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颗葡萄的故事:小果子带动小村奔小康】天津城郊西北角的一个小村子里,80%以上的村民从事着棚室葡萄生产,可能很多人没听过这个村的名字,但这里产出的葡萄,或许曾经上过您的餐桌。
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胡柳子村,这个227户、人口756人的村子,现有棚室葡萄面积800余亩,陆地葡萄面积200亩,年产葡萄1200吨,蔬菜1600吨,年产值1600万元,俨然已成为天津市葡萄生产的代表之一。
2015年,胡柳子村被农业部认定为“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村。如今已远近闻名的胡柳子葡萄,是如何一路发展壮大,成为村里的支柱产业的?
京津冀市场的“香饽饽”
62岁的杨恩会在家乡胡柳子村栽种葡萄已经三十多年了,说起村里这个远近闻名的特产,他言语中充满自豪:“在京津冀这一片土地上,无论是北京新发地,还是天津王顶堤、廊坊等几个大型的蔬菜批发市场,跟人提武清区胡柳子村,对方可能还要反应一会,可要是喊一声‘胡柳子葡萄’,保准立刻就有反应,因为在这些批发市场里,没有不知道我们这儿出的葡萄的,我们的葡萄在这些地方卖得很不错,知名度也特别高。”
杨恩会所言不虚,2015年,胡柳子村被农业部认定为“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村;2017年,“胡柳子葡萄”获农业部绿色食品认证。近年,由胡柳子村两委牵头成立的天津市金牛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注册了“胡柳子葡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据胡柳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谭祥文介绍,这样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整个天津市也仅有二十余家。
目前,胡柳子村每个大棚一年能产出葡萄三四千斤。除了栽种葡萄外,这些大棚也栽种一些绿色蔬菜。杨恩会介绍,2000年前后全市葡萄种植尚少时,一个大棚每年的收入最高能达到两万多元,现如今一个大棚收入也能维持在一万元以上。
虽然胡柳子葡萄多年来已经打出了名气,也给村民带来了稳定的收入,但无论问哪位老于农事的种植户,他都会告诉你,照料大棚葡萄可不是一件轻松事。今年70岁的田宗江是胡柳子村的村民,谈起多年来“泡”在大棚里的日子,他感慨颇多。
“大棚的一个优势,是产出的葡萄比户外陆地的提前一个月,但夏天大棚里的高温也让人够受的,密不透风的棚里,最高时能达到快四十度,特别是中午,大棚里几乎待不住人,经常是下午四点多才能进来继续干活。但即便如此,也不能不勤来勤看,从4月底葡萄树发芽,到7月底采熟上市,我们几乎每天都要到棚里照顾果树,生怕一个疏忽,就毁了一年的收成。”
田宗江告诉记者,葡萄栽种并非越多越好,一个大棚里有多少树、每棵树上有多少枝都是有定额的,超出这个数字,虽然产量会提升,但果子的质量就会明显下降,为了保证葡萄品质,种植户要付出很多汗水。
“树上的枝条一般保持在5枝,多了要随时剪掉;树的高度也要控制,才能让果树不流失养分;葡萄需水多,一年里浇水的次数不少;树旁的杂草要勤除,否则就和葡萄树争抢养分;肥料也要精挑细选,比如现在7月份正是‘上色’(指葡萄由绿变红的发育阶段)的关键期,更要施肥补钾,维持营养,简直一步也错不得……”提起养护葡萄树的种种环节,田宗江如数家珍。
即便栽种的一切环节都严格按照科学的方法实施,果农有时也会因意外而损失一年的收成,“种植业或多或少都有靠天吃饭的因素,也就是不确定性的影响。比如果树偶尔染上霜霉病、白腐病,再如春天一阵旋风掀开大棚顶,还有突然一阵冰雹,把葡萄果实打碎……”田宗江说到这里,感慨似的轻轻摇了摇头。他表示,正是这种悉心照料,才造就了如今胡柳子葡萄的口碑和市场。
