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坑”“头顶库”,安全隐患令人揪心,多元化手段治理
近年来,公益诉讼检察聚焦安全生产领域,针对违法建设、违法施工带来的消防、交通安全隐患及尾矿库污染、违规采矿导致地面坍塌等新问题,运用多元化手段保护公益,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5月13日《检察日报》第五版特别报道2起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台前幕后”,以飨读者。
林地惊现“天坑”竟是违规采矿所致
违规采矿所形成的塌陷区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而且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七年前发生在安徽省蚌埠市的这起违规采矿案,被媒体以“林地里现半个足球场大‘天坑’”为题进行报道后,引发当地各界广泛关注。经当地两级检察机关及时介入事故调查处理,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最终涉案企业自愿承担治理修复工作。
由于当地检察机关积极主动作为,回应了社会关切,检察监督效果好,今年3月23日,这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应急管理部公布为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这也是同批公布的9起典型案例中唯一一起民事公益诉讼案。
蚌埠市禹会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渐辉是这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承办人。5月10日,渐辉告诉记者,涉案企业目前正在积极进行治理修复,虽然距7月30日最后完成修复期限只有2个多月时间,但涉案企业坚定表示“能够按期完工”。
群众举报——
展开线索初查
“天坑”事件发生于2014年1月。事发后安徽媒体对此报道称,2014年1月22日清晨,蚌埠市禹会区马城镇白衣村村民行走在范白路上时,惊愕地发现靠近路边栽种树苗的林地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直径约50米、深约20米的“天坑”。有关部门调查后,初步认定是当地马头城铁矿开采造成了这一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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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形成的“天坑”
2015年7月1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开始试点以后,蚌埠市禹会区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结合前期媒体的相关报道,着手开展线索初查,并及时向蚌埠市检察院和安徽省检察院进行报告。
初步调查发现,马头城铁矿由安徽省怀远县裕翔矿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开采,该公司于2001年注册成立,并于2017年3月15日更名为蚌埠市裕翔矿业有限公司(统一简称为“裕翔公司”)。该铁矿属地下开采生产矿山,原隶属怀远县,2013年行政区划调整后,隶属于蚌埠市禹会区。
2004年7月8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向裕翔公司颁发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3年4月,矿区面积4.4平方公里,开采标高-35米至-172米,生产规模每年20万吨,设计采矿方法为分段电耙浅孔留矿(嗣后充填)采矿法且地表不允许陷落。2010年12月,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为裕翔公司换发了采矿许可证,矿区面积保持不变。后经办理采矿权延续,有效期延续至2017年4月8日。
2014年1月21日深夜,裕翔公司所属马头城铁矿西矿区发生地面塌陷,塌陷区域位于禹会区马城镇白衣村境内,面积为2.4亩,周围农田和种植物受到毁损。矿区塌陷后,一度引起当地居民恐慌。
掌握基本情况后,在安徽省及蚌埠市检察院的指导下,2017年11月10日,禹会区检察院在媒体上发出公告,督促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公告期满后没有适格主体提起诉讼,并且涉案企业的违法行为没有自行纠正,塌陷区域未治理,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损害状态。
2018年5月18日,蚌埠市检察院指定禹会区检察院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调查,两级检察院随即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初步查明了马头城铁矿地下违规开采、采空区处置不当导致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遭到破坏的基本事实。鉴于事故成因复杂,违规采矿发生在地下且跨度时间长,需要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两级检察院又统筹协调国土资源、应急管理部门、禹会区政府开展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工作。
