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铁锋区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进乡村活动
“检察院今天的司法救助方面的法律宣传活动太好了,我家亲戚被骗了六十多万元,有部分还是向别人借的,如今借款人因借款人数多、金额大,已经都还不上了,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将其立案了,我家亲戚为了还别人的钱,把居住的平房都抵押给别人了,一半的地让给别人,以地租偿还借款,如今生活非常困难,我认为符合你们所说的因案致贫的条件,我得马上给我亲属送宣传单去”村民李大爷说完便转身奔向了屯里……
3月26日一大早,铁锋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的干警检察工作前移,来到了铁锋区扎龙镇,采取深入走访、发放宣传手册、与村镇干部座谈等与群众密切联系方式,集中开展农村地区司法救助实地法律宣传工作。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册100余份,深入农户十余家,梁振才副主任对村民的疑惑和不解进行耐心细致地解答,此次活动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因案致贫返贫的当事人、生活困难的涉法涉诉信访人等5类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救助,看看咱们村镇有没有符合条件的5类当事人”,张洪波主任在乡村干部座谈会上抛砖引玉将检察机关开展的“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进行了详细介绍。与会村镇干部赵晓瑜副书记对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政策给予点赞,当场要求各村书记主任会后马上对因案致贫返贫的5类当事人进行排查登记,对其进行司法救助政策引导,真正解决这5类人生活贫困的现状,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上报,“应救尽救、应救急救”。
会上,对检察院和扎龙镇关于司法救助对接机制还进行了初步探讨。据悉,去年以来,该院认真贯彻最高检、省院和市院的工作要求,积极办理司法救助工作,确保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因案致贫的当事人实现 “应救尽救、应救急救”,2020年12月,对1名符合司法救助的当事人,申请了6.9万元司法救助金并及时发放。
下一步,该院将不断巩固提升司法救助工作理念、机制、成效,把司法救助工作做深、做实、做靠,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救助中都感受到检察温度。
“检察院今天的司法救助方面的法律宣传活动太好了,我家亲戚被骗了六十多万元,有部分还是向别人借的,如今借款人因借款人数多、金额大,已经都还不上了,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将其立案了,我家亲戚为了还别人的钱,把居住的平房都抵押给别人了,一半的地让给别人,以地租偿还借款,如今生活非常困难,我认为符合你们所说的因案致贫的条件,我得马上给我亲属送宣传单去”村民李大爷说完便转身奔向了屯里……
3月26日一大早,铁锋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的干警检察工作前移,来到了铁锋区扎龙镇,采取深入走访、发放宣传手册、与村镇干部座谈等与群众密切联系方式,集中开展农村地区司法救助实地法律宣传工作。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册100余份,深入农户十余家,梁振才副主任对村民的疑惑和不解进行耐心细致地解答,此次活动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因案致贫返贫的当事人、生活困难的涉法涉诉信访人等5类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救助,看看咱们村镇有没有符合条件的5类当事人”,张洪波主任在乡村干部座谈会上抛砖引玉将检察机关开展的“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进行了详细介绍。与会村镇干部赵晓瑜副书记对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政策给予点赞,当场要求各村书记主任会后马上对因案致贫返贫的5类当事人进行排查登记,对其进行司法救助政策引导,真正解决这5类人生活贫困的现状,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上报,“应救尽救、应救急救”。
会上,对检察院和扎龙镇关于司法救助对接机制还进行了初步探讨。据悉,去年以来,该院认真贯彻最高检、省院和市院的工作要求,积极办理司法救助工作,确保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因案致贫的当事人实现 “应救尽救、应救急救”,2020年12月,对1名符合司法救助的当事人,申请了6.9万元司法救助金并及时发放。
下一步,该院将不断巩固提升司法救助工作理念、机制、成效,把司法救助工作做深、做实、做靠,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救助中都感受到检察温度。
铁锋检察人“地毯式”评查卷宗如火如荼进行时……
为了迎接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查纠整改阶段的到来,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效,解决办案和归档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近日,铁锋区人民检察院业务部门员额检察官抢先抓早、主动作为,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率先开展查改活动。
此次评查主要以自查、互查的方式进行,重点针对近年来不起诉、不批捕的案件定性是否准确、是否存在罪轻或罪重的情节认定问题,以及在案件程序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展开评查。同时对照高检院《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材料立卷归档细则》、省检察院办公厅《检察机关档案管理制度汇编》,对卷宗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有缺项、空项、排列顺序错误等问题进行全面的清查和整改。
评查过程中,铁锋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努力克服工作任务重、原办案人流失严重等诸多困难,开启“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模式,对出现的个性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共性问题进行汇总反馈,形成了详细的案件质量问题清单,为教育整顿查纠整改打下良好的基础。下一步,铁锋区人民检察院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规定,认真开展查纠整改各项工作。
