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常被情绪控制人往往没有理智,其言论也是非常刻薄、刺骨的,深深地恶语中伤。讨厌一个人是很正常的,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是从一件事,上升到对个人的人身攻击属实无脑喷,只能证明这个人发言不经大脑过滤,没有任何有效依据不占理只能乱喷。只为了短暂的口舌之快,这么做没有任何意义。[求饶]
公安部“团圆”系统上线五周年 找回儿童4707名
2021年5月15日,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团圆”系统迎来上线五周年,截至2021年5月15日,团圆平台共发布儿童走失信息4801条,找回 4707名儿童,找回率为98%。其中解救59名,溺水等意外死亡243名,离家出走2998名,迷路564名,到同学家外出玩耍339名,其他家庭纠纷等原因446名,遇害58名,未找回94名。
“团圆”系统以优异的成绩证明,其不仅是一个“互联网+打拐”的成功案例,更是一段警企合作的佳话。
2016年初,为适应“互联网+打拐”的时代要求,公安部刑侦局与阿里巴巴集团决定以阿里巴巴集团移动办公APP钉钉为基础开发一套全国打拐民警的警务协同程序,构成“团圆”系统的基本框架,同时确定了“权威发布、精准推送、高效协同”三大核心功能,通过“互联网+打拐”的形式,发动群众参与打拐、反拐工作。2016年5月15日,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团圆”系统正式上线,从那时起,全国各地一旦有儿童失踪发生,该平台可协助全国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将儿童失踪信息通过新媒体和移动应用终端,推送至失踪地周边一定范围内,让周边所有的手机用户准确获取相关信息,及时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尽快破案。目前,已有25家热门移动应用接入该平台。
首战告捷。2016年5月13日下午4点,两岁的彝族女孩吉斯么吃作在河北衡水火车站附近走失,经视频找寻及现场走访,确认一名方脸、平头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吉斯么吃作失踪的信息发送到打拐民警的钉钉工作群时已是深夜,“团圆”系统1.0正式上线在即,全国各地的6000余名打拐民警正在线上发布测试信息,提高操作熟练度,公安部打拐办副主任孟庆甜和6名阿里安全程序员、十几名高德地图程序员正在对系统做最后的调试。14日凌晨,所有试运行期间的测试信息全部删除,只留下了吉斯么吃作这一条真实的失踪信息通过新浪微博、高德地图APP继续推送。好消息很快传来,一位好心的出租车司机看到推送后及时向当地警方提供线索,15日凌晨零点,河北、河南公安机关在郑州市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安全解救了吉斯么吃作,案件在32小时内破获。
首战告捷仅是开始,“团圆”系统的全民参与强大威慑力很快展现。2016年7月31日,广西南宁市横县莲塘镇的6岁女孩陆文淇被刘某拐走。因刘某看到自己的手机开始推送陆文淇的失踪信息,时刻感觉周围有无数双眼睛盯着自己,坐卧不安。8月2日,刘某在汽车站将孩子交给滕某让其送到派出所,带着孩子的滕某很快被群众认出报警,案件顺利告破。
五年来,在全国9亿手机用户和爱心网友的支持下,儿童失踪线索得以快速上报,许多失踪儿童被爱心群众找到送到派出所。
五年来,在52位团圆功勋志愿者默默支持下,团圆系统得以持续优化平稳运行,以不可替代的技术优势,持续支持科技强警为民服务。
五年来,在全国6000多名打拐战友不懈的努力下,儿童失踪案件破案率逐年提升、发案率迅速下降,形成了全民参与、警民联手、警企合作的社会共治共享氛围。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统计监测报告显示,中国儿童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我国持续加大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力度,拐卖儿童现象明显减少。目前,全国每年盗抢儿童的发案量不足20起,基本全部告破。
警方提示:据团圆大数据显示,儿童离家出走占比高达63%。在“团圆”系统找回的4707名儿童中,只有约1%是被犯罪分子所拐卖孩子失踪,离家出走的占比63%。
那么,遭遇孩子走失家长应该怎么办?如何使用团圆系统?