经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勘查评估认定,事故系因未对采空区采取有效支护与填充措施导致塌陷,地下采空区和地面塌陷灾害处于不稳定状态,存在严重地质灾害隐患,其中危险区17.14亩,影响区46亩。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出具的马头城铁矿西采区地面塌陷灾害勘查与治理工程设计审查意见还建议,应采用回填土(尾矿砂)工程措施对塌陷区进行治理以恢复土地类型,对采空区选用尾砂胶结浆充填进行治理以消除采空塌陷地质隐患,项目工程投资预算约为467万元。
2019年12月31日,经安徽省检察院批准,禹会区检察院就此案向禹会区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裕翔公司采取治理措施消除马头城铁矿采空区和塌陷区危险,对塌陷区复垦恢复原状。
检察机关起诉认为,因裕翔公司违规开采,采空区处置不当,造成该公司马头城铁矿西矿区2.4亩耕地塌陷,且由于未对采空区采取有效支护与充填措施,致使该铁矿西矿段与西南矿段采空区存在发生塌陷地质灾害的隐患,根据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该公司应承担恢复原状即将塌陷区域恢复至耕地状态的民事责任。同时鉴于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危险,该公司应承担消除塌陷的危险的民事责任。怀远县裕翔矿业公司变更名称为蚌埠市裕翔矿业公司,只是公司名称的变更,法人权益仍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案件开庭时,公益诉讼起诉人增加了诉讼请求,称如果裕翔公司不能自行修复,应当承担治理修复费用约467万元;如实际支出超出467万元,超出部分仍由被告承担。裕翔公司对所有证据均无异议,表示愿意积极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还主动申请调解,并提交了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治理修复方案、工程预算、进度安排等。
一审法院对检察机关的起诉事实全部予以认定,并根据调解程序,对公益诉讼起诉书、调解协议、整治方案公告30天。基于公告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或建议,一审法院于2020年10月10日制作出调解书,明确裕翔公司应于2021年7月30日前按治理修复方案自行施工消除危险、恢复原状,并通过验收,如在期限内不能按期完工或者验收不合格,则应承担所有治理修复费用,治理修复费用以实际需要为准。
法院调解后,禹会区检察院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报告,协同法院、有关行政机关和属地政府现场督导。今年2月8日,禹会区检察院召集区法院、区自然资源和应急管理部门以及马城镇政府等单位,就裕翔矿区塌陷整治进行座谈,会商联合整治办法。2月25日,禹会区检察院又联合相关部门在马城镇政府召开推进会,督促裕翔公司依法履行调解书所确认的义务,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治工作,同时明确由应急管理部门和属地政府负责监督治理修复,由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负责验收。4月,禹会区检察院向裕翔公司发出告知书,再次提醒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复工作。
“蚌埠市两级检察机关坚持一体化办案,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及时介入调查,聘请专家勘查评估,推动了多部门协同开展案件调查取证及修复治理等工作。”安徽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赵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充分肯定了蚌埠市禹会区检察院诉裕翔公司违规采矿民事公益诉讼案的积极意义,认为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坚持以保护公益为宗旨、以生态修复为导向,通过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追究涉案企业的公益损害责任,在被告有条件且自愿自行修复的前提下,为节约司法资源、及时保护受损公益,同意案件调解结案并尽快开展修复工作。同时,采取现场督导、联席会议等多种方式加强跟进执行监督,明确监管和验收责任人,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目前各方正按照修复方案进场施工和监督,并已取得初步成效。渐辉说,过几天他们还将前往施工现场,了解工程进度,以及各方的责任落实情况。
“感谢检察机关的监督,我们将以公益诉讼监督促进整改为契机和动力,进一步提升尾矿库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尽心、尽力、尽责把法律赋予的行政监管职责履行好。”陕西省略阳县检察院督促整治尾矿库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宣判后,该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当庭表示。
