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案说法[超话]#看到妻子跳河他竟驾车离开……
鲍某对朱某的辱骂殴打,引发了她的自杀行为;而在朱某跳入河中生命处于危险状态时,鲍某消极逃避,放任朱某死亡结果的发生,他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
夫妻吵架,妻子愤然跳河,丈夫不仅见死不救,反而驱车离开。事后,因害怕承担责任,丈夫假装寻找并到派出所报案。与此同时,妻子的尸体浮到河面,被路人发现报警。眼看事情节节败露,丈夫依然妄图用自己醉酒没看清楚妻子是否跳河的说辞来掩饰真相……
行车记录仪留下真相
2020年8月15日下午,负责G525国道改造工程的王监理像往常一样到浙江省海盐县境内的盐嘉塘桥上施工,但就在他不经意间往桥下望去时,河面上漂浮着的一个人体形状的东西让他猛然一惊。起初,王监理以为自己看错了,便趴下身子仔细查看,只见尸体面孔朝下,盘着头发,穿着黑衣黑裤,顺着河流正往东漂去。王监理吓了一跳,回过神后立马报了警。
接警后,海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很快赶到现场,打捞起这具尸体。后经法医鉴定,死者因溺水死亡。
很快,根据尸体穿着及纹身特征,死者身份被确认为海盐县的朱某。同月18日,民警确认死者为朱某后,通知死者丈夫鲍某到派出所辨认尸体并接受询问。与鲍某一同前来的还有朱某的哥哥。朱某的哥哥在警方的监控视频中看到妹妹与鲍某吵架的场景,想起在来派出所路上,自己向鲍某询问当天两人是否吵架时,鲍某一口否认的情形,他感到妹妹的死另有隐情。为弄清真相,朱某的哥哥向鲍某要了车辆的行车记录仪和妹妹的手机内存卡,并将这些交给了警方。
在获得朱某的哥哥提供的证据后,结合事发时路面监控视频,警方以刑事案件进行了立案,同时传唤了鲍某。随着鲍某的叙述和侦查活动的展开,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新婚不久成怨偶
鲍某和朱某经朋友介绍于2020年1月结婚。在外人眼中,二人感情很好。然而,私底下,朱某曾向家人抱怨,鲍某经常用自己的钱去还赌债,两人为此经常吵架。“我儿子不喝酒人很好,喝完酒脾气就很差,喜欢耍酒疯。”鲍某的父亲接受询问时说道。
8月12日晚上,鲍某和朱某两人参加完朋友的生日宴准备回家。因鲍某喝酒,朱某便负责开车。在回家路上,喝了酒的鲍某与妻子再次发生了争吵,这一次,两人甚至扭打起来。随后,朱某情绪失控直接下车,独自步行往海盐黄桥方向走去。
妻子的离开,让鲍某的酒醒了大半,他驾车沿着黄桥方向寻找朱某。看到朱某后,他劝说朱某跟自己回家。正在气头上的朱某并不领情,她生气地朝着鲍某大吼大叫。喝了酒,本就脾气不好的鲍某一看,气急败坏地离开了。在回家路上,鲍某稍稍冷静下来,重新调头往妻子离开的方向行驶。当鲍某再次看到朱某时,朱某正站在桥边。此时,心灰意冷的朱某看到丈夫鲍某后,直接翻过栏杆跳进了河中。
目睹妻子跳河的鲍某吓蒙了,“我心里想过跳下去救她,但是当时我喝了酒,反应变慢了……而且我觉得就算我不喝酒也不一定能把她救上来,我也不确定朱某是真的跳下去还是假装跳下去。”在案发地逗留10多分钟后,鲍某离开了,没有采取任何救助措施。
“我当时开车经过黄桥附近,是看到了一辆车,还有一个男人……”通过路面监控,警方找到案发时间经过黄桥的过路司机询问情况,一位姓范的司机向警方说道,“那个男人好像在吐……当时并没有看到对方在求救。”
隐瞒真相报警寻妻
回到家后,鲍某害怕极了,于是他打电话给朋友蒋某,约对方一同出门吃夜宵。吃饭时,朋友觉得鲍某跟平时完全不一样,就问鲍某出了什么事,是不是跟老婆吵架了?心烦意乱的鲍某不愿多说,只说了句“事情有点大”,便闷头喝酒,一连喝了三听啤酒后,接到母亲电话的鲍某便离开了。
为逃避现实,8月13日、14日,鲍某都躲在家里“睡觉”。转眼到了8月15日,距离朱某落水已过去两天多了,此时她的尸体漂到下游的盐嘉塘桥一带,被王监理看见。
而此时,躲在家里的鲍某也坐不住了。
鲍某害怕自己若是不出去寻找妻子会承担责任,于是,就来到派出所报警。心存侥幸的鲍某没有说出事发当晚的真实情况,只称妻子朱某不见了。为掩盖妻子失踪的真相,鲍某还与妻子好友薛某联系,向对方询问妻子去向。后来,鲍某还去了妻子工作的地方寻妻,结果显而易见,没有任何消息。
8月16日,心中一直惴惴不安的鲍某与朋友喝酒时吐露,案发当天好像看到有人从黄桥上掉下去了,还特意叮嘱朋友不要将事情说出去。
戳破丈夫的谎言
11月2日,案件移送至海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审查案卷后发现,对是否看见妻子跳河,鲍某始终含糊不清,辩解自己当天晚上喝醉了,记不大清楚。
鲍某究竟有没有撒谎?经审查,检察官从案发当天的路面监控以及他们当天驾驶车辆的行车记录仪中发现,在鲍某驾车行驶期间,不论是直行还是掉头转弯,或是行使在乡间小道上,驾车都十分平稳,未发生醉酒状态常见的情况,从该行为足以判断鲍某驾车时意识清醒,状态良好。针对鲍某称“只是模糊记得妻子朱某跳河了,自己喝醉酒并不是很确定”的辩解,办案检察官认为,监控视频中显示,鲍某看到妻子跳河后,直线行驶至跳河位置,并没有丝毫犹豫。结合鲍某在公安阶段一次讯问口供中承认看见妻子跳河以及向朋友吐露看见有人跳下黄桥的情节,检察官认为鲍某的辩解不成立。
在大量证据面前,鲍某终于承认自己看到妻子跳河却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的事实。检察官认为,鲍某对朱某的辱骂和殴打,引发了她的自杀行为;而在朱某跳入河中,生命处于紧迫的危险状态,鲍某目睹了整个经过,作为丈夫的他具有婚姻法规定的救助义务和救助责任,但却未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助反而消极逃避,放任朱某死亡结果的发生,他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
12月10日,法院经开庭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对鲍某的指控事实和罪名,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鲍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鲍某未上诉,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鲍某对朱某的辱骂殴打,引发了她的自杀行为;而在朱某跳入河中生命处于危险状态时,鲍某消极逃避,放任朱某死亡结果的发生,他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