第一步,孩子失踪不需要等待24小时,请马上拨打110报警;
第二步,请家长将孩子的近照提供给就近的派出所或刑警队,警方将立即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迅速开展调查,同时将第一时间联系打拐民警在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团圆系统”上发布,将儿童失踪信息推送到儿童失踪地附近人群,来发动群众向警方提供线索,尽快找回失踪儿童。
另外,对于被拐儿童积案,针对儿童面貌特征发生改变,难以识别的特点,公安部于2009年建立了全国打拐DNA数据库,目前已帮助7500多名被拐多年的孩子回家。同时,今年年初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以侦破拐卖儿童积案、查找失踪被拐儿童为主要内容的“团圆”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公安机关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为群众办实事,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犯罪活动,全力缉捕违法犯罪嫌疑人,全面查找解救改革开放以来的失踪被拐儿童,切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全国共侦破拐卖儿童积案4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1名,找回历年失踪被拐儿童784名,组织认亲宣传150余场(次),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最后,警方呼吁:如果你的身边有被拐儿童家长或者来历不明、疑似被拐的人员,请动员他们到附近的刑警队免费采血,相信科技寻亲,亲人之间就相差一滴血的距离。
2021年5月15日,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团圆”系统迎来上线五周年,截至2021年5月15日,团圆平台共发布儿童走失信息4801条,找回 4707名儿童,找回率为98%。其中解救59名,溺水等意外死亡243名,离家出走2998名,迷路564名,到同学家外出玩耍339名,其他家庭纠纷等原因446名,遇害58名,未找回94名。
“团圆”系统以优异的成绩证明,其不仅是一个“互联网+打拐”的成功案例,更是一段警企合作的佳话。
2016年初,为适应“互联网+打拐”的时代要求,公安部刑侦局与阿里巴巴集团决定以阿里巴巴集团移动办公APP钉钉为基础开发一套全国打拐民警的警务协同程序,构成“团圆”系统的基本框架,同时确定了“权威发布、精准推送、高效协同”三大核心功能,通过“互联网+打拐”的形式,发动群众参与打拐、反拐工作。2016年5月15日,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团圆”系统正式上线,从那时起,全国各地一旦有儿童失踪发生,该平台可协助全国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将儿童失踪信息通过新媒体和移动应用终端,推送至失踪地周边一定范围内,让周边所有的手机用户准确获取相关信息,及时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尽快破案。目前,已有25家热门移动应用接入该平台。
首战告捷。2016年5月13日下午4点,两岁的彝族女孩吉斯么吃作在河北衡水火车站附近走失,经视频找寻及现场走访,确认一名方脸、平头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吉斯么吃作失踪的信息发送到打拐民警的钉钉工作群时已是深夜,“团圆”系统1.0正式上线在即,全国各地的6000余名打拐民警正在线上发布测试信息,提高操作熟练度,公安部打拐办副主任孟庆甜和6名阿里安全程序员、十几名高德地图程序员正在对系统做最后的调试。14日凌晨,所有试运行期间的测试信息全部删除,只留下了吉斯么吃作这一条真实的失踪信息通过新浪微博、高德地图APP继续推送。好消息很快传来,一位好心的出租车司机看到推送后及时向当地警方提供线索,15日凌晨零点,河北、河南公安机关在郑州市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安全解救了吉斯么吃作,案件在32小时内破获。
首战告捷仅是开始,“团圆”系统的全民参与强大威慑力很快展现。2016年7月31日,广西南宁市横县莲塘镇的6岁女孩陆文淇被刘某拐走。因刘某看到自己的手机开始推送陆文淇的失踪信息,时刻感觉周围有无数双眼睛盯着自己,坐卧不安。8月2日,刘某在汽车站将孩子交给滕某让其送到派出所,带着孩子的滕某很快被群众认出报警,案件顺利告破。
五年来,在全国9亿手机用户和爱心网友的支持下,儿童失踪线索得以快速上报,许多失踪儿童被爱心群众找到送到派出所。
五年来,在52位团圆功勋志愿者默默支持下,团圆系统得以持续优化平稳运行,以不可替代的技术优势,持续支持科技强警为民服务。
五年来,在全国6000多名打拐战友不懈的努力下,儿童失踪案件破案率逐年提升、发案率迅速下降,形成了全民参与、警民联手、警企合作的社会共治共享氛围。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统计监测报告显示,中国儿童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我国持续加大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力度,拐卖儿童现象明显减少。目前,全国每年盗抢儿童的发案量不足20起,基本全部告破。
警方提示:据团圆大数据显示,儿童离家出走占比高达63%。在“团圆”系统找回的4707名儿童中,只有约1%是被犯罪分子所拐卖孩子失踪,离家出走的占比63%。
那么,遭遇孩子走失家长应该怎么办?如何使用团圆系统?