这是一起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2018年6月,陕西省检察院将该案线索交汉中市检察院办理。2018年8月,略阳县检察院收到汉中市检察院交办线索后,立即立案展开调查。办案检察官多次前往何家岩好益选矿厂汪家沟尾矿库(以下简称“尾矿库”)实地取证,走访周边居住群众、当地镇村干部,询问安全生产风险及尾矿库日常值守情况;向监管单位调取行政执法卷宗材料,核实其建设初期审批、运行、闭库治理等基本情况。最终查明,尾矿库地处长江上游嘉陵江流域,占地18.9亩,坝体坡脚紧邻农村公路,50米内有群众居住,距何家岩中心社区约600米。属于非重金属尾矿库。2006年尾矿库停止使用,停运后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闭库,尾矿库存在坝坡偏陡、排水沟不全等重大安全隐患。2010年6月,原略阳县何家岩好益选矿厂被注销,其债权债务转让给略阳县天宁矿业有限公司,2011年天宁矿业公司停产,2013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去世,2014年企业留守人员撤走,汪家沟尾矿库遂由略阳县安监局和原何家岩镇政府安排人员值班值守。至2018年,该尾矿库被陕西省原汉中市安监局评定为D级尾矿库(最高危险等级),要求按“头顶库”的治理方式予以治理。
“每年汛期,特别是七八月份,我们都会日夜值守。要是连降几天大雨,我们不但要时刻关注尾矿库度汛安全,预判风险,有时还要连夜转移周边群众。神经一直紧绷着,紧张又害怕。”尾矿库值班人员邹某无奈地说。
尾矿库本是堆存尾矿、保护环境的重要设施,也是一个具有高势能的人造泥石流危险源。本案中所涉尾矿库系危险等级高的“头顶库”,是国家列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的重点对象。如果不依法及时闭库,可能造成尾矿泄漏、溃坝、环境污染等重大安全事故,给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嘉陵江下游城市饮用水源安全、沿江生态环境构成巨大威胁,这些都让检察官们感到责任重大。
略阳县安监局对该尾矿库长期未能依法闭库,亦未及时履行监管职责,导致该尾矿库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2018年10月,该县检察院向县安监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企业不主动实施闭库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2018年12月,略阳县安监局致函回复整改情况。检察机关迅速跟进调查,发现略阳县安监局,虽在2018年汛期对该尾矿库实施了应急治理工程,但没有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管理单位,汪家沟尾矿库从不再排尾作业到被确定为业主失联尾矿库后,一直未按规定闭库,也未按“头顶库”的治理方式进行彻底治理,潜在风险依然存在。
2019年,略阳县安监局的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由新组建的略阳县应急管理局行使。办案中,略阳县检察院与略阳县应急管理局多次座谈会商中了解到,该局表示尾矿库闭库是大工程,涉及勘查、设计、施工、验收等诸多环节,资金需求量大。办案检察官结合实际情况,撰写略阳县检察院督促整治尾矿库安全隐患专题报告上报汉中市检察院和略阳县委、县政府,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重视和支持。
“2019年8月,略阳连日强降雨,城区及部分乡镇受灾,尾矿库排洪设施遭山洪冲刷损毁严重。那时候最令人揪心的就是周围50米范围内还居住着的群众,这是悬在百姓头顶的危险,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嘉陵江水源安全能否得到保障,让我们彻夜难眠。”办案检察官王小军在回顾办案经历时说道。
“必须锲而不舍一抓到底,彻底排除悬在百姓头顶的危险!”2019年12月31日,略阳县检察院向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略阳县应急管理局对汪家沟尾矿库继续履行监管职责。庭审中,双方围绕行政机关是否履行监管职责等焦点问题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辩论。2020年5月25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应急管理局积极制定相关整改方案,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对尾矿库进行安全检查,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
与此同时,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坚持以个案办理推动类案监督,开展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得到地方党委政府理解支持,推动了整治长江上游嘉陵江流域尾矿库安全隐患。陕西省检察院在全省开展尾矿库专题调研,并就长江流域的汉江和嘉陵江流域尾矿库综合治理问题向省政协会议递交了提案;汉中市委推动落实检察建议,在全市开展尾矿库专项治理工作;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对嘉陵江流域尾矿库采取“一库一策”的措施予以治理,并报告应急管理部争取尾矿库隐患治理资金;略阳县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尾矿库逐一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共同推进治理嘉陵江流域尾矿库安全生产隐患工作。不久前,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的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公益诉讼检察聚焦安全生产领域,针对违法建设、违法施工带来的消防、交通安全隐患及尾矿库污染、违规采矿导致地面坍塌等新问题,运用多元化手段保护公益,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5月13日《检察日报》第五版特别报道2起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台前幕后”,以飨读者。
