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风细雨暖人心】中国人讲究“和”为贵。现实中,人与人之间难免会出现各种纠纷。为了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解决现实中的各种纠纷,许多专业的调解机构应运而生。6月23日,“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全国法治类主流媒体走进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调解中心,来自全国各地的25家法治类主流媒体的记者聆听了调解中心感人至深的调解故事。
地处青海省东大门的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成立于2014年,自成立初始就审时度势,创新调解机制,夯实工作基础,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努力将各类矛盾控制在萌芽,化解在基层。近三年来,该调解中心累计调处各类纠纷565件,重大影响的11件,群体性纠纷3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协议履行率100%,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成效得到民和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肯定,历年被主管部门评为先进集体,3名调解员先后荣获省、海东市“调解能手”“优秀调解员”等荣誉称号。
创新机制 注重联动调解建设
“中国式”人民调解对于基层治理有何意义呢?据民和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民和县司法局副局长杨进财介绍,人民调解制度注重源头治理预防矛盾纠纷,诉讼是一种针对已然状态的纠纷解决机制,而人民调解则不然,人民调解制度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的工作方针,通过排查矛盾、预防纠纷,可以将纠纷化解在其萌芽状态,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升级和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和恶化。
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依托民和县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由民和县人民政府负责,民和县司法局面向社会推选14名热心群众工作、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的专兼职调解员组成民和县调解委员会,专门调解跨乡镇、跨行业、疑难复杂及新型矛盾纠纷,指导全县矛盾纠纷的排查、梳理、调处、协调工作。
张有霞是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的一名专职调解员,自2014年进入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以满腔的工作热情和高度负责的工作责任感投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面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她秉承受理一件就解决一件,近五年来累计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近200件,为维护基层稳定、营造和谐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张有霞认为,“群众工作无小事”,婚姻家庭矛盾看似事情不大,但如果不去处理或处理不当,都有可能会演变升级。
2017年的一天,一位老太太脚步蹒跚地走进办公室,眼含着泪向张有霞诉说着心中的委屈。老太太育有三子,现与次子、三子共同居住。次子婚后不久,三子因盗窃入狱。刑满释放后,次子不允许三子进家门。老太太心疼三儿子,与次子产生了争执,次子一气之下将年迈的老母亲也赶出了家门……老太太被逼无奈找到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调解此事。张有霞反复对老人心理疏导,耐心安抚老人情绪。找到案件症结后,第一时间入户调查。起初次子不愿意接受调解,张有霞连续两次吃了“闭门羹”。但她不放弃不气馁,第三次敲开了大门。次子一见又是她,一句话没说又要关门,“你这样下去就是在犯罪!”张有霞义正言辞的话语终于让次子放弃再次将她拒之门外的想法。接下来张有霞“趁热打铁”,她以法律为根据,以常理做疏导,以亲情去感化,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最终使这起纠纷得以化解。
健全制度 强化调解工作水平
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一直坚持立足人民调解的性质和特点,规范人民调解工作范围,细化调解工作流程,规范调解工作程序。同时,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岗位责任制、重大纠纷讨论、回访等制度,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遵循依法调解、平等自愿、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依法依规调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我们还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人民调解的始终,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引导合法反映诉求,帮助群众释疑解惑,疏导化解矛盾。”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主任冯宏告诉记者。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民和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本土调解资源优势,分别在前河乡调解委员会和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在海东市率先成立了两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并以长期从事调解工作的田学忠、冶振英2人名字命名,打造了“老田调解工作室”“冶书记调解工作室”。
个人调解工作室的成立,有效整合了民间社会自愿调解资源,突破了传统的调解模式,充分利用、发挥调解员在当地的乡缘、地缘、人熟、地熟、乡情、友情等资源,及时有效化解民间的各类纠纷。
不仅如此,去年年末民和县首个异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民和县驻广东省深圳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深圳市福田区揭牌成立。
“民和县驻深圳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将为深圳市及广州市、佛山市、东莞市等周边区域的民和籍2.7万务工人员提供人民调解服务。主要负责调解涉及家事、合同、劳资等方面的民商事纠纷,不断提高调解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提高预防化解民商事领域矛盾纠纷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杨进财告诉记者。
积极作为 筑牢和谐稳定根基
冯宏说,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及时化解日常矛盾纠纷的同时,以建设“平安民和”为重点,加强与公、检、法等单位的联系和协调,充分发挥“三调联动”的引擎推动作用,大力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发展。会同各专业、行业调解组织广泛参与城市建设、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征地拆迁、外出务工等涉及民生问题的纠纷调处,着力化解群体性纠纷,充分体现了调委会调解工作的积极作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作用全面得到彰显。