夫妻吵架,妻子愤然跳河,丈夫不仅见死不救,反而驱车离开。事后,因害怕承担责任,丈夫假装寻找并到派出所报案。与此同时,妻子的尸体浮到河面,被路人发现报警。眼看事情节节败露,丈夫依然妄图用自己醉酒没看清楚妻子是否跳河的说辞来掩饰真相……
行车记录仪留下真相
2020年8月15日下午,负责G525国道改造工程的王监理像往常一样到浙江省海盐县境内的盐嘉塘桥上施工,但就在他不经意间往桥下望去时,河面上漂浮着的一个人体形状的东西让他猛然一惊。起初,王监理以为自己看错了,便趴下身子仔细查看,只见尸体面孔朝下,盘着头发,穿着黑衣黑裤,顺着河流正往东漂去。王监理吓了一跳,回过神后立马报了警。
接警后,海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很快赶到现场,打捞起这具尸体。后经法医鉴定,死者因溺水死亡。
很快,根据尸体穿着及纹身特征,死者身份被确认为海盐县的朱某。同月18日,民警确认死者为朱某后,通知死者丈夫鲍某到派出所辨认尸体并接受询问。与鲍某一同前来的还有朱某的哥哥。朱某的哥哥在警方的监控视频中看到妹妹与鲍某吵架的场景,想起在来派出所路上,自己向鲍某询问当天两人是否吵架时,鲍某一口否认的情形,他感到妹妹的死另有隐情。为弄清真相,朱某的哥哥向鲍某要了车辆的行车记录仪和妹妹的手机内存卡,并将这些交给了警方。
在获得朱某的哥哥提供的证据后,结合事发时路面监控视频,警方以刑事案件进行了立案,同时传唤了鲍某。随着鲍某的叙述和侦查活动的展开,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新婚不久成怨偶
鲍某和朱某经朋友介绍于2020年1月结婚。在外人眼中,二人感情很好。然而,私底下,朱某曾向家人抱怨,鲍某经常用自己的钱去还赌债,两人为此经常吵架。“我儿子不喝酒人很好,喝完酒脾气就很差,喜欢耍酒疯。”鲍某的父亲接受询问时说道。
8月12日晚上,鲍某和朱某两人参加完朋友的生日宴准备回家。因鲍某喝酒,朱某便负责开车。在回家路上,喝了酒的鲍某与妻子再次发生了争吵,这一次,两人甚至扭打起来。随后,朱某情绪失控直接下车,独自步行往海盐黄桥方向走去。
妻子的离开,让鲍某的酒醒了大半,他驾车沿着黄桥方向寻找朱某。看到朱某后,他劝说朱某跟自己回家。正在气头上的朱某并不领情,她生气地朝着鲍某大吼大叫。喝了酒,本就脾气不好的鲍某一看,气急败坏地离开了。在回家路上,鲍某稍稍冷静下来,重新调头往妻子离开的方向行驶。当鲍某再次看到朱某时,朱某正站在桥边。此时,心灰意冷的朱某看到丈夫鲍某后,直接翻过栏杆跳进了河中。
目睹妻子跳河的鲍某吓蒙了,“我心里想过跳下去救她,但是当时我喝了酒,反应变慢了……而且我觉得就算我不喝酒也不一定能把她救上来,我也不确定朱某是真的跳下去还是假装跳下去。”在案发地逗留10多分钟后,鲍某离开了,没有采取任何救助措施。
“我当时开车经过黄桥附近,是看到了一辆车,还有一个男人……”通过路面监控,警方找到案发时间经过黄桥的过路司机询问情况,一位姓范的司机向警方说道,“那个男人好像在吐……当时并没有看到对方在求救。”
隐瞒真相报警寻妻
回到家后,鲍某害怕极了,于是他打电话给朋友蒋某,约对方一同出门吃夜宵。吃饭时,朋友觉得鲍某跟平时完全不一样,就问鲍某出了什么事,是不是跟老婆吵架了?心烦意乱的鲍某不愿多说,只说了句“事情有点大”,便闷头喝酒,一连喝了三听啤酒后,接到母亲电话的鲍某便离开了。
为逃避现实,8月13日、14日,鲍某都躲在家里“睡觉”。转眼到了8月15日,距离朱某落水已过去两天多了,此时她的尸体漂到下游的盐嘉塘桥一带,被王监理看见。
而此时,躲在家里的鲍某也坐不住了。
鲍某害怕自己若是不出去寻找妻子会承担责任,于是,就来到派出所报警。心存侥幸的鲍某没有说出事发当晚的真实情况,只称妻子朱某不见了。为掩盖妻子失踪的真相,鲍某还与妻子好友薛某联系,向对方询问妻子去向。后来,鲍某还去了妻子工作的地方寻妻,结果显而易见,没有任何消息。
8月16日,心中一直惴惴不安的鲍某与朋友喝酒时吐露,案发当天好像看到有人从黄桥上掉下去了,还特意叮嘱朋友不要将事情说出去。
戳破丈夫的谎言
11月2日,案件移送至海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审查案卷后发现,对是否看见妻子跳河,鲍某始终含糊不清,辩解自己当天晚上喝醉了,记不大清楚。
鲍某究竟有没有撒谎?经审查,检察官从案发当天的路面监控以及他们当天驾驶车辆的行车记录仪中发现,在鲍某驾车行驶期间,不论是直行还是掉头转弯,或是行使在乡间小道上,驾车都十分平稳,未发生醉酒状态常见的情况,从该行为足以判断鲍某驾车时意识清醒,状态良好。针对鲍某称“只是模糊记得妻子朱某跳河了,自己喝醉酒并不是很确定”的辩解,办案检察官认为,监控视频中显示,鲍某看到妻子跳河后,直线行驶至跳河位置,并没有丝毫犹豫。结合鲍某在公安阶段一次讯问口供中承认看见妻子跳河以及向朋友吐露看见有人跳下黄桥的情节,检察官认为鲍某的辩解不成立。
在大量证据面前,鲍某终于承认自己看到妻子跳河却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的事实。检察官认为,鲍某对朱某的辱骂和殴打,引发了她的自杀行为;而在朱某跳入河中,生命处于紧迫的危险状态,鲍某目睹了整个经过,作为丈夫的他具有婚姻法规定的救助义务和救助责任,但却未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助反而消极逃避,放任朱某死亡结果的发生,他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
12月10日,法院经开庭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对鲍某的指控事实和罪名,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鲍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鲍某未上诉,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强化督查问责 规范行政执法
2020年行政权力制约与监督成效凸显