林地惊现“天坑”竟是违规采矿所致
违规采矿所形成的塌陷区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而且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七年前发生在安徽省蚌埠市的这起违规采矿案,被媒体以“林地里现半个足球场大‘天坑’”为题进行报道后,引发当地各界广泛关注。经当地两级检察机关及时介入事故调查处理,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最终涉案企业自愿承担治理修复工作。
由于当地检察机关积极主动作为,回应了社会关切,检察监督效果好,今年3月23日,这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应急管理部公布为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这也是同批公布的9起典型案例中唯一一起民事公益诉讼案。
蚌埠市禹会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渐辉是这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承办人。5月10日,渐辉告诉记者,涉案企业目前正在积极进行治理修复,虽然距7月30日最后完成修复期限只有2个多月时间,但涉案企业坚定表示“能够按期完工”。
群众举报——
展开线索初查
“天坑”事件发生于2014年1月。事发后安徽媒体对此报道称,2014年1月22日清晨,蚌埠市禹会区马城镇白衣村村民行走在范白路上时,惊愕地发现靠近路边栽种树苗的林地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直径约50米、深约20米的“天坑”。有关部门调查后,初步认定是当地马头城铁矿开采造成了这一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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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形成的“天坑”
2015年7月1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开始试点以后,蚌埠市禹会区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结合前期媒体的相关报道,着手开展线索初查,并及时向蚌埠市检察院和安徽省检察院进行报告。
初步调查发现,马头城铁矿由安徽省怀远县裕翔矿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开采,该公司于2001年注册成立,并于2017年3月15日更名为蚌埠市裕翔矿业有限公司(统一简称为“裕翔公司”)。该铁矿属地下开采生产矿山,原隶属怀远县,2013年行政区划调整后,隶属于蚌埠市禹会区。
2004年7月8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向裕翔公司颁发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3年4月,矿区面积4.4平方公里,开采标高-35米至-172米,生产规模每年20万吨,设计采矿方法为分段电耙浅孔留矿(嗣后充填)采矿法且地表不允许陷落。2010年12月,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为裕翔公司换发了采矿许可证,矿区面积保持不变。后经办理采矿权延续,有效期延续至2017年4月8日。
2014年1月21日深夜,裕翔公司所属马头城铁矿西矿区发生地面塌陷,塌陷区域位于禹会区马城镇白衣村境内,面积为2.4亩,周围农田和种植物受到毁损。矿区塌陷后,一度引起当地居民恐慌。
掌握基本情况后,在安徽省及蚌埠市检察院的指导下,2017年11月10日,禹会区检察院在媒体上发出公告,督促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公告期满后没有适格主体提起诉讼,并且涉案企业的违法行为没有自行纠正,塌陷区域未治理,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损害状态。
2018年5月18日,蚌埠市检察院指定禹会区检察院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调查,两级检察院随即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初步查明了马头城铁矿地下违规开采、采空区处置不当导致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遭到破坏的基本事实。鉴于事故成因复杂,违规采矿发生在地下且跨度时间长,需要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两级检察院又统筹协调国土资源、应急管理部门、禹会区政府开展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工作。
