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开封鼓楼区篇#【砥砺奋进,经济建设实现新突破】党的十八大以来,鼓楼区积极作为、克难攻坚,强基础、补短板、稳增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呈现出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
一是经济发展实现跨越。2018年全区生产总值完成88亿元,是2012年的1.7倍,年均增长8.1%。人均生产总值由2012年的3.6万元增加到2018年的5.7万元,年均增长8.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2012年的1.44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2.01亿元,年均增长7.6%,经济建设各项事业实现了跨越发展。
二是项目建设提质增速。坚持项目为王的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个一批”。抓存量,扶持壮大一批。落实领导分包责任制,助推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优势企业做大做强。上半年,全区“四上”企业达13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20家。抓增量,对外招引一批。与南京金鹰集团等多家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北京汉唐科技等一批项目成功签约。上半年,全区共引进市外资金36亿元,占市下目标的80%;引进5000万元以上项目17个,占市下目标的240%。抓体量,加快落地一批。成立工作专班,对有明确投资意向的项目全程跟踪服务,推动加快落地。上半年,已有40多个项目落户我区,总投资20多亿元。抓变量,化解盘活一批。积极抢抓全市问题楼盘化解机遇,实行周研判机制,化解盘活了鼓楼里等10多个停滞项目。内顺城路棚户区改造等4个征收遗留项目全部实现清零,一批问题项目重焕生机与活力。抓提前量,超前储备一批。坚持未雨绸缪,超前谋划,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工作。上半年共谋划储备项目30多个,为进一步发展积蓄了后劲。
三是产业优化不断升级。鼓楼区一二三次产业结构由2012年的3.1:26.7:70.2调整为2018年2.0:18.3:79.7。服务业比重不断提升。2018年,服务业增加比重比2012年提高9.5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2%。特色商业区内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8%。在全市“三区”建设考核中,鼓楼区特色商业区全市排名第一。
(开报集团全媒体记者 王寅龙 文/图)
一是经济发展实现跨越。2018年全区生产总值完成88亿元,是2012年的1.7倍,年均增长8.1%。人均生产总值由2012年的3.6万元增加到2018年的5.7万元,年均增长8.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2012年的1.44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2.01亿元,年均增长7.6%,经济建设各项事业实现了跨越发展。
二是项目建设提质增速。坚持项目为王的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个一批”。抓存量,扶持壮大一批。落实领导分包责任制,助推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优势企业做大做强。上半年,全区“四上”企业达13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20家。抓增量,对外招引一批。与南京金鹰集团等多家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北京汉唐科技等一批项目成功签约。上半年,全区共引进市外资金36亿元,占市下目标的80%;引进5000万元以上项目17个,占市下目标的240%。抓体量,加快落地一批。成立工作专班,对有明确投资意向的项目全程跟踪服务,推动加快落地。上半年,已有40多个项目落户我区,总投资20多亿元。抓变量,化解盘活一批。积极抢抓全市问题楼盘化解机遇,实行周研判机制,化解盘活了鼓楼里等10多个停滞项目。内顺城路棚户区改造等4个征收遗留项目全部实现清零,一批问题项目重焕生机与活力。抓提前量,超前储备一批。坚持未雨绸缪,超前谋划,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工作。上半年共谋划储备项目30多个,为进一步发展积蓄了后劲。
三是产业优化不断升级。鼓楼区一二三次产业结构由2012年的3.1:26.7:70.2调整为2018年2.0:18.3:79.7。服务业比重不断提升。2018年,服务业增加比重比2012年提高9.5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2%。特色商业区内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8%。在全市“三区”建设考核中,鼓楼区特色商业区全市排名第一。
(开报集团全媒体记者 王寅龙 文/图)
最全的农业产业项目解析在这里!!(第三集)
在上一期的文章中我们为大家介绍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项目的创建程序和开发案例,本期我们将接着为您介绍国家重金补贴的农业投资项目。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姓农、务农、为农、兴农
2017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决策部署,按照“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四年成体系”的总体安排和“先创后认、边创边认、以创为主”的工作要求,启动并批准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目前各地坚持“姓农、务农、为农、兴农”建园宗旨,加强创建指导,加大政策支持,推进规模化种养基地建设,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建成了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集聚、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示范带动有力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成为了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排头兵、乡村产业兴旺的新样板。
2017至2019年连续三年,国家农业农村部与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 截至目前,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已批准创建107个、认定20个国家级产业园,各地共创建1000多个省级产业园和一大批市县级产业园。其中,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17年第一批批准创建11个现代农业产业园,2017年第二批批准创建3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2018年批准创建21个现代农业产业园;2019年批准创建45个现代农业产业园。
下面将重点为大家介绍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创建工作。
定义概念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是在规模化种养基础上,通过“生产+加工+科技”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创新体制机制,形成了明确的地理界限和一定的区域范围,建设水平比较领先的现代农业发展平台,是新时期中央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国家把“五区一园四平台”作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要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实现“保供给、保收入、保生态”的目标。作为其中“一园”的现代农业产业园,是打造现代农业示范的载体、现代农业技术装备集成的载体、新主体“双创”的载体、优势特色农业发展的载体、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载体。
