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大型省级综合医院将倒闭?欠债被12家单位告上法庭[吃惊][吃惊]
“医院咋会成这样呢,难道没人管吗?”[黑线]
近日,一张民事判决书曝出惊天大雷:
大型省级公立医院——河南省省立医院(下称“省立医院”),在开业第5年被曝出拖欠5700多万建设款。法院判决书已下,冻结存款、扣押财产。医院随时停摆,1000多名医院职工面临失业风险。[可怜]
“医学界”已从医院方证实该消息属实。
先一起看看这张民事判决书:原告是招商银行,被告是河南省省立医院有限公司和河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见图1)
值得一提的是,裁定书明确提示,医院如果不服裁定,可以申请复议。
但医院已放弃申诉。[摊手]
“没啥申诉的,医院的确欠了这么多,的确逾期未还。”该院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医学界”,并透露去年10月,招商银行突然冻结划转医院480多万款项,而这笔费用本是用于第二天发放职工工资奖金的。
眼下法院判决“立即执行”,那么招商银行何时再进行冻结,以及冻结多少资金,尚不得知,“也就是说,医院随时停摆。”这位知情人士称。
而据“医学界”了解,更可怕的是,除了招商银行,还有11家单位在起诉省立医院,医院拖欠的总债务高达3.4亿。[吃惊]
今年5月,相关人员到主管部门门前拉横幅讨债(见图2)
[星星]到底怎么了?
在追溯医院“到底怎么了”之前,我们有必要对医院有个基本了解。
细心的读者可能发现,在前文的判决书中,被告栏写的全称是“河南省省立医院有限公司”,但这并非代表该医院是民营性质,实际上,省立医院是经原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报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正式立项的省重点项目。
其中:河南省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出资4900万元占股49%,河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100万元占股51%,后期由“河南省省立医院有限公司”出面筹资完成整体项目建设。(见图3)
据医院官网介绍:医院集综合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急救、科研和教育培训为一体,总体规划建筑面积约40万m2,规划床位2000张,达到三级综合医院规模。
2016年5月19日,河南省省立医院正式开诊。
据了解,开诊以来,累计服务门急诊患者77万余人次,住院患者5.5万余人次,各类体检近30万人次,完成手术近1.5万余台(次),日门诊量达千余人次,已经成为航空港区重要的医疗卫生服务平台。(见图4)
但这运行良好的背后,是资金的充分支持。
作为一家新医院,从建设到运行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而在大股东河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支持下,医院从开业到2019年,期间发展所需的融资问题都能得到解决,发展稳健。
“本来一切都很好,有着国控集团的担保,医院一边建设一边运行,每年可以营收几个亿。”知情人士称。
转折发生在2019年。
[星星]“2019年,医院没人管了”
这个变故被概括为“2019年12月,由于种种原因,河南省省立医院出现了归属问题。”
而据“医学界”进一步了解,在医院的发展中,两个股东包括主管部门存在分歧,故当地政府开会决定,国控集团撤出省立医院项目,由河南省卫健委全权接管。
没想到,由此衍生一连串剪不清理还乱的问题:[晕]
首先,国控集团不再出面为医院融资担保,医院的相关建设资金融资全面停滞。
其次,河南省卫健委并未全面接手省立医院。
