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旭熙[超话]# #黃旭熙[超話]#@威神V_黃旭熙_LUCAS盧卡斯,你是整個世界上最好的男孩。 我們將永遠愛護並支持您。 請忽略那些在機場向您大喊大叫的笨蛋……他們不是真正的粉絲。 請繼續使用VIP通道,以確保您的安全並避免這些失敗者。 請不要聽他們的。 你值得擁有自己的私人生活,我希望你玩得開心,只要你想! 享受生活盧卡斯! 你對我們這麼辛苦總是,我希望你知道,你也可以有私生活,並掛出你想要誰。 我會一直在你身邊。 您將永遠得到我的支持。 我永遠愛你。
“老大,为什么你谈恋爱了,对我就一点也不好了。”
“我对你哪里不好了嘛。”
“你老说我没谈过恋爱。”
“你确实没谈过嘛。”
“为什么我没有谈过恋爱,都是因为你。”
“怪我?”
“你老让我干这干那,以至于我都没有私人生活。”
“太好了,你可以选择离家出走,寻找你的私人生活啊。”
“不行,我没钱。”
“所以嘛,人穷就不要谈恋爱,好好赚钱不行吗?”
“混蛋!”
“哟,会骂人了啊。”
王朝心一横,问道:“你能给我介绍女朋友吗?”
“王朝啊,现在都21世纪了,不兴父母包办婚姻了啊。”
“老大!”
“在呢在呢。”
“我现在很想去把监控视频的硬盘毁掉,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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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说我没谈过恋爱。”
“你确实没谈过嘛。”
“为什么我没有谈过恋爱,都是因为你。”
“怪我?”
“你老让我干这干那,以至于我都没有私人生活。”
“太好了,你可以选择离家出走,寻找你的私人生活啊。”
“不行,我没钱。”
“所以嘛,人穷就不要谈恋爱,好好赚钱不行吗?”
“混蛋!”
“哟,会骂人了啊。”
王朝心一横,问道:“你能给我介绍女朋友吗?”
“王朝啊,现在都21世纪了,不兴父母包办婚姻了啊。”
“老大!”
“在呢在呢。”
“我现在很想去把监控视频的硬盘毁掉,真的!”
涉及隐私权的行为?#民法典#
《民法典》第1033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https://t.cn/RDnEUnO
《民法典》第1033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https://t.cn/RDnE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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