创建布局
要综合考虑农业资源禀赋、特色产业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带动农民增收机制等因素,统筹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2019年重点支持创建优质粮油、现代种业、健康养殖(牛羊、水产)、中药材等产业园,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县、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等申请创建。产业园应布局在县以下。
创建条件
(一)申请创建的产业园,原则上不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以下简称“各省”)已批准创建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主导产业相同。
(二)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的意见》(农质发〔2018〕10号)要求,申请创建的产业园,园内80%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应实行追溯管理。
(三)申请创建的产业园,经过两年左右的创建,应达到《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绩效评价和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办规〔2018〕15号)规定的认定条件。经评估与认定条件差距较大的,不得申请。
(四)申请创建的产业园,与2018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已批准和2019年拟申请的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区域,原则上不能重叠。
(五)截至2019年3月底“大棚房”问题整改不到位,近两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省级及以上环保、农业或食品安全等部门通报的县市,不得申请。
创建数额
(一)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按照相关因素测算下达各省开展创建的数量指标。
原则上2017年度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500亿元及以上的省份下达2个指标,5500亿元以下的省份下达1个指标。计划单列市不单独安排指标,由所在省份统筹安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各下达1个指标。超指标申请不予受理。
(二)为加快现代种业振兴,支持地方政府重视、种业基础好、园区建设已有探索的湖南、广东、海南、四川、甘肃等5个省份各增加1个以种业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农业产业园指标。
(三)对于重视程度高、支持力度大(2019年省级财政支持产业园建设专项资金投入5亿元及以上)、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成效明显的省份,可在下达的创建数量指标基础上选择1—2个省级产业园指标纳入国家产业园创建管理体系,通过评价认定后授予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称号。
创建程序
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批准工作由省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不再组织创建评审。
→ 申请的基础材料
(一)各地要按照县级政府申请、省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择优遴选的方式确定拟列入创建名单的产业园,经分管省领导审定后报送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各省要严格按照创建条件进行遴选,认真组织好创建方案、建设规划评审和实地核查等工作。
(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对各省报送的拟创建产业园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备案。对审查确定为符合条件的,由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发文公布;对审查确定为不符合条件的,由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直接取消创建资格,不再递补。
支持方式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通过定期监测、绩效评价、实地核查等方式,在批准创建后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别组织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评价认定工作。
中央财政通过奖补方式,对批准创建和通过评价认定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按不同情形予以适当支持。
(一)对2017年批准创建但未通过2018年底评价认定的2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2019年底前再组织一次评价认定,届时未通过将取消创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收回结余资金。
(二)对2018年及之后批准创建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分两次安排,第一次在批准创建时安排部分资金,第二次在通过评价认定后安排剩余资金。如两次认定未通过,不再安排奖补资金,并按有关规定收回结余资金。
(三)对纳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管理体系的省级产业园,中央财政在批准创建时不安排奖补资金,通过评价认定后给予适当奖补。
(四)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用于产业园创建方案明确的建设内容。鼓励产业园统筹整合相关资金渠道,创新投资、建设、运营方式,通过PPP、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建设产业园。
只要创建通过,国家先行补助1亿元用于园区建设。
案例分享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该区计划从2017年起,沿成乐高速公路、省道103线和省道106线规划建设8个万亩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区;改传统的水稻-油菜种植模式为“稻菜轮作”、“稻蔺轮作”种植模式。园区内农田基础设施按照“田成方、土成型、渠成网、路相通、沟相连、旱能灌、涝能排、土壤肥、无污染、旱涝保收”标准规划建设。
此外,加强技术服务指导。在园区建设中,不断强化技术服务和创新,提高农民的科学种田水平。园区已投入项目整合资金3362万元,完成格田整治2500亩,田型调整2000亩,田间生产道路80.31公里,排灌沟渠149.96公里,改造观光通道1.5公里,改造中低产田5350亩,整治山坪塘2口,新建蓄水池10口。
▷ 黑龙江省五常市现代农业产业园
通过土地流转,发展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有力的推进水稻、蔬菜、畜牧等产业集约化、设施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通过鼓励发展各类经济合作组织、农户以土地入股、企业、农户与合作社签订购销合同、努力发展订单等方式,培育了“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科研+示范+推广”三结合、“公司+基地+农户”三位一体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初步形成了“市场+龙头+基地”或“市场+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产加销于一体的产业化发展格局。
▷ 下期预告:田园综合体项目创建解析