今年3月14日下午4时许,民和县川口镇东垣村村民陈某泉的儿子(现年8岁)在邻居何某某地边玩火,不慎将其承包地中栽种的800棵云杉树烧毁,何某某当天向民和县公安局报案。经民和县公安局川口派出所、东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两次调解均未达成赔偿协议,何某某无奈到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咨询诉讼相关事宜,调解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听取何某某的陈述,主动表示将该案调解解决。
3月29日,一场别开生面的调解开始了。
“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陈某泉是承担该责任的民事主体。所以,陈某泉你应当为此事负责。”调解员张有霞铿锵有力地说道。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让何某某介绍了受损云杉的数量,种植年限、市场估价以及川口派出所,东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情况,以便于及时拿出赔偿方案。
“6万元数额太高了,我拿不出来!我只能拿出来3万元,还得分期支付。”陈某泉说道。
调解停滞不前,鉴于这种情况,调解员要求双方当事人先回家考虑,次日继续组织调解。
3月30 日,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邀请资深调解员冶振英参与调解。
“你们各退一步,陈某泉多赔点,何某某少要点,协议不就达成了吗?你俩都是邻居,闹得这么僵以后也不好相处。”冶振英说。
最终,在冶振英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陈某泉赔偿何某某财产损失费用3.5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
新时代、新使命、新担当。冯宏表示,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将继续紧跟党和政府法治建设的步伐,继续努力不懈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成为维护民和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河南法制报记者 李俊晓 张杰)⑦
地处青海省东大门的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成立于2014年,自成立初始就审时度势,创新调解机制,夯实工作基础,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努力将各类矛盾控制在萌芽,化解在基层。近三年来,该调解中心累计调处各类纠纷565件,重大影响的11件,群体性纠纷3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协议履行率100%,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成效得到民和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肯定,历年被主管部门评为先进集体,3名调解员先后荣获省、海东市“调解能手”“优秀调解员”等荣誉称号。
创新机制 注重联动调解建设
“中国式”人民调解对于基层治理有何意义呢?据民和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民和县司法局副局长杨进财介绍,人民调解制度注重源头治理预防矛盾纠纷,诉讼是一种针对已然状态的纠纷解决机制,而人民调解则不然,人民调解制度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的工作方针,通过排查矛盾、预防纠纷,可以将纠纷化解在其萌芽状态,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升级和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和恶化。
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依托民和县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由民和县人民政府负责,民和县司法局面向社会推选14名热心群众工作、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的专兼职调解员组成民和县调解委员会,专门调解跨乡镇、跨行业、疑难复杂及新型矛盾纠纷,指导全县矛盾纠纷的排查、梳理、调处、协调工作。
张有霞是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的一名专职调解员,自2014年进入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以满腔的工作热情和高度负责的工作责任感投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面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她秉承受理一件就解决一件,近五年来累计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近200件,为维护基层稳定、营造和谐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张有霞认为,“群众工作无小事”,婚姻家庭矛盾看似事情不大,但如果不去处理或处理不当,都有可能会演变升级。
2017年的一天,一位老太太脚步蹒跚地走进办公室,眼含着泪向张有霞诉说着心中的委屈。老太太育有三子,现与次子、三子共同居住。次子婚后不久,三子因盗窃入狱。刑满释放后,次子不允许三子进家门。老太太心疼三儿子,与次子产生了争执,次子一气之下将年迈的老母亲也赶出了家门……老太太被逼无奈找到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调解此事。张有霞反复对老人心理疏导,耐心安抚老人情绪。找到案件症结后,第一时间入户调查。起初次子不愿意接受调解,张有霞连续两次吃了“闭门羹”。但她不放弃不气馁,第三次敲开了大门。次子一见又是她,一句话没说又要关门,“你这样下去就是在犯罪!”张有霞义正言辞的话语终于让次子放弃再次将她拒之门外的想法。接下来张有霞“趁热打铁”,她以法律为根据,以常理做疏导,以亲情去感化,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最终使这起纠纷得以化解。
健全制度 强化调解工作水平
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一直坚持立足人民调解的性质和特点,规范人民调解工作范围,细化调解工作流程,规范调解工作程序。同时,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岗位责任制、重大纠纷讨论、回访等制度,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遵循依法调解、平等自愿、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依法依规调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我们还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人民调解的始终,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引导合法反映诉求,帮助群众释疑解惑,疏导化解矛盾。”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主任冯宏告诉记者。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民和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本土调解资源优势,分别在前河乡调解委员会和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在海东市率先成立了两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并以长期从事调解工作的田学忠、冶振英2人名字命名,打造了“老田调解工作室”“冶书记调解工作室”。
个人调解工作室的成立,有效整合了民间社会自愿调解资源,突破了传统的调解模式,充分利用、发挥调解员在当地的乡缘、地缘、人熟、地熟、乡情、友情等资源,及时有效化解民间的各类纠纷。
不仅如此,去年年末民和县首个异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民和县驻广东省深圳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深圳市福田区揭牌成立。