从“单打独斗”到稳定批发
胡柳子葡萄如今广受市场认可,但时间倒回二十多年前,胡柳子村的村民们对种植葡萄能否成功是心里没底的。从发端到成熟,数百亩的大棚葡萄,小小的胡柳子村奋斗了二十多年。
最早,胡柳子村仅有三四户村民试验性地种起葡萄,但由于基础设施简陋、技术不成熟,以及市场不稳定,每年仅仅是多发展几亩地、几户人参与进来,种植规模一直上不来。
谭祥文如今仍然清楚地记得,最初村里葡萄是如何一步一步艰难地打开市场。“最早试验种葡萄的几户农户,基本是单打独斗,每次葡萄收成,都是用自行车或者电动三轮车驮着几箱葡萄到天津市区摆摊卖,一天能卖二十多斤,每天起早摸黑地往返,很辛苦。”
上世纪90年代末,转机逐渐出现。1997年,谭祥文起任胡柳子村党支部书记,他发现,当时天津市区卖葡萄的商家并不多,但市场上需求却不小,特别是春节前后几天,市场上几乎没有什么水果,于是这一年春节,他联系到天津站附近的一个批发市场,请对方来批发村里的葡萄,结果葡萄的销量特别好,批发商后来还来到村里,定下了来年还要来村收葡萄的约定。
胡柳子村趁热打铁,正是在这一年,村里决心开始统一规划,拿出最靠近公路、土地状况最好的地发展棚植葡萄,逐渐突破了此前三四户试验种植的局限,开始做大规模。
“当时村里种葡萄最大的难题有两方面,一是大棚、交通等硬件条件不足,二是种植葡萄的专门技术缺乏。”谭祥文介绍道,“为了给村民种葡萄创造最好的条件,村里给进出村的主干道做了硬化,统一定制了大棚薄膜,给大棚的面积做了统一规划,还修了送水管道,方便大棚的供水。”
眼见大规模种葡萄的硬件逐渐齐备,但栽种技术的培养非一日两日可成。当年天津市内栽种葡萄的农户尚属少数,很多栽种技术需要专业人员培训。胡柳子村与天津市农科院展开合作,由专家来到村里,传授村民温度控制、水肥管理等方面的种植知识,每次,都有百八十位村民前来听讲,情绪很高。几年间,大家的技术水平有了长足提高。
引进新种、拓展渠道 小村葡萄仍在进步
如今,胡柳子葡萄早已在京津冀等地的批发市场中站稳了脚跟,打响了品牌,但在谭祥文眼中,村里来之不易的特产想要持续发展,还需要克服不少问题,这也将是村委会未来努力的方向。
“首先是推动品种的改良,胡柳子葡萄目前以‘乍娜’这个品种为主,这是上世纪90年代就引进的品种,优势是产量高、成熟早,但它有容易裂果的弊端。比如去年的几场大雨和冰雹,就打坏了村民不少葡萄,收成受到了很大影响。所以我们最近正在尝试引进蜜光、巨胜等品种,目前已经做了小范围的试验。”谭祥文表示,新品种的考察需要时间,如果合适,将来会在村里做进一步推广。
此外,水源缺乏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胡柳子葡萄的继续发展。胡柳子村的地上水资源相对匮乏,以前,村民浇灌大多用机井的水,随着大部分机井因防止地表沉降禁用后,浇灌大棚的水源成了个问题。谭祥文介绍,为此,村里近年来修了泵站,来解决村民的用水问题。
随着电商销售水果的趋势不断发展,村里也在考虑在未来发展批发市场以外的线上零售模式,正为此探索保证发货、提高知名度的途径,以拓展销售渠道。
“未来,胡柳子两委将继续在产前、产中、产后等阶段持续保证村民的劳动成果。我们有信心让胡柳子葡萄的牌子越来越响亮,将村子建设得更美好,让村民奔向幸福的小康生活。”谭祥文说道。
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胡柳子村,这个227户、人口756人的村子,现有棚室葡萄面积800余亩,陆地葡萄面积200亩,年产葡萄1200吨,蔬菜1600吨,年产值1600万元,俨然已成为天津市葡萄生产的代表之一。
2015年,胡柳子村被农业部认定为“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村。如今已远近闻名的胡柳子葡萄,是如何一路发展壮大,成为村里的支柱产业的?