发布时间:2020-12-31 08:01 星期四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 特别的2020·特殊的记忆
● 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不断完善,各级人民政府对执法部门执法行为的监督进一步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明显改善,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在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之时,行政执法更是经受住了考验
● 酝酿多年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今年正式启幕。如火如荼的行政复议改革,让这一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变得更为完善与有效,为法治政府建设带来更多动力,增添更多新气象
● 政府督查已实现常态化,为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稳落实连续组织的督查,在强化督查问责、推动问题整改,对庸政懒政怠政“零容忍”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运行则会祸害国家和人民。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正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所在。
2020年,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更见突出成效。政府督查已然实现常态化,继续强化督查问责、推动问题整改,对庸政懒政怠政“零容忍”;行政复议监督作用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加快完善,在保障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不断完善,各级政府对执法部门执法行为的监督进一步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明显改善,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在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之时,行政执法更是经受住了考验。
今年年初,广东省佛山市在即将发布《关于实施“八项”严管防控疫情措施的通告》时,收到了来自政策审查小组针对其中一条规定提出的反对意见。
“对出现确诊病例的住宅楼单元,一律隔离14日。”政策审查小组认为此规定不妥:“在实际操作中一律隔离可能对群众生活造成较大影响。”“尤其是高层住宅楼一个单元可能涉及上百户近千人,一律隔离容易引发次生矛盾纠纷。”“这样操作,肯定不利于全民抗击疫情。”
政策审查小组是一个“战时机构”,按照规定,市级疫情防控政策文件要发布,必须经过政策审查小组的审查同意。这就提醒了各部门应当审慎决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疫情监控、隔离救治、检验检疫等措施,维护疫情防控秩序,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佛山的这种做法是全国执法行为普遍纳入监督的一个缩影。即便在疫情防控这一特殊时期,也确保有一双眼睛盯着执法行为,督促其时时刻刻在法治轨道之内运行。
疫情发生之初,司法部专门下发文件,对协调监督行政执法提出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用足用好法律法规规定,坚持执法为民,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国各级执法协调监督部门对破坏防控,如阻碍和破坏强制隔离,利用疫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严厉打击;对防控过度的,如擅自采取设卡、断路、阻断交通,限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行为,予以禁止;对粗暴执法、生硬执法的,要求杜绝;对作风漂浮、落实不力、隐瞒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干扰、妨碍、抗拒有关疫情防治工作的失职渎职人员,追究责任……
在助力复工复产中,积极开展如适用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条款等“有温度”的执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同时减少了执法争议,提高了执法效率,提升了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山东省济宁市实施267“免罚清单”,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4800多家市场主体因此受益。图为2020年7月,济宁市嘉祥县司法局对免罚清单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行政复议改革如火如荼
定分止争维护群众利益
行政复议这一对行政执法具有约束作用的机制在抗疫中作用凸显。
一度引发全民关注的湖北刘文雄医生在家猝死未被认定工伤事件,是通过行政复议为其正名,责令人社部门重新作出认定的。