“民和县驻深圳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将为深圳市及广州市、佛山市、东莞市等周边区域的民和籍2.7万务工人员提供人民调解服务。主要负责调解涉及家事、合同、劳资等方面的民商事纠纷,不断提高调解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提高预防化解民商事领域矛盾纠纷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杨进财告诉记者。
积极作为 筑牢和谐稳定根基
冯宏说,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及时化解日常矛盾纠纷的同时,以建设“平安民和”为重点,加强与公、检、法等单位的联系和协调,充分发挥“三调联动”的引擎推动作用,大力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发展。会同各专业、行业调解组织广泛参与城市建设、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征地拆迁、外出务工等涉及民生问题的纠纷调处,着力化解群体性纠纷,充分体现了调委会调解工作的积极作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作用全面得到彰显。
今年3月14日下午4时许,民和县川口镇东垣村村民陈某泉的儿子(现年8岁)在邻居何某某地边玩火,不慎将其承包地中栽种的800棵云杉树烧毁,何某某当天向民和县公安局报案。经民和县公安局川口派出所、东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两次调解均未达成赔偿协议,何某某无奈到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咨询诉讼相关事宜,调解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听取何某某的陈述,主动表示将该案调解解决。
3月29日,一场别开生面的调解开始了。
“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陈某泉是承担该责任的民事主体。所以,陈某泉你应当为此事负责。”调解员张有霞铿锵有力地说道。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让何某某介绍了受损云杉的数量,种植年限、市场估价以及川口派出所,东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情况,以便于及时拿出赔偿方案。
“6万元数额太高了,我拿不出来!我只能拿出来3万元,还得分期支付。”陈某泉说道。
调解停滞不前,鉴于这种情况,调解员要求双方当事人先回家考虑,次日继续组织调解。
3月30 日,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邀请资深调解员冶振英参与调解。
“你们各退一步,陈某泉多赔点,何某某少要点,协议不就达成了吗?你俩都是邻居,闹得这么僵以后也不好相处。”冶振英说。
最终,在冶振英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陈某泉赔偿何某某财产损失费用3.5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
新时代、新使命、新担当。冯宏表示,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将继续紧跟党和政府法治建设的步伐,继续努力不懈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成为维护民和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河南法制报记者 李俊晓 张杰)⑦
【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 全国法治类主流媒体海东大型采访行】和风细雨暖人心——记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调解中心
中国人讲究“和”为贵。现实中,人与人之间难免会出现各种纠纷。为了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解决现实中的各种纠纷,许多专业的调解机构应运而生。6月23日,“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全国法治类主流媒体走进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调解中心,来自全国各地的25家法治类主流媒体的记者,聆听了调解中心感人至深的调解故事。
地处青海省东大门的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成立于2014年,自成立初始就审时度势,创新调解机制,夯实工作基础,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努力将各类矛盾控制在萌芽,化解在基层。近三年来,该调解中心累计调处各类纠纷565件,重大影响的11件,群体性纠纷3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协议履行率100%,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成效得到民和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肯定,历年被主管部门评为先进集体,3名调解员先后荣获省、海东市“调解能手”“优秀调解员”等荣誉称号。
创新机制注重联动调解建设
“中国式”人民调解对于基层治理有何意义呢?据民和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民和县司法局副局长杨进财介绍,人民调解制度注重源头治理预防矛盾纠纷,诉讼是一种针对已然状态的纠纷解决机制,而人民调解则不然,人民调解制度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的工作方针,通过排查矛盾、预防纠纷,可以将纠纷化解在其萌芽状态,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升级和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和恶化。
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依托民和县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由民和县人民政府负责,民和县司法局面向社会推选14名热心群众工作、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的专兼职调解员组成民和县调解委员会,专门调解跨乡镇、跨行业、疑难复杂及新型矛盾纠纷,指导全县矛盾纠纷的排查、梳理、调处、协调工作。
张有霞是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的一名专职调解员,自2014年进入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以满腔的工作热情和高度负责的工作责任感投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面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她秉承受理一件就解决一件,近五年来累计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近200件,为维护基层稳定、营造和谐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张有霞认为,“群众工作无小事”,婚姻家庭矛盾看似事情不大,但如果不去处理或处理不当,都有可能会演变升级。
2017年的一天,一位老太太步履蹒跚地走进办公室,眼里含着泪向张有霞诉说着心中的委屈。老太太育有三子,现与次子、三子共同居住。次子婚后不久,三子因盗窃入狱。刑满释放后,次子不允许三子进家门。老太太心疼三儿子,与次子产生了争执,次子一气之下将年迈的老母亲也赶出了家门……老太太被逼无奈找到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调解此事。张有霞反复对老人心理疏导,耐心安抚老人情绪。找到案件症结后,第一时间入户调查。起初次子不愿意接受调解,张有霞连续两次吃了“闭门羹”。但她不放弃不气馁,第三次敲开了大门。次子一见又是她,一句话没说又要关门,“你这样下去就是在犯罪!”张有霞义正言辞的话语终于让次子放弃再次将她拒之门外的想法。接下来张有霞“趁热打铁”,她以法律为根据,以常理做疏导,以亲情去感化,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最终使这起纠纷得以化解。