京津冀市场的“香饽饽”
62岁的杨恩会在家乡胡柳子村栽种葡萄已经三十多年了,说起村里这个远近闻名的特产,他言语中充满自豪:“在京津冀这一片土地上,无论是北京新发地,还是天津王顶堤、廊坊等几个大型的蔬菜批发市场,跟人提武清区胡柳子村,对方可能还要反应一会,可要是喊一声‘胡柳子葡萄’,保准立刻就有反应,因为在这些批发市场里,没有不知道我们这儿出的葡萄的,我们的葡萄在这些地方卖得很不错,知名度也特别高。”
杨恩会所言不虚,2015年,胡柳子村被农业部认定为“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村;2017年,“胡柳子葡萄”获农业部绿色食品认证。近年,由胡柳子村两委牵头成立的天津市金牛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注册了“胡柳子葡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据胡柳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谭祥文介绍,这样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整个天津市也仅有二十余家。
目前,胡柳子村每个大棚一年能产出葡萄三四千斤。除了栽种葡萄外,这些大棚也栽种一些绿色蔬菜。杨恩会介绍,2000年前后全市葡萄种植尚少时,一个大棚每年的收入最高能达到两万多元,现如今一个大棚收入也能维持在一万元以上。
虽然胡柳子葡萄多年来已经打出了名气,也给村民带来了稳定的收入,但无论问哪位老于农事的种植户,他都会告诉你,照料大棚葡萄可不是一件轻松事。今年70岁的田宗江是胡柳子村的村民,谈起多年来“泡”在大棚里的日子,他感慨颇多。
“大棚的一个优势,是产出的葡萄比户外陆地的提前一个月,但夏天大棚里的高温也让人够受的,密不透风的棚里,最高时能达到快四十度,特别是中午,大棚里几乎待不住人,经常是下午四点多才能进来继续干活。但即便如此,也不能不勤来勤看,从4月底葡萄树发芽,到7月底采熟上市,我们几乎每天都要到棚里照顾果树,生怕一个疏忽,就毁了一年的收成。”
田宗江告诉记者,葡萄栽种并非越多越好,一个大棚里有多少树、每棵树上有多少枝都是有定额的,超出这个数字,虽然产量会提升,但果子的质量就会明显下降,为了保证葡萄品质,种植户要付出很多汗水。
“树上的枝条一般保持在5枝,多了要随时剪掉;树的高度也要控制,才能让果树不流失养分;葡萄需水多,一年里浇水的次数不少;树旁的杂草要勤除,否则就和葡萄树争抢养分;肥料也要精挑细选,比如现在7月份正是‘上色’(指葡萄由绿变红的发育阶段)的关键期,更要施肥补钾,维持营养,简直一步也错不得……”提起养护葡萄树的种种环节,田宗江如数家珍。
即便栽种的一切环节都严格按照科学的方法实施,果农有时也会因意外而损失一年的收成,“种植业或多或少都有靠天吃饭的因素,也就是不确定性的影响。比如果树偶尔染上霜霉病、白腐病,再如春天一阵旋风掀开大棚顶,还有突然一阵冰雹,把葡萄果实打碎……”田宗江说到这里,感慨似的轻轻摇了摇头。他表示,正是这种悉心照料,才造就了如今胡柳子葡萄的口碑和市场。
从“单打独斗”到稳定批发
胡柳子葡萄如今广受市场认可,但时间倒回二十多年前,胡柳子村的村民们对种植葡萄能否成功是心里没底的。从发端到成熟,数百亩的大棚葡萄,小小的胡柳子村奋斗了二十多年。
最早,胡柳子村仅有三四户村民试验性地种起葡萄,但由于基础设施简陋、技术不成熟,以及市场不稳定,每年仅仅是多发展几亩地、几户人参与进来,种植规模一直上不来。
谭祥文如今仍然清楚地记得,最初村里葡萄是如何一步一步艰难地打开市场。“最早试验种葡萄的几户农户,基本是单打独斗,每次葡萄收成,都是用自行车或者电动三轮车驮着几箱葡萄到天津市区摆摊卖,一天能卖二十多斤,每天起早摸黑地往返,很辛苦。”