刘文雄是湖北省仙桃市三伏潭镇卫生院的一名门诊内科医生,2月13日凌晨,他出现胸痛、气喘等症状,虽经抢救仍然不幸离世。《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显示的诊断死亡原因为“急性心肌梗死”。从死亡时间、地点加之原因等方面来看,仙桃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为此,刘文雄生前所在单位向仙桃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仙桃市政府查明,刘文雄除担任除本职工作外,还参与发热病人的诊治工作。仙桃市政府明确:“刘文雄的工伤认定应综合考虑抗疫特殊时期的工作情形,不应机械界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在这一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行政纠纷中,行政复议一锤定音,既认可了最美逆行者的抗疫工作量,也让其得到了应有的抚慰,给解决类似纠纷树立了标杆。
同样具有标杆意义的还有湖南省人民政府3月20日作出的一起行政复议决定。这一决定首次在行政争议案件中,对于应急管控措施是否涉及对于湖北人的地域歧视问题给予了明确回答。
家住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的王先生1月25日准备从湖南省岳阳市乘坐高铁出行,但在进入岳阳东收费站时被拦截劝返。王先生认为此举构成了地域歧视,违背平等原则,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提起对岳阳市政府的行政复议。
司法部复议应诉局局长陈富智(右二)主持案件听证会,当面听取申请人意见。
湖南省政府在行政复议中明确,岳阳的做法并非简单基于湖北籍的地域标签,而是综合考虑了湖北省在疫情防控中的特殊情况以及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符合平等原则,不构成地域歧视;同时属于对湖北籍人员权利减损较小且必要的防控措施,符合比例原则。依据该令针对王先生实施的劝返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予以维持。
行政复议人依法稳妥从快审理涉疫案件,严格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为,及时定分止争,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酝酿多年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今年正式启幕。如火如荼的行政复议改革,必然让这一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变得更为完善与有效,为法治政府建设带来更多动力,增添更多新气象。
政府督查已实现常态化
对庸政懒政怠政零容忍
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设置户籍限制,发放规模偏小,通报!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仅面向北京市户籍人口,外地在京创业人员不能享受创业担保贷款优惠政策。该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为1.68亿元,按照撬动5倍资金规模测算,可支持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4亿元。督查发现,截至2020年9月,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余额仅有7184万元,仅占基金可支持贷款规模的8.6%。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公证处要求办事群众提供循环证明,通报!“父子关系”证明属于公安部确定的派出所、公安机关不再出具的证明事项,也属于民政部确定的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证明事项。惠州市惠阳区公证处办理存款继承公证时,置有关要求于不顾,依然反复要求群众赴当地公安部门、居委会开具“父子关系”证明,循环说明“我爸是我爸”,导致群众长达7个月无法办理继承公证。
河北省燕京理工学院校园网络价格超出三大电信运营商市场价格一倍,通报!燕京理工学院校内移动网络运行速度慢,学生只能购买校方提供的校园网络服务,价格超出三大电信运营商市场价格一倍。该校2019年校园网络收费超过800万元,2020年9月份超过100万元。
这些通报均来自于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今年10月,14个国务院督查组分赴1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实地督查。显然,政府督查已实现常态化,为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稳落实连续组织的督查,在强化督查问责、推动问题整改,对庸政懒政怠政“零容忍”上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020年11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发布《关于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收集转办部分意见建议情况的通报》。
除了每年一次的大督查,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也越来越为公众所熟悉和信赖,类似“金华市刘女士、新乡市崔先生……你们向国务院这个平台反映的问题,有回复”的“直接呼叫”形式,也深受群众欢迎。
记者手记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绩显而易见。这在以疫情为关键词的2020年极为难得。因为,原本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更难。
但2020年呈现出的是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强化的政府。在常态化的政府督查中,接连发布通报,不回避问题、不遮掩矛盾,点名点姓、见人见事,力度之大、内容之细,彰显了各级人民政府直面问题、动真碰硬的鲜明态度,赢得群众好评。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这一紧急事件中,监督机关既敢于向不规范执法亮剑,也敢于为规范执法撑腰,在确保疫情防控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未来,我们依旧要用好权力制约和监督这把“利器”,强化担当作为,激发干事活力,努力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