在上一期的文章中我们为大家介绍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项目的创建程序和开发案例,本期我们将接着为您介绍国家重金补贴的农业投资项目。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姓农、务农、为农、兴农
2017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决策部署,按照“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四年成体系”的总体安排和“先创后认、边创边认、以创为主”的工作要求,启动并批准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目前各地坚持“姓农、务农、为农、兴农”建园宗旨,加强创建指导,加大政策支持,推进规模化种养基地建设,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建成了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集聚、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示范带动有力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成为了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排头兵、乡村产业兴旺的新样板。
2017至2019年连续三年,国家农业农村部与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 截至目前,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已批准创建107个、认定20个国家级产业园,各地共创建1000多个省级产业园和一大批市县级产业园。其中,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17年第一批批准创建11个现代农业产业园,2017年第二批批准创建3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2018年批准创建21个现代农业产业园;2019年批准创建45个现代农业产业园。
下面将重点为大家介绍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创建工作。
定义概念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是在规模化种养基础上,通过“生产+加工+科技”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创新体制机制,形成了明确的地理界限和一定的区域范围,建设水平比较领先的现代农业发展平台,是新时期中央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国家把“五区一园四平台”作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要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实现“保供给、保收入、保生态”的目标。作为其中“一园”的现代农业产业园,是打造现代农业示范的载体、现代农业技术装备集成的载体、新主体“双创”的载体、优势特色农业发展的载体、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载体。
创建布局
要综合考虑农业资源禀赋、特色产业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带动农民增收机制等因素,统筹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2019年重点支持创建优质粮油、现代种业、健康养殖(牛羊、水产)、中药材等产业园,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县、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等申请创建。产业园应布局在县以下。
创建条件
(一)申请创建的产业园,原则上不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以下简称“各省”)已批准创建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主导产业相同。
(二)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的意见》(农质发〔2018〕10号)要求,申请创建的产业园,园内80%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应实行追溯管理。
(三)申请创建的产业园,经过两年左右的创建,应达到《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绩效评价和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办规〔2018〕15号)规定的认定条件。经评估与认定条件差距较大的,不得申请。
(四)申请创建的产业园,与2018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已批准和2019年拟申请的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区域,原则上不能重叠。
(五)截至2019年3月底“大棚房”问题整改不到位,近两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省级及以上环保、农业或食品安全等部门通报的县市,不得申请。
创建数额
(一)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按照相关因素测算下达各省开展创建的数量指标。
原则上2017年度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500亿元及以上的省份下达2个指标,5500亿元以下的省份下达1个指标。计划单列市不单独安排指标,由所在省份统筹安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各下达1个指标。超指标申请不予受理。
(二)为加快现代种业振兴,支持地方政府重视、种业基础好、园区建设已有探索的湖南、广东、海南、四川、甘肃等5个省份各增加1个以种业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农业产业园指标。
(三)对于重视程度高、支持力度大(2019年省级财政支持产业园建设专项资金投入5亿元及以上)、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成效明显的省份,可在下达的创建数量指标基础上选择1—2个省级产业园指标纳入国家产业园创建管理体系,通过评价认定后授予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称号。
创建程序
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批准工作由省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不再组织创建评审。
→ 申请的基础材料
(一)各地要按照县级政府申请、省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择优遴选的方式确定拟列入创建名单的产业园,经分管省领导审定后报送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各省要严格按照创建条件进行遴选,认真组织好创建方案、建设规划评审和实地核查等工作。
(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对各省报送的拟创建产业园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备案。对审查确定为符合条件的,由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发文公布;对审查确定为不符合条件的,由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直接取消创建资格,不再递补。
支持方式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通过定期监测、绩效评价、实地核查等方式,在批准创建后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别组织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评价认定工作。
