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岁抗战老兵“上阵” 与青年学生抗战馆缅怀英烈】4月2日,由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北京市教委、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北京市关工委共同主办的“清明节的铭记——缅怀英烈志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在抗战馆举行。
启动仪式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始,参加活动的人们在抗战馆馆前平台整齐列队、肃立默哀,向包括抗战英烈在内的各个历史时期为争取民族独立解放、捍卫国家主权而英勇献身的无数革命先驱致敬。
著名朗诵艺术家虹云与北京市平谷三中的学生以朗诵形式,深情回顾了由著名诗人、学者、教育家公木先生作词的歌曲《英雄赞歌》,表达出缅怀烈士、致敬英雄的心声。
抗战馆讲解员与志愿者合唱团以“朗诵+合唱”的形式共同演绎了大气磅礴的革命史诗名篇《延安颂》。这首在抗战时期响彻延安、传遍各抗日根据地、并传到国统区和海外的经典曲目,激励着无数中华优秀儿女投入到抗日洪流、把一腔热血献给新中国解放事业,让人们领略文化艺术魅力的同时,深切感受到字里行间蕴含的革命精神和爱国情感。 据悉,“清明节的铭记”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是抗战馆多年推出的爱国主义教育品牌活动,从2009年至今,已连续举办13年,成为各界追思缅怀英烈、弘扬抗战精神的重要平台和北京市传统节日中群众性文化重点项目。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以“缅怀英烈志 奋进新征程”为主题,从4月2日至5日,举办“清明节的铭记”主题系列活动,深切缅怀抗战英烈,讴歌中国共产党的中流砥柱作用,引导人们从历史中汲取信仰、智慧和奋进力量。其中,4月2日下午开设北京市中小学生“四个一”活动党史教育小课堂;3日线上推出《抗战云课堂——英雄母亲邓玉芬》,线下开设志愿者讲解日,讲述抗战英烈故事;4日(清明节当日),以线上云直播和线下开设志愿者讲解日的方式,向社会各界讲述抗战英烈故事。全天为各界观众免费提供鲜花,并组织观众向抗战英烈献花。此外,4月2日起,抗战馆官网()将开展网上祭奠活动,推出“缅怀英烈志 奋进新征程”网上清明节特别专题,通过忆英烈、传英烈、学英烈、读英烈、颂英烈等栏目,生动展示英烈故事、英烈家书等,呼吁网民用献花、留言等方式网上祭英烈。4月2日至4日,在序厅设置清明寄语台及寄语用便签,供观众寄语祝福,缅怀追忆。(北京广播电视台)
启动仪式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始,参加活动的人们在抗战馆馆前平台整齐列队、肃立默哀,向包括抗战英烈在内的各个历史时期为争取民族独立解放、捍卫国家主权而英勇献身的无数革命先驱致敬。
著名朗诵艺术家虹云与北京市平谷三中的学生以朗诵形式,深情回顾了由著名诗人、学者、教育家公木先生作词的歌曲《英雄赞歌》,表达出缅怀烈士、致敬英雄的心声。
抗战馆讲解员与志愿者合唱团以“朗诵+合唱”的形式共同演绎了大气磅礴的革命史诗名篇《延安颂》。这首在抗战时期响彻延安、传遍各抗日根据地、并传到国统区和海外的经典曲目,激励着无数中华优秀儿女投入到抗日洪流、把一腔热血献给新中国解放事业,让人们领略文化艺术魅力的同时,深切感受到字里行间蕴含的革命精神和爱国情感。 据悉,“清明节的铭记”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是抗战馆多年推出的爱国主义教育品牌活动,从2009年至今,已连续举办13年,成为各界追思缅怀英烈、弘扬抗战精神的重要平台和北京市传统节日中群众性文化重点项目。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以“缅怀英烈志 奋进新征程”为主题,从4月2日至5日,举办“清明节的铭记”主题系列活动,深切缅怀抗战英烈,讴歌中国共产党的中流砥柱作用,引导人们从历史中汲取信仰、智慧和奋进力量。其中,4月2日下午开设北京市中小学生“四个一”活动党史教育小课堂;3日线上推出《抗战云课堂——英雄母亲邓玉芬》,线下开设志愿者讲解日,讲述抗战英烈故事;4日(清明节当日),以线上云直播和线下开设志愿者讲解日的方式,向社会各界讲述抗战英烈故事。全天为各界观众免费提供鲜花,并组织观众向抗战英烈献花。此外,4月2日起,抗战馆官网()将开展网上祭奠活动,推出“缅怀英烈志 奋进新征程”网上清明节特别专题,通过忆英烈、传英烈、学英烈、读英烈、颂英烈等栏目,生动展示英烈故事、英烈家书等,呼吁网民用献花、留言等方式网上祭英烈。4月2日至4日,在序厅设置清明寄语台及寄语用便签,供观众寄语祝福,缅怀追忆。(北京广播电视台)
【#北京办理健身卡拟设7天冷静期# 】据北京青年报消息,由北京市体育局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修订完成的《北京市休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以下简称示范文本),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为2021年3月16日至3月22日。本示范文本适用于北京市向消费者提供健身服务指导的健身房、各类体育健身场(馆)等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与消费者之间发生的体育健身预付费服务交易。私教课和体育技能培训不适用。示范文本中约定甲方自签署本合同的次日起,有7天冷静期,冷静期期间,在未开卡使用健身服务的情况下,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乙方经与甲方约定退费申请方式后,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全部预付费用。除此之外,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得单方提高承诺的服务价格或增加服务限制条件。
