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所有音乐创作人的一封信:“有人偷偷拿走了你一半的钱”。
音乐人是一群什么样的人?容易感动,情感丰富,对金钱没有太多奢望。
做音乐时,这些都是优点,面对版权生意时,这些“优点”一下成了音乐人的短板。
音乐人和生意人谈版权,一般都比较被动,和不良生意人谈版权,一般都会死得很惨。
版权在音乐人眼里是权益,在生意人眼里是利益。音乐人遇到侵权会说“你侵害了我的权益,我要谴责你”,过往很多事都证明,谴责,没用。解决版权问题,要用生意人的方式,“对待”生意人。
中国人讲轮回,讲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中国人也讲“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今天,希望所有音乐创作人,看完这篇微博,有所收获。
我先问各位一个问题:
你的音乐作品,版权究竟在你手上,还是在版权公司名下?
你清楚吗?
这些版权每年会被人偷偷分走多少属于你的钱,
你清楚吗?
可能有人会说,这太简单了,都不用查,我的版权一直在我手上。
如果你这么想,你就太天真了。版权在不在你手上,不要凭记忆,不要凭合约。要去查!
一定要去查。
通过音乐版权分钱给词曲作者的社会组织,目前中国只有一个,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在这个组织里,你的版权登记在谁的名下,决定了未来的收益,去到了哪里。
你的版权在你手上,你不一定能赚到钱;人家没有版权,却可以盘满钵满,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操作呢?听我给你盘盘。
一些版权公司,只要和你合作过一次,哪怕合作过一首歌,都会想办法,把你其他作品归在他们公司名下。当然,这些小动作,都是在你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偷偷操作的。
那么,词曲作者应该怎么防范呢?按我的步骤来。
首先:
1:给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资料部发一封邮件。
邮件中你就说:“看了《路一直都在》的新闻报道,我想查一下,登记在协会的作品,看看我的作品版权归属情况”。
2: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会在一段时间内向你出示一份资料,你作品的详细版权归属会显示的一清二楚。
3:如果你是作曲人,那么,只要看到作品后面,你的分配比例是50%,恭喜你,目前这首作品的权利在你自己手中。(另外50%的权利通常属于填词人)
4:如果由你作曲的作品,显示,你只占了25%的比例,那么,这首歌很有可能被唱片公司或版权公司登记在他们名下。他们分走了你25%的权利。
5:不要小看这25%的权利,这25%背后对应的都是钱。
为保护词曲作者,著作权法规定,公共播放的收益,一定要分给词曲作者本人,确保词曲作者的基本收益不被剥夺。注意我的用词:“基本收益”。
什么叫公共播放?
一般来说,餐厅、剧院、商场,有背景音乐播放的商业场所,都会涉及公共播放。这些单位会向音著协缴费,音著协收到钱后,按后台版权登记比例,把收到钱分给相关权利人。
一首歌,收到10元,把10元拆开,属于填词人的钱,属于作曲者的钱,属于唱片公司的钱,属于版权公司的钱,依次分。
如果作品权利在你自己手上,公播这部分收益,属于你的,会全部给你。如果,你的这首歌,在版权公司或唱片公司手上,那么他们会直接分走你一半的公播收益。
所以,你的作品登记在你名下,和登记在版权公司名下,你的收入,差别会很大。
不要认为:填词或作曲是你,这些钱就会自动全都分给你。
不是哈。记住,不是!
你的版权如果被公司认领,你没有提出异议,那么本来应该分给你的钱,有一半,会分给版权认领的一方,比如:版权公司。
从环球这件事,大家已经看到。即便我没有授权环球2008-2021年连续13年管理我的作品,但环球却依然在台湾管理协会登记了《路一直都在》等十多首我写的作品,权利都归环球,这一登记,就是13年。
不懂著作权的人可能以为,公司登记作品,只是为了证明权利归属,NO,没这么简单。登记作品后,环球立马就会收到钱。
由于各地区音乐著作权协会,共享后台版权资料。比如:环球向台湾协会登记了《路一直都在》属于台湾环球,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在国内收到这首歌使用费后,会把本该分给我的公播收入,拿出一半,分给台湾环球。
等于,环球什么都不做,只是登记了一下这首歌是环球的,就白白拿走我收入的一半。现在你们就明白为什么环球会很积极主动的,登记《路一直都在》的版权归他们。
一登记,就会收到钱,这个逻辑懂了吗?词曲作者们,懂了吗?