知情人士分析卫健委不接手可能是因为此前国控集团担保的一些债务问题,同时透露卫健委虽然没有接手,但要求省立医院停止贷款和招人,“任何一个正在贷款运行中的单位,停了它的贷款,基本上就等于死了”。
第三,在归属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医院面临发展大问题:老的贷款无法偿还,部分贷款无法续贷或延期,医院资金异常紧张,运行困难。[失望]
“实际上医院确实在还债,”知情人士称,此前医院的药品耗材等由于欠款问题,断断续续受到影响,春节后医院偿还了100多万元,目前药品供货问题暂时得以缓解。
不过更严峻的问题还在后面,据了解,截至2021年6月23日,省立医院已收到河南江尚智能建设有限公司、中国通广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共计11家单位的律师函,涉及金额超过3.4亿元。
“这么大一笔债务,大家一下子都在讨债,医院确实无力偿还。”知情人士说。[裂开]
[星星]人也出现问题了
是的,职工们的收入遇到问题了。[可怜]
据了解,因医院资金紧张,本着不影响正常医疗服务为原则,省立医院只能尽全力保障员工基本工资的发放,但其他项目资金均受影响。
知情人员透露,医院2020年的年度考核奖至今未发,员工绩效工资已拖欠4个月。精神文明奖、公积金、员工夜班费等也被拖欠。[傻眼]
“年度优秀员工,每人1000元,记账上;护士节,人家医院给每人发1000元,我们只能发500元,还是记账上。”知情人士唏嘘,医院许多年轻职工,每个月只有三两千工资,有的还要还房贷车贷,“没法活。”[裂开]
据了解,在河南省卫健委要求省立医院禁止招人的情况下,医院的人才还在流失:省立医院在职职工1003人,自2019年归属问题出现至今,共离职175人,其中临床医技科室55人,护理95人,行政后勤25人。
“你想想,那些优秀人才知道医院这个情况后,谁还敢来啊。”知情人士说。
人才的稀缺,资金投入的停滞,直接重创医院的长期发展,“省立医院无论是建筑设计还是医护服务,都值得称赞,但这几年医院的科室发展基本停滞,医疗水平没有进展,很可惜”,知情人士称。(见图5)
[星星]下一步,怎么办?
事情发展到这里,医院下一步怎么办?是坐等被冻结更多资金直至停摆倒闭?还是有谁主导拿出一个解决方案?[费解]
“不知道怎么办,也不知道谁来管。”知情人士说。
但有一点很明确,医院如果停摆倒闭,眼前就有三大问题亟须解决:
第一,600多位住院患者的治疗问题;
第二,1000多名医院职工的就业问题;
第三,作为河南航空港区唯一一家省级综合性公立医院,区域居民的医疗服务需求如何解决?
最后留下两个问题和大家一起思考:[思考][思考]
目前拖欠的3.4亿元,属于医院建设款,这笔费用是否应该医院通过诊疗费来偿还?
医院的归属问题,为何持续3年未获解决?何时能解决?谁来解决?
cr:https://t.cn/A6fpuJZS
“医院咋会成这样呢,难道没人管吗?”[黑线]
近日,一张民事判决书曝出惊天大雷:
大型省级公立医院——河南省省立医院(下称“省立医院”),在开业第5年被曝出拖欠5700多万建设款。法院判决书已下,冻结存款、扣押财产。医院随时停摆,1000多名医院职工面临失业风险。[可怜]
“医学界”已从医院方证实该消息属实。
先一起看看这张民事判决书:原告是招商银行,被告是河南省省立医院有限公司和河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见图1)
值得一提的是,裁定书明确提示,医院如果不服裁定,可以申请复议。
但医院已放弃申诉。[摊手]
“没啥申诉的,医院的确欠了这么多,的确逾期未还。”该院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医学界”,并透露去年10月,招商银行突然冻结划转医院480多万款项,而这笔费用本是用于第二天发放职工工资奖金的。
眼下法院判决“立即执行”,那么招商银行何时再进行冻结,以及冻结多少资金,尚不得知,“也就是说,医院随时停摆。”这位知情人士称。
而据“医学界”了解,更可怕的是,除了招商银行,还有11家单位在起诉省立医院,医院拖欠的总债务高达3.4亿。[吃惊]
今年5月,相关人员到主管部门门前拉横幅讨债(见图2)
[星星]到底怎么了?