上世纪90年代末,转机逐渐出现。1997年,谭祥文起任胡柳子村党支部书记,他发现,当时天津市区卖葡萄的商家并不多,但市场上需求却不小,特别是春节前后几天,市场上几乎没有什么水果,于是这一年春节,他联系到天津站附近的一个批发市场,请对方来批发村里的葡萄,结果葡萄的销量特别好,批发商后来还来到村里,定下了来年还要来村收葡萄的约定。
胡柳子村趁热打铁,正是在这一年,村里决心开始统一规划,拿出最靠近公路、土地状况最好的地发展棚植葡萄,逐渐突破了此前三四户试验种植的局限,开始做大规模。
“当时村里种葡萄最大的难题有两方面,一是大棚、交通等硬件条件不足,二是种植葡萄的专门技术缺乏。”谭祥文介绍道,“为了给村民种葡萄创造最好的条件,村里给进出村的主干道做了硬化,统一定制了大棚薄膜,给大棚的面积做了统一规划,还修了送水管道,方便大棚的供水。”
眼见大规模种葡萄的硬件逐渐齐备,但栽种技术的培养非一日两日可成。当年天津市内栽种葡萄的农户尚属少数,很多栽种技术需要专业人员培训。胡柳子村与天津市农科院展开合作,由专家来到村里,传授村民温度控制、水肥管理等方面的种植知识,每次,都有百八十位村民前来听讲,情绪很高。几年间,大家的技术水平有了长足提高。
引进新种、拓展渠道 小村葡萄仍在进步
如今,胡柳子葡萄早已在京津冀等地的批发市场中站稳了脚跟,打响了品牌,但在谭祥文眼中,村里来之不易的特产想要持续发展,还需要克服不少问题,这也将是村委会未来努力的方向。
“首先是推动品种的改良,胡柳子葡萄目前以‘乍娜’这个品种为主,这是上世纪90年代就引进的品种,优势是产量高、成熟早,但它有容易裂果的弊端。比如去年的几场大雨和冰雹,就打坏了村民不少葡萄,收成受到了很大影响。所以我们最近正在尝试引进蜜光、巨胜等品种,目前已经做了小范围的试验。”谭祥文表示,新品种的考察需要时间,如果合适,将来会在村里做进一步推广。
此外,水源缺乏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胡柳子葡萄的继续发展。胡柳子村的地上水资源相对匮乏,以前,村民浇灌大多用机井的水,随着大部分机井因防止地表沉降禁用后,浇灌大棚的水源成了个问题。谭祥文介绍,为此,村里近年来修了泵站,来解决村民的用水问题。
随着电商销售水果的趋势不断发展,村里也在考虑在未来发展批发市场以外的线上零售模式,正为此探索保证发货、提高知名度的途径,以拓展销售渠道。
“未来,胡柳子两委将继续在产前、产中、产后等阶段持续保证村民的劳动成果。我们有信心让胡柳子葡萄的牌子越来越响亮,将村子建设得更美好,让村民奔向幸福的小康生活。”谭祥文说道。
【黑龙江富裕一公务员发微博批评警方被拘10日二审获国家赔偿三千,当事人:还想要个道歉!】7月18日,在接受武汉晨报记者采访时,刘向阳称,他对二审结果不满意,已向齐齐哈尔检察院申请走法律监督程序,已获得受理。
“检方认为二审法院在认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赔偿的基础上,对我要求富裕县公安局公开赔礼道歉的请求不予支持错误,已提出再审检查建议”
刘向阳52岁,是黑龙江富裕县一名公务员,三年前的一天,他微博发布举报警方丢失证据视频,结果被当地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天处罚。
为此,他走上了诉讼之路,一审判决驳回诉讼,上诉后发回重审,接着再审判定警方行政违法,最后二审判付国家赔偿。
缘起
事情要从多年前的一起林地被烧案说起。2009年,刘向阳在富裕县二道湾镇的334亩退耕还林地,被一场大火烧毁了186亩,他认为,这场大火是村民张某国放火烧荒所致。
随后,其向当地警方报案,富裕县刑警大队在接到报案后,对案发现场进行了详细调查,并对嫌疑人进行讯问。
但刘向阳称,案发数年后,他多次向富裕县公安局询问案情进展,均没有结果。多方反映下,2018年,县监察委工作组一位工作人员向其透露,部分案卷可能已丢失。
于是,他决定通过微博发布视频,“举报富裕县公安局渎职不作为。”
