单而粗暴。
至于分人,如果是在公司,你直接上司给你布置的任务,你是不能随便拒绝的,除非你断定你手上的工作,比他布置给你的还要重要;以及大Boss的也是不能拒绝的,这个大多数都是不会拒绝吧,大boss给你的活你还是欣然接受吧,就算跟你直接上司的工作有冲突,也可以先做大boss的,毕竟大boss是那个有决定权的人。
03
保持微笑,也保持愤怒,不做职场老好人
职场中最好的状态是,保持微笑,也保持愤怒。前者是你的友好,后者是你的原则。
有人问我,是不是一个人常常微笑,就会让人觉得这个人好说话。
我想说,好说话不是什么缺点,最怕的是没有存在感。
好说话的人,如果再有原则一点,在职场是很讨喜的。
好说话,会让你在职场枝叶散开,行走自如;有原则,会帮你去掉周围那些因为你好说话而想利用你弱点的人。
这会保证你在职场有足够的空间和时间做好自己的事情。
职场老好人是每个年轻人一定要防止自己掉进去的“坑”。
不要说谎。要学会实事求是说话,实事求是最大的好处是,不需要因为说谎,而用很多个谎言圆谎;
不要在同事犯错,老板询问的时候,故意隐瞒。老板不会无缘无故怀疑一个人,而那个同事以后可能成为不了你的同事,而老板还是你的老板。
不要没事就做业务以外的事情,除非是直接上司或老板给你的。因为你知道,当杂事占用了太多的时间,是不会给你加分的。你未来的升职晋升,两个人握着主要的命脉,一个是老板,一个是直接上司。
最后,顺便说一句,大多数老板并不会给老好人太多的空间。
职场的情商,说到底,是为了让自己过得更加舒服和从容。
最聪明的人,一定时刻知道,一是不给单位添堵,二是不给自己添堵。不添堵的你,职场总是能为你开路的,今日明天都是如此。
愿我们都能勇敢而自如地活在职场,活得不必太惊喜,只要精彩就足够。#职场# #人生感悟#
有一句话是:情商高不一定会让你成功,但情商低一定会让你失败。
情商是一个优秀职场人最重要的能力之一,但大多数人却不知道如何让自己情商在线。
01
不要去随便破坏规则,哪怕你具有不可替代
说一件事,前段时间,我朋友Judy把他们单位一个搞技术的还算资深的骨干员工给开除了。Judy说,那感觉就是自己断了条手。
为什么开除?
上班迟到,经常中途出去溜达,纪律性非常不强。
是不是看上去没那么无关紧要,有人会质疑,把工作做完就完事了,怎么还整起考核来了。
从管理学上说,一个企业如果超过20人,那么必须建立一套足够完整的管理体系。因为你要共同向前,所以你要齐心协力。
最重要的是,不能双标。
单位HR无数次提醒他,但他就是一副老子天下第一,非我不可的样子。其实,Judy也是很为难。她从小到大的毛病就是太重情,于是说不出口。
但慢慢地,Judy发现,她的HR越来越难管理其他人,甚至有人明里暗里说,公司为什么待人双标,大家都是员工,薪水上有差异可以是岗位的差异,但管理上这样做,就显得有点过分了。
甚至这期间,已经开始有员工有了辞职的念头。Judy几乎是连夜和HR说,第二天必须要开掉这个员工。
这个员工彻底蒙圈了,他大概也没想到,老板真的下狠心不要他了。
Judy告诉他:你确实很优秀,实话说,你走了可能会给公司带来很大的损失,但你不走,可能损失会更大。我开除你的最大原因是,你挑战了单位的规则,这会让别人也来挑战,当所有人都来挑战,那么就是我关门的时候了。
回过头来看这个被开除的员工,他最大的错是:过于自信,随意挑战规则。
有一种员工往往极具才华,恃才傲物,但你要知道,从你进入单位的那一刻起,至少你认同了单位的规则和价值观。
你要去放飞自我的地方可以去,但你落在了需要中规中矩做事的地方,别试图拿情怀来破原则。
只有两条路,要么遵守,要么滚。
02
拒绝要学会分类,是闯职场的最大技巧
