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住户常年用不到电梯,可以拒缴或少缴电梯费吗?国家早有明示#房产头条#
为了方便业主出行,如今新建的楼房,都有电梯的设计;并且旧改政策中,加装电梯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楼栋有了电梯之后,二层以上的业主,不管是出行还是搬运重物,都比之前更方便了,但是一层的业主却开心不起来,甚至觉得自己很委屈,全家人常年用不到电梯,但还要被物业催收电梯运行和维护保养的费用,觉得这样的做法很不合理,那么一层业主可以以不使用电梯为由,拒缴或者少缴物业费吗?
其实国家早有明示,《民法典》第944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通过这条法规可以看出,物业已经履行了维护保养电梯的义务,并且维护保养的成本不会因一楼业主不使用,就出现明显的下降,所以一层的业主不能以用不着电梯为由,拒绝缴纳相关的电梯费用。
我们也可以用逆向思维来推理,如果一楼因为用不到电梯就不交物业费,同样会有很多业主因为房子空置,没有入住房屋、没有享受物业服务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购房者要清楚地知道,那些把房子空着不住的人,基本都是抱有投机心理的投资客,如果少了物业费这一持房成本,会让更多的炒房客肆意囤房,将会进一步扰乱我国房地产市场秩序,导致房价非理性上涨。所以,国家不让业主以没有享受物业服务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存在。
从法律层面来说,一楼业主必须缴纳电梯费,但与此同时,电梯广告产生的收益,也有一楼业主的一部分,根据《民法典》第282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其中的业主共有部分就包括电梯,现在很多小区的电梯三面墙体都贴满了广告、海报,还有那种循环播放的电子广告,不管是纸质还是电子版的广告,都需要经过物业公司允许才能投放,不然物业就会以清理电梯为由撕毁这些广告。从全国绝大多数小区的实际情况来看,电梯产生的广告费都悄悄进了物业的口袋,加上大多数业主法律意识淡薄,或者不想把事情闹大,就把这笔钱白白让给了物业公司。业主们不发声、不维权,但不代表物业的做法合理。
既然物业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强制一层的业主缴纳电梯费,那么一层业主同样可以用法律途径维权,向物业公司索要电梯等公共部分产生的收益。#房产曝光台#
为了方便业主出行,如今新建的楼房,都有电梯的设计;并且旧改政策中,加装电梯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楼栋有了电梯之后,二层以上的业主,不管是出行还是搬运重物,都比之前更方便了,但是一层的业主却开心不起来,甚至觉得自己很委屈,全家人常年用不到电梯,但还要被物业催收电梯运行和维护保养的费用,觉得这样的做法很不合理,那么一层业主可以以不使用电梯为由,拒缴或者少缴物业费吗?
其实国家早有明示,《民法典》第944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通过这条法规可以看出,物业已经履行了维护保养电梯的义务,并且维护保养的成本不会因一楼业主不使用,就出现明显的下降,所以一层的业主不能以用不着电梯为由,拒绝缴纳相关的电梯费用。
我们也可以用逆向思维来推理,如果一楼因为用不到电梯就不交物业费,同样会有很多业主因为房子空置,没有入住房屋、没有享受物业服务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购房者要清楚地知道,那些把房子空着不住的人,基本都是抱有投机心理的投资客,如果少了物业费这一持房成本,会让更多的炒房客肆意囤房,将会进一步扰乱我国房地产市场秩序,导致房价非理性上涨。所以,国家不让业主以没有享受物业服务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存在。
从法律层面来说,一楼业主必须缴纳电梯费,但与此同时,电梯广告产生的收益,也有一楼业主的一部分,根据《民法典》第282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其中的业主共有部分就包括电梯,现在很多小区的电梯三面墙体都贴满了广告、海报,还有那种循环播放的电子广告,不管是纸质还是电子版的广告,都需要经过物业公司允许才能投放,不然物业就会以清理电梯为由撕毁这些广告。从全国绝大多数小区的实际情况来看,电梯产生的广告费都悄悄进了物业的口袋,加上大多数业主法律意识淡薄,或者不想把事情闹大,就把这笔钱白白让给了物业公司。业主们不发声、不维权,但不代表物业的做法合理。
既然物业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强制一层的业主缴纳电梯费,那么一层业主同样可以用法律途径维权,向物业公司索要电梯等公共部分产生的收益。#房产曝光台#
在很多买房者中,经常遇到这种人:
他们买房前,自称为纯刚需,不在乎涨幅,只要自住。他们视投资客和炒房客为敌人,嫉恶如仇。
但有意思的是,只要买了房子,态度开始180度大转弯。每天盼着房价多涨些,未来能卖个好价钱,换个更大更好的房子。[允悲][允悲][允悲]
其实刚需和投资客之间,只是隔着一套房的距离,刚需买房时,都带有投资需求!!!