健全制度强化调解工作水平
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一直坚持立足人民调解的性质和特点,规范人民调解工作范围,细化调解工作流程,规范调解工作程序。同时,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岗位责任制、重大纠纷讨论、回访等制度,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遵循依法调解、平等自愿、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依法依规调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我们还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人民调解的始终,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引导合法反映诉求,帮助群众释疑解惑,疏导化解矛盾。”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主任冯宏告诉记者。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民和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本土调解资源优势,分别在前河乡调解委员会和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在海东市率先成立了两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并以长期从事调解工作的田学忠、冶振英2人名字命名,打造了“老田调解工作室”“冶书记调解工作室”。
个人调解工作室的成立,有效整合了民间社会自愿调解资源,突破了传统的调解模式,充分利用、发挥调解员在当地的乡缘、地缘、人熟、地熟、乡情、友情等资源,及时有效化解民间的各类纠纷。
不仅如此,去年年末民和县首个异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民和县驻广东省深圳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深圳市福田区揭牌成立。
“民和县驻深圳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将为深圳市及广州市、佛山市、东莞市等周边区域的民和籍2.7万务工人员提供人民调解服务。主要负责调解涉及家事、合同、劳资等方面的民商事纠纷,不断提高调解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提高预防化解民商事领域矛盾纠纷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杨进财告诉记者。
积极作为筑牢和谐稳定根基
冯宏说,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及时化解日常矛盾纠纷的同时,以建设“平安民和”为重点,加强与公、检、法等单位的联系和协调,充分发挥“三调联动”的引擎推动作用,大力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发展。会同各专业、行业调解组织广泛参与城市建设、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征地拆迁、外出务工等涉及民生问题的纠纷调处,着力化解群体性纠纷,充分体现了调委会调解工作的积极作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作用全面得到彰显。
今年3月14日下午4时许,民和县川口镇东垣村村民陈某泉的儿子(现年8岁)在邻居何某家的地边玩火,不慎将其承包地中栽种的800棵云杉树烧毁,何某某当天向民和县公安局报案。经民和县公安局川口派出所、东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两次调解均未达成赔偿协议,何某某无奈到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咨询诉讼相关事宜,调解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听取何某的陈述,主动表示将该案调解解决。
3月29日,一场别开生面的调解开始了。
“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陈某泉是承担该责任的民事主体。所以,陈某泉你应当为此事负责。”调解员张有霞铿锵有力地说道。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让何某某介绍了受损云杉的数量,种植年限、市场估价以及川口派出所,东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情况,以便于及时拿出赔偿方案。
“6万元数额太高了,我拿不出来!我只能拿出来3万元,还得分期支付。”陈某泉说道。
调解停滞不前,鉴于这种情况,调解员要求双方当事人先回家考虑,次日继续组织调解。
3月30 日,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邀请资深调解员冶振英参与调解。
“你们各退一步,陈某泉多赔点,何某某少要点,协议不就达成了吗?你俩都是邻居,闹得这么僵以后也不好相处。”冶振英说。
最终,在冶振英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陈某泉赔偿何某某财产损失费用3.5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
新时代、新使命、新担当。冯宏表示,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将继续紧跟党和政府法治建设的步伐,继续努力不懈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成为维护民和县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本报记者 夏宁 刘洋 李学伟)
中国人讲究“和”为贵。现实中,人与人之间难免会出现各种纠纷。为了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解决现实中的各种纠纷,许多专业的调解机构应运而生。6月23日,“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全国法治类主流媒体走进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调解中心,来自全国各地的25家法治类主流媒体的记者,聆听了调解中心感人至深的调解故事。
地处青海省东大门的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成立于2014年,自成立初始就审时度势,创新调解机制,夯实工作基础,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努力将各类矛盾控制在萌芽,化解在基层。近三年来,该调解中心累计调处各类纠纷565件,重大影响的11件,群体性纠纷3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协议履行率100%,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成效得到民和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肯定,历年被主管部门评为先进集体,3名调解员先后荣获省、海东市“调解能手”“优秀调解员”等荣誉称号。
创新机制注重联动调解建设
“中国式”人民调解对于基层治理有何意义呢?据民和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民和县司法局副局长杨进财介绍,人民调解制度注重源头治理预防矛盾纠纷,诉讼是一种针对已然状态的纠纷解决机制,而人民调解则不然,人民调解制度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的工作方针,通过排查矛盾、预防纠纷,可以将纠纷化解在其萌芽状态,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升级和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和恶化。