中央财政通过奖补方式,对批准创建和通过评价认定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按不同情形予以适当支持。
(一)对2017年批准创建但未通过2018年底评价认定的2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2019年底前再组织一次评价认定,届时未通过将取消创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收回结余资金。
(二)对2018年及之后批准创建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分两次安排,第一次在批准创建时安排部分资金,第二次在通过评价认定后安排剩余资金。如两次认定未通过,不再安排奖补资金,并按有关规定收回结余资金。
(三)对纳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管理体系的省级产业园,中央财政在批准创建时不安排奖补资金,通过评价认定后给予适当奖补。
(四)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用于产业园创建方案明确的建设内容。鼓励产业园统筹整合相关资金渠道,创新投资、建设、运营方式,通过PPP、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建设产业园。
只要创建通过,国家先行补助1亿元用于园区建设。
案例分享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该区计划从2017年起,沿成乐高速公路、省道103线和省道106线规划建设8个万亩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区;改传统的水稻-油菜种植模式为“稻菜轮作”、“稻蔺轮作”种植模式。园区内农田基础设施按照“田成方、土成型、渠成网、路相通、沟相连、旱能灌、涝能排、土壤肥、无污染、旱涝保收”标准规划建设。
此外,加强技术服务指导。在园区建设中,不断强化技术服务和创新,提高农民的科学种田水平。园区已投入项目整合资金3362万元,完成格田整治2500亩,田型调整2000亩,田间生产道路80.31公里,排灌沟渠149.96公里,改造观光通道1.5公里,改造中低产田5350亩,整治山坪塘2口,新建蓄水池10口。
▷ 黑龙江省五常市现代农业产业园
通过土地流转,发展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有力的推进水稻、蔬菜、畜牧等产业集约化、设施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通过鼓励发展各类经济合作组织、农户以土地入股、企业、农户与合作社签订购销合同、努力发展订单等方式,培育了“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科研+示范+推广”三结合、“公司+基地+农户”三位一体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初步形成了“市场+龙头+基地”或“市场+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产加销于一体的产业化发展格局。
▷ 下期预告:田园综合体项目创建解析
【2019年国家先给钱后建设的4类农业产业项目,最多补贴1个亿】目前,全国范围内都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成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国家财政在农业产业上也增加补贴力度。今天就给大家分享4类农业投资项目,个个都是上千万、上亿的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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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
只要创建通过,国家先行补助1亿元,用于园区建设。
目前,全国一共创建了62家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到2020年一共要创建300家,还要再创建238家。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8〕11号),要求突出其产业融合、农户带动、技术集成等功能作用,打造现代农业建设样板区和乡村产业兴旺引领区。根据产业园相关因素,中央财政将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认定创建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给予适当支持。
现代农业产业园是在规模化种养基础上,通过“生产+加工+科技”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创新体制机制形成的具有明确区域范围、建设水平领先的现代农业发展平台。去年,中央财政投入50亿元进行专项扶持,截至去年底,全国已批准创建41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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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田园综合体项目
田园综合体,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
财政部在去年发布《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中确定了在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18个省份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
这无疑是继发展特色小镇之后农村发展的又一“新蓝海”。
· 资金扶持额度
(1)国家级田园综合体:每年6000-8000万,连续三年,比如河北迁西县花香果巷项目,第一批8000万资金已经到位。
(2)省级田园综合体:3000-6000万,根据各省具体情况,比如江苏省2017年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资金各3500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别为3500万元、400万元。
三、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
创建通过国家给予5000万元补助资金。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是新形势下改善农业供给、拓展农业功能、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均作出了部署,特别是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支持建设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目标是按照当年创建、次年认定、分年度推进的思路,力争到2020年建成300个融合特色鲜明、产业集聚发展、利益联结紧密、配套服务完善、组织管理高效、示范作用显著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实现多模式融合、多类型示范,并通过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加快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价值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项目
以前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从2018年开始,每个创建通过的先导区,国家将给予2000-3000万不等的补助资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精神,农业部决定支持各地培育打造和创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以下简称融合发展先导区),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和融合发展各类经营主体。
按照“一年有规划、两年有起色、三年见成效”的总体安排,力争在全国范围内培育打造和创建一批产业融合方式先进、经济效益显著、产业集群发展高效、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的融合发展先导区,形成多元化的融合发展新模式新经验,有效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分享更多的二三产业增值收益。