2020年行政权力制约与监督成效凸显
发布时间:2020-12-31 08:01 星期四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 特别的2020·特殊的记忆
● 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不断完善,各级人民政府对执法部门执法行为的监督进一步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明显改善,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在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之时,行政执法更是经受住了考验
● 酝酿多年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今年正式启幕。如火如荼的行政复议改革,让这一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变得更为完善与有效,为法治政府建设带来更多动力,增添更多新气象
● 政府督查已实现常态化,为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稳落实连续组织的督查,在强化督查问责、推动问题整改,对庸政懒政怠政“零容忍”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运行则会祸害国家和人民。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正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所在。
2020年,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更见突出成效。政府督查已然实现常态化,继续强化督查问责、推动问题整改,对庸政懒政怠政“零容忍”;行政复议监督作用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加快完善,在保障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不断完善,各级政府对执法部门执法行为的监督进一步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明显改善,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在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之时,行政执法更是经受住了考验。
今年年初,广东省佛山市在即将发布《关于实施“八项”严管防控疫情措施的通告》时,收到了来自政策审查小组针对其中一条规定提出的反对意见。
“对出现确诊病例的住宅楼单元,一律隔离14日。”政策审查小组认为此规定不妥:“在实际操作中一律隔离可能对群众生活造成较大影响。”“尤其是高层住宅楼一个单元可能涉及上百户近千人,一律隔离容易引发次生矛盾纠纷。”“这样操作,肯定不利于全民抗击疫情。”
政策审查小组是一个“战时机构”,按照规定,市级疫情防控政策文件要发布,必须经过政策审查小组的审查同意。这就提醒了各部门应当审慎决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疫情监控、隔离救治、检验检疫等措施,维护疫情防控秩序,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佛山的这种做法是全国执法行为普遍纳入监督的一个缩影。即便在疫情防控这一特殊时期,也确保有一双眼睛盯着执法行为,督促其时时刻刻在法治轨道之内运行。
疫情发生之初,司法部专门下发文件,对协调监督行政执法提出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用足用好法律法规规定,坚持执法为民,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国各级执法协调监督部门对破坏防控,如阻碍和破坏强制隔离,利用疫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严厉打击;对防控过度的,如擅自采取设卡、断路、阻断交通,限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行为,予以禁止;对粗暴执法、生硬执法的,要求杜绝;对作风漂浮、落实不力、隐瞒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干扰、妨碍、抗拒有关疫情防治工作的失职渎职人员,追究责任……
在助力复工复产中,积极开展如适用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条款等“有温度”的执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同时减少了执法争议,提高了执法效率,提升了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山东省济宁市实施267“免罚清单”,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4800多家市场主体因此受益。图为2020年7月,济宁市嘉祥县司法局对免罚清单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行政复议改革如火如荼
定分止争维护群众利益
行政复议这一对行政执法具有约束作用的机制在抗疫中作用凸显。
一度引发全民关注的湖北刘文雄医生在家猝死未被认定工伤事件,是通过行政复议为其正名,责令人社部门重新作出认定的。