曾经有个读者说,我记得你说职场要学会拒绝,我那天确实很忙,所以拒绝了直接领导的任务,结果直接领导给他穿了小鞋,让我走人了。
我想说,拒绝也是有方法的,也是分人的。
所谓方法,是要学会诚恳地把你自己的理由说出来,或者你不愿意的地方告诉对方。
“我现在手头还有哪些哪些工作,可能没办法帮你。”
“我觉得这样不太合适,我也有什么什么事情要做”
这两句话,跟“我没时间”,最后的结果是一样的。但过程和方式的不同,却让你收到的是,截然不同的对待。
前者会让人觉得你很礼貌,也很有原则,哪怕心里有异样,也服气你的拒绝。至于后者会让别人觉得你简单而粗暴。
至于分人,如果是在公司,你直接上司给你布置的任务,你是不能随便拒绝的,除非你断定你手上的工作,比他布置给你的还要重要;以及大Boss的也是不能拒绝的,这个大多数都是不会拒绝吧,大boss给你的活你还是欣然接受吧,就算跟你直接上司的工作有冲突,也可以先做大boss的,毕竟大boss是那个有决定权的人。
03
保持微笑,也保持愤怒,不做职场老好人
职场中最好的状态是,保持微笑,也保持愤怒。前者是你的友好,后者是你的原则。
有人问我,是不是一个人常常微笑,就会让人觉得这个人好说话。
我想说,好说话不是什么缺点,最怕的是没有存在感。
好说话的人,如果再有原则一点,在职场是很讨喜的。
好说话,会让你在职场枝叶散开,行走自如;有原则,会帮你去掉周围那些因为你好说话而想利用你弱点的人。
这会保证你在职场有足够的空间和时间做好自己的事情。
职场老好人是每个年轻人一定要防止自己掉进去的“坑”。
不要说谎。要学会实事求是说话,实事求是最大的好处是,不需要因为说谎,而用很多个谎言圆谎;
不要在同事犯错,老板询问的时候,故意隐瞒。老板不会无缘无故怀疑一个人,而那个同事以后可能成为不了你的同事,而老板还是你的老板。
不要没事就做业务以外的事情,除非是直接上司或老板给你的。因为你知道,当杂事占用了太多的时间,是不会给你加分的。你未来的升职晋升,两个人握着主要的命脉,一个是老板,一个是直接上司。
最后,顺便说一句,大多数老板并不会给老好人太多的空间。
职场的情商,说到底,是为了让自己过得更加舒服和从容。
最聪明的人,一定时刻知道,一是不给单位添堵,二是不给自己添堵。不添堵的你,职场总是能为你开路的,今日明天都是如此。
愿我们都能勇敢而自如地活在职场,活得不必太惊喜,只要精彩就足够。#职场# #人生感悟#
明星的错
我上大学的时候,有人问我说:你喜欢什么类型的人?
我想了想,说:什么类型的都喜欢。
这句话至今适用。
我以前会想:这样的自己是不是过于花心了?怎么什么类型都喜欢。但是我想来想去,还是没有办法对于美好、吸引人的性格、品质、样貌无动于衷,如果一个人三样都占了,我无动于衷,才是虚伪和不正常——世间的美好都值得去爱!
我喜欢的第一个明星是我男神,他的好,已经无须多言。今天我只说我现在喜欢的这三个——按照喜欢的时间顺序来说。
王一博
在一博之前,我对爱豆、流量及其粉丝,跟大部分人一样有天然的鄙夷,以为他们都是没实力的小白脸,靠脸吃饭。
但是当我真正去了解他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人的偏见历来根深蒂固,不同的群体之间,彼此不了解,听了一些风言风语,就傲慢的觉得自己高对方一等,你到底高在哪里呢?你评论的标准是什么?合理吗?客观吗?你真的了解过他吗?在这个基础之上的评价才叫客观,不了解就去鄙视,是种无知的傲慢。
一博是在我很累很累的时候才了解的。开始看他的电视是为了放松,然后发现他演的角色很优秀但是又很倒霉,可他又很有韧劲,就跌倒了爬起来,再跌倒再爬起来,我就觉得这倒霉孩子好可爱!
