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牙利个别政客反对复旦大学设分校,外交部:希望有关人士客观理性】6月7日,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主持例行记者会。
有记者就匈牙利个别政客反对复旦大学在布达佩斯设分校一事询问。
汪文斌表示,跨国合作办学是促进各国民心相通的重要平台,也是各国加强教育国际合作的普遍实践,符合当今时代潮流和各方利益。我们希望匈牙利有关人士保持客观、理性、科学的态度,避免将中匈之间正常的人文交流政治化、污名化,维护好两国友好合作的大局。
有记者就匈牙利个别政客反对复旦大学在布达佩斯设分校一事询问。
汪文斌表示,跨国合作办学是促进各国民心相通的重要平台,也是各国加强教育国际合作的普遍实践,符合当今时代潮流和各方利益。我们希望匈牙利有关人士保持客观、理性、科学的态度,避免将中匈之间正常的人文交流政治化、污名化,维护好两国友好合作的大局。
#改脸型# #面部轮廓整形##李湘原改脸型#
‼️改脸型以及其他整形手术一定要树立客观的心理预期
✨对于整形,我一直的理念是正确理性看待,千万不要抱着“整一下就可以成为明星脸”“可以重回18岁”这样的心理去做医美,这样的话不仅达不到自己的心理预期,反而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心理困扰。
✨每个人骨骼、面容、肤质、肤色都是不同的,个人气质也不同,只有挖掘自身的特点,通过整形将自身优势最大化地展现出来,不盲目、不冲动、不跟风,不要有过高的心理预期,这才正确的审美价值观!
‼️改脸型以及其他整形手术一定要树立客观的心理预期
✨对于整形,我一直的理念是正确理性看待,千万不要抱着“整一下就可以成为明星脸”“可以重回18岁”这样的心理去做医美,这样的话不仅达不到自己的心理预期,反而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心理困扰。
✨每个人骨骼、面容、肤质、肤色都是不同的,个人气质也不同,只有挖掘自身的特点,通过整形将自身优势最大化地展现出来,不盲目、不冲动、不跟风,不要有过高的心理预期,这才正确的审美价值观!
罗志恒:澄清土地财政的五个认知
土地财政有功有过,不可妖魔化,也不可过度夸大,应理性、客观认识。
1、土地财政有功。
一是土地出让收入为地方政府提供了大量财政收入来源,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重的提高缓解了一般公共预算压力。政府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属于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是土地出让收入有力地推动了城镇化进程。
三是土地财政形成了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不仅通过基建投资直接带动了经济发展,而且带动了农民工就业,同时形成了基础设施建设有力地降低了生产性成本。
四是推动了房地产快速发展。
2、土地财政有过。
一是部分地区的高地价推动了高房价。
二是以土地抵押、注资城投公司,间接推动了融资平台和政府债务。
三是在土地财政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破坏耕地的行为。
四是在征地过程中因简单粗暴执行和补偿问题引发了部分社会问题。
五是土地资源是有限的资源,当土地资源出让到一定程度,引发出可持续性的问题。
3、巨额的土地出让收入中大部分用于拆迁补偿、土地整理等用途,实际可支配财力占总额比重不大。
土地出让收入的中约52%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约23%用于土地整理支出,约11%用于城市建设支出,约1%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际可完全可支配的财力占比不大。
房地产税和土地出让收入是本质不同的收入来源,房地产税的体量短期内难以取代土地财政。房地产税属于财产税,属于政府凭借政治权力的征税,而土地出让收入属于政府凭借所有权的收入,属于收取地租性质。但是,对于市场主体而言,都是成本和负担,因此真正开征房地产税前有必要整合房地产相关的系列税收,即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同时厘清土地出让收入和房地产税的关系。
(本文作者介绍:粤开证券研究院副院长、首席宏观研究员,注册会计师,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政学博士)
https://t.cn/A6V8y3jG
土地财政有功有过,不可妖魔化,也不可过度夸大,应理性、客观认识。
1、土地财政有功。
一是土地出让收入为地方政府提供了大量财政收入来源,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重的提高缓解了一般公共预算压力。政府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属于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是土地出让收入有力地推动了城镇化进程。
三是土地财政形成了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不仅通过基建投资直接带动了经济发展,而且带动了农民工就业,同时形成了基础设施建设有力地降低了生产性成本。
四是推动了房地产快速发展。
2、土地财政有过。
一是部分地区的高地价推动了高房价。
二是以土地抵押、注资城投公司,间接推动了融资平台和政府债务。
三是在土地财政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破坏耕地的行为。
四是在征地过程中因简单粗暴执行和补偿问题引发了部分社会问题。
五是土地资源是有限的资源,当土地资源出让到一定程度,引发出可持续性的问题。
3、巨额的土地出让收入中大部分用于拆迁补偿、土地整理等用途,实际可支配财力占总额比重不大。
土地出让收入的中约52%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约23%用于土地整理支出,约11%用于城市建设支出,约1%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际可完全可支配的财力占比不大。
房地产税和土地出让收入是本质不同的收入来源,房地产税的体量短期内难以取代土地财政。房地产税属于财产税,属于政府凭借政治权力的征税,而土地出让收入属于政府凭借所有权的收入,属于收取地租性质。但是,对于市场主体而言,都是成本和负担,因此真正开征房地产税前有必要整合房地产相关的系列税收,即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同时厘清土地出让收入和房地产税的关系。
(本文作者介绍:粤开证券研究院副院长、首席宏观研究员,注册会计师,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政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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