刘文雄是湖北省仙桃市三伏潭镇卫生院的一名门诊内科医生,2月13日凌晨,他出现胸痛、气喘等症状,虽经抢救仍然不幸离世。《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显示的诊断死亡原因为“急性心肌梗死”。从死亡时间、地点加之原因等方面来看,仙桃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为此,刘文雄生前所在单位向仙桃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仙桃市政府查明,刘文雄除担任除本职工作外,还参与发热病人的诊治工作。仙桃市政府明确:“刘文雄的工伤认定应综合考虑抗疫特殊时期的工作情形,不应机械界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在这一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行政纠纷中,行政复议一锤定音,既认可了最美逆行者的抗疫工作量,也让其得到了应有的抚慰,给解决类似纠纷树立了标杆。
同样具有标杆意义的还有湖南省人民政府3月20日作出的一起行政复议决定。这一决定首次在行政争议案件中,对于应急管控措施是否涉及对于湖北人的地域歧视问题给予了明确回答。
家住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的王先生1月25日准备从湖南省岳阳市乘坐高铁出行,但在进入岳阳东收费站时被拦截劝返。王先生认为此举构成了地域歧视,违背平等原则,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提起对岳阳市政府的行政复议。
司法部复议应诉局局长陈富智(右二)主持案件听证会,当面听取申请人意见。
湖南省政府在行政复议中明确,岳阳的做法并非简单基于湖北籍的地域标签,而是综合考虑了湖北省在疫情防控中的特殊情况以及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符合平等原则,不构成地域歧视;同时属于对湖北籍人员权利减损较小且必要的防控措施,符合比例原则。依据该令针对王先生实施的劝返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予以维持。
行政复议人依法稳妥从快审理涉疫案件,严格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为,及时定分止争,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酝酿多年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今年正式启幕。如火如荼的行政复议改革,必然让这一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变得更为完善与有效,为法治政府建设带来更多动力,增添更多新气象。
政府督查已实现常态化
对庸政懒政怠政零容忍
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设置户籍限制,发放规模偏小,通报!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仅面向北京市户籍人口,外地在京创业人员不能享受创业担保贷款优惠政策。该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为1.68亿元,按照撬动5倍资金规模测算,可支持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4亿元。督查发现,截至2020年9月,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余额仅有7184万元,仅占基金可支持贷款规模的8.6%。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公证处要求办事群众提供循环证明,通报!“父子关系”证明属于公安部确定的派出所、公安机关不再出具的证明事项,也属于民政部确定的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证明事项。惠州市惠阳区公证处办理存款继承公证时,置有关要求于不顾,依然反复要求群众赴当地公安部门、居委会开具“父子关系”证明,循环说明“我爸是我爸”,导致群众长达7个月无法办理继承公证。
河北省燕京理工学院校园网络价格超出三大电信运营商市场价格一倍,通报!燕京理工学院校内移动网络运行速度慢,学生只能购买校方提供的校园网络服务,价格超出三大电信运营商市场价格一倍。该校2019年校园网络收费超过800万元,2020年9月份超过100万元。
这些通报均来自于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今年10月,14个国务院督查组分赴1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实地督查。显然,政府督查已实现常态化,为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稳落实连续组织的督查,在强化督查问责、推动问题整改,对庸政懒政怠政“零容忍”上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020年11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发布《关于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收集转办部分意见建议情况的通报》。
除了每年一次的大督查,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也越来越为公众所熟悉和信赖,类似“金华市刘女士、新乡市崔先生……你们向国务院这个平台反映的问题,有回复”的“直接呼叫”形式,也深受群众欢迎。
记者手记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绩显而易见。这在以疫情为关键词的2020年极为难得。因为,原本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更难。