然后看了《创造101》《极限青春》《这就是街舞》,我从对角色的喜欢转变成了对他这个人的喜欢。
关于跳舞,相信看过我家小宝跳舞的,都能看出来他那蓬勃的朝气和旺盛的生命力,我热爱的有生命力的事物,哪怕我不懂舞蹈,我都能感受到他强烈的感染力!他跳女团舞《加油你是最棒的》,他在街舞里的努力和浑然天成的表现力,看得我一个100%的纯外行,一下子懂了舞蹈——那是另一种表达,有别于语言、文字、绘画……文学的表达方式是文字,绘画的表达方式是线条,音乐的表达方式是音符,而舞蹈的表达方式就是肢体的回旋!
把热爱做到极致,是小宝的个人特色。新出的《我的时代和我》里录了小宝在街舞快决赛时候脚扭了,他为了不拖队员后腿,他去医院检查,医生说会影响跳舞,他一脸凝重,担心自己影响队员的最后的成绩,后来在街舞现场的医生说按照普通人的标准,他的脚伤得很重,但是如果按照运动员的标准,他的脚伤不算什么,小宝立马笑开了花,肉眼可见的开心。
他在乎成绩,他做事情总想做到最好,有人诟病,有人喜欢。不管你喜不喜欢他的这种性格,这都是努力想做到最好的他。而且街舞里,他跟队友相处,了解了不同的人的不同想法,他对成绩看得没有那么重了,一心就想着尽最大努力。那时候的他才23,一个人努力上进,又能听尽不同的声音,然后努力把自己该做的做好,有什么不好的呢?
滑板节目里,他对于滑板很喜爱,但是并不很会,作为一群专业滑板选手的领队,开始的时候并不被他们接纳。节目期间每次挑战的动作都很难,他从来不抱怨,抱着个板子不管到哪儿,就是练,那板子都快长脚上了。扪心自问,我对于我热爱的东西,让我累成这样为难自己,我做不到他这样埋头苦干不抱怨。
我们一博是那种说得少、做得多,认真踏实、勤恳上进的人,再加上聪明好看,这样的人,在哪个行业不是最优秀的人呢?
我们现在这个社会太奉行严于律人,宽于律己了,我们小宝这么好强上进,我感觉他对自己太狠了,什么都想做好,一点都不敢做错事,太累了。其实我希望他能静下来,把精力放在几项最喜欢的事物上。我理解现实总有很多无奈,希望他能慢慢地有足够的资本,做事情有底气做选择,不要这样累。
张哲瀚
在我看《山河令》之前,我不知道我有个老婆在娱乐圈,十年了,我从来不知道他的存在!天理何在?!
但是自从看到他这个人之后,我就火速喜欢上他了。老婆以前就是个大男孩,喜欢打篮球,篮球打得也好,在《中韩梦之队》里帮中国队拿过冠军。那时候的他不火,没人传球给他,后来大家发现他篮球打得好,他才开始发挥出实力,后来受伤蛮严重的,也不肯去医院,就在旁边等,因为担心中国队还需要自己。前几天我看那个篮球比赛解说说的一个视频,看得很不是滋味。他从默默无闻到全场惊艳,靠的是实力,没有机会的时候也乖乖的配合,从不说什么。老婆大概骨子里就是那种乖巧可爱的,不争不抢,默默发光,我好喜欢这样的他啊!
在我的审美里,美的最高境界是雌雄同体——包括外貌上和性格上的。
我老婆就是这样,他之前是个男的,演了阿絮之后就变成了雌雄同体了。他本身的性格又皮又娇,皮嘛,就是男孩子的顽皮,如果是我身边的人,我是会伸手打他的那种;娇呢,又不蛮,他温温软软的,很松弛的状态,让人很想宠!演了阿絮,在皮和娇之外,又加了一层温柔平和强大的气质,这既是阿絮,也是张哲瀚。
他对阿絮的理解,跟他的经历有关。他最爱篮球,但是腿伤没好利索就出来拍戏,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再也不能打篮球了。这对他是莫大的打击,那段时间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熬过来的,也许跟我最痛苦的时候是一样惊悸而惶然的吧?不同的是,他比我恢复得快。他走出来了,发现了高尔夫,而且很快打到了一杆进洞,我不懂高尔夫,反正懂行的人都说一杆进洞极难。
上天在剥夺走一个人的某些重要的东西的时候,也许是为了让他发现和点燃自己新的技能点吧。
他因此爱上了高尔夫,也因此和周子舒合二为一。也因此,他从那个活泼开朗幽默的张哲瀚变成了活泼开朗又温柔沉静的张哲瀚,像是一本书,更耐品了;像是一杯酒,更醇厚了。
苦难不值得歌颂,但是苦难打不倒的人,会越来越闪亮。
以前的张哲瀚,我未必会喜欢,但是如今的张哲瀚,是我此生唯一的老婆!