经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勘查评估认定,事故系因未对采空区采取有效支护与填充措施导致塌陷,地下采空区和地面塌陷灾害处于不稳定状态,存在严重地质灾害隐患,其中危险区17.14亩,影响区46亩。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出具的马头城铁矿西采区地面塌陷灾害勘查与治理工程设计审查意见还建议,应采用回填土(尾矿砂)工程措施对塌陷区进行治理以恢复土地类型,对采空区选用尾砂胶结浆充填进行治理以消除采空塌陷地质隐患,项目工程投资预算约为467万元。
2019年12月31日,经安徽省检察院批准,禹会区检察院就此案向禹会区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裕翔公司采取治理措施消除马头城铁矿采空区和塌陷区危险,对塌陷区复垦恢复原状。
检察机关起诉认为,因裕翔公司违规开采,采空区处置不当,造成该公司马头城铁矿西矿区2.4亩耕地塌陷,且由于未对采空区采取有效支护与充填措施,致使该铁矿西矿段与西南矿段采空区存在发生塌陷地质灾害的隐患,根据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该公司应承担恢复原状即将塌陷区域恢复至耕地状态的民事责任。同时鉴于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危险,该公司应承担消除塌陷的危险的民事责任。怀远县裕翔矿业公司变更名称为蚌埠市裕翔矿业公司,只是公司名称的变更,法人权益仍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案件开庭时,公益诉讼起诉人增加了诉讼请求,称如果裕翔公司不能自行修复,应当承担治理修复费用约467万元;如实际支出超出467万元,超出部分仍由被告承担。裕翔公司对所有证据均无异议,表示愿意积极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还主动申请调解,并提交了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治理修复方案、工程预算、进度安排等。
一审法院对检察机关的起诉事实全部予以认定,并根据调解程序,对公益诉讼起诉书、调解协议、整治方案公告30天。基于公告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或建议,一审法院于2020年10月10日制作出调解书,明确裕翔公司应于2021年7月30日前按治理修复方案自行施工消除危险、恢复原状,并通过验收,如在期限内不能按期完工或者验收不合格,则应承担所有治理修复费用,治理修复费用以实际需要为准。
法院调解后,禹会区检察院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报告,协同法院、有关行政机关和属地政府现场督导。今年2月8日,禹会区检察院召集区法院、区自然资源和应急管理部门以及马城镇政府等单位,就裕翔矿区塌陷整治进行座谈,会商联合整治办法。2月25日,禹会区检察院又联合相关部门在马城镇政府召开推进会,督促裕翔公司依法履行调解书所确认的义务,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治工作,同时明确由应急管理部门和属地政府负责监督治理修复,由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负责验收。4月,禹会区检察院向裕翔公司发出告知书,再次提醒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复工作。
“蚌埠市两级检察机关坚持一体化办案,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及时介入调查,聘请专家勘查评估,推动了多部门协同开展案件调查取证及修复治理等工作。”安徽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赵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充分肯定了蚌埠市禹会区检察院诉裕翔公司违规采矿民事公益诉讼案的积极意义,认为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坚持以保护公益为宗旨、以生态修复为导向,通过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追究涉案企业的公益损害责任,在被告有条件且自愿自行修复的前提下,为节约司法资源、及时保护受损公益,同意案件调解结案并尽快开展修复工作。同时,采取现场督导、联席会议等多种方式加强跟进执行监督,明确监管和验收责任人,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目前各方正按照修复方案进场施工和监督,并已取得初步成效。渐辉说,过几天他们还将前往施工现场,了解工程进度,以及各方的责任落实情况。
“感谢检察机关的监督,我们将以公益诉讼监督促进整改为契机和动力,进一步提升尾矿库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尽心、尽力、尽责把法律赋予的行政监管职责履行好。”陕西省略阳县检察院督促整治尾矿库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宣判后,该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当庭表示。
