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动态
1.严浩翔他和队内大家关系都不错,但是最好的还是贺峻霖。
2.王一博后面综艺和商务还挺多的,在进组下一部戏之前都会继续接一些其他商务。除了月底的《天天向上》之外,下月在芒果台的几档晚会他也会参加。除此之外,还在谈一些综艺,还有一些品牌见面会,然后就是节目《28岁的你》也会播,之后《冰雨火》差不多就要播出了。
3.赵露思分到自己手上的钱是不多的,她有很多资源都是靠制片给她拉的,要分一部分钱。身上分约多
4.正午的新剧《生命树》女主定了童瑶。
5.利路修要去参加综艺《完美的夏天》,其实他现在营业已经变得积极了,但是还得继续保持原来的人设。
1.严浩翔他和队内大家关系都不错,但是最好的还是贺峻霖。
2.王一博后面综艺和商务还挺多的,在进组下一部戏之前都会继续接一些其他商务。除了月底的《天天向上》之外,下月在芒果台的几档晚会他也会参加。除此之外,还在谈一些综艺,还有一些品牌见面会,然后就是节目《28岁的你》也会播,之后《冰雨火》差不多就要播出了。
3.赵露思分到自己手上的钱是不多的,她有很多资源都是靠制片给她拉的,要分一部分钱。身上分约多
4.正午的新剧《生命树》女主定了童瑶。
5.利路修要去参加综艺《完美的夏天》,其实他现在营业已经变得积极了,但是还得继续保持原来的人设。
#FUNJI超话签到榜#
「05月27日艺人超话签到排行榜」
微博超话签到人数排名第一的男艺人是肖战
第2~5名是:王一博、易烊千玺、宋亚轩、刘耀文
第6~10名是:马嘉祺、张哲瀚、王俊凯、严浩翔、丁程鑫
微博超话签到人数排名第一的女艺人是迪丽热巴
第2~5名是:刘雨昕、赵丽颖、杨紫、吴宣仪
第6~10名是:鞠婧祎、杨幂、虞书欣、喻言、LISA
想看更多维度艺人数据表现?赶快来FUNJI APP吧[羞嗒嗒]
「05月27日艺人超话签到排行榜」
微博超话签到人数排名第一的男艺人是肖战
第2~5名是:王一博、易烊千玺、宋亚轩、刘耀文
第6~10名是:马嘉祺、张哲瀚、王俊凯、严浩翔、丁程鑫
微博超话签到人数排名第一的女艺人是迪丽热巴
第2~5名是:刘雨昕、赵丽颖、杨紫、吴宣仪
第6~10名是:鞠婧祎、杨幂、虞书欣、喻言、LISA
想看更多维度艺人数据表现?赶快来FUNJI APP吧[羞嗒嗒]
沈阳男子忽悠老板花三亿买“元青花“,最终判刑12年
王某虽然是严某的员工,但王某却设计欺骗起了自己的老板,而且是3亿元的大手笔。
2021年5月,法院二审宣判了此案,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认定王某是虚构事实,诈骗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并责令被告人王某向被害人严某退赔赃款人民币一百二十万五千元。
经查,王某原系被害人严某私人保镖。2016年9月至2018年12月期间,为诱使严某购买仿制元代青花瓷瓶,王某将该瓷瓶邮寄给被害人严某。而后将该瓷瓶价值鉴定文件及其母徐某伪造的其外祖父书面遗嘱,交给被害人严某,并假意委托严某寻找买家。
而后王某又指使李某、王某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冒充拍卖行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严某协商高价购买瓷瓶事宜,诱骗严某以人民币3亿元的价格与其签订瓷瓶转让协议,骗得严某在中国农业银行沈阳兴顺支行等地支付的部分购瓶款人民币120.5万元。
经鉴定,涉案的元代青花云龙纹梅瓶为现代仿制品,评估价格为人民币3100元。
一审法院宣判王某犯诈骗罪后,王某提出上诉。
王某的辩护人称,王某不知道该瓷瓶为现代仿制品,而是认为该瓷瓶就是价值连城的真品,则王某与被害人之间的交易就是正常的商贸等价交易,不能认定王某构成诈骗罪。
二审法院认为,王某提供了由其母书写的其外祖父的“遗嘱”和不具有鉴定资质的上海新球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鉴定书,与被害人签订青花瓷瓶转让协议书,证人李某、王某某均证实王某参与策划,诱骗被害人认为该瓷瓶是价值不菲的古董,骗取被害人钱财,且直至案发没有归还,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法院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三里编辑罗棋)
王某虽然是严某的员工,但王某却设计欺骗起了自己的老板,而且是3亿元的大手笔。
2021年5月,法院二审宣判了此案,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认定王某是虚构事实,诈骗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并责令被告人王某向被害人严某退赔赃款人民币一百二十万五千元。
经查,王某原系被害人严某私人保镖。2016年9月至2018年12月期间,为诱使严某购买仿制元代青花瓷瓶,王某将该瓷瓶邮寄给被害人严某。而后将该瓷瓶价值鉴定文件及其母徐某伪造的其外祖父书面遗嘱,交给被害人严某,并假意委托严某寻找买家。
而后王某又指使李某、王某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冒充拍卖行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严某协商高价购买瓷瓶事宜,诱骗严某以人民币3亿元的价格与其签订瓷瓶转让协议,骗得严某在中国农业银行沈阳兴顺支行等地支付的部分购瓶款人民币120.5万元。
经鉴定,涉案的元代青花云龙纹梅瓶为现代仿制品,评估价格为人民币3100元。
一审法院宣判王某犯诈骗罪后,王某提出上诉。
王某的辩护人称,王某不知道该瓷瓶为现代仿制品,而是认为该瓷瓶就是价值连城的真品,则王某与被害人之间的交易就是正常的商贸等价交易,不能认定王某构成诈骗罪。
二审法院认为,王某提供了由其母书写的其外祖父的“遗嘱”和不具有鉴定资质的上海新球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鉴定书,与被害人签订青花瓷瓶转让协议书,证人李某、王某某均证实王某参与策划,诱骗被害人认为该瓷瓶是价值不菲的古董,骗取被害人钱财,且直至案发没有归还,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法院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三里编辑罗棋)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