娶妻当娶张哲瀚!
刘宇宁
其实知道宁子比老婆要早,但是认可他,要比老婆稍微靠后一点,因为《终极笔记》的时候,我的关注点在两个主角。没有经历过同时对两个人都特别有好感的我,感觉自己仿佛是一个渣男(不是,在娱乐圈我兄弟只有一个,老婆也只有一个!)。
第一次知道宁子是听他唱《让酒》,这首歌太好听了,我爱这种沧桑又执着的爱意!
宁子至今的人生轨迹基本被我扒完了,他那些我从来没有参与过的经历,却让我有种莫名的熟悉感,感觉他好像是身边的朋友,所有的生活琐事娓娓道来,所有的过往,在眼泪流尽之后,变成轻描淡写的玩笑话。
脆弱又坚强原来真的可以在一个人身上同时存在。
人到中年的吴邪努力十年,只为了小哥带小哥回家;刘宇宁吃尽苦头,就为了心爱的音乐。
心有执念的人,在这个世上哪怕撞得头破血流也是幸福的。不幸的人,是那些不知道活着何求的人,以及心有所求,却无力去求的人。
即使一路走来是如此的坎坷,红了又沉寂,再红再沉寂的他,挣钱也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不会为了挣钱不择手段,这样的品性,在娱乐圈尤其难得。
脆弱又坚强的他,带给我很多快乐,在我疲惫不堪的时候,在我压抑心烦的时候……直播时候的他,像一个陪我度过漫长时光的朋友。
敏感又感性的人,是有演戏的天赋的,在我眼里,宁子的皓嘟是他天赋的起点。
如果一个人身上有闪光点,那么他就值得去爱。一博、哲瀚、宁子,性格各不相同,但是他们身上都有各自熠熠生辉的亮点。对照生活里的人和事,自然就可以知道他们是否值得喜爱,遇到同样的事和遭遇,有几个人能比他们做得好?人无完人,我不会要求他们面面俱到,做个完美的假像。他们的优点是确确实实存在的,而且给我很多启发,所以我不傲慢。
我喜欢的人各式各样,性格迥异,似乎天差地别,但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心有热爱,追逐不已。
可爱的人,理应得到多一些的偏爱。也许这是明星“错”的原因。
我上大学的时候,有人问我说:你喜欢什么类型的人?
我想了想,说:什么类型的都喜欢。
这句话至今适用。
我以前会想:这样的自己是不是过于花心了?怎么什么类型都喜欢。但是我想来想去,还是没有办法对于美好、吸引人的性格、品质、样貌无动于衷,如果一个人三样都占了,我无动于衷,才是虚伪和不正常——世间的美好都值得去爱!
我喜欢的第一个明星是我男神,他的好,已经无须多言。今天我只说我现在喜欢的这三个——按照喜欢的时间顺序来说。
王一博
在一博之前,我对爱豆、流量及其粉丝,跟大部分人一样有天然的鄙夷,以为他们都是没实力的小白脸,靠脸吃饭。
但是当我真正去了解他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人的偏见历来根深蒂固,不同的群体之间,彼此不了解,听了一些风言风语,就傲慢的觉得自己高对方一等,你到底高在哪里呢?你评论的标准是什么?合理吗?客观吗?你真的了解过他吗?在这个基础之上的评价才叫客观,不了解就去鄙视,是种无知的傲慢。
一博是在我很累很累的时候才了解的。开始看他的电视是为了放松,然后发现他演的角色很优秀但是又很倒霉,可他又很有韧劲,就跌倒了爬起来,再跌倒再爬起来,我就觉得这倒霉孩子好可爱!