这是一起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2018年6月,陕西省检察院将该案线索交汉中市检察院办理。2018年8月,略阳县检察院收到汉中市检察院交办线索后,立即立案展开调查。办案检察官多次前往何家岩好益选矿厂汪家沟尾矿库(以下简称“尾矿库”)实地取证,走访周边居住群众、当地镇村干部,询问安全生产风险及尾矿库日常值守情况;向监管单位调取行政执法卷宗材料,核实其建设初期审批、运行、闭库治理等基本情况。最终查明,尾矿库地处长江上游嘉陵江流域,占地18.9亩,坝体坡脚紧邻农村公路,50米内有群众居住,距何家岩中心社区约600米。属于非重金属尾矿库。2006年尾矿库停止使用,停运后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闭库,尾矿库存在坝坡偏陡、排水沟不全等重大安全隐患。2010年6月,原略阳县何家岩好益选矿厂被注销,其债权债务转让给略阳县天宁矿业有限公司,2011年天宁矿业公司停产,2013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去世,2014年企业留守人员撤走,汪家沟尾矿库遂由略阳县安监局和原何家岩镇政府安排人员值班值守。至2018年,该尾矿库被陕西省原汉中市安监局评定为D级尾矿库(最高危险等级),要求按“头顶库”的治理方式予以治理。
“每年汛期,特别是七八月份,我们都会日夜值守。要是连降几天大雨,我们不但要时刻关注尾矿库度汛安全,预判风险,有时还要连夜转移周边群众。神经一直紧绷着,紧张又害怕。”尾矿库值班人员邹某无奈地说。
尾矿库本是堆存尾矿、保护环境的重要设施,也是一个具有高势能的人造泥石流危险源。本案中所涉尾矿库系危险等级高的“头顶库”,是国家列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的重点对象。如果不依法及时闭库,可能造成尾矿泄漏、溃坝、环境污染等重大安全事故,给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嘉陵江下游城市饮用水源安全、沿江生态环境构成巨大威胁,这些都让检察官们感到责任重大。
略阳县安监局对该尾矿库长期未能依法闭库,亦未及时履行监管职责,导致该尾矿库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2018年10月,该县检察院向县安监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企业不主动实施闭库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2018年12月,略阳县安监局致函回复整改情况。检察机关迅速跟进调查,发现略阳县安监局,虽在2018年汛期对该尾矿库实施了应急治理工程,但没有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管理单位,汪家沟尾矿库从不再排尾作业到被确定为业主失联尾矿库后,一直未按规定闭库,也未按“头顶库”的治理方式进行彻底治理,潜在风险依然存在。
2019年,略阳县安监局的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由新组建的略阳县应急管理局行使。办案中,略阳县检察院与略阳县应急管理局多次座谈会商中了解到,该局表示尾矿库闭库是大工程,涉及勘查、设计、施工、验收等诸多环节,资金需求量大。办案检察官结合实际情况,撰写略阳县检察院督促整治尾矿库安全隐患专题报告上报汉中市检察院和略阳县委、县政府,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重视和支持。
“2019年8月,略阳连日强降雨,城区及部分乡镇受灾,尾矿库排洪设施遭山洪冲刷损毁严重。那时候最令人揪心的就是周围50米范围内还居住着的群众,这是悬在百姓头顶的危险,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嘉陵江水源安全能否得到保障,让我们彻夜难眠。”办案检察官王小军在回顾办案经历时说道。
“必须锲而不舍一抓到底,彻底排除悬在百姓头顶的危险!”2019年12月31日,略阳县检察院向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略阳县应急管理局对汪家沟尾矿库继续履行监管职责。庭审中,双方围绕行政机关是否履行监管职责等焦点问题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辩论。2020年5月25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应急管理局积极制定相关整改方案,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对尾矿库进行安全检查,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
与此同时,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坚持以个案办理推动类案监督,开展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得到地方党委政府理解支持,推动了整治长江上游嘉陵江流域尾矿库安全隐患。陕西省检察院在全省开展尾矿库专题调研,并就长江流域的汉江和嘉陵江流域尾矿库综合治理问题向省政协会议递交了提案;汉中市委推动落实检察建议,在全市开展尾矿库专项治理工作;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对嘉陵江流域尾矿库采取“一库一策”的措施予以治理,并报告应急管理部争取尾矿库隐患治理资金;略阳县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尾矿库逐一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共同推进治理嘉陵江流域尾矿库安全生产隐患工作。不久前,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的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母亲,是一份终身的职业