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依托民和县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由民和县人民政府负责,民和县司法局面向社会推选14名热心群众工作、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的专兼职调解员组成民和县调解委员会,专门调解跨乡镇、跨行业、疑难复杂及新型矛盾纠纷,指导全县矛盾纠纷的排查、梳理、调处、协调工作。
张有霞是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的一名专职调解员,自2014年进入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以满腔的工作热情和高度负责的工作责任感投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面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她秉承受理一件就解决一件,近五年来累计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近200件,为维护基层稳定、营造和谐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张有霞认为,“群众工作无小事”,婚姻家庭矛盾看似事情不大,但如果不去处理或处理不当,都有可能会演变升级。
2017年的一天,一位老太太步履蹒跚地走进办公室,眼里含着泪向张有霞诉说着心中的委屈。老太太育有三子,现与次子、三子共同居住。次子婚后不久,三子因盗窃入狱。刑满释放后,次子不允许三子进家门。老太太心疼三儿子,与次子产生了争执,次子一气之下将年迈的老母亲也赶出了家门……老太太被逼无奈找到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调解此事。张有霞反复对老人心理疏导,耐心安抚老人情绪。找到案件症结后,第一时间入户调查。起初次子不愿意接受调解,张有霞连续两次吃了“闭门羹”。但她不放弃不气馁,第三次敲开了大门。次子一见又是她,一句话没说又要关门,“你这样下去就是在犯罪!”张有霞义正言辞的话语终于让次子放弃再次将她拒之门外的想法。接下来张有霞“趁热打铁”,她以法律为根据,以常理做疏导,以亲情去感化,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最终使这起纠纷得以化解。
健全制度强化调解工作水平
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一直坚持立足人民调解的性质和特点,规范人民调解工作范围,细化调解工作流程,规范调解工作程序。同时,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岗位责任制、重大纠纷讨论、回访等制度,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遵循依法调解、平等自愿、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依法依规调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我们还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人民调解的始终,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引导合法反映诉求,帮助群众释疑解惑,疏导化解矛盾。”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主任冯宏告诉记者。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民和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本土调解资源优势,分别在前河乡调解委员会和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在海东市率先成立了两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并以长期从事调解工作的田学忠、冶振英2人名字命名,打造了“老田调解工作室”“冶书记调解工作室”。
个人调解工作室的成立,有效整合了民间社会自愿调解资源,突破了传统的调解模式,充分利用、发挥调解员在当地的乡缘、地缘、人熟、地熟、乡情、友情等资源,及时有效化解民间的各类纠纷。
不仅如此,去年年末民和县首个异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民和县驻广东省深圳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深圳市福田区揭牌成立。
“民和县驻深圳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将为深圳市及广州市、佛山市、东莞市等周边区域的民和籍2.7万务工人员提供人民调解服务。主要负责调解涉及家事、合同、劳资等方面的民商事纠纷,不断提高调解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提高预防化解民商事领域矛盾纠纷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杨进财告诉记者。
积极作为筑牢和谐稳定根基
冯宏说,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及时化解日常矛盾纠纷的同时,以建设“平安民和”为重点,加强与公、检、法等单位的联系和协调,充分发挥“三调联动”的引擎推动作用,大力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发展。会同各专业、行业调解组织广泛参与城市建设、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征地拆迁、外出务工等涉及民生问题的纠纷调处,着力化解群体性纠纷,充分体现了调委会调解工作的积极作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作用全面得到彰显。
今年3月14日下午4时许,民和县川口镇东垣村村民陈某泉的儿子(现年8岁)在邻居何某家的地边玩火,不慎将其承包地中栽种的800棵云杉树烧毁,何某某当天向民和县公安局报案。经民和县公安局川口派出所、东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两次调解均未达成赔偿协议,何某某无奈到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咨询诉讼相关事宜,调解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听取何某的陈述,主动表示将该案调解解决。
3月29日,一场别开生面的调解开始了。
“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陈某泉是承担该责任的民事主体。所以,陈某泉你应当为此事负责。”调解员张有霞铿锵有力地说道。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让何某某介绍了受损云杉的数量,种植年限、市场估价以及川口派出所,东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情况,以便于及时拿出赔偿方案。
“6万元数额太高了,我拿不出来!我只能拿出来3万元,还得分期支付。”陈某泉说道。
调解停滞不前,鉴于这种情况,调解员要求双方当事人先回家考虑,次日继续组织调解。
3月30 日,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邀请资深调解员冶振英参与调解。
“你们各退一步,陈某泉多赔点,何某某少要点,协议不就达成了吗?你俩都是邻居,闹得这么僵以后也不好相处。”冶振英说。
最终,在冶振英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陈某泉赔偿何某某财产损失费用3.5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
新时代、新使命、新担当。冯宏表示,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将继续紧跟党和政府法治建设的步伐,继续努力不懈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成为维护民和县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本报记者 夏宁 刘洋 李学伟)
【我国与“德尔塔”正面交锋!】
最早在印度发现的新冠病毒变异毒株“德尔塔”(Delta)继在广州引发本土疫情后,近日又在深圳、东莞引发本土疫情。
多名专家认为,“德尔塔”是目前所发现变异毒株中传播力最强的,同时具备潜伏期短、病毒载量高、发病进程快等特点。
这种变异毒株会为疫情防控带来哪些挑战?如何进行应对?
