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调处宿州市xx混凝土有限公司员工死亡赔偿纠纷
-------我为群众办实事
经过五天的艰苦努力,4月27日,在桃园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司法所、派出所、社保所的共同努力下,宿州市xx混凝土有限公司员工张某某意外死亡赔偿纠纷一案圆满调处成功。
2021年4月22日下午,桃园镇xx混凝土有限公司员工张某某被人发现从高处坠落死亡,随即报告公司负责人王某某,向派出所报案,并通知桃园镇人民政府及死者家属。死者家属达到现场后,非常激动,对亲属死亡的事实不能接受,一度情绪激动。当晚,桃园司法所王所长接到镇领导电话,随后赶赴现场参与紧急处置,直到晚上九点方将死者亲属情绪安抚平静。
4月23日,死者近亲属因与xx混凝土有限公司就死亡赔偿数额打不成一致,双方再次陷入紧张状态,死者亲属在工厂门口及206路旁放置花圈并焚烧纸钱等,给社会造成一些不良的影响。镇委杨国栋书记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成立以党委政法委员朱海洋为组长,司法所王所长、派出所副所长张永武、社保所所长张庆理等相关同志为成员的专案组,对事件处理进行全方位把控。桃园司法所王所长,主动请缨,请求把双方当事人请到司法所进行调解。
群众的无小事。事情不能得到妥善处理,桃园镇党委政府领导、专案组的同志看到这边逝者家属伤心痛苦,逝者不能安息,看到那边工厂不能复工复产,心里压力很大,暗暗下定决心,一定尽快把事情处理好,把群众的事办好,让群众放心。连续几天,镇领导及专案组的同志多次召开协调会、碰头会,商量研究对策和处理方案,同时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地进行劝导和教育,首先按照法律规定精确计算出应当赔偿数额,在双方对法律的规定赔偿金没有异议后,再对其他部分的适当补偿进行进一步沟通,经过反复协商,多次沟通与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于4月27日上午达成一致意见。
当天上午,在桃园司法所会议室,双方当事人在桃园镇党委领导、桃园司法所、派出所、社保所、北杨寨振北村书记等人的见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并当场把赔偿金履行完毕。
参加处理纠纷的同志看见双方握手言和的场景,终于深深的松了一口气,工亡事故纠纷圆满得以解决。
桃园镇党委政府、桃园司法所、派出所、社保所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庄严承诺。
-------我为群众办实事
经过五天的艰苦努力,4月27日,在桃园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司法所、派出所、社保所的共同努力下,宿州市xx混凝土有限公司员工张某某意外死亡赔偿纠纷一案圆满调处成功。
2021年4月22日下午,桃园镇xx混凝土有限公司员工张某某被人发现从高处坠落死亡,随即报告公司负责人王某某,向派出所报案,并通知桃园镇人民政府及死者家属。死者家属达到现场后,非常激动,对亲属死亡的事实不能接受,一度情绪激动。当晚,桃园司法所王所长接到镇领导电话,随后赶赴现场参与紧急处置,直到晚上九点方将死者亲属情绪安抚平静。
4月23日,死者近亲属因与xx混凝土有限公司就死亡赔偿数额打不成一致,双方再次陷入紧张状态,死者亲属在工厂门口及206路旁放置花圈并焚烧纸钱等,给社会造成一些不良的影响。镇委杨国栋书记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成立以党委政法委员朱海洋为组长,司法所王所长、派出所副所长张永武、社保所所长张庆理等相关同志为成员的专案组,对事件处理进行全方位把控。桃园司法所王所长,主动请缨,请求把双方当事人请到司法所进行调解。
群众的无小事。事情不能得到妥善处理,桃园镇党委政府领导、专案组的同志看到这边逝者家属伤心痛苦,逝者不能安息,看到那边工厂不能复工复产,心里压力很大,暗暗下定决心,一定尽快把事情处理好,把群众的事办好,让群众放心。连续几天,镇领导及专案组的同志多次召开协调会、碰头会,商量研究对策和处理方案,同时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地进行劝导和教育,首先按照法律规定精确计算出应当赔偿数额,在双方对法律的规定赔偿金没有异议后,再对其他部分的适当补偿进行进一步沟通,经过反复协商,多次沟通与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于4月27日上午达成一致意见。
当天上午,在桃园司法所会议室,双方当事人在桃园镇党委领导、桃园司法所、派出所、社保所、北杨寨振北村书记等人的见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并当场把赔偿金履行完毕。
参加处理纠纷的同志看见双方握手言和的场景,终于深深的松了一口气,工亡事故纠纷圆满得以解决。
桃园镇党委政府、桃园司法所、派出所、社保所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庄严承诺。
#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曝光# 2020年06月19日20时50分许,张某(男,汉族,1983年出生,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经济开发区薛口村人)驾驶皖L917XX号重型仓栅式货车,沿连天线由东向西行驶至虞城县稍岗乡佟庄村段,与路上行人杨某攀(女,汉族,1988年出生,河南省夏邑县车站镇朱楼村人)相撞,造成杨某攀死亡,构成亡人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张某驾车逃逸。
#一线微观# #淮安身边事# 【洪泽交警快速处置205国道洪泽段一起危化品运输泄露事故】2020年4月8日上午6时35分,洪泽分局交警大队接到分局110指令:一辆危化品运输车在205国道1165KM+200M处,所装载的危化品正在泄露。接到报警后,洪泽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和辖区黄集中队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经现场勘查和询问,驾驶人程某(男,52岁,安徽省宿州市人)驾驶苏C581XX、苏C05XX挂危化品运输车,装载32.8吨混合芳烃(属于易燃危化品),从连云港前往宜兴,在途经G25长深高速洪泽段时,发现车辆安全阀损坏,发生泄漏,立即从G25长深高速朱坝出口驶出,由南向北行至205国道1165KM+200M无人处停放自行维修,但经过维护后仍造成泄漏,无奈之下拨打报警电话。事故值班民警迅速将此情况向大队长赵建东汇报,同时黄集中队对事故路段进行管制和分流。分局值班领导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管荣华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突发事故处置工作。大队民警将危化品运输车引导至348省道未开通路段,等待其他危险品运输车进行驳载转运,安检、消防、治安等部门正在事故地点待命,以备第一时间处置突发状况。经过快速处置,危化品运输车处置妥当,未造成大范围泄漏和道路拥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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