然后看了《创造101》《极限青春》《这就是街舞》,我从对角色的喜欢转变成了对他这个人的喜欢。
关于跳舞,相信看过我家小宝跳舞的,都能看出来他那蓬勃的朝气和旺盛的生命力,我热爱的有生命力的事物,哪怕我不懂舞蹈,我都能感受到他强烈的感染力!他跳女团舞《加油你是最棒的》,他在街舞里的努力和浑然天成的表现力,看得我一个100%的纯外行,一下子懂了舞蹈——那是另一种表达,有别于语言、文字、绘画……文学的表达方式是文字,绘画的表达方式是线条,音乐的表达方式是音符,而舞蹈的表达方式就是肢体的回旋!
把热爱做到极致,是小宝的个人特色。新出的《我的时代和我》里录了小宝在街舞快决赛时候脚扭了,他为了不拖队员后腿,他去医院检查,医生说会影响跳舞,他一脸凝重,担心自己影响队员的最后的成绩,后来在街舞现场的医生说按照普通人的标准,他的脚伤得很重,但是如果按照运动员的标准,他的脚伤不算什么,小宝立马笑开了花,肉眼可见的开心。
他在乎成绩,他做事情总想做到最好,有人诟病,有人喜欢。不管你喜不喜欢他的这种性格,这都是努力想做到最好的他。而且街舞里,他跟队友相处,了解了不同的人的不同想法,他对成绩看得没有那么重了,一心就想着尽最大努力。那时候的他才23,一个人努力上进,又能听尽不同的声音,然后努力把自己该做的做好,有什么不好的呢?
滑板节目里,他对于滑板很喜爱,但是并不很会,作为一群专业滑板选手的领队,开始的时候并不被他们接纳。节目期间每次挑战的动作都很难,他从来不抱怨,抱着个板子不管到哪儿,就是练,那板子都快长脚上了。扪心自问,我对于我热爱的东西,让我累成这样为难自己,我做不到他这样埋头苦干不抱怨。
我们一博是那种说得少、做得多,认真踏实、勤恳上进的人,再加上聪明好看,这样的人,在哪个行业不是最优秀的人呢?
我们现在这个社会太奉行严于律人,宽于律己了,我们小宝这么好强上进,我感觉他对自己太狠了,什么都想做好,一点都不敢做错事,太累了。其实我希望他能静下来,把精力放在几项最喜欢的事物上。我理解现实总有很多无奈,希望他能慢慢地有足够的资本,做事情有底气做选择,不要这样累。
张哲瀚
在我看《山河令》之前,我不知道我有个老婆在娱乐圈,十年了,我从来不知道他的存在!天理何在?!
但是自从看到他这个人之后,我就火速喜欢上他了。老婆以前就是个大男孩,喜欢打篮球,篮球打得也好,在《中韩梦之队》里帮中国队拿过冠军。那时候的他不火,没人传球给他,后来大家发现他篮球打得好,他才开始发挥出实力,后来受伤蛮严重的,也不肯去医院,就在旁边等,因为担心中国队还需要自己。前几天我看那个篮球比赛解说说的一个视频,看得很不是滋味。他从默默无闻到全场惊艳,靠的是实力,没有机会的时候也乖乖的配合,从不说什么。老婆大概骨子里就是那种乖巧可爱的,不争不抢,默默发光,我好喜欢这样的他啊!
在我的审美里,美的最高境界是雌雄同体——包括外貌上和性格上的。
我老婆就是这样,他之前是个男的,演了阿絮之后就变成了雌雄同体了。他本身的性格又皮又娇,皮嘛,就是男孩子的顽皮,如果是我身边的人,我是会伸手打他的那种;娇呢,又不蛮,他温温软软的,很松弛的状态,让人很想宠!演了阿絮,在皮和娇之外,又加了一层温柔平和强大的气质,这既是阿絮,也是张哲瀚。
他对阿絮的理解,跟他的经历有关。他最爱篮球,但是腿伤没好利索就出来拍戏,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再也不能打篮球了。这对他是莫大的打击,那段时间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熬过来的,也许跟我最痛苦的时候是一样惊悸而惶然的吧?不同的是,他比我恢复得快。他走出来了,发现了高尔夫,而且很快打到了一杆进洞,我不懂高尔夫,反正懂行的人都说一杆进洞极难。
上天在剥夺走一个人的某些重要的东西的时候,也许是为了让他发现和点燃自己新的技能点吧。
他因此爱上了高尔夫,也因此和周子舒合二为一。也因此,他从那个活泼开朗幽默的张哲瀚变成了活泼开朗又温柔沉静的张哲瀚,像是一本书,更耐品了;像是一杯酒,更醇厚了。
苦难不值得歌颂,但是苦难打不倒的人,会越来越闪亮。
以前的张哲瀚,我未必会喜欢,但是如今的张哲瀚,是我此生唯一的老婆!