这个职业,没有任何报酬,全年无休
交警,是一份光荣的职业
这个职业,保护一方平安,风雨无阻
而当“母亲和交警”这两个不同的身份重叠在同一个人的身上时,却总是伴随着太多的遗憾。
吴慧娟是珠海交警机动大队的一名执勤辅警,主城区多所小学的护学岗是她每天固定的工作场所。
选择交警这份工作,每天都要保持高强度的工作状态,无论是节庆假日,还是休息时刻,只要有需要,吴慧娟总是第一时间赶赴工作岗位,而对于自己孩子的家长会,她却几乎从未出现过……
守护平安 护学岗上的十年坚守
从2011年至今,吴慧娟的交警生涯已经步入第十个年头了,在这十年间里,她的身影一直活跃在珠海各个小学的护学岗中。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在每天学生上下学的高峰时段,她都会提前到当天的岗位上,针对上下学高峰期带来的交通拥堵,对过往车辆进行管控、分流,指挥校门口接送学生的车辆安全通行,有序停放,护送学生安全过马路,确保学校门口及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无论是烈日当空还是风雨交加,像这样的日复一日的护学工作,吴慧娟一直在坚持着,而正是这份坚持也给她带来了数不清的感动。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我人生中收到的第一束花就是在护学岗上!”吴慧娟说道:“在执勤的过程中,总是会有小朋友给我们递一瓶水,道一声‘您辛苦了’,临近过节的时候也会给我们送一枝花。”
这种暖心的场景时有发生,在吴慧娟看来,小朋友的这些举动虽然简单,却是表达了对自己工作的一种肯定,这些瞬间,她都感觉心里特别地温暖。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当一份无所求的付出得到回应的时候,再辛苦也许都是值得的吧。可是,对比起面对工作时的自豪,对于自己的孩子,吴慧娟却多了一份亏欠。
聚少离多 孩子眼中的忙碌妈妈
“小豪上幼儿园三年了,我只参加过一次家长会,接送孩子上下学更是一次都没有过。”提起孩子,每天忙碌在护学岗上的吴慧娟满是愧疚。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据她讲述,吴慧娟的丈夫也是一名辅警,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因此,6岁的儿子小豪现在由斗门的爷爷奶奶在照顾。作为一个双警家庭,吴慧娟一家三口能够团聚的机会每个月只有一次。
“因为工作原因,能和先生一起陪伴孩子的时间并不多,粗算下来一个月恐怕也只有1-2天,所以每一次我们都会很珍惜。”每次休假,吴慧娟都会和先生一起带小豪去绿道或者是公园走走,享受为数不多亲子时光。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也许正是因为聚少离多,小小的年纪里,小豪便有了与年纪不符的责任和担当,在他的潜意识里,“妈妈一直很忙” 。吴慧娟回忆起孩子时总是满眼心疼,“当别的同龄小朋友都还在妈妈怀里撒娇时,小豪会因为担心麻烦妈妈,即便是在幼儿园受伤了也不愿意告诉我。”
但与其他小朋友一样,小豪仍然希望妈妈能够陪伴自己成长。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吴警官红着眼眶回忆道:“每次要回到爷爷奶奶家的时候,他都会问一遍‘妈妈,我能不能留在你身边,我不想回去’。”在孩子的心中,有父母陪伴的时光也许就是最好的。
不曾后悔 服务于民的自豪选择
尽管工作繁忙,尽管不得不牺牲自己与家人相聚的时间,吴慧娟还是不曾后悔选择这份工作。“也许是因为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警察梦吧,做这份工作还是很有意义的,至少我的孩子还是会因为妈妈而感到自豪。”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吴慧娟告诉我们,现在每次带小豪出去玩,在路上遇到正在执勤的同事时,他都会指着同事对身边的人说:“看!我妈咪也是这样的!”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在珠海交警的队伍里,和吴慧娟一样的交警妈妈不在少数,她们自从选择了交警这份职业后就时刻坚定着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对于工作,她们风雨无阻,日夜坚守。可是对于孩子,她们更多的却是亏欠。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儿子给妈妈亲手做的
母亲节礼物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今天是母亲节,又恰逢周末,许多交警依然是在路面上忙碌,正是他们的恪尽职守,道路交通才能安全通畅。但在这个日子里,请不妨留意,也许就在你我的身边,也有一位“吴慧娟”,正期待着回到家中时的一句“妈妈,母亲节快乐!”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谁言寸草心
报得三春晖
祝所有母亲节日快乐!
母亲,是一份终身的职业
这个职业,没有任何报酬,全年无休
交警,是一份光荣的职业
这个职业,保护一方平安,风雨无阻
而当“母亲和交警”这两个不同的身份重叠在同一个人的身上时,却总是伴随着太多的遗憾。
吴慧娟是珠海交警机动大队的一名执勤辅警,主城区多所小学的护学岗是她每天固定的工作场所。
选择交警这份工作,每天都要保持高强度的工作状态,无论是节庆假日,还是休息时刻,只要有需要,吴慧娟总是第一时间赶赴工作岗位,而对于自己孩子的家长会,她却几乎从未出现过……