但2020年呈现出的是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强化的政府。在常态化的政府督查中,接连发布通报,不回避问题、不遮掩矛盾,点名点姓、见人见事,力度之大、内容之细,彰显了各级人民政府直面问题、动真碰硬的鲜明态度,赢得群众好评。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这一紧急事件中,监督机关既敢于向不规范执法亮剑,也敢于为规范执法撑腰,在确保疫情防控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未来,我们依旧要用好权力制约和监督这把“利器”,强化担当作为,激发干事活力,努力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
【故意杀人罪!#男子看到妻子跳河不救被判刑#】夫妻吵架,妻子愤然跳河,丈夫不仅见死不救,反而驱车离开。事后,因害怕承担责任,丈夫假装寻找并到派出所报案。与此同时,妻子的尸体浮到河面,被路人发现报警。眼看事情节节败露,丈夫依然妄图用自己醉酒没看清楚妻子是否跳河的说辞来掩饰真相……
行车记录仪留下真相
2020年8月15日下午,负责G525国道改造工程的王监理像往常一样到浙江省海盐县境内的盐嘉塘桥上施工,但就在他不经意间往桥下望去时,河面上漂浮着的一个人体形状的东西让他猛然一惊。起初,王监理以为自己看错了,便趴下身子仔细查看,只见尸体面孔朝下,盘着头发,穿着黑衣黑裤,顺着河流正往东漂去。王监理吓了一跳,回过神后立马报了警。
接警后,海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很快赶到现场,打捞起这具尸体。后经法医鉴定,死者因溺水死亡。
很快,根据尸体穿着及纹身特征,死者身份被确认为海盐县的朱某。同月18日,民警确认死者为朱某后,通知死者丈夫鲍某到派出所辨认尸体并接受询问。与鲍某一同前来的还有朱某的哥哥。朱某的哥哥在警方的监控视频中看到妹妹与鲍某吵架的场景,想起在来派出所路上,自己向鲍某询问当天两人是否吵架时,鲍某一口否认的情形,他感到妹妹的死另有隐情。为弄清真相,朱某的哥哥向鲍某要了车辆的行车记录仪和妹妹的手机内存卡,并将这些交给了警方。
在获得朱某的哥哥提供的证据后,结合事发时路面监控视频,警方以刑事案件进行了立案,同时传唤了鲍某。随着鲍某的叙述和侦查活动的展开,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新婚不久成怨偶
鲍某和朱某经朋友介绍于2020年1月结婚。在外人眼中,二人感情很好。然而,私底下,朱某曾向家人抱怨,鲍某经常用自己的钱去还赌债,两人为此经常吵架。“我儿子不喝酒人很好,喝完酒脾气就很差,喜欢耍酒疯。”鲍某的父亲接受询问时说道。
8月12日晚上,鲍某和朱某两人参加完朋友的生日宴准备回家。因鲍某喝酒,朱某便负责开车。在回家路上,喝了酒的鲍某与妻子再次发生了争吵,这一次,两人甚至扭打起来。随后,朱某情绪失控直接下车,独自步行往海盐黄桥方向走去。
妻子的离开,让鲍某的酒醒了大半,他驾车沿着黄桥方向寻找朱某。看到朱某后,他劝说朱某跟自己回家。正在气头上的朱某并不领情,她生气地朝着鲍某大吼大叫。喝了酒,本就脾气不好的鲍某一看,气急败坏地离开了。在回家路上,鲍某稍稍冷静下来,重新调头往妻子离开的方向行驶。当鲍某再次看到朱某时,朱某正站在桥边。此时,心灰意冷的朱某看到丈夫鲍某后,直接翻过栏杆跳进了河中。
目睹妻子跳河的鲍某吓蒙了,“我心里想过跳下去救她,但是当时我喝了酒,反应变慢了……而且我觉得就算我不喝酒也不一定能把她救上来,我也不确定朱某是真的跳下去还是假装跳下去。”在案发地逗留10多分钟后,鲍某离开了,没有采取任何救助措施。
“我当时开车经过黄桥附近,是看到了一辆车,还有一个男人……”通过路面监控,警方找到案发时间经过黄桥的过路司机询问情况,一位姓范的司机向警方说道,“那个男人好像在吐……当时并没有看到对方在求救。”
隐瞒真相报警寻妻
回到家后,鲍某害怕极了,于是他打电话给朋友蒋某,约对方一同出门吃夜宵。吃饭时,朋友觉得鲍某跟平时完全不一样,就问鲍某出了什么事,是不是跟老婆吵架了?心烦意乱的鲍某不愿多说,只说了句“事情有点大”,便闷头喝酒,一连喝了三听啤酒后,接到母亲电话的鲍某便离开了。
为逃避现实,8月13日、14日,鲍某都躲在家里“睡觉”。转眼到了8月15日,距离朱某落水已过去两天多了,此时她的尸体漂到下游的盐嘉塘桥一带,被王监理看见。
而此时,躲在家里的鲍某也坐不住了。
鲍某害怕自己若是不出去寻找妻子会承担责任,于是,就来到派出所报警。心存侥幸的鲍某没有说出事发当晚的真实情况,只称妻子朱某不见了。为掩盖妻子失踪的真相,鲍某还与妻子好友薛某联系,向对方询问妻子去向。后来,鲍某还去了妻子工作的地方寻妻,结果显而易见,没有任何消息。
8月16日,心中一直惴惴不安的鲍某与朋友喝酒时吐露,案发当天好像看到有人从黄桥上掉下去了,还特意叮嘱朋友不要将事情说出去。
戳破丈夫的谎言
11月2日,案件移送至海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审查案卷后发现,对是否看见妻子跳河,鲍某始终含糊不清,辩解自己当天晚上喝醉了,记不大清楚。
鲍某究竟有没有撒谎?经审查,检察官从案发当天的路面监控以及他们当天驾驶车辆的行车记录仪中发现,在鲍某驾车行驶期间,不论是直行还是掉头转弯,或是行使在乡间小道上,驾车都十分平稳,未发生醉酒状态常见的情况,从该行为足以判断鲍某驾车时意识清醒,状态良好。针对鲍某称“只是模糊记得妻子朱某跳河了,自己喝醉酒并不是很确定”的辩解,办案检察官认为,监控视频中显示,鲍某看到妻子跳河后,直线行驶至跳河位置,并没有丝毫犹豫。结合鲍某在公安阶段一次讯问口供中承认看见妻子跳河以及向朋友吐露看见有人跳下黄桥的情节,检察官认为鲍某的辩解不成立。
在大量证据面前,鲍某终于承认自己看到妻子跳河却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的事实。检察官认为,鲍某对朱某的辱骂和殴打,引发了她的自杀行为;而在朱某跳入河中,生命处于紧迫的危险状态,鲍某目睹了整个经过,作为丈夫的他具有婚姻法规定的救助义务和救助责任,但却未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助反而消极逃避,放任朱某死亡结果的发生,他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