娶妻当娶张哲瀚!
刘宇宁
其实知道宁子比老婆要早,但是认可他,要比老婆稍微靠后一点,因为《终极笔记》的时候,我的关注点在两个主角。没有经历过同时对两个人都特别有好感的我,感觉自己仿佛是一个渣男(不是,在娱乐圈我兄弟只有一个,老婆也只有一个!)。
第一次知道宁子是听他唱《让酒》,这首歌太好听了,我爱这种沧桑又执着的爱意!
宁子至今的人生轨迹基本被我扒完了,他那些我从来没有参与过的经历,却让我有种莫名的熟悉感,感觉他好像是身边的朋友,所有的生活琐事娓娓道来,所有的过往,在眼泪流尽之后,变成轻描淡写的玩笑话。
脆弱又坚强原来真的可以在一个人身上同时存在。
人到中年的吴邪努力十年,只为了小哥带小哥回家;刘宇宁吃尽苦头,就为了心爱的音乐。
心有执念的人,在这个世上哪怕撞得头破血流也是幸福的。不幸的人,是那些不知道活着何求的人,以及心有所求,却无力去求的人。
即使一路走来是如此的坎坷,红了又沉寂,再红再沉寂的他,挣钱也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不会为了挣钱不择手段,这样的品性,在娱乐圈尤其难得。
脆弱又坚强的他,带给我很多快乐,在我疲惫不堪的时候,在我压抑心烦的时候……直播时候的他,像一个陪我度过漫长时光的朋友。
敏感又感性的人,是有演戏的天赋的,在我眼里,宁子的皓嘟是他天赋的起点。
如果一个人身上有闪光点,那么他就值得去爱。一博、哲瀚、宁子,性格各不相同,但是他们身上都有各自熠熠生辉的亮点。对照生活里的人和事,自然就可以知道他们是否值得喜爱,遇到同样的事和遭遇,有几个人能比他们做得好?人无完人,我不会要求他们面面俱到,做个完美的假像。他们的优点是确确实实存在的,而且给我很多启发,所以我不傲慢。
我喜欢的人各式各样,性格迥异,似乎天差地别,但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心有热爱,追逐不已。
可爱的人,理应得到多一些的偏爱。也许这是明星“错”的原因。
闲来无事,重温了下电影《夏洛特烦恼》,突然有以下感悟:
很多东西、很多人,得不到的时候总觉得它是最好的,得到了后却觉得不合适;
如果夏洛没有回到当年重走一遍人生,他不会觉得自己的媳妇马冬梅原来是那么的好;
如果夏洛没有回到当年重走一遍人生,他心里最爱的还是白月光秋雅;
张爱玲曾将恋人比喻红玫瑰和白玫瑰,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所以,不管是娶了红玫瑰还是白玫瑰,我们需要做的是珍惜眼前人,活在当下。眼前的或许不是最好的,但一定是最合适的。
很多东西、很多人,得不到的时候总觉得它是最好的,得到了后却觉得不合适;
如果夏洛没有回到当年重走一遍人生,他不会觉得自己的媳妇马冬梅原来是那么的好;
如果夏洛没有回到当年重走一遍人生,他心里最爱的还是白月光秋雅;
张爱玲曾将恋人比喻红玫瑰和白玫瑰,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所以,不管是娶了红玫瑰还是白玫瑰,我们需要做的是珍惜眼前人,活在当下。眼前的或许不是最好的,但一定是最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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