守护平安 护学岗上的十年坚守
从2011年至今,吴慧娟的交警生涯已经步入第十个年头了,在这十年间里,她的身影一直活跃在珠海各个小学的护学岗中。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在每天学生上下学的高峰时段,她都会提前到当天的岗位上,针对上下学高峰期带来的交通拥堵,对过往车辆进行管控、分流,指挥校门口接送学生的车辆安全通行,有序停放,护送学生安全过马路,确保学校门口及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无论是烈日当空还是风雨交加,像这样的日复一日的护学工作,吴慧娟一直在坚持着,而正是这份坚持也给她带来了数不清的感动。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我人生中收到的第一束花就是在护学岗上!”吴慧娟说道:“在执勤的过程中,总是会有小朋友给我们递一瓶水,道一声‘您辛苦了’,临近过节的时候也会给我们送一枝花。”
这种暖心的场景时有发生,在吴慧娟看来,小朋友的这些举动虽然简单,却是表达了对自己工作的一种肯定,这些瞬间,她都感觉心里特别地温暖。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当一份无所求的付出得到回应的时候,再辛苦也许都是值得的吧。可是,对比起面对工作时的自豪,对于自己的孩子,吴慧娟却多了一份亏欠。
聚少离多 孩子眼中的忙碌妈妈
“小豪上幼儿园三年了,我只参加过一次家长会,接送孩子上下学更是一次都没有过。”提起孩子,每天忙碌在护学岗上的吴慧娟满是愧疚。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据她讲述,吴慧娟的丈夫也是一名辅警,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因此,6岁的儿子小豪现在由斗门的爷爷奶奶在照顾。作为一个双警家庭,吴慧娟一家三口能够团聚的机会每个月只有一次。
“因为工作原因,能和先生一起陪伴孩子的时间并不多,粗算下来一个月恐怕也只有1-2天,所以每一次我们都会很珍惜。”每次休假,吴慧娟都会和先生一起带小豪去绿道或者是公园走走,享受为数不多亲子时光。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也许正是因为聚少离多,小小的年纪里,小豪便有了与年纪不符的责任和担当,在他的潜意识里,“妈妈一直很忙” 。吴慧娟回忆起孩子时总是满眼心疼,“当别的同龄小朋友都还在妈妈怀里撒娇时,小豪会因为担心麻烦妈妈,即便是在幼儿园受伤了也不愿意告诉我。”
但与其他小朋友一样,小豪仍然希望妈妈能够陪伴自己成长。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吴警官红着眼眶回忆道:“每次要回到爷爷奶奶家的时候,他都会问一遍‘妈妈,我能不能留在你身边,我不想回去’。”在孩子的心中,有父母陪伴的时光也许就是最好的。
不曾后悔 服务于民的自豪选择
尽管工作繁忙,尽管不得不牺牲自己与家人相聚的时间,吴慧娟还是不曾后悔选择这份工作。“也许是因为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警察梦吧,做这份工作还是很有意义的,至少我的孩子还是会因为妈妈而感到自豪。”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吴慧娟告诉我们,现在每次带小豪出去玩,在路上遇到正在执勤的同事时,他都会指着同事对身边的人说:“看!我妈咪也是这样的!”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在珠海交警的队伍里,和吴慧娟一样的交警妈妈不在少数,她们自从选择了交警这份职业后就时刻坚定着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对于工作,她们风雨无阻,日夜坚守。可是对于孩子,她们更多的却是亏欠。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儿子给妈妈亲手做的
母亲节礼物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今天是母亲节,又恰逢周末,许多交警依然是在路面上忙碌,正是他们的恪尽职守,道路交通才能安全通畅。但在这个日子里,请不妨留意,也许就在你我的身边,也有一位“吴慧娟”,正期待着回到家中时的一句“妈妈,母亲节快乐!”
这位母亲值守十年护学岗,却从未接送过自己的儿子!
谁言寸草心
报得三春晖
祝所有母亲节日快乐!
#母亲节# 今天网上过节的母亲们实在是太辛苦啦㊗️节日快乐
《燕诗示刘叟》
白居易
梁上有双燕,翩翩雄与雌。
衔泥两椽间,一巢生四儿。
四儿日夜长,索食声孜孜。
青虫不易捕,黄口无饱期。
觜爪虽欲敝,心力不知疲。
须臾十来往,犹恐巢中饥。
辛勤三十日,母瘦雏渐肥。
喃喃教言语,一一刷毛衣。
一旦羽翼成,引上庭树枝。
举翅不回顾,随风四散飞。
雌雄空中鸣,声尽呼不归。
却入空巢里,啁啾终夜悲。
燕燕尔勿悲,尔当返自思。
思尔为雏日,高飞背母时。
当时父母念,今日尔应知。
#带着边框一起拍#
《燕诗示刘叟》
白居易
梁上有双燕,翩翩雄与雌。
衔泥两椽间,一巢生四儿。
四儿日夜长,索食声孜孜。
青虫不易捕,黄口无饱期。
觜爪虽欲敝,心力不知疲。
须臾十来往,犹恐巢中饥。
辛勤三十日,母瘦雏渐肥。
喃喃教言语,一一刷毛衣。
一旦羽翼成,引上庭树枝。
举翅不回顾,随风四散飞。
雌雄空中鸣,声尽呼不归。
却入空巢里,啁啾终夜悲。
燕燕尔勿悲,尔当返自思。
思尔为雏日,高飞背母时。
当时父母念,今日尔应知。
#带着边框一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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