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
【国际禁毒日】联合国于1987年6月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了关于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的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了“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并建议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 毒品问题的重视,共同抵御毒品的危害。因为林则徐虎门销烟是6月3日起,共进行了23日结束,故将6月26日定为 国际禁毒日 。同年12月,第42届联大通过决议,正式将每年的6月26日确定为国际禁毒日。
无毒青春,健康生活!向毒品说不!
近日,黔江交巡警支队公巡一大队民警在城西街道路检时,发现一辆奥迪轿车走走停停;执勤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案件经过
检查中,民警看到驾驶员罗某精神萎靡、神色慌张,且拿不出驾驶证;在对车辆检查时,发现后排座有一盒甲基苯丙胺检测试剂(胶体金法),该检测试剂主要用于吸毒检测,普通群众是不会常备的。
网上信息查询显示罗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存在吸毒前科,目前正处于社区戒毒中。
民警随即对罗某展开进一步调查,并对其进行了尿检。检验结果表明,尿样呈阳性,涉嫌毒驾。
面对检验结果,罗某承认其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
黔江区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对吸毒违法人罗某给予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规定,对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罗某给予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共20日。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第七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第八十二条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毒驾的危害
吸食合成毒品人员在吸毒后,所产生的精神极端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会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
在这种行为状况下驾车,随时会产生驾驶失控行为,所作出的举动往往是相当的疯狂,而毒驾所造成的事故更加的触目惊心↓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