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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暨南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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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首要分子和主犯的区别(2019)
8.刑法中的限制减刑制度(2019)
9.缓刑、假释(2019)
10.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区别(2019)
11.案例评析(大学生掏鸟窝案)(2016)
河南大学生小闫在家门外发现一鸟窝,于是将鸟窝里 12 只鸟掏出来后售卖,后又掏了 4 只。等再次去掏鸟时,引来警察。据悉,他掏的鸟是燕隼,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最终,小闫因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有期徒刑 10 年半。
评析:正方可以从小闫猎捕、出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构成犯罪是不存在问题。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法律地位上,大学生和盗猎分子是一样的。法院的量刑有据可依,并未滥用自由裁量权等方面来谈; 反方可以谈大学生不知道燕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属于无心之过,其主观目的谈不上故意猎捕、出售燕隼,即使构成犯罪也应从轻处罚或免予处罚。而且对一个大学生来说,量刑过于残酷等方面。最终引用主流观点,民意和司法的终极目的都是为了社会公平正义,在个案中找准这个平衡点尤为重要。在社会工作存在诸多缺失的情况下,让年轻的大学生承担全部后果,实在太沉重。保护动物不能光靠严刑峻法,普及保护动物的相关法律法规,才是治本之策。
12.犯罪故意的概念和特征(2017)
犯罪故意,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成立犯罪故意,必须具备以下两个特征:(1)认识因素,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2)意志因素,行为人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13.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与区别(2017)
(1)犯罪客体是犯罪活动侵害的、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利益。犯罪对象,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侵犯或直接指向的具体人、物或信息。两者是本质与现象的关系;
(2)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之一,而犯罪对象是犯罪客观方面的选择性要素之一;
(3)任何犯罪都侵犯一定的社会利益,即侵害一定的客体,但是犯罪对象不一定受到犯罪的侵害。
14.犯罪主体的概念和种类(2017)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并且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人。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自然人主体分为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一般主体是指具有一般犯罪主体所要求的法定构成要件的自然人,即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体。特殊主体,是处了具有一般犯罪主体所要求的成立条件之外,还必须具有某种犯罪所要求的特定身份作为其构成要件的自然人主体。
单位犯罪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
15.过于自信的过失和间接故意的异同(2017)
二者的相同点:都预见到危害结果可能发生;都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二者的不同点:(1)对危害结果发生的认识程度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的规定,过于自信的过失是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间接故意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结果,可见间接故意的认识程度较高;(2)对危害结果所持的态度不同。过于自信过失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否定态度,危害结果的发生,是违背行为人意愿的。因此,行为人对避免危害结果往往采取积极的态度和措施,并且也有避免危害结果的客观根据。而间接故意的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放任态度,即危害结果发生也罢,不发生也罢,都不在乎,甚至纵容危害结果发生。因此,行为人对避免危害结果往往持消极的态度,并且没有避免危害结果的措施和根据;或者纯凭侥幸。
16.间接正犯概念和类型(2016)
间接正犯是指利用不具有犯罪主体资格的人或者不发生共犯关系的第三个来实行犯罪,间接正犯的显著特征在于犯罪实行的间接性,从而区别于直接正犯。间接分为两种情况:(1)利用没有责任能力或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的人去实施犯罪,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不成立共同犯罪,利用者为间接正犯;(2)利用不知情人的行为。
17.累犯的概念(2016)
累犯一般分为一般累犯与特别累犯。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受过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意一类罪的犯罪分子。
18.立功与自首的概念、区分(2016)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行为。自首是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自首和立功的成立要件不同:(1)犯罪分子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本人同案的同案犯罪事实,成立自首;(2)犯罪分子自动投案后, 如实供述与本人不同案的同案犯罪行,经查证属实,或者共犯人协助抓获同案犯,成立立功。
自首和立功的法律效果不同:(1)自首对事(即自首的罪行)不对人, 采取相对从宽处罚原则: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2)立功对人(即犯罪人)不对事,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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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首要分子和主犯的区别(2019)