所以你看,音乐人觉得权益被侵占了,版权公司则非常清楚,每个权益都对应着,钱。
不写歌、不熬夜、不用管歌火不火、不用和歌手讨论如何修改、不用一遍一遍被退稿,只要把作品登记在版权公司名下,只要没人来查,以后很多年,这些歌一半的公播收益,都源源不断的进入版权公司账户。
关键是,作者很难发现。
比如:今年《路一直都在》公播收入,我收到100,那么意味着,版权公司也收到了100;我收到了1000,版权公司也收到了1000;我收到10000,版权公司也收到10000。
问题是,作者收到这笔公播版税的时候,以为是100%的收入,实际上完全不知道,有人同时分走了自己50%的钱。
你熬夜写歌,人家吹着空调,喝着饮料,翘着二郎腿;你好不容易等到分版税了,人家版权公司微笑着,看着你写歌赚的钱,源源不断,进入人家账户。
版权公司帮作者做了什么?是帮作者把年收入从100,增加到1000?还是帮作者把年收入从一万,增加到10万?还是把年收入增加到100万?
我看到的,是版权公司反复提醒作者:虽然你这首歌很红,但我一年给你几十块或者271块,已经很高了,你就知足吧。
所以,写歌的同行们,版权公司实际上是一家慈善机构,我们都误会了它。
它会拿着你的很多钱,再施舍给你一点点,如果你有疑问,它会派出律师问你“你为什么要收受我们的版税?”
有理有据。趾高气昂。
我以为版权公司是帮助词曲作者管理好作品,帮助作者获得更多收益的,现在才明白:
一些版权公司和作者合作,首先,你不是合作伙伴,你只是韭菜。先把属于你的钱赚到手,这是第一目的。至于帮你赚钱?呵呵,你想多了。
作为音乐人,你会把别人的作品登记在你名下吗?不会,对吧。你有起码的道德底线和廉耻。你的父母在你很小的时候,就告诉你,别人的钱不要拿,别人的东西不要碰。但一些版权公司,一堆成年人,却非常热衷,不义之财。企业文化很有特色。
回到版权归属问题。
因为版权归属通常不会公示,那就意味着,只要没人提出异议,即便版权登记时有错误,分配版税时,还是会按照当初错误的登记,来分钱。
所以你看,
你觉得版权在你手上,合约也显示版权在你手上,钱应该会分给你,那只是,你觉得。
就算版权是你的,大公司想偷偷领走你的钱,也易如反掌。
我之前提到过,合约到期,版权公司也可以继续把你的钱拿走。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
版权公司只要不主动向协会提出,不再认领你的作品,而你也以为只要合约到期,作品权利就是你的,你也没有主动到协会去查询版权是不是随合约到期而变更过。
那么,即便合约到期,即便作品权利在你手上,但属于你的钱,还是和之前一样,定时分给了版权公司。
合约到期,我版权公司不撤销认领,著作权协会也不会知道合约到期了,作者还傻乎乎的以为权利在自己手上,我就通过这个信息差,能多占一天便宜是一天,能多领一块是一块。
不要脸的神操作,领教了吧?
我觉得对版权公司这个行为,就应该立法。对合约到期后,依然冒领作者收入的公司,直接判刑。这是典型的盗窃行为,行为恶劣,而且数额巨大。
那么,版权公司真实的授权流程是怎样的呢?
只要版权公司说,这首作品版权归我们,再以“作品太多,没办法一张一张出示合约”为理由,拒绝向平台,协会出示作者的授权。
那么,就会出现,
越有名的版权公司,越可以凌驾在规则和著作权之上,“我说什么就是什么。我说这首歌是我的,就是我的”。
你们只能付钱给我,但不能质疑我。
所以,各位,签一个大版权公司就很牛X吗?没用的。越大的版权公司,耍起混蛋来,越专业,越流氓。他们有很多办法对付音乐人。
什么自动续约啊,版税抵扣啊,版税报表啊,双方都没有异议,才能解约啊………听上去很正规的东西,都是坑。
一张假报表,可以把所有音乐人按的死死的。来啊,你来证明我这张报表是假的啊?我天天收钱、天天做账,而你只不过是天天写歌。你一个写歌的,在账目问题上,能整的过我?
