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得过病 避不过命”我这句话的意思是 例如感冒腹泻 这些跟着凉和乱吃东西有关 那么这些病是有机会或有可能性避免的 但是并不是说穿衣了就不会感冒 没乱吃东西就不会腹泻
我是经常会去拜观音 对神明有敬畏之心 我并不觉得
我平时的求签或算命 是因为我封建迷信 我认为拜观音能让我心里得以慰藉缓和 求签和算命能让我躁动不安的心安稳点 好签和算命佬的好话能让我短暂开心一段时间 让我暂时忘记眼前的不愉快和痛苦 我觉得这就是求签和算命的意义 而不是我真的认为算命佬说我发财 我就在家里躺着等发财 我从来都没有这种认为和想法
我个人始终认为 任何人都可以不认同我的观点和想法 但是任何人都没有资格来指点我的观点和想法 看到我肤浅单薄的表面 就来扮作高人肆意指点我 真的是可笑至极
我是经常会去拜观音 对神明有敬畏之心 我并不觉得
我平时的求签或算命 是因为我封建迷信 我认为拜观音能让我心里得以慰藉缓和 求签和算命能让我躁动不安的心安稳点 好签和算命佬的好话能让我短暂开心一段时间 让我暂时忘记眼前的不愉快和痛苦 我觉得这就是求签和算命的意义 而不是我真的认为算命佬说我发财 我就在家里躺着等发财 我从来都没有这种认为和想法
我个人始终认为 任何人都可以不认同我的观点和想法 但是任何人都没有资格来指点我的观点和想法 看到我肤浅单薄的表面 就来扮作高人肆意指点我 真的是可笑至极
#医患关系##医生红包##为了医患更和谐有无可能让医生合理合法收红包#
昨晚和Dr.Chen聊起医生假期是虚假的遥遥无期,顺便说了我对医生红包问题的新建议,结果她几乎和我吵起来,认为我简直是公开侮辱医疗界,根本不听我的分析、坚决反对我公开我的观点。[允悲][允悲][允悲]
今天五一劳动节,趁她在医院光荣劳动不在家的时间,我还是把我的一些想法提出来,让大家评议一下是否有可能性。
谈观点之前,我先列举一些现象:
看推文,觉得作者写得有道理会给打赏;
点外卖,觉得小哥很辛苦会给打赏;
去农家买蔬菜,也会给多给几元不找零;
考上好学校,会买些礼物去感恩以前的老师;
以前看中医,病好了也有人会包红包给医生;
……
综合可见:感谢,不管礼品也好,红包也好,打赏也好,是对劳动或服务付出方的一种认可,也是一种感恩表现,是应该值得肯定的风俗。
但医生收受红包,长期以来却是广为诟病的现象,之所以引起众愤,是因为怕导致行业不正之风:给红包就好好看,不给红包就给脸色看!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了表明拒收红包的态度,2000年之后不久一段时间很多医院纷纷挂牌“无红包医院”,媒体也对此报道赞扬。
但这么多年了,灰色利益链、红包现象彻底杜绝了吗?没有!因为公立医院薪酬体制下的阳光收入与医护付出严重背离,医生不是天使只是平凡人,购房购车子女上学等经济压力一样存在。所以,彻底杜绝,真的太难!所以也有不少人离开了体制或逃离了这个行业。
管理上我一直欣赏“堵不如疏”或“疏堵结合”的策略,目前对于灰色利益链、红包,一直以来都是不顾阳光收入的不合理而一味“堵”的策略,有无可能采取疏堵结合、让医患双方都更能接受呢?我先抛出一些大胆的设想:
一. 继续加大对回扣、医生私收收红包的处罚力度(堵);
二. 接受出院后患者自觉自愿的送红包(疏),但有以下附件条件:
1. 出院有一段时间且患者脱离了治疗;
2. 患者及家属完全是出于对疗效或服务的感谢;
3. 红包有封顶,比如不得超过多少金额或诊疗费的比例,可以少,但不能超;
4. 红包是送给医院的公开红包账户,受感谢的医生和送者都是实名制;
5. 医院提取所收红包一定比例作为受感谢医生的阳光奖励;
6. 医院提取所收红包总金额的较高比例,作为特困患者救助基金;
7. 医院定期公开红包接受与支出明细。
假定上述建议得到实施,那么有以下几方面积极意义:
1) 非诊疗过程期间发生,不干扰诊治;
2) 有阳光补偿,则利于解决其他灰色收入等问题;
3) 定期公开有利于让更多医生改善服务、提高技术;
4)特困患者救命钱有了长期的资金资助来来源;
5)医患形成阳光感恩局面,利于医患关系大局。