视频中,他称,“因为案件第一手资料被故意销毁,卷宗不全,所以才没有证据证实张某国放荒引发火灾,导致结不了案。”
随后,就引发了刘向阳被富裕县公安局行政拘留的一幕,他说,“当时就像被抓猪一样被抓走了。”
上诉
不久,刘向阳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富裕县公安局此前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罚,赔偿精神损失,并要求富裕县公安局消除影响,公开道歉。
在经过两次一审和两次二审后,2019年10月24日,齐齐哈尔市中院作出第二次二审判决,维持一审认定行政拘留违法的判决,并判令富裕县公安局给付刘向阳国家赔偿3159.4元。
法院同时认定,刘向阳林地被烧案的原始卷宗“确有部分材料丢失,且该案至今未告破导致刘向阳的经济损失无法得到赔偿”。
但同时,二审法院也维持了一审认定的部分结果,“刘向阳的视频内容也存在用语不当之处,故对其要求富裕县公安局公开赔礼道歉的请求不予支持。”
日前,刘向阳告诉武汉晨报记者,自己对二审结果不满意,已经向齐齐哈尔检察院申请走法律监督程序。
“检方受理了。”他说。刘向阳向记者提供的一份落款时间为6月7日的《再审检查建议书》显示,齐齐哈尔检察院认为“二审法院在认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赔偿的基础上,对刘向阳要求富裕县公安局公开赔礼道歉的请求不予支持错误。”
“律师代理费用、交通费用等属于行政机关违法执法造成的损失,二审法院对刘向阳主张上述损失未予支持,显属不当。”
建议书最后指出,“齐齐哈尔中院作出的二审判决属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经本院监察委员会谈论决定,特提出再审检查建议。”
“我现在最主要就是想让富裕县公安局公开给我道歉,并且希望至少在党报党刊级别的平台上登道歉声明。”刘向阳告诉记者。
对话当事人
【1】想要个公开道歉
武汉晨报:检方受理你的抗诉意见了吗?
刘向阳:我向齐齐哈尔检察院申请监督程序,检方受理了。
武汉晨报:为什么要申请?
刘向阳:我对法院二审结果不满意,二审法院认为,在我发布举报视频后,富裕县公安局拘留我的行为违法,判定赔偿我3159.4元,但是仍然没有支持警方给我道歉。
武汉晨报:检方怎么说?
刘向阳:6月7号,齐齐哈尔检察院出具的《再审检查建议书》中明确指出,我在二审里提出的要求公安机关公开赔礼道歉、负担诉讼费这些诉求,应当得到支持。
武汉晨报:现在的诉求是什么?
刘向阳:主要想让富裕县公安局公开给我道歉,并且希望至少在党报党刊级别的平台上登道歉声明。
同时我也想要法院确认我的举报属实,我没说谎话。
【2】像抓猪一样被抓走
武汉晨报:当时警方为什么拘留你?
刘向阳:在2009年,我的一块林地被人烧毁了,案子历经10年都没破,案子的卷宗材料还被富裕县公安局搞丢了。我四处维权,把所有能走的维权渠道都走完了,实在没辙,2018年4月8日晚上6点多,我就在微博上发布了一条举报视频。
武汉晨报:然后呢?
刘向阳:发完视频第二天上午,我正在上班,公安局那边来人了,要我删除视频,说我这是捏造事实,我问我哪里说的不是事实,他们不回答。我坚决不删,当天下午他们就来抓我。
武汉晨报:当时什么情况?
刘向阳:当时从下午1点半开始,就有四个警察在我办公室让我删除视频,我不肯删,一直到下午4点多我快下班,警察就填了个传唤证,让我去公安局配合调查,我就跟着他们走。
走到楼门口,他们要求我交出手机,我不给,他们就抢。从车上下来十来个人,有人捞我胳膊,有人捞腿,就像抓猪一样把我整个人架上了车,办公楼很多人都看到了。
武汉晨报:被拘留了多久?
刘向阳:拘留了十天,他们说我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我说我哪里说的不是事实,他们也不回应。
武汉晨报:当时有想到因为此事被拘留吗?