一些版权公司,真实的内心写照,而且特别自信。
拿不出合约、长期不向作者支付一分钱、不光隐瞒收入、版税报表造假、还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将作者公播的一半收入全部领走,多年如一日,不间断的领钱。
NND,早晚让你加倍吐出来。
世界著名版权公司,又怎么样?还不是一样吃相难看。
所以,版权生意,听起来很美好,作为词曲作者,一定要明白,你在和生意人打交道。这是音乐版权,但首先是一门生意。
作为一个合格的音乐人,写歌之外,要尽早学会用生意人的思维方式和版权公司打交道。越早越好,没得选择。
年轻的时候,觉得写一首红遍街头巷尾的作品,是对职业生涯的肯定。如今再看音乐创作这件事,我会把精力,当作昂贵的成本,重新衡量。
如果一首用智慧和精力创作的好作品,收入和作品知名度极不相符,继续做这份工作,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我们的精力,该用在价值最大的地方。不是吗?
不少人在微博上留言“怪不得现在好听的歌,越来越少了,原来我们付费听歌的钱,并没有到词曲作者手上。”
你们说的没错。
版权意识的提高、付费人数的增加、付费观念的完善,音乐创作者本该获得比过往更多的收益。但是,实际收益和应该得到的收益,中间差距,太大了。
作为音乐人,感谢大家为音乐付费。这是大家对音乐创作者的尊重和认可。
但是,当全民都提高了版权意识,一些版权代理机构还在做假账,还在把作者当韭菜收割,平台还在把版权代理机构出示的一张纸,当成“保护费证明”。这就有点可笑了。
创造版权内容的人,被玩儿了。始作俑者却在到处宣扬,大家要提高版权意识啊,我去,这波宣传,666啊。以帮词曲作者的名义,收割作者,收割消费者。
这几年,消费者付费购买音乐的钱,首当其冲进了版权代理机构的账户,其次是平台,至于词曲作者从版权机构收到了多少钱,大家从我的微博里也能略知一二。
《路一直都在》,一年,从版权公司能领到44元,多了,一年能领到271元。。
这是一个人的遭遇吗?NO。这是一群音乐创作人的现状,我相信随着《路一直都在》和环球的事被更多人关注,将会有更多版权黑幕被曝光。
当一波韭菜割完,第二波带着热情不知水深火热的作者,涌入这一行,等着被割。
我觉得需要觉醒的,是音乐创作人。
这一行目前最大的痛点,是缺乏,好的音乐版权经纪人。我觉得这个职业极有前途。要不然,我开一家版权公司?,起码身边优秀的创作人不会被骗。
这几天我对几位音乐创作人都说过同一句话:“我们都有父母,都有子女,都有家庭,一首歌每年不管能分多少版税,这是我们的劳动所得。我们拿这些钱给我们的父母好不好?给我们的孩子好不好?为什么要让版权公司黑我们的钱?绝对不行。”
好了,各位音乐创作人,赶紧去核查你的版权归属吧。
王菲《当时的月亮》曲作者李冰老师,在看到《路一直都在》的新闻后,马上去音著协查看了自己作品的版权归属。
你,还在等什么?
我是吴向飞,如果,你身边有朋友在做音乐创作,记得,把这篇微博转给他。
音乐人是一群什么样的人?容易感动,情感丰富,对金钱没有太多奢望。
做音乐时,这些都是优点,面对版权生意时,这些“优点”一下成了音乐人的短板。
音乐人和生意人谈版权,一般都比较被动,和不良生意人谈版权,一般都会死得很惨。
版权在音乐人眼里是权益,在生意人眼里是利益。音乐人遇到侵权会说“你侵害了我的权益,我要谴责你”,过往很多事都证明,谴责,没用。解决版权问题,要用生意人的方式,“对待”生意人。
中国人讲轮回,讲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中国人也讲“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今天,希望所有音乐创作人,看完这篇微博,有所收获。
我先问各位一个问题:
你的音乐作品,版权究竟在你手上,还是在版权公司名下?
你清楚吗?
这些版权每年会被人偷偷分走多少属于你的钱,
你清楚吗?
可能有人会说,这太简单了,都不用查,我的版权一直在我手上。
如果你这么想,你就太天真了。版权在不在你手上,不要凭记忆,不要凭合约。要去查!