我国与“德尔塔”毒株
“正面交锋”
目前已被世卫组织标记为“需要关注”的变异毒株有4种。其中,最早在2020年10月于印度发现的B.1.617.2毒株“德尔塔”近期尤为引人关注。
在全球范围内,“德尔塔”的传播速度正在加快。6月18日,世卫组织首席科学家苏米娅·斯瓦米纳坦在日内瓦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德尔塔”正在成为全球新冠疫情中的主要流行毒株。据世卫组织6月15日发布的全球新冠疫情周报,“德尔塔”变异株已传播到全球80多个国家或地区。
近期,“德尔塔”也在广州、深圳和东莞引发了疫情。
据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6月21日通报,5月21日至6月20日,本轮疫情中广州市累计报告153例感染者。
6月14日,深圳报告宝安机场海关工作人员姜某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姜某曾负责6月10日由南非约翰内斯堡入境深圳的CA868航班旅客的流行病学调查。6月18日,深圳报告两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其中一例是在南山区后海航天科技广场A座工作的萧某,其重点活动轨迹中包括了机场交通中心;另一例是在宝安机场一家餐厅工作的员工朱某。
据深圳市政府新闻办在6月19日晚召开的发布会上通报,6月18日和19日,深圳市疾控中心完成了朱某、萧某的新冠病毒基因测序,发现二人携带的病毒与CA868航班输入的16例阳性病例和6月14日报告的确诊病例姜某均高度同源,均为“德尔塔”变异株。深圳市有关部门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核酸检测和病毒基因检测结果初步判定:此次深圳疫情为一起境外输入关联的新冠肺炎疫情。
东莞市6月18日通报,家住东莞市南城街道百悦尚城小区的李某某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据了解,李某某与深圳通报确诊的病例萧某为夫妻,基因测序结果也显示,李某某所感染病毒的基因组序列与其丈夫萧某所感染病毒的基因组序列高度一致。20日晚,东莞通报当日新增1例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为就读于广州新华学院东莞校区的学生贾某某,系18日确诊病例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在此之前,国内已经有多次跟“德尔塔”交锋的经历。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5月17日通报,在越南考察的5名中国公民经广西凭祥友谊关口岸回国后,确诊感染了“德尔塔”变异株。4月25日,浙江舟山市在某船厂锚地靠泊修理的中国香港籍船舶上,发现11名感染了“德尔塔”毒株的船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周报(英文)》5月1日网上刊发的一篇论文披露了3例从重庆入境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经基因组测序发现这3例确诊患者感染的病毒为“德尔塔”,推测感染可能发生在印度。
“德尔塔”毒株
传播力强、病毒载量高
疫苗仍有保护作用
多名专家认为,“德尔塔”毒株具有传播力强、潜伏期短、病毒载量高、病情发展快等特点,对疫情防控带来挑战。
——传播力强。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冯子健说,从广州本轮疫情的病例情况看,“德尔塔”变异株病毒的传染性和传播能力显著增强。此外,潜伏期或者传代间隔缩短,在短短的10天内就传了五六代,病毒的传播速度在加快。感染者的样本PCR检测病毒结果显示,病毒载量有显著增加的特点。
“现有的研究数据显示,这个变异毒株的传播能力比较强,是目前世卫组织已经确定的几个‘需要关注’的变异株里传播能力最强的,比过去老的毒株传播能力提高了1倍,比在英国发现的毒株传播能力提高了40%多。”冯子健说。
——病毒载量高。6月14日发表在《柳叶刀》上的一项大规模研究显示,来自英国爱丁堡大学领导的研究团队通过研究苏格兰的感染病例后发现,与感染于英国最早发现的“阿尔法”(Alpha)变异毒株的人相比,感染“德尔塔”变异株的人群住院风险要高出1倍。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广东工作组医疗救治组专家、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管向东表示,此次广州疫情中患者发病以后转为重型、危重型的比例比以往高,而且转为重型、危重型的时间提前。患者的CT值非常低,CT值越低就表示体内病毒载量越高,患者核酸转阴所需要的时间延长。
——可能存在免疫逃逸现象,但现有疫苗仍有保护作用。冯子健表示,国际上研究显示,这个变异病毒可能有一定的免疫逃逸现象。但是,现有的几种疫苗对这个变异病毒都仍然有可观的免疫效果。