8.刑法中的限制减刑制度(2019)
9.缓刑、假释(2019)
10.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区别(2019)
11.案例评析(大学生掏鸟窝案)(2016)
河南大学生小闫在家门外发现一鸟窝,于是将鸟窝里 12 只鸟掏出来后售卖,后又掏了 4 只。等再次去掏鸟时,引来警察。据悉,他掏的鸟是燕隼,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最终,小闫因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有期徒刑 10 年半。
评析:正方可以从小闫猎捕、出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构成犯罪是不存在问题。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法律地位上,大学生和盗猎分子是一样的。法院的量刑有据可依,并未滥用自由裁量权等方面来谈; 反方可以谈大学生不知道燕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属于无心之过,其主观目的谈不上故意猎捕、出售燕隼,即使构成犯罪也应从轻处罚或免予处罚。而且对一个大学生来说,量刑过于残酷等方面。最终引用主流观点,民意和司法的终极目的都是为了社会公平正义,在个案中找准这个平衡点尤为重要。在社会工作存在诸多缺失的情况下,让年轻的大学生承担全部后果,实在太沉重。保护动物不能光靠严刑峻法,普及保护动物的相关法律法规,才是治本之策。
12.犯罪故意的概念和特征(2017)
犯罪故意,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成立犯罪故意,必须具备以下两个特征:(1)认识因素,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2)意志因素,行为人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13.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与区别(2017)
(1)犯罪客体是犯罪活动侵害的、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利益。犯罪对象,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侵犯或直接指向的具体人、物或信息。两者是本质与现象的关系;
(2)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之一,而犯罪对象是犯罪客观方面的选择性要素之一;
(3)任何犯罪都侵犯一定的社会利益,即侵害一定的客体,但是犯罪对象不一定受到犯罪的侵害。
14.犯罪主体的概念和种类(2017)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并且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人。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自然人主体分为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一般主体是指具有一般犯罪主体所要求的法定构成要件的自然人,即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体。特殊主体,是处了具有一般犯罪主体所要求的成立条件之外,还必须具有某种犯罪所要求的特定身份作为其构成要件的自然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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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过于自信的过失和间接故意的异同(2017)
二者的相同点:都预见到危害结果可能发生;都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二者的不同点:(1)对危害结果发生的认识程度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的规定,过于自信的过失是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间接故意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结果,可见间接故意的认识程度较高;(2)对危害结果所持的态度不同。过于自信过失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否定态度,危害结果的发生,是违背行为人意愿的。因此,行为人对避免危害结果往往采取积极的态度和措施,并且也有避免危害结果的客观根据。而间接故意的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放任态度,即危害结果发生也罢,不发生也罢,都不在乎,甚至纵容危害结果发生。因此,行为人对避免危害结果往往持消极的态度,并且没有避免危害结果的措施和根据;或者纯凭侥幸。
16.间接正犯概念和类型(2016)
间接正犯是指利用不具有犯罪主体资格的人或者不发生共犯关系的第三个来实行犯罪,间接正犯的显著特征在于犯罪实行的间接性,从而区别于直接正犯。间接分为两种情况:(1)利用没有责任能力或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的人去实施犯罪,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不成立共同犯罪,利用者为间接正犯;(2)利用不知情人的行为。
17.累犯的概念(2016)
累犯一般分为一般累犯与特别累犯。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受过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意一类罪的犯罪分子。
18.立功与自首的概念、区分(2016)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行为。自首是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自首和立功的成立要件不同:(1)犯罪分子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本人同案的同案犯罪事实,成立自首;(2)犯罪分子自动投案后, 如实供述与本人不同案的同案犯罪行,经查证属实,或者共犯人协助抓获同案犯,成立立功。
自首和立功的法律效果不同:(1)自首对事(即自首的罪行)不对人, 采取相对从宽处罚原则: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2)立功对人(即犯罪人)不对事,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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