一定要去查。
通过音乐版权分钱给词曲作者的社会组织,目前中国只有一个,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在这个组织里,你的版权登记在谁的名下,决定了未来的收益,去到了哪里。
你的版权在你手上,你不一定能赚到钱;人家没有版权,却可以盘满钵满,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操作呢?听我给你盘盘。
一些版权公司,只要和你合作过一次,哪怕合作过一首歌,都会想办法,把你其他作品归在他们公司名下。当然,这些小动作,都是在你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偷偷操作的。
那么,词曲作者应该怎么防范呢?按我的步骤来。
首先:
1:给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资料部发一封邮件。
邮件中你就说:“看了《路一直都在》的新闻报道,我想查一下,登记在协会的作品,看看我的作品版权归属情况”。
2: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会在一段时间内向你出示一份资料,你作品的详细版权归属会显示的一清二楚。
3:如果你是作曲人,那么,只要看到作品后面,你的分配比例是50%,恭喜你,目前这首作品的权利在你自己手中。(另外50%的权利通常属于填词人)
4:如果由你作曲的作品,显示,你只占了25%的比例,那么,这首歌很有可能被唱片公司或版权公司登记在他们名下。他们分走了你25%的权利。
5:不要小看这25%的权利,这25%背后对应的都是钱。
为保护词曲作者,著作权法规定,公共播放的收益,一定要分给词曲作者本人,确保词曲作者的基本收益不被剥夺。注意我的用词:“基本收益”。
什么叫公共播放?
一般来说,餐厅、剧院、商场,有背景音乐播放的商业场所,都会涉及公共播放。这些单位会向音著协缴费,音著协收到钱后,按后台版权登记比例,把收到钱分给相关权利人。
一首歌,收到10元,把10元拆开,属于填词人的钱,属于作曲者的钱,属于唱片公司的钱,属于版权公司的钱,依次分。
如果作品权利在你自己手上,公播这部分收益,属于你的,会全部给你。如果,你的这首歌,在版权公司或唱片公司手上,那么他们会直接分走你一半的公播收益。
所以,你的作品登记在你名下,和登记在版权公司名下,你的收入,差别会很大。
不要认为:填词或作曲是你,这些钱就会自动全都分给你。
不是哈。记住,不是!
你的版权如果被公司认领,你没有提出异议,那么本来应该分给你的钱,有一半,会分给版权认领的一方,比如:版权公司。
从环球这件事,大家已经看到。即便我没有授权环球2008-2021年连续13年管理我的作品,但环球却依然在台湾管理协会登记了《路一直都在》等十多首我写的作品,权利都归环球,这一登记,就是13年。
不懂著作权的人可能以为,公司登记作品,只是为了证明权利归属,NO,没这么简单。登记作品后,环球立马就会收到钱。
由于各地区音乐著作权协会,共享后台版权资料。比如:环球向台湾协会登记了《路一直都在》属于台湾环球,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在国内收到这首歌使用费后,会把本该分给我的公播收入,拿出一半,分给台湾环球。
等于,环球什么都不做,只是登记了一下这首歌是环球的,就白白拿走我收入的一半。现在你们就明白为什么环球会很积极主动的,登记《路一直都在》的版权归他们。
一登记,就会收到钱,这个逻辑懂了吗?词曲作者们,懂了吗?
所以你看,音乐人觉得权益被侵占了,版权公司则非常清楚,每个权益都对应着,钱。
不写歌、不熬夜、不用管歌火不火、不用和歌手讨论如何修改、不用一遍一遍被退稿,只要把作品登记在版权公司名下,只要没人来查,以后很多年,这些歌一半的公播收益,都源源不断的进入版权公司账户。
关键是,作者很难发现。
比如:今年《路一直都在》公播收入,我收到100,那么意味着,版权公司也收到了100;我收到了1000,版权公司也收到了1000;我收到10000,版权公司也收到10000。
问题是,作者收到这笔公播版税的时候,以为是100%的收入,实际上完全不知道,有人同时分走了自己50%的钱。
你熬夜写歌,人家吹着空调,喝着饮料,翘着二郎腿;你好不容易等到分版税了,人家版权公司微笑着,看着你写歌赚的钱,源源不断,进入人家账户。
版权公司帮作者做了什么?是帮作者把年收入从100,增加到1000?还是帮作者把年收入从一万,增加到10万?还是把年收入增加到100万?
我看到的,是版权公司反复提醒作者:虽然你这首歌很红,但我一年给你几十块或者271块,已经很高了,你就知足吧。
所以,写歌的同行们,版权公司实际上是一家慈善机构,我们都误会了它。
它会拿着你的很多钱,再施舍给你一点点,如果你有疑问,它会派出律师问你“你为什么要收受我们的版税?”