【北京调整规范医保药品目录 医保新增119种药品】2月10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规范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7号),根据国家2020版药品目录调整情况及要求,对本市医保药品目录进行了有进有出的调整,对部分药品报销范围进行了规范,对本市门诊特殊疾病政策进行了完善。据悉,新政策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于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等参保人员。
药品品种有进有出 医保目录进一步优化
去年年底国家通过谈判将包括创新药在内96种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大幅降低了药品价格,平均降幅为50.46%,同时结合全国各地使用情况,对临床治疗必需、应用较多的药品一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主要包括治疗癌症、慢性病、儿童疾病等药品,本市此次调整是落实国家2020版医保药品目录,将国家增加的119种药品全部纳入本市医保药品目录,将29种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删除的药品从本市医保药品目录内删除。
完善门诊特殊疾病政策 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负担
上述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同时,紧密结合本市情况,对门诊特殊疾病的药品报销品种也进行了适当调整完善,将新增药品“西尼莫德”和“芬戈莫德”纳入“多发性硬化”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安立生坦”纳入“肺动脉高压靶向治疗”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将门诊特殊疾病“特发性肺纤维化抗纤维化治疗”调整为“肺间质病抗纤维化治疗”,并将“尼达尼布”纳入“肺间质病抗纤维化治疗”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泽布替尼”等19种其他新增药品纳入了本市恶性肿瘤等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上述药品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后,大病患者药品费用负担大幅减轻。
如治疗肺间质病的“尼达尼布”,国家实施药品谈判前,患者年均药费约24万元,通过国家谈判大幅降价后,患者年均药费约为9万元,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后,退休职工该药年均负担将进一步降低到约1.5万元。
自2001年起,本市针对需要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的大病患者,建立了“门诊特殊疾病”制度,其门诊治疗发生的相关医药费用,按照住院报销比例和报销标准报销,且360天内只收取一个起付线。目前,本市门诊特殊疾病已达到17种(见附件)。
同时,针对国家谈判成功药品,对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适用于多种疾病治疗的药品,为了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负担,方便群众门诊治疗用药,本市参照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水平,对“可洛派韦”等8种药品继续试行门诊按固定比例负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80%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70%支付。
严格管理使用 提高保障效益
96种谈判药品以及常规目录中使用量大、金额高的14种药品,国家通过谈判大幅降低了药品价格,并明确了医保支付标准和医保支付范围。本市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并根据国家对部分药品医保支付范围的调整,结合本市实际,对55种药品明确了新的医保支付范围,保障药品合理使用,防止浪费,提高基金保障效益。
明确配套措施 保障新政平稳落地
为保障新政切实惠及百姓,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社保局在文件中明确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根据医保药品目录调入、调出药品情况,及时召开药事管理会议,对本医疗机构用药目录进行调整和优化;要根据功能定位、临床需求和诊疗能力等及时配备、合理使用药品,不得以医保总额控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限制、药占比等为由影响新增药品特别是谈判成功和续约谈判成功药品的配备、使用,保障患者用得上、用得好。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强化管理,加强对新增药品尤其是谈判成功药品的费用监测和统计分析,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管理,保障药品合理使用,防止不合理支出,进一步提高基金保障效益。
17种门诊特殊疾病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
肾透析
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血友病
再生障碍性贫血
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多发性硬化
眼底病变眼内注射治疗
