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同心##爱心企业送清凉 慰问交警暖人心#2021年6月22日中午,随州市大洪山生态园总经理彭松一行来到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为执勤民警送来矿泉水等防暑降温物资,希望能在炎炎夏日,为顶烈日、冒酷暑,坚守在岗位一线的执勤民警送去清凉!并代表全体员工向所有一线执勤的交警同志表示慰问和感谢!
中队负责人表示:社会各界对交警工作的认可与关心是我们工作的动力。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励,担当履职,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扎实工作,努力营造更加和谐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中队负责人表示:社会各界对交警工作的认可与关心是我们工作的动力。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励,担当履职,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扎实工作,努力营造更加和谐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警民同心##爱心企业送清凉 慰问交警暖人心#2021年6月22日中午,随州市大洪山生态园总经理彭松一行来到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为执勤民警送来矿泉水等防暑降温物资,希望能在炎炎夏日,为顶烈日、冒酷暑,坚守在岗位一线的执勤民警送去清凉!并代表全体员工向所有一线执勤的交警同志表示慰问和感谢!
中队负责人表示:社会各界对交警工作的认可与关心是我们工作的动力。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励,担当履职,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扎实工作,努力营造更加和谐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平安随州 @湖北随州交警 @平安随县
中队负责人表示:社会各界对交警工作的认可与关心是我们工作的动力。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励,担当履职,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扎实工作,努力营造更加和谐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平安随州 @湖北随州交警 @平安随县
#随警公告# 道路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车辆公告
1、以下车辆在2021年04月01日至2021年04月30日期间因涉及道路交通违法,已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其驾驶人、所有人和管理人均未按规定期限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当事人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2、请以下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或车辆合法来源证明到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接受处理。
3、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办公地址:随州市白云大道白云巷,电话:0722-3580288。
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
2021年06月11日
1、以下车辆在2021年04月01日至2021年04月30日期间因涉及道路交通违法,已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其驾驶人、所有人和管理人均未按规定期限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当事人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2、请以下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或车辆合法来源证明到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接受处理。
3、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办公地址:随州市白云大道白云巷,电话:0722-3580288。
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
2021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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