根据先导区发展规划,以政府资金为引导,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通过市场化运作和专业化管理,加大对融合发展先导区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
其它涉农项目申报补贴
【农业综合开发一般产业化经营项目】
(1)扶持范围为:农产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
(2)资金补助对象: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
(3)资金额度:龙头企业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为100万元至3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为50万元至150万元。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和其他等工程内容。
(2)支持对象:国有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以及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农产品加工业相关补贴政策】
目前,农产品加工业正成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农业部长说,农产品加工业是新时期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又一次重大机遇。鼓励工商资本投资,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工业!2018年发展农产品加工,可以申报的政策:
(1)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本项目往年补贴比例为总投资额的30%,自2016年起,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对项目对象实行定额补贴,标准为1-34万元。
(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以财政补贴和贷款贴息的方式支持合作组织和涉农企业发展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副产品初加工建设,合作社类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30~80万元,涉农企业类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50~100万元,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20~40万元。
(3)国家扶贫开发资金扶持项目
国家扶贫开发资金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对贫困地区带动增收效果明显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支持。2004年开始,国务院扶贫办在全国范围内认定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并给予贷款贴息支持。据统计,在扶贫龙头企业中,80%以上都是农产品加工企业。资金规模不定,一般为200-500万元。
(4)国家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
2008年开始中央财政设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把支持农产品加工、推动建立一批集优势产业生产和加工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企业群体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成为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一项重要资金来源,资金规模不定,一般为30-150万元。
(5)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申报
畜禽水产调理制品,蔬菜调理制品,生制或熟制菜肴调理制品等的加工生产等,从事主食加工的企业可以申报,往年申报时间在4月左右。
(6)农产品加工专项补助项目
项目范围:粮食、果蔬、畜产品、油料、水产品、食品、液态奶、酒花麦芽类等。
项目要求:对企业年内新增固定资产有要求,具体各地要求不一致。项目补贴20-50万元。
(7)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重点项目
项目范围:
1. 粮油加工、果蔬加工、畜产品加工、水产品加工和特色产品加工等。
2. 农产品加工专用原料基地。
3. 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
项目支持:开发银行将根据农产品加工企业需求提供各种类型的贷款产品。
(8)农副资源饲料化利用示范
对粮食、果蔬、棉麻、油料等农作物生产及其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进行饲料化开发,挖掘农副资源饲料化利用潜力,推动粮食作物饲料化利用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废弃物饲料化利用。
申报主体:农民合作社,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或饲草料加工企业。地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先支持。
项目要求:合作社成员户数50个以上,企业注册资本应达到500万元(含)以上。
项目补贴:300-400万元。
来源:中国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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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
只要创建通过,国家先行补助1亿元,用于园区建设。
目前,全国一共创建了62家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到2020年一共要创建300家,还要再创建238家。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8〕11号),要求突出其产业融合、农户带动、技术集成等功能作用,打造现代农业建设样板区和乡村产业兴旺引领区。根据产业园相关因素,中央财政将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认定创建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给予适当支持。
现代农业产业园是在规模化种养基础上,通过“生产+加工+科技”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创新体制机制形成的具有明确区域范围、建设水平领先的现代农业发展平台。去年,中央财政投入50亿元进行专项扶持,截至去年底,全国已批准创建41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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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田园综合体项目
田园综合体,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
财政部在去年发布《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中确定了在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18个省份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
这无疑是继发展特色小镇之后农村发展的又一“新蓝海”。
· 资金扶持额度
(1)国家级田园综合体:每年6000-8000万,连续三年,比如河北迁西县花香果巷项目,第一批8000万资金已经到位。
(2)省级田园综合体:3000-6000万,根据各省具体情况,比如江苏省2017年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资金各3500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别为3500万元、400万元。