有理有据。趾高气昂。
我以为版权公司是帮助词曲作者管理好作品,帮助作者获得更多收益的,现在才明白:
一些版权公司和作者合作,首先,你不是合作伙伴,你只是韭菜。先把属于你的钱赚到手,这是第一目的。至于帮你赚钱?呵呵,你想多了。
作为音乐人,你会把别人的作品登记在你名下吗?不会,对吧。你有起码的道德底线和廉耻。你的父母在你很小的时候,就告诉你,别人的钱不要拿,别人的东西不要碰。但一些版权公司,一堆成年人,却非常热衷,不义之财。企业文化很有特色。
回到版权归属问题。
因为版权归属通常不会公示,那就意味着,只要没人提出异议,即便版权登记时有错误,分配版税时,还是会按照当初错误的登记,来分钱。
所以你看,
你觉得版权在你手上,合约也显示版权在你手上,钱应该会分给你,那只是,你觉得。
就算版权是你的,大公司想偷偷领走你的钱,也易如反掌。
我之前提到过,合约到期,版权公司也可以继续把你的钱拿走。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
版权公司只要不主动向协会提出,不再认领你的作品,而你也以为只要合约到期,作品权利就是你的,你也没有主动到协会去查询版权是不是随合约到期而变更过。
那么,即便合约到期,即便作品权利在你手上,但属于你的钱,还是和之前一样,定时分给了版权公司。
合约到期,我版权公司不撤销认领,著作权协会也不会知道合约到期了,作者还傻乎乎的以为权利在自己手上,我就通过这个信息差,能多占一天便宜是一天,能多领一块是一块。
不要脸的神操作,领教了吧?
我觉得对版权公司这个行为,就应该立法。对合约到期后,依然冒领作者收入的公司,直接判刑。这是典型的盗窃行为,行为恶劣,而且数额巨大。
那么,版权公司真实的授权流程是怎样的呢?
只要版权公司说,这首作品版权归我们,再以“作品太多,没办法一张一张出示合约”为理由,拒绝向平台,协会出示作者的授权。
那么,就会出现,
越有名的版权公司,越可以凌驾在规则和著作权之上,“我说什么就是什么。我说这首歌是我的,就是我的”。
你们只能付钱给我,但不能质疑我。
所以,各位,签一个大版权公司就很牛X吗?没用的。越大的版权公司,耍起混蛋来,越专业,越流氓。他们有很多办法对付音乐人。
什么自动续约啊,版税抵扣啊,版税报表啊,双方都没有异议,才能解约啊………听上去很正规的东西,都是坑。
一张假报表,可以把所有音乐人按的死死的。来啊,你来证明我这张报表是假的啊?我天天收钱、天天做账,而你只不过是天天写歌。你一个写歌的,在账目问题上,能整的过我?
一些版权公司,真实的内心写照,而且特别自信。
拿不出合约、长期不向作者支付一分钱、不光隐瞒收入、版税报表造假、还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将作者公播的一半收入全部领走,多年如一日,不间断的领钱。
NND,早晚让你加倍吐出来。
世界著名版权公司,又怎么样?还不是一样吃相难看。
所以,版权生意,听起来很美好,作为词曲作者,一定要明白,你在和生意人打交道。这是音乐版权,但首先是一门生意。
作为一个合格的音乐人,写歌之外,要尽早学会用生意人的思维方式和版权公司打交道。越早越好,没得选择。
年轻的时候,觉得写一首红遍街头巷尾的作品,是对职业生涯的肯定。如今再看音乐创作这件事,我会把精力,当作昂贵的成本,重新衡量。
如果一首用智慧和精力创作的好作品,收入和作品知名度极不相符,继续做这份工作,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我们的精力,该用在价值最大的地方。不是吗?