刘向阳:我觉得自己只是发布了实情,其他人没理由把我怎么样。其实我作为公务员,当时也想过会对工作有一定影响。但没想到,发完视频才过十几个小时,警方直接就把我拘留了。
【3】警方搞丢了卷宗材料
武汉晨报:讲一讲林地被烧案,当时什么情况?
刘向阳:事情发生在2009年,当时我的林地被一把火烧了一大半。那块地本来是我多年前买的荒地,2003年,为了响应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我就把这块地变成了林地。事情发生时,这片林地我已经栽种了7年,当时栽的是杨树,一共334亩,在富裕县江湾开发区,一把火就烧掉了186亩。
武汉晨报:当时警方调查有结果吗?
刘向阳:当时我到富裕县刑警大队报案,同村的张某国嫌疑比较大,可能是他在地里烧水稻梗,风大,火苗吹到我地里去了。公安局找目击者做笔录,结果这些证词和其他证据一起被公安局弄丢了,十来年过去了,案子到现在还没破。
武汉晨报:烧了这么多的林地,对你影响大吗?
刘向阳:肯定啊,损失的不只是一大笔钱,还有我的心血,树苗是我一棵棵去买的,一棵棵亲手栽的,除草修枝都是我一个人干的。
武汉晨报:如今林地被烧案进展如何?警方怎么说?
刘向阳:当时处理着火案的时候,公安二十来人在林地调查了十来天。但从2009年报案,一直到2017年,这个案子都还没结。
于是在2018年我又向县里相关部门反映,然后县里让公安局成立专案组限期结案。最后公安局在处理意见书里说,没有证据证明张某国引燃了我的林地,然后再也没管这事了。实际上这个时候他们因为丢失了卷宗,拿不出证据。就因为他们搞丢了卷宗材料,我的民事赔偿也拿不到。
武汉晨报:你怎么知道警方弄丢了卷宗?
刘向阳:2018年1月19日,监察委工作组一工作人员在富裕县信访办音视频大厅给我做过答复,只有口头答复没有书面答复。答复说,富裕县副书记和监察委已经认定公安局缺失2009年失火案的卷宗,公安局存在渎职行为。
【4】判赔了国家赔偿3千多
武汉晨报:后来为什么打官司?
刘向阳:公安局渎职导致卷宗缺失,我发视频只是实话实说,他们就拘留我10天,这不合理。
武汉晨报:一审、二审都是什么结果?
刘向阳:我申请确认公安局渎职导致卷宗缺失、公安局赔礼道歉,一审二审都没支持。二审判了公安局给我拘留十天的国家赔偿3千多。
武汉晨报: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刘向阳:如果抗诉成功,就像翻过了一座山,看着了曙光。但是我还有要打的案子。等今年审理结果出来后,我要继续打民事诉讼,拿到当年林地的赔偿。
武汉晨报:你现在还在原单位上班吗?
刘向阳:我现在还在富裕县政府部门工作,但这个事对我工作影响蛮大,回去以后我就有点被边缘化了,同事们像躲瘟神一样躲我。
武汉晨报:这个事对你造成了什么影响?