三、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
创建通过国家给予5000万元补助资金。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是新形势下改善农业供给、拓展农业功能、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均作出了部署,特别是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支持建设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目标是按照当年创建、次年认定、分年度推进的思路,力争到2020年建成300个融合特色鲜明、产业集聚发展、利益联结紧密、配套服务完善、组织管理高效、示范作用显著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实现多模式融合、多类型示范,并通过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加快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价值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项目
以前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从2018年开始,每个创建通过的先导区,国家将给予2000-3000万不等的补助资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精神,农业部决定支持各地培育打造和创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以下简称融合发展先导区),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和融合发展各类经营主体。
按照“一年有规划、两年有起色、三年见成效”的总体安排,力争在全国范围内培育打造和创建一批产业融合方式先进、经济效益显著、产业集群发展高效、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的融合发展先导区,形成多元化的融合发展新模式新经验,有效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分享更多的二三产业增值收益。
根据先导区发展规划,以政府资金为引导,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通过市场化运作和专业化管理,加大对融合发展先导区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
其它涉农项目申报补贴
【农业综合开发一般产业化经营项目】
(1)扶持范围为:农产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
(2)资金补助对象: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
(3)资金额度:龙头企业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为100万元至3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为50万元至150万元。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和其他等工程内容。
(2)支持对象:国有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以及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农产品加工业相关补贴政策】
目前,农产品加工业正成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农业部长说,农产品加工业是新时期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又一次重大机遇。鼓励工商资本投资,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工业!2018年发展农产品加工,可以申报的政策:
(1)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本项目往年补贴比例为总投资额的30%,自2016年起,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对项目对象实行定额补贴,标准为1-34万元。
(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以财政补贴和贷款贴息的方式支持合作组织和涉农企业发展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副产品初加工建设,合作社类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30~80万元,涉农企业类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50~100万元,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20~40万元。
(3)国家扶贫开发资金扶持项目
国家扶贫开发资金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对贫困地区带动增收效果明显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支持。2004年开始,国务院扶贫办在全国范围内认定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并给予贷款贴息支持。据统计,在扶贫龙头企业中,80%以上都是农产品加工企业。资金规模不定,一般为200-500万元。
(4)国家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
2008年开始中央财政设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把支持农产品加工、推动建立一批集优势产业生产和加工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企业群体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成为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一项重要资金来源,资金规模不定,一般为30-150万元。
(5)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申报
畜禽水产调理制品,蔬菜调理制品,生制或熟制菜肴调理制品等的加工生产等,从事主食加工的企业可以申报,往年申报时间在4月左右。
(6)农产品加工专项补助项目
项目范围:粮食、果蔬、畜产品、油料、水产品、食品、液态奶、酒花麦芽类等。
项目要求:对企业年内新增固定资产有要求,具体各地要求不一致。项目补贴20-50万元。
(7)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重点项目
项目范围:
1. 粮油加工、果蔬加工、畜产品加工、水产品加工和特色产品加工等。
2. 农产品加工专用原料基地。
3. 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
项目支持:开发银行将根据农产品加工企业需求提供各种类型的贷款产品。
(8)农副资源饲料化利用示范
对粮食、果蔬、棉麻、油料等农作物生产及其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进行饲料化开发,挖掘农副资源饲料化利用潜力,推动粮食作物饲料化利用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废弃物饲料化利用。
申报主体:农民合作社,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或饲草料加工企业。地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先支持。
项目要求:合作社成员户数50个以上,企业注册资本应达到500万元(含)以上。
项目补贴:300-400万元。
来源:中国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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