不少人在微博上留言“怪不得现在好听的歌,越来越少了,原来我们付费听歌的钱,并没有到词曲作者手上。”
你们说的没错。
版权意识的提高、付费人数的增加、付费观念的完善,音乐创作者本该获得比过往更多的收益。但是,实际收益和应该得到的收益,中间差距,太大了。
作为音乐人,感谢大家为音乐付费。这是大家对音乐创作者的尊重和认可。
但是,当全民都提高了版权意识,一些版权代理机构还在做假账,还在把作者当韭菜收割,平台还在把版权代理机构出示的一张纸,当成“保护费证明”。这就有点可笑了。
创造版权内容的人,被玩儿了。始作俑者却在到处宣扬,大家要提高版权意识啊,我去,这波宣传,666啊。以帮词曲作者的名义,收割作者,收割消费者。
这几年,消费者付费购买音乐的钱,首当其冲进了版权代理机构的账户,其次是平台,至于词曲作者从版权机构收到了多少钱,大家从我的微博里也能略知一二。
《路一直都在》,一年,从版权公司能领到44元,多了,一年能领到271元。。
这是一个人的遭遇吗?NO。这是一群音乐创作人的现状,我相信随着《路一直都在》和环球的事被更多人关注,将会有更多版权黑幕被曝光。
当一波韭菜割完,第二波带着热情不知水深火热的作者,涌入这一行,等着被割。
我觉得需要觉醒的,是音乐创作人。
这一行目前最大的痛点,是缺乏,好的音乐版权经纪人。我觉得这个职业极有前途。要不然,我开一家版权公司?,起码身边优秀的创作人不会被骗。
这几天我对几位音乐创作人都说过同一句话:“我们都有父母,都有子女,都有家庭,一首歌每年不管能分多少版税,这是我们的劳动所得。我们拿这些钱给我们的父母好不好?给我们的孩子好不好?为什么要让版权公司黑我们的钱?绝对不行。”
好了,各位音乐创作人,赶紧去核查你的版权归属吧。
王菲《当时的月亮》曲作者李冰老师,在看到《路一直都在》的新闻后,马上去音著协查看了自己作品的版权归属。
你,还在等什么?
我是吴向飞,如果,你身边有朋友在做音乐创作,记得,把这篇微博转给他。
公大精英荟萃 聚焦环境研究享丰硕成果
在教育历程上与时并进的香港公开大学(公大),近年研究发展迅速,于2015年成立「创新科技与持续发展研究所」(IRITS),汇聚对科研感兴趣的教学精英,集中研究大学擅长以及具发展潜力的两个领域,设立「环境科学研究中心」及「先进网络科技研究中心」。公大已连续6年在「本地自资学位界别竞逐研究资助计划」中获得最高拨款总额,IRITS辖下聚焦环境科学的研究中心更邀得环境生物学的顶尖学者强势加盟,令团队如虎添翼,正锐意为本港、大湾区以至世界各地的红树林和滨海湿地生态、环境污染等研究作出更大贡献。
由初成立时只提供遥距课程,至今天演变为一所实用型全方位综合大学, 公大在大学普及化方面一直担当重要角色。除了致力提供专业及实用的课程外,公大近年亦逐步加强研究发展,积极申请研究经费。公大是「本地自资学位界别竞逐研究资助计划」首轮申请院校之一,在2014年获拨款1,800万元(港元,下同),为设立3间研究所提供经费,包括IRITS。透过各个研究资助计划,公大将所获取的资源集中于与香港息息相关的研究领域,期望研究成果可为社会带来正面影响。
专注三大研究方向屡获资助证实力
作为一间实用型的自资大学,虽然公大的资源不及教资会资助大学,但在研究方面的成绩却是有目共睹。科技学院科学系主任李宏发教授阐述,研究中心自成立以来已获得不同资助计划拨款超过2,000万元,两年前在「院校发展计划」下设立「粤港澳大湾区海岸湿地基础及应用研究中心实验室」的项目,更取得逾930万元拨款,金额为同类申请中最高,足证研究成果备受外界肯定。
「环境科学是公大的强项之一,研究中心在成立初期,已确立以环境监测、红潮、红树林与微生物的联系为三大研究方向,务求善用有限资源,在研究上发挥最大成效。」专研微藻类生物的李宏发教授称,团队在构思研究项目时,亦会考虑有关议题与香港及内地的相关性、对周边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以至同类研究匮乏等因素,确保研究成果能率先应用于推动国家及本港的生态保育,进而惠及其他面对同一问题的地区。加上公大开办环境相关的课程已久,校内有一定的专业人才和资源推动研究发展。
著名学者加盟团队如虎添翼
李宏发教授补充,以「粤港澳大湾区海岸湿地基础及应用研究中心实验室」的项目为例,正是建基于大湾区经济急速发展,或会对9+2城市中有相当面积的红树林带来影响,其中香港米埔及深圳福田区的红树林更是连成一片,甚具生态价值。「以往的研究多集中于破坏红树森生态对鸟类、其他动物和植物的影响,鲜有提及红树林中有助抑制红潮生长的化感物质、底泥和根系的微生物,如微藻等,因而促成这个研究项目,冀可填补「Research gap」(研究空隙),同时藉此平台加强公大与本港及内地各方专家共同合作及交流,为保护区内红树林生态出谋献策。」