刘向阳:对我身体和心理上都有影响。这个事过去一两个月后,我耳朵就有点背,现在耳朵也不太好,时常还心悸失眠,痛风。
(来源武汉晨报)
“检方认为二审法院在认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赔偿的基础上,对我要求富裕县公安局公开赔礼道歉的请求不予支持错误,已提出再审检查建议”
刘向阳52岁,是黑龙江富裕县一名公务员,三年前的一天,他微博发布举报警方丢失证据视频,结果被当地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天处罚。
为此,他走上了诉讼之路,一审判决驳回诉讼,上诉后发回重审,接着再审判定警方行政违法,最后二审判付国家赔偿。
缘起
事情要从多年前的一起林地被烧案说起。2009年,刘向阳在富裕县二道湾镇的334亩退耕还林地,被一场大火烧毁了186亩,他认为,这场大火是村民张某国放火烧荒所致。
随后,其向当地警方报案,富裕县刑警大队在接到报案后,对案发现场进行了详细调查,并对嫌疑人进行讯问。
但刘向阳称,案发数年后,他多次向富裕县公安局询问案情进展,均没有结果。多方反映下,2018年,县监察委工作组一位工作人员向其透露,部分案卷可能已丢失。
于是,他决定通过微博发布视频,“举报富裕县公安局渎职不作为。”
视频中,他称,“因为案件第一手资料被故意销毁,卷宗不全,所以才没有证据证实张某国放荒引发火灾,导致结不了案。”
随后,就引发了刘向阳被富裕县公安局行政拘留的一幕,他说,“当时就像被抓猪一样被抓走了。”
上诉
不久,刘向阳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富裕县公安局此前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罚,赔偿精神损失,并要求富裕县公安局消除影响,公开道歉。
在经过两次一审和两次二审后,2019年10月24日,齐齐哈尔市中院作出第二次二审判决,维持一审认定行政拘留违法的判决,并判令富裕县公安局给付刘向阳国家赔偿3159.4元。
法院同时认定,刘向阳林地被烧案的原始卷宗“确有部分材料丢失,且该案至今未告破导致刘向阳的经济损失无法得到赔偿”。
但同时,二审法院也维持了一审认定的部分结果,“刘向阳的视频内容也存在用语不当之处,故对其要求富裕县公安局公开赔礼道歉的请求不予支持。”
日前,刘向阳告诉武汉晨报记者,自己对二审结果不满意,已经向齐齐哈尔检察院申请走法律监督程序。
“检方受理了。”他说。刘向阳向记者提供的一份落款时间为6月7日的《再审检查建议书》显示,齐齐哈尔检察院认为“二审法院在认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赔偿的基础上,对刘向阳要求富裕县公安局公开赔礼道歉的请求不予支持错误。”
“律师代理费用、交通费用等属于行政机关违法执法造成的损失,二审法院对刘向阳主张上述损失未予支持,显属不当。”
建议书最后指出,“齐齐哈尔中院作出的二审判决属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经本院监察委员会谈论决定,特提出再审检查建议。”
“我现在最主要就是想让富裕县公安局公开给我道歉,并且希望至少在党报党刊级别的平台上登道歉声明。”刘向阳告诉记者。
对话当事人
【1】想要个公开道歉
武汉晨报:检方受理你的抗诉意见了吗?
刘向阳:我向齐齐哈尔检察院申请监督程序,检方受理了。
武汉晨报:为什么要申请?
刘向阳:我对法院二审结果不满意,二审法院认为,在我发布举报视频后,富裕县公安局拘留我的行为违法,判定赔偿我3159.4元,但是仍然没有支持警方给我道歉。
武汉晨报:检方怎么说?
刘向阳:6月7号,齐齐哈尔检察院出具的《再审检查建议书》中明确指出,我在二审里提出的要求公安机关公开赔礼道歉、负担诉讼费这些诉求,应当得到支持。
武汉晨报:现在的诉求是什么?
刘向阳:主要想让富裕县公安局公开给我道歉,并且希望至少在党报党刊级别的平台上登道歉声明。
同时我也想要法院确认我的举报属实,我没说谎话。
【2】像抓猪一样被抓走
武汉晨报:当时警方为什么拘留你?
刘向阳:在2009年,我的一块林地被人烧毁了,案子历经10年都没破,案子的卷宗材料还被富裕县公安局搞丢了。我四处维权,把所有能走的维权渠道都走完了,实在没辙,2018年4月8日晚上6点多,我就在微博上发布了一条举报视频。
武汉晨报:然后呢?
刘向阳:发完视频第二天上午,我正在上班,公安局那边来人了,要我删除视频,说我这是捏造事实,我问我哪里说的不是事实,他们不回答。我坚决不删,当天下午他们就来抓我。
武汉晨报:当时什么情况?
刘向阳:当时从下午1点半开始,就有四个警察在我办公室让我删除视频,我不肯删,一直到下午4点多我快下班,警察就填了个传唤证,让我去公安局配合调查,我就跟着他们走。
走到楼门口,他们要求我交出手机,我不给,他们就抢。从车上下来十来个人,有人捞我胳膊,有人捞腿,就像抓猪一样把我整个人架上了车,办公楼很多人都看到了。
武汉晨报:被拘留了多久?
刘向阳:拘留了十天,他们说我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我说我哪里说的不是事实,他们也不回应。
武汉晨报:当时有想到因为此事被拘留吗?