“从这次广东的疫情来看,确诊病例里面没有接种过疫苗的人群,转为重症或者发生重症的比例显著高于接种疫苗的人,这表明,接种以后对变异毒株仍然有免疫作用。”冯子健说。
6月12日网上刊发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周报(英文)》上的一篇论文分析了接种疫苗对感染了“德尔塔”毒株病例的影响。论文披露,3例从四川入境回国后确诊感染“德尔塔”毒株的病例中,2例此前已经接种过疫苗,1例未接种。研究表明接种疫苗的病例与未接种疫苗的病例相比呈现三个特点:从确诊到产生抗体阳性的时间短、CT值高、住院时间短。
加强源头管控
加快疫苗接种
我国进入疫情常态化防控以来,国内多地先后出现过本土传播疫情,经溯源调查发现,均与境外输入病例和进口货物有关。专家分析,这说明我国目前面临的风险仍然是境外输入,我国仍然处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常态化防控阶段。
“当前,首要任务仍然是强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包括非疫苗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同时加快疫苗接种,采取综合措施阻断广东疫情传播。”冯子健说。
在管控源头上,受访专家建议对重点人员增加核酸检测频次。一些国家和地区曾出现了核酸检测不灵敏而导致的假阴性个案,给疫情防控带来被动。为了减少此问题的发生,应该考虑增加核酸检测频次。
另外,一旦遇到“德尔塔”变异毒株的流行,就要做到“三个加”,即流行病学调查要加速,核酸检测频次要加量,防控措施要加码,不能有丝毫松懈。
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表示,预防新冠肺炎最好的办法还是接种疫苗,通过接种疫苗,如果人群当中有免疫力的达到了一定的阈值,就可以降低新冠的流行强度或者阻断它的流行,以达到降低感染率、降低重症率、降低病死率的目的。
多家中国疫苗企业负责人表示,已经做好了应对突发重大变异研发新型疫苗的准备,一方面可以迅速开发出针对变异株的疫苗,使变异株疫苗与现有疫苗相互序贯进行使用,另一方面也可以将新开发出的变异株疫苗与现有疫苗作为多联多价疫苗进行注射。
来源:新华社
最早在印度发现的新冠病毒变异毒株“德尔塔”(Delta)继在广州引发本土疫情后,近日又在深圳、东莞引发本土疫情。
多名专家认为,“德尔塔”是目前所发现变异毒株中传播力最强的,同时具备潜伏期短、病毒载量高、发病进程快等特点。
这种变异毒株会为疫情防控带来哪些挑战?如何进行应对?
我国与“德尔塔”毒株
“正面交锋”
目前已被世卫组织标记为“需要关注”的变异毒株有4种。其中,最早在2020年10月于印度发现的B.1.617.2毒株“德尔塔”近期尤为引人关注。
在全球范围内,“德尔塔”的传播速度正在加快。6月18日,世卫组织首席科学家苏米娅·斯瓦米纳坦在日内瓦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德尔塔”正在成为全球新冠疫情中的主要流行毒株。据世卫组织6月15日发布的全球新冠疫情周报,“德尔塔”变异株已传播到全球80多个国家或地区。
近期,“德尔塔”也在广州、深圳和东莞引发了疫情。
据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6月21日通报,5月21日至6月20日,本轮疫情中广州市累计报告153例感染者。
6月14日,深圳报告宝安机场海关工作人员姜某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姜某曾负责6月10日由南非约翰内斯堡入境深圳的CA868航班旅客的流行病学调查。6月18日,深圳报告两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其中一例是在南山区后海航天科技广场A座工作的萧某,其重点活动轨迹中包括了机场交通中心;另一例是在宝安机场一家餐厅工作的员工朱某。
据深圳市政府新闻办在6月19日晚召开的发布会上通报,6月18日和19日,深圳市疾控中心完成了朱某、萧某的新冠病毒基因测序,发现二人携带的病毒与CA868航班输入的16例阳性病例和6月14日报告的确诊病例姜某均高度同源,均为“德尔塔”变异株。深圳市有关部门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核酸检测和病毒基因检测结果初步判定:此次深圳疫情为一起境外输入关联的新冠肺炎疫情。