作为全球首位发现红树林具降解持久性有机有毒污染物等功能、并首创红树林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的著名学者,谭鳯仪教授于两年前原已计划退休,专注社会服务及科研工作,其后却决定为公大研究中心担当顾问,她笑言是被公大团队的研究热诚所打动,故希望可倾注丰富的研究经验及强大的人际网络,帮助这支有志成为红树林生态研究接班人的年轻团队,构思更具实用价值的研究计划,从而成功申请更多研究经费,在整体专业水平及研究成果等各方面能更上一层楼。
加强内地合作 延揽各方人才
谭凤仪教授身兼「福田-城大红树林研发中心」主任、海洋污染国家重点实验室成员、内地大学客座教授、访问学者等职位,在内地具广博人脉,也是促成公大与内地多个学术、环保及科研单位建立紧密合作的功臣之一。她透露,公大现正与深圳福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及深圳大学商讨,就大湾区红树林保育等研究项目签订三方协议,藉维持更持久的合作关系,确保研究可持续进行,达致更丰硕的成果。「内地、东南亚及澳洲均重视保育红树林,公大可藉与内地建立研究平台,吸引各方人才加盟,长远有助拓宽生源,使科研与教学发展能同步提升。」
环境科学研究中心的团队现有14名成员及9位研究生,规模冠绝自资院校。公大科技学院副教授史东甫博士直言,校方的支持尤其重要,成立专属研究所不但有助汇聚研究人才,研究中心创造的新知识亦能推动大学的学术发展,提升学术水平及教学质素,使教学与研究相辅相成。
设哲学博士课程 培训科研生力军
「公大近年开办哲学博士课程,对吸引有志成为博士的学术专才入读亦有帮助,他们多以投身科研为目标,正可为公大的研究团队带来具潜力的生力军。」史东甫博士期望,公大未来有更多研究成果可切实应用于解决社会及环境问题,以致对香港及邻近地区发挥更大的影响力及作用。
公大科技学院副教授徐景亮博士认同,建立精英团队是研究中心的一大成功关键,特别是研究领域,不能只靠单打独斗,而是必须充分发扬团队精神,在各自精通的专业范畴上互相补足,才可不断构思兼具创新、实用性及社会贡献的研究项目,并持续取得研究成果。
「以往外界对公大的研究发展欠缺了解,有学生参观校园才惊觉大学也有先进的研究设施。」他深信,随着公大在环境科学的研究屡创佳绩,并与内地加强合作,这个旧有印象已逐渐改变。近期更有内地院校的学者利用半年学术休假,主动要求前来公大参与研究,可见公大在环境科学研究领域的知名度正逐步提高,吸引来自世界各地的研究人才。
公大近年研究实力渐被肯定,不乏学术及研究成就卓越的学者。根据史丹福大学今年年初发布的全球顶尖科学家名单(Stanford list ),公大荣休校长梁智仁教授、校长林群声教授、副校长(学生事务及支持)郭予光教授,以及环境科学及生态保育讲座教授谭凤仪教授,均被列为全球排名前2%科学家,学术成就扬威国际。
如欲了解更多IRITS的研究项目及成果可浏览以下网页:
https://t.cn/A6f4xaOX
在教育历程上与时并进的香港公开大学(公大),近年研究发展迅速,于2015年成立「创新科技与持续发展研究所」(IRITS),汇聚对科研感兴趣的教学精英,集中研究大学擅长以及具发展潜力的两个领域,设立「环境科学研究中心」及「先进网络科技研究中心」。公大已连续6年在「本地自资学位界别竞逐研究资助计划」中获得最高拨款总额,IRITS辖下聚焦环境科学的研究中心更邀得环境生物学的顶尖学者强势加盟,令团队如虎添翼,正锐意为本港、大湾区以至世界各地的红树林和滨海湿地生态、环境污染等研究作出更大贡献。
由初成立时只提供遥距课程,至今天演变为一所实用型全方位综合大学, 公大在大学普及化方面一直担当重要角色。除了致力提供专业及实用的课程外,公大近年亦逐步加强研究发展,积极申请研究经费。公大是「本地自资学位界别竞逐研究资助计划」首轮申请院校之一,在2014年获拨款1,800万元(港元,下同),为设立3间研究所提供经费,包括IRITS。透过各个研究资助计划,公大将所获取的资源集中于与香港息息相关的研究领域,期望研究成果可为社会带来正面影响。
专注三大研究方向屡获资助证实力
作为一间实用型的自资大学,虽然公大的资源不及教资会资助大学,但在研究方面的成绩却是有目共睹。科技学院科学系主任李宏发教授阐述,研究中心自成立以来已获得不同资助计划拨款超过2,000万元,两年前在「院校发展计划」下设立「粤港澳大湾区海岸湿地基础及应用研究中心实验室」的项目,更取得逾930万元拨款,金额为同类申请中最高,足证研究成果备受外界肯定。