在追溯医院“到底怎么了”之前,我们有必要对医院有个基本了解。
细心的读者可能发现,在前文的判决书中,被告栏写的全称是“河南省省立医院有限公司”,但这并非代表该医院是民营性质,实际上,省立医院是经原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报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正式立项的省重点项目。
其中:河南省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出资4900万元占股49%,河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100万元占股51%,后期由“河南省省立医院有限公司”出面筹资完成整体项目建设。(见图3)
据医院官网介绍:医院集综合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急救、科研和教育培训为一体,总体规划建筑面积约40万m2,规划床位2000张,达到三级综合医院规模。
2016年5月19日,河南省省立医院正式开诊。
据了解,开诊以来,累计服务门急诊患者77万余人次,住院患者5.5万余人次,各类体检近30万人次,完成手术近1.5万余台(次),日门诊量达千余人次,已经成为航空港区重要的医疗卫生服务平台。(见图4)
但这运行良好的背后,是资金的充分支持。
作为一家新医院,从建设到运行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而在大股东河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支持下,医院从开业到2019年,期间发展所需的融资问题都能得到解决,发展稳健。
“本来一切都很好,有着国控集团的担保,医院一边建设一边运行,每年可以营收几个亿。”知情人士称。
转折发生在2019年。
[星星]“2019年,医院没人管了”
这个变故被概括为“2019年12月,由于种种原因,河南省省立医院出现了归属问题。”
而据“医学界”进一步了解,在医院的发展中,两个股东包括主管部门存在分歧,故当地政府开会决定,国控集团撤出省立医院项目,由河南省卫健委全权接管。
没想到,由此衍生一连串剪不清理还乱的问题:[晕]
首先,国控集团不再出面为医院融资担保,医院的相关建设资金融资全面停滞。
其次,河南省卫健委并未全面接手省立医院。
知情人士分析卫健委不接手可能是因为此前国控集团担保的一些债务问题,同时透露卫健委虽然没有接手,但要求省立医院停止贷款和招人,“任何一个正在贷款运行中的单位,停了它的贷款,基本上就等于死了”。
第三,在归属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医院面临发展大问题:老的贷款无法偿还,部分贷款无法续贷或延期,医院资金异常紧张,运行困难。[失望]
“实际上医院确实在还债,”知情人士称,此前医院的药品耗材等由于欠款问题,断断续续受到影响,春节后医院偿还了100多万元,目前药品供货问题暂时得以缓解。
不过更严峻的问题还在后面,据了解,截至2021年6月23日,省立医院已收到河南江尚智能建设有限公司、中国通广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共计11家单位的律师函,涉及金额超过3.4亿元。
“这么大一笔债务,大家一下子都在讨债,医院确实无力偿还。”知情人士说。[裂开]
[星星]人也出现问题了
是的,职工们的收入遇到问题了。[可怜]
据了解,因医院资金紧张,本着不影响正常医疗服务为原则,省立医院只能尽全力保障员工基本工资的发放,但其他项目资金均受影响。
知情人员透露,医院2020年的年度考核奖至今未发,员工绩效工资已拖欠4个月。精神文明奖、公积金、员工夜班费等也被拖欠。[傻眼]
“年度优秀员工,每人1000元,记账上;护士节,人家医院给每人发1000元,我们只能发500元,还是记账上。”知情人士唏嘘,医院许多年轻职工,每个月只有三两千工资,有的还要还房贷车贷,“没法活。”[裂开]
据了解,在河南省卫健委要求省立医院禁止招人的情况下,医院的人才还在流失:省立医院在职职工1003人,自2019年归属问题出现至今,共离职175人,其中临床医技科室55人,护理95人,行政后勤25人。
“你想想,那些优秀人才知道医院这个情况后,谁还敢来啊。”知情人士说。
人才的稀缺,资金投入的停滞,直接重创医院的长期发展,“省立医院无论是建筑设计还是医护服务,都值得称赞,但这几年医院的科室发展基本停滞,医疗水平没有进展,很可惜”,知情人士称。(见图5)
[星星]下一步,怎么办?
事情发展到这里,医院下一步怎么办?是坐等被冻结更多资金直至停摆倒闭?还是有谁主导拿出一个解决方案?[费解]
“不知道怎么办,也不知道谁来管。”知情人士说。
但有一点很明确,医院如果停摆倒闭,眼前就有三大问题亟须解决:
第一,600多位住院患者的治疗问题;
第二,1000多名医院职工的就业问题;
第三,作为河南航空港区唯一一家省级综合性公立医院,区域居民的医疗服务需求如何解决?
最后留下两个问题和大家一起思考:[思考][思考]
目前拖欠的3.4亿元,属于医院建设款,这笔费用是否应该医院通过诊疗费来偿还?
医院的归属问题,为何持续3年未获解决?何时能解决?谁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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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遗产给舅舅,一分钱都没留给孩子!这份遗嘱有效吗?