12月10日,法院经开庭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对鲍某的指控事实和罪名,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鲍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鲍某未上诉,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行车记录仪留下真相
2020年8月15日下午,负责G525国道改造工程的王监理像往常一样到浙江省海盐县境内的盐嘉塘桥上施工,但就在他不经意间往桥下望去时,河面上漂浮着的一个人体形状的东西让他猛然一惊。起初,王监理以为自己看错了,便趴下身子仔细查看,只见尸体面孔朝下,盘着头发,穿着黑衣黑裤,顺着河流正往东漂去。王监理吓了一跳,回过神后立马报了警。
接警后,海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很快赶到现场,打捞起这具尸体。后经法医鉴定,死者因溺水死亡。
很快,根据尸体穿着及纹身特征,死者身份被确认为海盐县的朱某。同月18日,民警确认死者为朱某后,通知死者丈夫鲍某到派出所辨认尸体并接受询问。与鲍某一同前来的还有朱某的哥哥。朱某的哥哥在警方的监控视频中看到妹妹与鲍某吵架的场景,想起在来派出所路上,自己向鲍某询问当天两人是否吵架时,鲍某一口否认的情形,他感到妹妹的死另有隐情。为弄清真相,朱某的哥哥向鲍某要了车辆的行车记录仪和妹妹的手机内存卡,并将这些交给了警方。
在获得朱某的哥哥提供的证据后,结合事发时路面监控视频,警方以刑事案件进行了立案,同时传唤了鲍某。随着鲍某的叙述和侦查活动的展开,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新婚不久成怨偶
鲍某和朱某经朋友介绍于2020年1月结婚。在外人眼中,二人感情很好。然而,私底下,朱某曾向家人抱怨,鲍某经常用自己的钱去还赌债,两人为此经常吵架。“我儿子不喝酒人很好,喝完酒脾气就很差,喜欢耍酒疯。”鲍某的父亲接受询问时说道。
8月12日晚上,鲍某和朱某两人参加完朋友的生日宴准备回家。因鲍某喝酒,朱某便负责开车。在回家路上,喝了酒的鲍某与妻子再次发生了争吵,这一次,两人甚至扭打起来。随后,朱某情绪失控直接下车,独自步行往海盐黄桥方向走去。
妻子的离开,让鲍某的酒醒了大半,他驾车沿着黄桥方向寻找朱某。看到朱某后,他劝说朱某跟自己回家。正在气头上的朱某并不领情,她生气地朝着鲍某大吼大叫。喝了酒,本就脾气不好的鲍某一看,气急败坏地离开了。在回家路上,鲍某稍稍冷静下来,重新调头往妻子离开的方向行驶。当鲍某再次看到朱某时,朱某正站在桥边。此时,心灰意冷的朱某看到丈夫鲍某后,直接翻过栏杆跳进了河中。
目睹妻子跳河的鲍某吓蒙了,“我心里想过跳下去救她,但是当时我喝了酒,反应变慢了……而且我觉得就算我不喝酒也不一定能把她救上来,我也不确定朱某是真的跳下去还是假装跳下去。”在案发地逗留10多分钟后,鲍某离开了,没有采取任何救助措施。
“我当时开车经过黄桥附近,是看到了一辆车,还有一个男人……”通过路面监控,警方找到案发时间经过黄桥的过路司机询问情况,一位姓范的司机向警方说道,“那个男人好像在吐……当时并没有看到对方在求救。”
隐瞒真相报警寻妻
回到家后,鲍某害怕极了,于是他打电话给朋友蒋某,约对方一同出门吃夜宵。吃饭时,朋友觉得鲍某跟平时完全不一样,就问鲍某出了什么事,是不是跟老婆吵架了?心烦意乱的鲍某不愿多说,只说了句“事情有点大”,便闷头喝酒,一连喝了三听啤酒后,接到母亲电话的鲍某便离开了。
为逃避现实,8月13日、14日,鲍某都躲在家里“睡觉”。转眼到了8月15日,距离朱某落水已过去两天多了,此时她的尸体漂到下游的盐嘉塘桥一带,被王监理看见。
而此时,躲在家里的鲍某也坐不住了。
鲍某害怕自己若是不出去寻找妻子会承担责任,于是,就来到派出所报警。心存侥幸的鲍某没有说出事发当晚的真实情况,只称妻子朱某不见了。为掩盖妻子失踪的真相,鲍某还与妻子好友薛某联系,向对方询问妻子去向。后来,鲍某还去了妻子工作的地方寻妻,结果显而易见,没有任何消息。
8月16日,心中一直惴惴不安的鲍某与朋友喝酒时吐露,案发当天好像看到有人从黄桥上掉下去了,还特意叮嘱朋友不要将事情说出去。
戳破丈夫的谎言
11月2日,案件移送至海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审查案卷后发现,对是否看见妻子跳河,鲍某始终含糊不清,辩解自己当天晚上喝醉了,记不大清楚。
鲍某究竟有没有撒谎?经审查,检察官从案发当天的路面监控以及他们当天驾驶车辆的行车记录仪中发现,在鲍某驾车行驶期间,不论是直行还是掉头转弯,或是行使在乡间小道上,驾车都十分平稳,未发生醉酒状态常见的情况,从该行为足以判断鲍某驾车时意识清醒,状态良好。针对鲍某称“只是模糊记得妻子朱某跳河了,自己喝醉酒并不是很确定”的辩解,办案检察官认为,监控视频中显示,鲍某看到妻子跳河后,直线行驶至跳河位置,并没有丝毫犹豫。结合鲍某在公安阶段一次讯问口供中承认看见妻子跳河以及向朋友吐露看见有人跳下黄桥的情节,检察官认为鲍某的辩解不成立。
在大量证据面前,鲍某终于承认自己看到妻子跳河却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的事实。检察官认为,鲍某对朱某的辱骂和殴打,引发了她的自杀行为;而在朱某跳入河中,生命处于紧迫的危险状态,鲍某目睹了整个经过,作为丈夫的他具有婚姻法规定的救助义务和救助责任,但却未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助反而消极逃避,放任朱某死亡结果的发生,他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
12月10日,法院经开庭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对鲍某的指控事实和罪名,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鲍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鲍某未上诉,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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