为了迎接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查纠整改阶段的到来,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效,解决办案和归档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近日,铁锋区人民检察院业务部门员额检察官抢先抓早、主动作为,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率先开展查改活动。
此次评查主要以自查、互查的方式进行,重点针对近年来不起诉、不批捕的案件定性是否准确、是否存在罪轻或罪重的情节认定问题,以及在案件程序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展开评查。同时对照高检院《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材料立卷归档细则》、省检察院办公厅《检察机关档案管理制度汇编》,对卷宗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有缺项、空项、排列顺序错误等问题进行全面的清查和整改。
评查过程中,铁锋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努力克服工作任务重、原办案人流失严重等诸多困难,开启“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模式,对出现的个性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共性问题进行汇总反馈,形成了详细的案件质量问题清单,为教育整顿查纠整改打下良好的基础。下一步,铁锋区人民检察院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规定,认真开展查纠整改各项工作。
【我为群众办实事】刑罚执行中的检察温度
“多亏了检察机关的主动帮助,让我的外出经营申请迅速通过审批,搁置好几个月的货车又可以干活了,真得好好感谢铁锋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这是铁锋辖区一名社矫对象充满感激地话语。刘某某今年58岁,是全家五口人的顶梁柱,运营一辆大货车的所得,是这个家庭唯一的经济来源,除了日常开销,每个月还有房贷、车贷要还,家庭负担非常重。2020年运营过程中,刘某某因采取错误方式逃避高速收费而触犯了法律,被人民法院判处缓刑,在铁锋区接受社区矫正。但案件并未事了,新的问题成为了刘某某的闹心事,因为要按时向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非特殊情况不能离开铁锋辖区,又恰逢疫情严重,刘某某的货车不能正常运营了,断了收入,全家人长吁短叹,毫无办法。
3月19日上午,铁锋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在走访中了解到刘某某一家的困境后,一方面向铁锋区司法局详细了解情况和相关管理规定,认真查阅其矫正期间表现、评估外出风险,另一方面派员到社矫对象刘某某家中进行现场核实,调查了解其家中生活状况,核实申请手续是否齐备真实,并当场向刘某某提出补充完善申请手续内容的建议和意见。检察干警向其讲解社区矫正法律规定,通过释法说理稳定了刘某某及其家人的思想动态。在调查核实基础上,铁锋区人民检察院充分考虑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及时与区司法局进行了沟通,建议对社矫对象确需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出外出请假申请的,尽快予以办理,对于符合条件的依法尽快审批,保证社矫对象矫正、生活两不误。让他们接受社区矫正同时,看到希望,感受阳光,帮助社矫对象更好更快的回归社会。经过检察机关与司法局的沟通,使刘某某外出运营的申请在次日即获批准。
“你一定要遵守道路运输法律规定,一定按时向司法所工作人员汇报位置和动态,一定要在指定日期内安全的回来。” 3月21日,在检察干警的声声嘱咐中,刘某某开着满载的货车缓缓驶离,承载的是对检察机关的感谢,承载的是对生活幸福的奔求,承载的是改过自新的决心和信心。检察监督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铁锋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中,通过准确强有力的监督和对社矫对象的真心帮扶,把群众的每一件小事都当做大事去办,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多亏了检察机关的主动帮助,让我的外出经营申请迅速通过审批,搁置好几个月的货车又可以干活了,真得好好感谢铁锋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这是铁锋辖区一名社矫对象充满感激地话语。刘某某今年58岁,是全家五口人的顶梁柱,运营一辆大货车的所得,是这个家庭唯一的经济来源,除了日常开销,每个月还有房贷、车贷要还,家庭负担非常重。2020年运营过程中,刘某某因采取错误方式逃避高速收费而触犯了法律,被人民法院判处缓刑,在铁锋区接受社区矫正。但案件并未事了,新的问题成为了刘某某的闹心事,因为要按时向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非特殊情况不能离开铁锋辖区,又恰逢疫情严重,刘某某的货车不能正常运营了,断了收入,全家人长吁短叹,毫无办法。
3月19日上午,铁锋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在走访中了解到刘某某一家的困境后,一方面向铁锋区司法局详细了解情况和相关管理规定,认真查阅其矫正期间表现、评估外出风险,另一方面派员到社矫对象刘某某家中进行现场核实,调查了解其家中生活状况,核实申请手续是否齐备真实,并当场向刘某某提出补充完善申请手续内容的建议和意见。检察干警向其讲解社区矫正法律规定,通过释法说理稳定了刘某某及其家人的思想动态。在调查核实基础上,铁锋区人民检察院充分考虑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及时与区司法局进行了沟通,建议对社矫对象确需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出外出请假申请的,尽快予以办理,对于符合条件的依法尽快审批,保证社矫对象矫正、生活两不误。让他们接受社区矫正同时,看到希望,感受阳光,帮助社矫对象更好更快的回归社会。经过检察机关与司法局的沟通,使刘某某外出运营的申请在次日即获批准。
“你一定要遵守道路运输法律规定,一定按时向司法所工作人员汇报位置和动态,一定要在指定日期内安全的回来。” 3月21日,在检察干警的声声嘱咐中,刘某某开着满载的货车缓缓驶离,承载的是对检察机关的感谢,承载的是对生活幸福的奔求,承载的是改过自新的决心和信心。检察监督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铁锋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中,通过准确强有力的监督和对社矫对象的真心帮扶,把群众的每一件小事都当做大事去办,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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