所以正确的思维是:无论有没有房,能不能买得起房,都要用投资思维去看待买房这件事。
他们买房前,自称为纯刚需,不在乎涨幅,只要自住。他们视投资客和炒房客为敌人,嫉恶如仇。
但有意思的是,只要买了房子,态度开始180度大转弯。每天盼着房价多涨些,未来能卖个好价钱,换个更大更好的房子。[允悲][允悲][允悲]
其实刚需和投资客之间,只是隔着一套房的距离,刚需买房时,都带有投资需求!!!
所以正确的思维是:无论有没有房,能不能买得起房,都要用投资思维去看待买房这件事。
【台湾房产打炒房催生3大房市怪象,新型态「中人」借此得利?】
去年因为高房价导致民怨,加上建案大排长龙引发政府关注,因此出现了一连串「打炒房」的措施,选择性信用贷款限制、实价登录2.0、房地合一2.0等连串出招,打得投资客措手不及,纷纷转往地下发展,不过经过这几波的打炒房之后,却也开始出现过去没有过的房市怪现象。
近半年的打炒房措施对于投资客来说确实起到一定吓阻作用,不过也进而衍生出了3大怪现象。
一是购买模式的改变,过去投资客买房的模式是透过仲介寻找买方,进而完成交易,并支付仲介佣金,不过现在随着房地合一2.0即将上路,投资客的获利将会大幅缩水,因此不少投资客希望能降低自己的成本,便跳过原有的仲介这环,从自有的通路去兜售手中的物件。
这些自有的通路最大宗就是社群媒体,不论是脸书、IG、推特等,很多人都会发现近期社群媒体的版面充斥着房屋销售的广告,也有人惊觉身边突然多了很多朋友在卖房子,就是投资客要利用这时下最风行的管道来「倒货」,和过往循仲介找承接方的模式大不相同。
也有的人是靠人际关系的口耳相传,这种方式也可能得到不错的效果,例如透过共同朋友牵线将房子转售出去、竹科的学长把房子卖给新进的学弟,这样的案例也所在多有。
那么少了投资客的物件可卖,房仲该怎么办?
第二种怪象,就是有许多房仲干脆化身投资客,透过各种管道取得物件后卖给有意愿承接的人,赚取中间的价差。房仲不必开发屋主,因为房仲自己就是屋主!