第一步,孩子失踪不需要等待24小时,请马上拨打110报警;
第二步,请家长将孩子的近照提供给就近的派出所或刑警队,警方将立即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迅速开展调查,同时将第一时间联系打拐民警在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团圆系统”上发布,将儿童失踪信息推送到儿童失踪地附近人群,来发动群众向警方提供线索,尽快找回失踪儿童。
另外,对于被拐儿童积案,针对儿童面貌特征发生改变,难以识别的特点,公安部于2009年建立了全国打拐DNA数据库,目前已帮助7500多名被拐多年的孩子回家。同时,今年年初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以侦破拐卖儿童积案、查找失踪被拐儿童为主要内容的“团圆”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公安机关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为群众办实事,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犯罪活动,全力缉捕违法犯罪嫌疑人,全面查找解救改革开放以来的失踪被拐儿童,切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全国共侦破拐卖儿童积案4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1名,找回历年失踪被拐儿童784名,组织认亲宣传150余场(次),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最后,警方呼吁:如果你的身边有被拐儿童家长或者来历不明、疑似被拐的人员,请动员他们到附近的刑警队免费采血,相信科技寻亲,亲人之间就相差一滴血的距离。
【签订合同应谨防新式骗局】近些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升,针对企业的骗局也越来越隐蔽和难以辨别,企业在签订合同时除了擦亮双眼也需要专业法律人士参考指导,不能在销售人员的忽悠下急于签字以免落入合同诈骗陷阱。
案例
小编最近遇到一个案子,宁波A公司参加一个国内某大型电商平台某东国际商家出海入驻选品会。在选品会上某东国际对入驻商家提出了入驻要求(即商家的资质、质量保证以及知识产权保证等),对线下商家入驻收取费用为年技术服务费3.98万/年,规定前3个月免保证金和海外仓储费,合同限签约1年、次年优先续费。
整个选品会过程正规、签约流程规范,A公司在营销人员的游说下签订了与苏州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的代运营合同,并交付了39800元服务费,合同名为《某东国际技术服务协议》,属于格式合同。
签约后(合同生效后)A公司发现合同内本来口头约定的全球站(面向全球供货)实际为泰国印尼站,经评估发现如果参与泰国印尼站将面临重大亏损,然而此时合同已签,款项已经到达对方公司(B公司)账户,时间超过了合同约定的7日内退款期,A公司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履行合同。
且合同约定发生纠纷交由北京的仲裁委员会裁决,A公司在宁波,且不说去北京仲裁花费的时间、交通成本,光律师费、仲裁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选择仲裁的法律手段解决纠纷所耗费的费用有可能远远大于A公司支出的39800元技术服务费。
更为致命的是,A公司并不是与某东国际直接签订的服务协议,某东国际所在的北京某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授权广州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D公司”)代理其国际业务,而D公司又与B公司签订了代理合同,授权B公司与像A这样的商家(供货商)接洽。
通过层层代理,选择南北相隔几千公里的不同公司,就是为了增加供货商A公司的维权成本,达到以合法手段损害供货商A公司们权益的目的。
案情分析