「环境科学是公大的强项之一,研究中心在成立初期,已确立以环境监测、红潮、红树林与微生物的联系为三大研究方向,务求善用有限资源,在研究上发挥最大成效。」专研微藻类生物的李宏发教授称,团队在构思研究项目时,亦会考虑有关议题与香港及内地的相关性、对周边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以至同类研究匮乏等因素,确保研究成果能率先应用于推动国家及本港的生态保育,进而惠及其他面对同一问题的地区。加上公大开办环境相关的课程已久,校内有一定的专业人才和资源推动研究发展。
著名学者加盟团队如虎添翼
李宏发教授补充,以「粤港澳大湾区海岸湿地基础及应用研究中心实验室」的项目为例,正是建基于大湾区经济急速发展,或会对9+2城市中有相当面积的红树林带来影响,其中香港米埔及深圳福田区的红树林更是连成一片,甚具生态价值。「以往的研究多集中于破坏红树森生态对鸟类、其他动物和植物的影响,鲜有提及红树林中有助抑制红潮生长的化感物质、底泥和根系的微生物,如微藻等,因而促成这个研究项目,冀可填补「Research gap」(研究空隙),同时藉此平台加强公大与本港及内地各方专家共同合作及交流,为保护区内红树林生态出谋献策。」
作为全球首位发现红树林具降解持久性有机有毒污染物等功能、并首创红树林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的著名学者,谭鳯仪教授于两年前原已计划退休,专注社会服务及科研工作,其后却决定为公大研究中心担当顾问,她笑言是被公大团队的研究热诚所打动,故希望可倾注丰富的研究经验及强大的人际网络,帮助这支有志成为红树林生态研究接班人的年轻团队,构思更具实用价值的研究计划,从而成功申请更多研究经费,在整体专业水平及研究成果等各方面能更上一层楼。
加强内地合作 延揽各方人才
谭凤仪教授身兼「福田-城大红树林研发中心」主任、海洋污染国家重点实验室成员、内地大学客座教授、访问学者等职位,在内地具广博人脉,也是促成公大与内地多个学术、环保及科研单位建立紧密合作的功臣之一。她透露,公大现正与深圳福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及深圳大学商讨,就大湾区红树林保育等研究项目签订三方协议,藉维持更持久的合作关系,确保研究可持续进行,达致更丰硕的成果。「内地、东南亚及澳洲均重视保育红树林,公大可藉与内地建立研究平台,吸引各方人才加盟,长远有助拓宽生源,使科研与教学发展能同步提升。」
环境科学研究中心的团队现有14名成员及9位研究生,规模冠绝自资院校。公大科技学院副教授史东甫博士直言,校方的支持尤其重要,成立专属研究所不但有助汇聚研究人才,研究中心创造的新知识亦能推动大学的学术发展,提升学术水平及教学质素,使教学与研究相辅相成。
设哲学博士课程 培训科研生力军
「公大近年开办哲学博士课程,对吸引有志成为博士的学术专才入读亦有帮助,他们多以投身科研为目标,正可为公大的研究团队带来具潜力的生力军。」史东甫博士期望,公大未来有更多研究成果可切实应用于解决社会及环境问题,以致对香港及邻近地区发挥更大的影响力及作用。
公大科技学院副教授徐景亮博士认同,建立精英团队是研究中心的一大成功关键,特别是研究领域,不能只靠单打独斗,而是必须充分发扬团队精神,在各自精通的专业范畴上互相补足,才可不断构思兼具创新、实用性及社会贡献的研究项目,并持续取得研究成果。
「以往外界对公大的研究发展欠缺了解,有学生参观校园才惊觉大学也有先进的研究设施。」他深信,随着公大在环境科学的研究屡创佳绩,并与内地加强合作,这个旧有印象已逐渐改变。近期更有内地院校的学者利用半年学术休假,主动要求前来公大参与研究,可见公大在环境科学研究领域的知名度正逐步提高,吸引来自世界各地的研究人才。
公大近年研究实力渐被肯定,不乏学术及研究成就卓越的学者。根据史丹福大学今年年初发布的全球顶尖科学家名单(Stanford list ),公大荣休校长梁智仁教授、校长林群声教授、副校长(学生事务及支持)郭予光教授,以及环境科学及生态保育讲座教授谭凤仪教授,均被列为全球排名前2%科学家,学术成就扬威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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