东莞市6月18日通报,家住东莞市南城街道百悦尚城小区的李某某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据了解,李某某与深圳通报确诊的病例萧某为夫妻,基因测序结果也显示,李某某所感染病毒的基因组序列与其丈夫萧某所感染病毒的基因组序列高度一致。20日晚,东莞通报当日新增1例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为就读于广州新华学院东莞校区的学生贾某某,系18日确诊病例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在此之前,国内已经有多次跟“德尔塔”交锋的经历。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5月17日通报,在越南考察的5名中国公民经广西凭祥友谊关口岸回国后,确诊感染了“德尔塔”变异株。4月25日,浙江舟山市在某船厂锚地靠泊修理的中国香港籍船舶上,发现11名感染了“德尔塔”毒株的船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周报(英文)》5月1日网上刊发的一篇论文披露了3例从重庆入境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经基因组测序发现这3例确诊患者感染的病毒为“德尔塔”,推测感染可能发生在印度。
“德尔塔”毒株
传播力强、病毒载量高
疫苗仍有保护作用
多名专家认为,“德尔塔”毒株具有传播力强、潜伏期短、病毒载量高、病情发展快等特点,对疫情防控带来挑战。
——传播力强。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冯子健说,从广州本轮疫情的病例情况看,“德尔塔”变异株病毒的传染性和传播能力显著增强。此外,潜伏期或者传代间隔缩短,在短短的10天内就传了五六代,病毒的传播速度在加快。感染者的样本PCR检测病毒结果显示,病毒载量有显著增加的特点。
“现有的研究数据显示,这个变异毒株的传播能力比较强,是目前世卫组织已经确定的几个‘需要关注’的变异株里传播能力最强的,比过去老的毒株传播能力提高了1倍,比在英国发现的毒株传播能力提高了40%多。”冯子健说。
——病毒载量高。6月14日发表在《柳叶刀》上的一项大规模研究显示,来自英国爱丁堡大学领导的研究团队通过研究苏格兰的感染病例后发现,与感染于英国最早发现的“阿尔法”(Alpha)变异毒株的人相比,感染“德尔塔”变异株的人群住院风险要高出1倍。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广东工作组医疗救治组专家、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管向东表示,此次广州疫情中患者发病以后转为重型、危重型的比例比以往高,而且转为重型、危重型的时间提前。患者的CT值非常低,CT值越低就表示体内病毒载量越高,患者核酸转阴所需要的时间延长。
——可能存在免疫逃逸现象,但现有疫苗仍有保护作用。冯子健表示,国际上研究显示,这个变异病毒可能有一定的免疫逃逸现象。但是,现有的几种疫苗对这个变异病毒都仍然有可观的免疫效果。
“从这次广东的疫情来看,确诊病例里面没有接种过疫苗的人群,转为重症或者发生重症的比例显著高于接种疫苗的人,这表明,接种以后对变异毒株仍然有免疫作用。”冯子健说。
6月12日网上刊发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周报(英文)》上的一篇论文分析了接种疫苗对感染了“德尔塔”毒株病例的影响。论文披露,3例从四川入境回国后确诊感染“德尔塔”毒株的病例中,2例此前已经接种过疫苗,1例未接种。研究表明接种疫苗的病例与未接种疫苗的病例相比呈现三个特点:从确诊到产生抗体阳性的时间短、CT值高、住院时间短。
加强源头管控
加快疫苗接种
我国进入疫情常态化防控以来,国内多地先后出现过本土传播疫情,经溯源调查发现,均与境外输入病例和进口货物有关。专家分析,这说明我国目前面临的风险仍然是境外输入,我国仍然处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常态化防控阶段。
“当前,首要任务仍然是强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包括非疫苗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同时加快疫苗接种,采取综合措施阻断广东疫情传播。”冯子健说。
在管控源头上,受访专家建议对重点人员增加核酸检测频次。一些国家和地区曾出现了核酸检测不灵敏而导致的假阴性个案,给疫情防控带来被动。为了减少此问题的发生,应该考虑增加核酸检测频次。
另外,一旦遇到“德尔塔”变异毒株的流行,就要做到“三个加”,即流行病学调查要加速,核酸检测频次要加量,防控措施要加码,不能有丝毫松懈。
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表示,预防新冠肺炎最好的办法还是接种疫苗,通过接种疫苗,如果人群当中有免疫力的达到了一定的阈值,就可以降低新冠的流行强度或者阻断它的流行,以达到降低感染率、降低重症率、降低病死率的目的。
多家中国疫苗企业负责人表示,已经做好了应对突发重大变异研发新型疫苗的准备,一方面可以迅速开发出针对变异株的疫苗,使变异株疫苗与现有疫苗相互序贯进行使用,另一方面也可以将新开发出的变异株疫苗与现有疫苗作为多联多价疫苗进行注射。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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