现实生活中,通过合同方式进行诈骗的新闻层出不穷,让人防不胜防。一旦被骗,证据收集存在困难,法律认定也较艰难,许多当事人只能打破牙齿和血吞,自认倒霉。然而因此损失的利益却是怎么也挽回不了了,更有甚者对自身事业打击到一蹶不振无法翻身。我们一方面谴责骗子的狡猾与可恨之外,还应该提高警惕,防止犯最基本的常识错误。
本案中,A公司就踏入了几个不该犯的误区:
1.销售承诺与合同内容不一致。签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未来有纠纷有所依据,签合同就是未来“翻脸”用的。哪怕销售人员说的再怎么天花乱坠,没有在合同上白纸黑字明确注明都是无效的,即使白纸黑字写就的都有可能发生歧义和误解更何况没有任何证据的口头承诺。
一旦诉诸法律,诉讼或仲裁,法官或仲裁员也优先以合同内容为准,如果你主张销售承诺过的话必须得拿出证据,但正常情况下谁会没事全程录音呢,且不说有没有录音,就是录音的证据效力相比合同就差一大截。
2.签合同时要逐字逐句通读全文。相信大家都有这样的体验,达成合作意向后需要签合同时,提供合同版本的一方总是在不断催促你赶快签字,也不管你是否了解合同内容,有的甚至抛出多长时间内签字有什么样的优惠,过了时间就享受不到优惠政策,或者表现出大家都一样签订的是一样的合同版本为什么你的事情这么多,在心理上施压,导致当事人草草签名。
一旦签字就丧失了主动权,得被对方牵着鼻子走。这其中不乏有营销人员的销售策略,另一方面也是通过催促让你作出错误的决定。
在这种情况下,一定不要急,慢慢地心平气和地逐字逐句研读合同的内容,防止一些不该出现的文字表述或陷阱。本着哪怕耗费点时间哪怕合作终止也不能踩坑的理念,谨慎对待合同。
笔者曾经亲身经历过,在购买住宅的时候,达成了合同签订意向,已经缴纳了定金,签订合同的时候置业顾问表现出很不耐烦的样子甚至不断催促,说大家都是这样签的,但是自学过法律的笔者爸爸很谨慎,甚至说哪怕定金(10万)要不回来也要看仔细,经过1个多小时仔细阅读并不断询问置业顾问核实最终才确认签字捺印。
在收房的时候笔者赶在开发商统一确定的日期去验收房屋,房屋存在很多问题,因为笔者没时间处理后续相关问题,当时在验收单上签字了,开发商承诺2年的保修期,现在已经过去快5个月维修问题还是没有全部解决,多次催促仍然拖着不解决。可见不能急着签字,签字就代表认可。
所以签合同前大家都是平等的,不签字才能掌握主动权,有跟对方谈判的筹码。总之一句话,对方急我不急。
3.签合同时最好有专业法务人员陪同。合同中有些内容和陷阱不是科班出身的法务人员很难发现,所以合同内容最好提前或者当场由法务人员审核后再做决定。本案中A公司并不是与某东国际C公司直接签订的合同,而是经过层层代理,地理位置上南北区域跨度很大,这很明显经过专业人员设计,目的就是为了规避法律风险提高诉讼成本。一般人很难察觉到其中的猫腻和套路。
本案的切入点只能从签订合同时是否存在欺诈、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角度来判断,如果确实能证明受到蒙蔽,那么合同也是有撤销的可能。
另外如果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北京有3家仲裁机构)的,视为约定无效,A公司可直接在宁波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
小编最近遇到一个案子,宁波A公司参加一个国内某大型电商平台某东国际商家出海入驻选品会。在选品会上某东国际对入驻商家提出了入驻要求(即商家的资质、质量保证以及知识产权保证等),对线下商家入驻收取费用为年技术服务费3.98万/年,规定前3个月免保证金和海外仓储费,合同限签约1年、次年优先续费。
整个选品会过程正规、签约流程规范,A公司在营销人员的游说下签订了与苏州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的代运营合同,并交付了39800元服务费,合同名为《某东国际技术服务协议》,属于格式合同。
签约后(合同生效后)A公司发现合同内本来口头约定的全球站(面向全球供货)实际为泰国印尼站,经评估发现如果参与泰国印尼站将面临重大亏损,然而此时合同已签,款项已经到达对方公司(B公司)账户,时间超过了合同约定的7日内退款期,A公司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履行合同。