刘向阳:我觉得自己只是发布了实情,其他人没理由把我怎么样。其实我作为公务员,当时也想过会对工作有一定影响。但没想到,发完视频才过十几个小时,警方直接就把我拘留了。
【3】警方搞丢了卷宗材料
武汉晨报:讲一讲林地被烧案,当时什么情况?
刘向阳:事情发生在2009年,当时我的林地被一把火烧了一大半。那块地本来是我多年前买的荒地,2003年,为了响应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我就把这块地变成了林地。事情发生时,这片林地我已经栽种了7年,当时栽的是杨树,一共334亩,在富裕县江湾开发区,一把火就烧掉了186亩。
武汉晨报:当时警方调查有结果吗?
刘向阳:当时我到富裕县刑警大队报案,同村的张某国嫌疑比较大,可能是他在地里烧水稻梗,风大,火苗吹到我地里去了。公安局找目击者做笔录,结果这些证词和其他证据一起被公安局弄丢了,十来年过去了,案子到现在还没破。
武汉晨报:烧了这么多的林地,对你影响大吗?
刘向阳:肯定啊,损失的不只是一大笔钱,还有我的心血,树苗是我一棵棵去买的,一棵棵亲手栽的,除草修枝都是我一个人干的。
武汉晨报:如今林地被烧案进展如何?警方怎么说?
刘向阳:当时处理着火案的时候,公安二十来人在林地调查了十来天。但从2009年报案,一直到2017年,这个案子都还没结。
于是在2018年我又向县里相关部门反映,然后县里让公安局成立专案组限期结案。最后公安局在处理意见书里说,没有证据证明张某国引燃了我的林地,然后再也没管这事了。实际上这个时候他们因为丢失了卷宗,拿不出证据。就因为他们搞丢了卷宗材料,我的民事赔偿也拿不到。
武汉晨报:你怎么知道警方弄丢了卷宗?
刘向阳:2018年1月19日,监察委工作组一工作人员在富裕县信访办音视频大厅给我做过答复,只有口头答复没有书面答复。答复说,富裕县副书记和监察委已经认定公安局缺失2009年失火案的卷宗,公安局存在渎职行为。
【4】判赔了国家赔偿3千多
武汉晨报:后来为什么打官司?
刘向阳:公安局渎职导致卷宗缺失,我发视频只是实话实说,他们就拘留我10天,这不合理。
武汉晨报:一审、二审都是什么结果?
刘向阳:我申请确认公安局渎职导致卷宗缺失、公安局赔礼道歉,一审二审都没支持。二审判了公安局给我拘留十天的国家赔偿3千多。
武汉晨报: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刘向阳:如果抗诉成功,就像翻过了一座山,看着了曙光。但是我还有要打的案子。等今年审理结果出来后,我要继续打民事诉讼,拿到当年林地的赔偿。
武汉晨报:你现在还在原单位上班吗?
刘向阳:我现在还在富裕县政府部门工作,但这个事对我工作影响蛮大,回去以后我就有点被边缘化了,同事们像躲瘟神一样躲我。
武汉晨报:这个事对你造成了什么影响?
刘向阳:对我身体和心理上都有影响。这个事过去一两个月后,我耳朵就有点背,现在耳朵也不太好,时常还心悸失眠,痛风。
(来源武汉晨报)
#我为群众办实事# 【硬核,水富警方3天完成追逃专项行动任务】7月15日,经过研判甄别发现,水富警方2017年上网的在逃人员苟某某最近有可能藏匿在昆明市东川区一小区。获此信息后,追逃专班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按照主要领导的指示,立即组织警力赶赴东川开展追逃工作。7月15日午,民警连夜驱车赶到东川,经过35小时夜以继日地连续奋战,于16日23时在昆明市东川区某小区的出租房中将其抓获。经审讯,苟某某如实供述,2017年自己利用在国营云南包装厂水富分厂综合部驾驶员工作之便,假冒厂长本人签名同意将该厂房产证做抵押,私自向李某借款30万元,后以假名字“敬强”潜逃至昆明东川生活至今。随着在逃人员苟某某被抓获,水富警方仅用三天时间就抓获四名在逃人员。目前,苟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相关侦查工作正在开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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