事实上,房仲本身就是投资客不是新闻,过去坊间就有很多仲介看到不错、有潜力的物件,干脆就自己出手先买下来,拉高价格后再转售,只不过这个现象在打炒房之后更加明显,房仲赚不到投资客的钱?那就自己跳下来当投资客啰。
而打炒房之后出现的第三个怪现象,就是代销与仲介的结合,过去新建案的销售模式是民众上门看屋,代销带看、议价、成交,赚的是建商给的业绩奖金,但在许多连买房都难的地区,很多人想要第一手得知建案要出售的消息都难,像这样的地方就特别容易出现所谓的「中人」,也就是代销与购屋者之间还有个仲介的角色。
这个模式怎么玩?首先建案往往有一些保留户,假设某建案规划了100户,身为专案经理的代销也许可以从中取得30~50户的保留户,这时代销就会找这些「中人」代为寻找客户,而中人会向想买房却不得其门而入的民众兜售这些「优先看屋」、「优先选购」的权利,并收取一定金额的服务费,这笔服务费再由代销与中人拆分。
对于中人来说,他只需要帮代销找到想买房的人就有得赚,而对于代销来说,除了成交后从建商手中拿到的佣金或业绩奖金之外,还可与中人拆分服务费,等于再多赚一笔,5~15万元都有可能,就看着个案子的抢手程度。
在一般人眼中可能会觉得这怎么可能,还要先付服务费才有优先看屋的权利?在房市炙手可热的地方就是会出现这种怪象,不信?你去问问想买房的竹科人就知道。
#台湾# #1分钟说房产#
去年因为高房价导致民怨,加上建案大排长龙引发政府关注,因此出现了一连串「打炒房」的措施,选择性信用贷款限制、实价登录2.0、房地合一2.0等连串出招,打得投资客措手不及,纷纷转往地下发展,不过经过这几波的打炒房之后,却也开始出现过去没有过的房市怪现象。
近半年的打炒房措施对于投资客来说确实起到一定吓阻作用,不过也进而衍生出了3大怪现象。
一是购买模式的改变,过去投资客买房的模式是透过仲介寻找买方,进而完成交易,并支付仲介佣金,不过现在随着房地合一2.0即将上路,投资客的获利将会大幅缩水,因此不少投资客希望能降低自己的成本,便跳过原有的仲介这环,从自有的通路去兜售手中的物件。
这些自有的通路最大宗就是社群媒体,不论是脸书、IG、推特等,很多人都会发现近期社群媒体的版面充斥着房屋销售的广告,也有人惊觉身边突然多了很多朋友在卖房子,就是投资客要利用这时下最风行的管道来「倒货」,和过往循仲介找承接方的模式大不相同。
也有的人是靠人际关系的口耳相传,这种方式也可能得到不错的效果,例如透过共同朋友牵线将房子转售出去、竹科的学长把房子卖给新进的学弟,这样的案例也所在多有。
那么少了投资客的物件可卖,房仲该怎么办?
第二种怪象,就是有许多房仲干脆化身投资客,透过各种管道取得物件后卖给有意愿承接的人,赚取中间的价差。房仲不必开发屋主,因为房仲自己就是屋主!
事实上,房仲本身就是投资客不是新闻,过去坊间就有很多仲介看到不错、有潜力的物件,干脆就自己出手先买下来,拉高价格后再转售,只不过这个现象在打炒房之后更加明显,房仲赚不到投资客的钱?那就自己跳下来当投资客啰。
而打炒房之后出现的第三个怪现象,就是代销与仲介的结合,过去新建案的销售模式是民众上门看屋,代销带看、议价、成交,赚的是建商给的业绩奖金,但在许多连买房都难的地区,很多人想要第一手得知建案要出售的消息都难,像这样的地方就特别容易出现所谓的「中人」,也就是代销与购屋者之间还有个仲介的角色。
这个模式怎么玩?首先建案往往有一些保留户,假设某建案规划了100户,身为专案经理的代销也许可以从中取得30~50户的保留户,这时代销就会找这些「中人」代为寻找客户,而中人会向想买房却不得其门而入的民众兜售这些「优先看屋」、「优先选购」的权利,并收取一定金额的服务费,这笔服务费再由代销与中人拆分。
对于中人来说,他只需要帮代销找到想买房的人就有得赚,而对于代销来说,除了成交后从建商手中拿到的佣金或业绩奖金之外,还可与中人拆分服务费,等于再多赚一笔,5~15万元都有可能,就看着个案子的抢手程度。
在一般人眼中可能会觉得这怎么可能,还要先付服务费才有优先看屋的权利?在房市炙手可热的地方就是会出现这种怪象,不信?你去问问想买房的竹科人就知道。
#台湾# #1分钟说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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