且合同约定发生纠纷交由北京的仲裁委员会裁决,A公司在宁波,且不说去北京仲裁花费的时间、交通成本,光律师费、仲裁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选择仲裁的法律手段解决纠纷所耗费的费用有可能远远大于A公司支出的39800元技术服务费。
更为致命的是,A公司并不是与某东国际直接签订的服务协议,某东国际所在的北京某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授权广州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D公司”)代理其国际业务,而D公司又与B公司签订了代理合同,授权B公司与像A这样的商家(供货商)接洽。
通过层层代理,选择南北相隔几千公里的不同公司,就是为了增加供货商A公司的维权成本,达到以合法手段损害供货商A公司们权益的目的。
案情分析
现实生活中,通过合同方式进行诈骗的新闻层出不穷,让人防不胜防。一旦被骗,证据收集存在困难,法律认定也较艰难,许多当事人只能打破牙齿和血吞,自认倒霉。然而因此损失的利益却是怎么也挽回不了了,更有甚者对自身事业打击到一蹶不振无法翻身。我们一方面谴责骗子的狡猾与可恨之外,还应该提高警惕,防止犯最基本的常识错误。
本案中,A公司就踏入了几个不该犯的误区:
1.销售承诺与合同内容不一致。签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未来有纠纷有所依据,签合同就是未来“翻脸”用的。哪怕销售人员说的再怎么天花乱坠,没有在合同上白纸黑字明确注明都是无效的,即使白纸黑字写就的都有可能发生歧义和误解更何况没有任何证据的口头承诺。
一旦诉诸法律,诉讼或仲裁,法官或仲裁员也优先以合同内容为准,如果你主张销售承诺过的话必须得拿出证据,但正常情况下谁会没事全程录音呢,且不说有没有录音,就是录音的证据效力相比合同就差一大截。
2.签合同时要逐字逐句通读全文。相信大家都有这样的体验,达成合作意向后需要签合同时,提供合同版本的一方总是在不断催促你赶快签字,也不管你是否了解合同内容,有的甚至抛出多长时间内签字有什么样的优惠,过了时间就享受不到优惠政策,或者表现出大家都一样签订的是一样的合同版本为什么你的事情这么多,在心理上施压,导致当事人草草签名。
一旦签字就丧失了主动权,得被对方牵着鼻子走。这其中不乏有营销人员的销售策略,另一方面也是通过催促让你作出错误的决定。
在这种情况下,一定不要急,慢慢地心平气和地逐字逐句研读合同的内容,防止一些不该出现的文字表述或陷阱。本着哪怕耗费点时间哪怕合作终止也不能踩坑的理念,谨慎对待合同。
笔者曾经亲身经历过,在购买住宅的时候,达成了合同签订意向,已经缴纳了定金,签订合同的时候置业顾问表现出很不耐烦的样子甚至不断催促,说大家都是这样签的,但是自学过法律的笔者爸爸很谨慎,甚至说哪怕定金(10万)要不回来也要看仔细,经过1个多小时仔细阅读并不断询问置业顾问核实最终才确认签字捺印。
在收房的时候笔者赶在开发商统一确定的日期去验收房屋,房屋存在很多问题,因为笔者没时间处理后续相关问题,当时在验收单上签字了,开发商承诺2年的保修期,现在已经过去快5个月维修问题还是没有全部解决,多次催促仍然拖着不解决。可见不能急着签字,签字就代表认可。
所以签合同前大家都是平等的,不签字才能掌握主动权,有跟对方谈判的筹码。总之一句话,对方急我不急。
3.签合同时最好有专业法务人员陪同。合同中有些内容和陷阱不是科班出身的法务人员很难发现,所以合同内容最好提前或者当场由法务人员审核后再做决定。本案中A公司并不是与某东国际C公司直接签订的合同,而是经过层层代理,地理位置上南北区域跨度很大,这很明显经过专业人员设计,目的就是为了规避法律风险提高诉讼成本。一般人很难察觉到其中的猫腻和套路。
本案的切入点只能从签订合同时是否存在欺诈、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角度来判断,如果确实能证明受到蒙蔽,那么合同也是有撤销的可能。
另外如果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北京有3家仲裁机构)的,视为约定无效,A公司可直接在宁波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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