当然,现有红包现象有着方方面面的复杂性,未必能如上述轻松改变,但作为一个对红包现象从只是“堵”改为“疏堵结合”的倡议,更欢迎业内外人士也对此发表宝贵建议。[作揖][作揖][作揖]
昨晚和Dr.Chen聊起医生假期是虚假的遥遥无期,顺便说了我对医生红包问题的新建议,结果她几乎和我吵起来,认为我简直是公开侮辱医疗界,根本不听我的分析、坚决反对我公开我的观点。[允悲][允悲][允悲]
今天五一劳动节,趁她在医院光荣劳动不在家的时间,我还是把我的一些想法提出来,让大家评议一下是否有可能性。
谈观点之前,我先列举一些现象:
看推文,觉得作者写得有道理会给打赏;
点外卖,觉得小哥很辛苦会给打赏;
去农家买蔬菜,也会给多给几元不找零;
考上好学校,会买些礼物去感恩以前的老师;
以前看中医,病好了也有人会包红包给医生;
……
综合可见:感谢,不管礼品也好,红包也好,打赏也好,是对劳动或服务付出方的一种认可,也是一种感恩表现,是应该值得肯定的风俗。
但医生收受红包,长期以来却是广为诟病的现象,之所以引起众愤,是因为怕导致行业不正之风:给红包就好好看,不给红包就给脸色看!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了表明拒收红包的态度,2000年之后不久一段时间很多医院纷纷挂牌“无红包医院”,媒体也对此报道赞扬。
但这么多年了,灰色利益链、红包现象彻底杜绝了吗?没有!因为公立医院薪酬体制下的阳光收入与医护付出严重背离,医生不是天使只是平凡人,购房购车子女上学等经济压力一样存在。所以,彻底杜绝,真的太难!所以也有不少人离开了体制或逃离了这个行业。
管理上我一直欣赏“堵不如疏”或“疏堵结合”的策略,目前对于灰色利益链、红包,一直以来都是不顾阳光收入的不合理而一味“堵”的策略,有无可能采取疏堵结合、让医患双方都更能接受呢?我先抛出一些大胆的设想:
一. 继续加大对回扣、医生私收收红包的处罚力度(堵);
二. 接受出院后患者自觉自愿的送红包(疏),但有以下附件条件:
1. 出院有一段时间且患者脱离了治疗;
2. 患者及家属完全是出于对疗效或服务的感谢;
3. 红包有封顶,比如不得超过多少金额或诊疗费的比例,可以少,但不能超;
4. 红包是送给医院的公开红包账户,受感谢的医生和送者都是实名制;
5. 医院提取所收红包一定比例作为受感谢医生的阳光奖励;
6. 医院提取所收红包总金额的较高比例,作为特困患者救助基金;
7. 医院定期公开红包接受与支出明细。
假定上述建议得到实施,那么有以下几方面积极意义:
1) 非诊疗过程期间发生,不干扰诊治;
2) 有阳光补偿,则利于解决其他灰色收入等问题;
3) 定期公开有利于让更多医生改善服务、提高技术;
4)特困患者救命钱有了长期的资金资助来来源;
5)医患形成阳光感恩局面,利于医患关系大局。
当然,现有红包现象有着方方面面的复杂性,未必能如上述轻松改变,但作为一个对红包现象从只是“堵”改为“疏堵结合”的倡议,更欢迎业内外人士也对此发表宝贵建议。[作揖][作揖][作揖]
#姚燕燕老师# 也许都是“第十七中学”,也许有着同样的“经历”,昨天几个朋友都跟我说姚燕燕老师这件事,让我谈谈看法。我由于“偏执”的性格“半路出家”走上“法律人”这条路的,所以,我的“观点”不一定对,敬请“大家”理解和包容!我的观点如下:1、姚燕燕老师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定要针对的是教育局行政不作为、行政违法,也就是说教育局对姚燕燕老师投诉“置之不理”或“理”的程序上、内容上不合法;而不是解决职称聘任问题。——所以,法院判的没错,即使“再审”也不会赢。2、现在最主要的是要解决姚燕燕老师的如何面对“挫折”问题。从目前采访来看,姚燕燕认为:官司输了就是“失败者”!我不这样认为,做为老师敢于向“不公”说“不”,勇敢地挑战“强权”,就是胜利者!输个官司而已,有什么了不起的!——挺起胸膛朝前走、勇敢自信微笑地站在讲台上,以自己的行动,告诉学生:乐观地面对挫折,这才是我们应该有的人生![太阳][太阳][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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