小吴尚未成年时,母亲临终前将遗产都留给小吴的舅舅李先生。小吴将姥姥、姥爷和舅舅告上了法庭,要求获得遗产。庭上,舅舅拿出了小吴母亲亲笔写下的遗嘱,白纸黑字写着:房产和存款,全归弟弟。
一边是被继承人亲笔所书的遗嘱
一边是未成年孩子
怎么判?
法官表示
订立遗嘱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
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保留 “必留份”
母亲去世,
一分钱遗产都没给孩子留
在小吴的童年回忆中,父母关系不怎么好。自10多年前开始,父母便因离婚和财产分配问题开始打官司。
最大的争议是通州区半壁店一处政策性住房。后来双方商定:“谁照顾孩子,谁就获得住房”。2012年,双方离婚,李女士向吴先生支付了一部分房屋折价款。
一段时间后,李女士又来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将女儿小吴的监护权给丈夫。吴先生表示不同意,法院判李女士败诉。但是第二年,李女士又来起诉,卷宗显示,李女士当时已经病得很重,孩子已经上了初中。李女士称,她实在是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孩子,自己治病尚自顾不暇,很难给她应有家庭温暖和照顾。
小吴也表示,愿意跟父亲生活。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孩子意愿,法院支持了李女士诉求。
据李女士遗嘱中所述,患病期间,一直是父母和弟弟照料。想到以后只能靠弟弟照顾年迈的双亲,她留下遗嘱:自己过世后,位于半壁店某小区的住房和自己名下的所有银行存款由弟弟继承。
在李女士去世后,吴家父女发现小吴并没有任何遗产,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继承房产、本人继承母亲银行存款的要求。
法律在继承上对遗嘱自由进行限制
庭审前,小吴的舅舅李先生拿出了李女士的亲笔遗嘱。虽然意外,小吴能看出这的确是母亲的亲笔,认可遗嘱的真实性。法官审查证据后也认为,至少从形式上,这份遗嘱具备全部要素,符合相关法律要求。
但小吴也表示,母亲过世时自己未成年,正在上学,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依法应该得到必要的遗产份额。
负责此案相关工作的通州法院刘萍萍法官表示,遗嘱的确是给了每个人处分自己遗产的权利,但在司法实践当中,也确实会遇到当事人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完全从个人好恶、偏爱出发,或者是基于重男轻女的思想,在立遗嘱时任意取消某些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逃避对亲人应负的责任。
“法律在继承上对遗嘱自由也进行了限制。”刘萍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尽管被继承人死后,他对继承人已不存在法律上的义务,但是只要他还留下了遗产,而且只要法定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状况存在,法律就不允许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来剥夺他们继承必要遗产的权利。
刘萍萍说,谁能享有“必留份”?需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而且法定继承人是否满足这两个条件,要以继承开始的时间为准,不能以遗嘱人立遗嘱时为准。
遗产份额到底应该留多少才能达到法律规定的“必要”呢。这一方面与被继承人遗留的遗产数额有一定的关系,但更与应得到“必要遗产份额”的继承人的具体状况有关。对于未成年子女而言,确定“必要遗产份额”的数额,应充分考虑到继承人在失去被继承人后至年满十八周岁止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行费用及教育、医疗之所需,原则上起码应不低于当地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如果遗嘱没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李女士去世的时候,小吴16岁,距离她达到18岁的成年人标准还差两年。同时,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李女士留下的不仅有遗产,还有部分债务,也都一并由她的弟弟承担,虽然具体数额不详,但是考虑到遗产总额以及小吴所需的两年生活费、教育、医疗所需,是否存在债务并不影响最终的确定份额。
根据普通未成年公众的常规需求,法院酌定,按照每年5万的标准给小吴留下财产。
最终案件一审宣判,驳回小吴“分割继承房产,全部继承存款”的诉讼请求,依法判决小吴继承遗产10万元。双方未就此判决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来源:北京日报 转自:山东高法
编辑:石慧
审核:傅德慧
小吴尚未成年时,母亲临终前将遗产都留给小吴的舅舅李先生。小吴将姥姥、姥爷和舅舅告上了法庭,要求获得遗产。庭上,舅舅拿出了小吴母亲亲笔写下的遗嘱,白纸黑字写着:房产和存款,全归弟弟。
一边是被继承人亲笔所书的遗嘱
一边是未成年孩子
怎么判?