重性精神病
C型尼曼匹克病
中重度过敏性哮喘生物制剂治疗
肺间质病抗纤维化治疗
肺动脉高压靶向治疗
耐多药结核(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解丽)
药品品种有进有出 医保目录进一步优化
去年年底国家通过谈判将包括创新药在内96种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大幅降低了药品价格,平均降幅为50.46%,同时结合全国各地使用情况,对临床治疗必需、应用较多的药品一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主要包括治疗癌症、慢性病、儿童疾病等药品,本市此次调整是落实国家2020版医保药品目录,将国家增加的119种药品全部纳入本市医保药品目录,将29种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删除的药品从本市医保药品目录内删除。
完善门诊特殊疾病政策 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负担
上述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同时,紧密结合本市情况,对门诊特殊疾病的药品报销品种也进行了适当调整完善,将新增药品“西尼莫德”和“芬戈莫德”纳入“多发性硬化”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安立生坦”纳入“肺动脉高压靶向治疗”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将门诊特殊疾病“特发性肺纤维化抗纤维化治疗”调整为“肺间质病抗纤维化治疗”,并将“尼达尼布”纳入“肺间质病抗纤维化治疗”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泽布替尼”等19种其他新增药品纳入了本市恶性肿瘤等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上述药品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后,大病患者药品费用负担大幅减轻。
如治疗肺间质病的“尼达尼布”,国家实施药品谈判前,患者年均药费约24万元,通过国家谈判大幅降价后,患者年均药费约为9万元,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后,退休职工该药年均负担将进一步降低到约1.5万元。
自2001年起,本市针对需要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的大病患者,建立了“门诊特殊疾病”制度,其门诊治疗发生的相关医药费用,按照住院报销比例和报销标准报销,且360天内只收取一个起付线。目前,本市门诊特殊疾病已达到17种(见附件)。
同时,针对国家谈判成功药品,对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适用于多种疾病治疗的药品,为了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负担,方便群众门诊治疗用药,本市参照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水平,对“可洛派韦”等8种药品继续试行门诊按固定比例负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80%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70%支付。
严格管理使用 提高保障效益
96种谈判药品以及常规目录中使用量大、金额高的14种药品,国家通过谈判大幅降低了药品价格,并明确了医保支付标准和医保支付范围。本市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并根据国家对部分药品医保支付范围的调整,结合本市实际,对55种药品明确了新的医保支付范围,保障药品合理使用,防止浪费,提高基金保障效益。
明确配套措施 保障新政平稳落地
为保障新政切实惠及百姓,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社保局在文件中明确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根据医保药品目录调入、调出药品情况,及时召开药事管理会议,对本医疗机构用药目录进行调整和优化;要根据功能定位、临床需求和诊疗能力等及时配备、合理使用药品,不得以医保总额控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限制、药占比等为由影响新增药品特别是谈判成功和续约谈判成功药品的配备、使用,保障患者用得上、用得好。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强化管理,加强对新增药品尤其是谈判成功药品的费用监测和统计分析,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管理,保障药品合理使用,防止不合理支出,进一步提高基金保障效益。
17种门诊特殊疾病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
肾透析
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血友病
再生障碍性贫血
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多发性硬化
眼底病变眼内注射治疗
重性精神病
C型尼曼匹克病
中重度过敏性哮喘生物制剂治疗
肺间质病抗纤维化治疗
肺动脉高压靶向治疗
耐多药结核(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解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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