法官表示
订立遗嘱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
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保留 “必留份”
母亲去世,
一分钱遗产都没给孩子留
在小吴的童年回忆中,父母关系不怎么好。自10多年前开始,父母便因离婚和财产分配问题开始打官司。
最大的争议是通州区半壁店一处政策性住房。后来双方商定:“谁照顾孩子,谁就获得住房”。2012年,双方离婚,李女士向吴先生支付了一部分房屋折价款。
一段时间后,李女士又来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将女儿小吴的监护权给丈夫。吴先生表示不同意,法院判李女士败诉。但是第二年,李女士又来起诉,卷宗显示,李女士当时已经病得很重,孩子已经上了初中。李女士称,她实在是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孩子,自己治病尚自顾不暇,很难给她应有家庭温暖和照顾。
小吴也表示,愿意跟父亲生活。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孩子意愿,法院支持了李女士诉求。
据李女士遗嘱中所述,患病期间,一直是父母和弟弟照料。想到以后只能靠弟弟照顾年迈的双亲,她留下遗嘱:自己过世后,位于半壁店某小区的住房和自己名下的所有银行存款由弟弟继承。
在李女士去世后,吴家父女发现小吴并没有任何遗产,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继承房产、本人继承母亲银行存款的要求。
法律在继承上对遗嘱自由进行限制
庭审前,小吴的舅舅李先生拿出了李女士的亲笔遗嘱。虽然意外,小吴能看出这的确是母亲的亲笔,认可遗嘱的真实性。法官审查证据后也认为,至少从形式上,这份遗嘱具备全部要素,符合相关法律要求。
但小吴也表示,母亲过世时自己未成年,正在上学,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依法应该得到必要的遗产份额。
负责此案相关工作的通州法院刘萍萍法官表示,遗嘱的确是给了每个人处分自己遗产的权利,但在司法实践当中,也确实会遇到当事人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完全从个人好恶、偏爱出发,或者是基于重男轻女的思想,在立遗嘱时任意取消某些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逃避对亲人应负的责任。
“法律在继承上对遗嘱自由也进行了限制。”刘萍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尽管被继承人死后,他对继承人已不存在法律上的义务,但是只要他还留下了遗产,而且只要法定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状况存在,法律就不允许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来剥夺他们继承必要遗产的权利。
刘萍萍说,谁能享有“必留份”?需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而且法定继承人是否满足这两个条件,要以继承开始的时间为准,不能以遗嘱人立遗嘱时为准。
遗产份额到底应该留多少才能达到法律规定的“必要”呢。这一方面与被继承人遗留的遗产数额有一定的关系,但更与应得到“必要遗产份额”的继承人的具体状况有关。对于未成年子女而言,确定“必要遗产份额”的数额,应充分考虑到继承人在失去被继承人后至年满十八周岁止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行费用及教育、医疗之所需,原则上起码应不低于当地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如果遗嘱没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李女士去世的时候,小吴16岁,距离她达到18岁的成年人标准还差两年。同时,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李女士留下的不仅有遗产,还有部分债务,也都一并由她的弟弟承担,虽然具体数额不详,但是考虑到遗产总额以及小吴所需的两年生活费、教育、医疗所需,是否存在债务并不影响最终的确定份额。
根据普通未成年公众的常规需求,法院酌定,按照每年5万的标准给小吴留下财产。
最终案件一审宣判,驳回小吴“分割继承房产,全部继承存款”的诉讼请求,依法判决小吴继承遗产10万元。双方未就此判决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来源:北京日报 转自:山东高法
编辑:石慧
审核:傅德慧
细碎平淡的日子里还能高度保持对生活的热爱真的好难,很佩服懂得经营生活享受生活的人,可惜自己目前还没修炼到那个地步
我只是一个开心了会笑,不开心会写在脸上,会委屈会难过会无聊会崩溃会自愈的大多数普通人,偏偏内心还住了一座属于自己的理想国,又清楚的知道,不是所有事情都会按照自己的意愿和方式来 https://t.cn/R2WxQG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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